洪益明,張新江,徐海兵,郭玉鳳
(1.浙江越隆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浙江 紹興 312080;2.紹興市良紅紡織有限公司, 浙江 紹興 312000; 3.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 安徽 合肥 230022
在紡織廠,倍捻工序是織造的前道準備工序之一,是捻絲錠子每一回轉能給予絲線兩個捻回的加捻方法。其目的就是根據產品的需要對化纖長絲以及短纖等進行加捻,從而改善紗線的條干均勻度,使紗線光潔、張力一致,提高紗線的強力、彈性、均勻度等[1-2]。但紗線在退繞過程中,特別是加彈的化纖長絲,因氨綸的收縮極易導致紗線之間的滑脫,造成筒子頂端的紗線連續滑脫直至糾纏,從而影響倍捻工序的效率。
在倍捻工序中,為了防止紗線在退繞過程中滑脫,工廠車間的技術人員對管紗的上端紗線表層涂抹“潤滑脂”,目的是粘附管紗上端即將滑脫的紗線。通過對絡絲過程和倍捻過程進行詳細的觀察和分析,管紗上端紗線的滑脫產生在兩個階段上,一是在絡絲過程產生,二是在倍捻過程中造成。
首先,筒子紗或長絲在絡絲過程中會造成紗線的重疊,紗管表面凹凸不平,直接導致紗線特別是加彈長絲在倍捻時的退繞中,因紗線之間的摩擦加上氨綸的收縮使附著在表面的紗線滑脫,最終使退繞出的紗線跟里層凸起的紗線一起滑脫并糾纏在一起,直至無法退繞、斷紗,如圖1所示。同時,也不能將有較長毛羽的紗管進行倍捻,如圖2中字母箭頭所指,如果紗線表面有毛羽不但會導致紗線退繞產生糾纏,也會使紗線在整經織造過程中產生更多的毛羽,直接影響紗線的均勻度和紗線張力,直至斷經。
圖1 出現滑脫的管紗表面
圖2 出現毛羽的管紗表面
除此之外,還有人為因素,主要是絡絲操作工在操作過程中,紗線接頭數量的多少間接影響管紗表面的平滑度;同時操作工在搬運管紗過程中,為圖方便省力,直接用手緊握管紗上端紗線,放到運紗架上,手與紗線的摩擦使部分紗線出現滑脫現象,直接導致紗線在倍捻退繞過程中出現紗線大量滑脫,影響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如圖3(a)、3(b)所示。
(a)
(b)
再者,在倍捻過程中,操作工握紗不當,為圖方便省力用手握住管紗上端,直接將紗管放入倍捻機上,造成紗線的二次滑脫。如圖4所示。
圖4 人為造成紗線滑脫的管紗表面
圖5 涂抹潤滑脂的管紗
為此,工廠曾提出用黃油來粘附上端紗線,主動防止紗線的滑脫,由于黃油價格偏高,涂抹后殘留在紗線表面,嚴重影響紗線外觀;后來采用潤滑脂來代替黃油,涂抹潤滑脂的管紗如圖5所示。這種潤滑脂是生活中常用的一種廉價化妝品,與用于防凍裂的白玉霜成分相同,不同的是工廠用的白玉霜減少了香味成分。它的價格便宜,目前市場價是180元/桶,規格是50 kg/桶,我廠每月的消耗量近1t,使得消耗在潤滑脂上的費用近3600元/月,一年需3~4萬元,不僅成本增加,而且在倍捻過程中,這些涂抹在紗線表面的潤滑脂會隨著紗管的高速旋轉而飛濺到機器表面,不但影響機器的使用效果,而且還要花人力物力去清潔機器,造成諸多不便。
針對出現的問題和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和解決。
第一,對于紗線重疊問題,可以通過周期性改變絡絲機傳動皮帶的速率以達到紗線防疊的目的[3],因為紗管表面平整度直接影響紗線在退繞時紗線之間的摩擦,減少紗線滑脫。
第二,對于人為影響因素,督促操作工科學合理地搬運紗管,用手抓紗管的中間部分,不可抓握紗管上端,盡量減少人為因素導致紗管上端紗線滑脫,最終提高產品質量。
第三,針對管紗退繞方式,改變紗線的絡絲工藝,以達到改善紗線滑脫的現狀。常規的退繞是由上而下,由內而外依次按順序進行退繞;而造成紗線的滑脫主要是:由于紗線上端本來就有部分紗線滑脫,在退繞過程中紗線與紗線之間的相互摩擦、牽拉,導致紗線滑脫,并最終糾纏直至斷頭。因此,可以改變常規的退繞方式,既然紗線是由上端紗線滑脫,可以將欲滑脫的紗線最先退繞[4-5];在絡絲過程中改變絡絲的程序,由下往上分段絡絲,在退繞過程中由上而下分段進行退繞,大大減少了紗線之間相互滑脫的現象。
經過對車間設備工藝的改進,不僅提高了倍捻工序的工作效率和產品質量,同時也減少了潤
滑脂的使用量,甚至不用;這樣既可以減少工廠在這方面資金的投入,也在倡導國家政策提出的低碳理念的同時達到了節能降耗減排的目的。
紡織品的綠色發展是當今社會文明進步的必然選擇,人類為倡導綠色生態環保的低碳理念一直不遺余力,只有減少生活污染,提高生活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經濟才是人類進步的關鍵所在。
[1]朱蘇康, 高衛東.織造學[M].北京: 中國紡織出版社, 2004: 176-178.
[2]裘愉發.倍捻生產技術[J].國外絲綢, 2003(5): 9-13.
[3]魏雪梅, 孫俊.紡紗設備與工藝[M].北京: 中國紡織出版社,2009.
[4]解艷芳.絡筒及捻線工藝對紗線條干質量的影響[J].棉紡技術, 2005(6): 21-24.
[5]王紹斌, 孫衛國, 王文郁.絡筒張力和速度對紗線質量的影響 [J].棉紡織技術, 2002(7): 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