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 玨
2010年1月27日18時許,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指揮中心接到外地人程某報案,稱其7歲兒子失蹤。后來程某又在家中發現一張字條寫有“哥缺幾個錢,要錢50萬元,五天后聯系”。北辰分局偵查人員接案后,通過調查走訪,了解到被綁架人與其堂兄到果園玩耍未歸。1月28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王惠明副總隊長指示,要求帶犬民警攜警犬出勤現場,協助偵破此綁架案。房國剛隊長帶領8名民警攜4頭搜尸犬火速趕往現場,聽取分局介紹情況后,帶犬民警分組指揮引導警犬從四個方向向果園中心進行搜索。民警扈樹勇攜警犬“悍馬”在追出20米左右的荒草中發現了一件兒童上衣,遂以此處為中心指揮“悍馬”進行更為仔細的搜索,在離衣服10米處的荒草中警犬作出示警反應,發現了一具男童的尸體,經辨認后正為被綁架的男童。此時,男童的堂兄落網,對其犯罪事實和棄尸地點供認不諱。此案警犬搜索時間不到15分鐘,為成功偵破此案提供了有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