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資料中有效數字的確定
有效數字是在測量中所能得到的有實際意義的數字。一個由有效數字構成的數值,只有末位數字是估計數字,其余各位數字都是準確的。有效數字與測量儀器的靈敏度有關。以天平稱重為例,如果天平的靈敏度為0.1mg,那么稱重結果12.34mg中,12.3mg為準確數字,0.04mg為估計數字,2項合在一起組成有效數字。均數±標準差(±s)的位數,除了決定于測量儀器的精密度外,還決于樣本內個體的變異,一般按標準差的三分之一來確定。例如:3.61±0.42,標準差的三分之一為0.14,標準差波動在小數點后第1位上,故應取到小數點后第1位,即3.6±0.4,過多的位數并無意義。但是在一系列數值并列時,小數點后的位數應一致。例如在3.61 ±0.42、5.86 ±0.73、2.34 ±0.15 這樣一組數據中,第3 組數據標準差0.15 的三分之一為 0.05,在小數點后第 2位,則這組數據的有效位數均取到第2位。
本刊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