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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宗好道術”問題考實

2012-08-15 00:44周思成
北方文物 2012年1期
關鍵詞:金史世宗

周思成

引 言

金世宗完顏雍 (1123~1189年),金太祖完顏阿骨打之孫,完顏宗輔之子,初封葛王,海陵時兩任東京留守,正隆六年(1161年)十月海陵伐宋時稱帝于遼陽,改元大定。世宗即位后,外能與宋講和,保境安民,內能修明政治,勸課農桑,作養人才,故“大定三十年”承海陵凋敝之余能“幾致太平”①,史有“小堯舜”之稱。建國以來,隨著金史研究不斷深入,學界對金世宗也出現了正、反兩種頗為對立的評價:一種意見承接了傳統史家對金世宗的評價,肯定其能安邊守境、整飭吏治、發展經濟,是一位有作為的封建帝王②。另一種意見則強調世宗心存較深的民族偏見,力圖挽救女真民族傳統,反對漢化,同時又迷信“旺氣”之說,流連金源故地,晚年還與個別釋道之流過從甚密,故一些學者乃至“持揚亮抑雍”的立場,認為世宗“堪遜‘小堯舜’”③,或是“逆潮流而動的失敗者”④。近年來,有學者提出,對于世宗反對漢化、力求恢復女真民族傳統的意圖,從文化相對主義角度來看,似不能簡單地斥之為落后保守或者倒退,應予以更客觀的評價⑤。因此,在否定評價方面,或只有認為世宗“思想腐化”、迷信“旺氣”等觀點頗有深入探討的價值,尤其是世宗與佛、道二教的關系,似尚未引起治金史者的關注⑥,其多次召見王處一、丘處機,反倒是治全真道教史者所津津樂道的話題??上н@些道教史研究過多憑信全真道淵源的史料,乃至認為世宗晚年“色欲過節”,未免厚誣古人⑦。事實上,若全面細致地研究相關史料,可發現在金世宗與宗教活動、迷信的關系方面尚多有未發之覆,故為文詳加探討,其中可見一代英主性格與思想之變遷,而金源一代之興衰沉降或系焉。

一、“金世宗好道術”問題的源起與《金史》之纂修

金世宗“好道術”的提法,最初源于《金史》列傳中的史料。有論者指出,被舊史家譽為詳核約贍的《金史》135卷的核心,乃是金世宗完顏雍一人:不僅《金史·世宗紀》的實際篇幅遠勝其他本紀,且《志》、《表》、《傳》中亦處處突出和褒揚金世宗⑧。此種觀點是否完全正確雖有待研究,《金史》對于世宗這位封建君主楷模的褒揚仍是一覽無余的。盡管如此,在現代史家看來,《金史》“列傳”中其實尚存一些有對世宗略含譏刺之意的史料?!督鹗贰ぞ此脮焸鳌费?

世宗頗好道術,謂嗣暉曰:“尚食官毋于禁中殺羊豕,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雹?/p>

《金史·徒單克寧傳》又言:

初,瀘溝河決久不能塞,加封安平侯,久之,水復故道。上曰:“鬼神雖不可窺測,即獲感應如此?!笨藢幾嘣?“神之所佑者正也,人事乖,則弗享矣。報應之來皆由人事?!鄙显?“卿言是也?!笔雷陬H信神仙浮圖之事,故克寧及之。⑩

這兩則史料,一斥其“好道術”,一處明其“頗信神仙浮圖之事”,頗值得考證。所謂“道術”乃是儒道兩家通用之語,既可言治天下、明性理之道,也可指泛道家辟谷、服食、導引、內丹等神仙方術之伎。此意始自秦漢,沿襲自宋元,如宋宗澤上高宗疏,有“又嘗尊崇道教以奉真,亦謂神仙莊老自此途出,卒之誕謾譎怪,污染成風,罔有成就者,是道術果不足以奉真也”之語,即是??!督鹗贰ぞ此脮焸鳌反藯l記載言禁屠宰、不奏刑名,當為后一義之流衍。然《金史·敬嗣暉傳》本條未有系年,從上下文看,應為傳主任左宣徽使時事無疑。金代設宣徽院,有左、右宣徽使,職掌“朝會、燕享,凡殿庭禮儀及監知御膳”?,嗣暉時任左宣徽使,故能得世宗此語。據本傳,嗣暉卒于大定十年(1170年)左右,亦足見世宗之崇信道術并為其晚年事,此當于次一節詳證?!锻絾慰藢巶鳌?按,以下未特殊標明,皆指《金史》中內容)記世宗事較《敬嗣暉傳》略詳,言世宗“頗信神仙浮圖之事”,實與“好道術”相當,然此條當為大定二十六年后之紀事,謂之晚年則可。由于這兩條記載較為明確地提出了世宗“好道術”的問題,且時間跨度幾涵蓋世宗一朝,故本文暫且目之為“基礎史料”。茲請先論為何直指世宗與宗教迷信頗有淵源的明確記載,于本紀無而列傳中卻頗有這一問題。

如前所述,《金史》于《本紀》推崇世宗不遺余力,其史臣論贊中“小堯舜”之語,幾成千古蓋棺之論。不過,《列傳》中對世宗雖亦多正面描述,然于其好游獵巡幸及推崇神仙浮屠之術則頗有及之??赡茉斐缮鲜鼍置娴脑蛴卸?或為元修金史所據史料之缺陷,或為元代史臣之筆削。請先論前者。

金朝仿前代亦設有多種修史機構,纂修前代史及起居注、日歷、實錄等。元修《金史》多據金末張柔所得之《金實錄》,又旁采《壬辰雜編》、《中州集》、《歸潛志》諸書?。其中又有分別,錢大昕以為“貞祐南遷以后事跡,多取元、劉兩家,章宗以前,則實錄俱在,非出二人之筆”?,似為不易之論。由此,則《金史》中的《世宗紀》亦當主要依據《金實錄》修成?!妒雷趯嶄洝愤M呈于金章宗朝,不過,據王明蓀先生考證,《金史·章宗紀》明昌四年(1193年)八月下雖有“國史院進《世宗實錄》”之條,然與其他記載多有抵牾,如趙秉文所撰黨懷英碑,言明昌六年(1195年)懷英曾預修《世宗實錄》,又《章宗紀》言泰和三年(1203年)尚書左丞完顏匡等進《世宗實錄》。由此,王先生認為《世宗實錄》之進呈年代不定,尚待考證?。筆者認為,《世宗實錄》諸記載的疑點,或有不止于進呈之年代者?!督鹗贰埲f公傳》言:

進士李邦乂者上封事,因論世俗侈靡,譏涉先朝,有司議言者罪,上謂宰臣曰:“昔唐張玄素以桀、紂比文皇。今若方我為桀、紂,亦不之罪。至于世宗功德,豈容譏毀?!鳖檰柸f公曰:“卿謂何如?”萬公曰:“譏斥先朝,固當治罪,然舊無此法。今宜定立,使人知之?!蹦嗣獍顏V罪,惟殿三舉。?

事實上,作為金世宗著意培養的第二接班人,著力美化世宗朝政治的就是其嫡孫金章宗?!稄埲f公傳》此條記載表明,章宗寧許人比己為古之至暴至昏之君,亦不容有人言世宗之非,對世宗朝有不滿者,或將以“譏斥先朝”的新定罪條,加以治罪。在這種氛圍下,進呈于章宗朝的《世宗實錄》,對金世宗是絕不會有絲毫貶刺之語的,甚至那些在后世看來或不利于世宗的記載,恐怕也很少能夠藉《實錄》保存下來。王明蓀先生提出的《世宗實錄》進呈年代不定的疑問,可能由此得到部分解釋:雖然《世宗實錄》首次修成進呈是在明昌四年,然因章宗對一些記載仍有所不愜,故在明昌六年、泰和三年可能又陸續改修了多次。金修諸實錄本有所不足,而元修《金史》一仍其弊,論者多指海陵一朝實錄而言?,殊不知《世宗實錄》可能也存在類似的弊病。

囿于史料,對于元代史臣筆削問題的探討則更多是推測性的。從《世宗本紀》后的“論贊”看,在信奉“天命論”的元史臣眼中,不僅金世宗之立是“天命人心之所歸,雖古圣賢之君亦不能辭也”,且他“得君之道”而不能低于“大順”,乃是群臣“偷安茍祿”之故,對金世宗可謂推崇備至?。因而,若如前所論,《世宗實錄》本有不全、不實之弊,在修本紀之時,元代史臣恐怕也未必會補充以其他來源的史料,并得出更加客觀的評價。然而,《金史》中畢竟存有一些在后世史家看來頗為有損世宗形象的史料,這或因在元代史官看來,雅好巡幸或神仙道術并算不得什么太嚴重的缺點,雖存之亦無傷“世宗功德”(前引章宗語)。故梁襄《諫北幸文》、路伯達《諫幸上京書》及若敬嗣暉、徒單克寧二傳指斥世宗迷信道術浮屠等諸史料,才在列傳中保存了下來,這樣仿佛也收到了“微而顯,志而晦”的客觀效果,這也許是元代史臣們所想不到的。當然,也存在另一可能,即修《金史》元代史臣并沒有這些自覺,對于本紀與列傳所本之史料不過并存其貌而已。

上述問題既明,茲請就基本史料結合其他記載,再論金世宗好道術之詳情。

二、《金史》基本史料之辨析

前引《金史·敬嗣暉傳》中世宗詔敬嗣暉二事,一為“尚食官毋于禁中殺羊豕”,二為“朔望上七日有司毋奏刑名”,其第二事又見《本紀》大定六年(1166年)十二月甲戌條“詔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之記載,然此處無“好道術”等語,當是所本不同??!吧掀呷铡贝颂巹t指每月初七,并非僅限于正月。古代本有“七日不行刑”之俗,況上七日不奏刑名,并非始于世宗,而是始于海陵,《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二年(1154年)五月條下載:“己未,詔自今每月上七日不奏刑名,尚食進饌不進肉?!?到了世宗朝,則進一步定為每月的朔望和上七日俱不奏刑名;在世宗大定六年之后,月朔還禁止屠宰?。然考諸《刑志》,大定十三年(1173年)有“詔立春后、立秋前,及大祭祀,月朔、望,上、下弦,二十四氣,雨未晴,夜未明,休暇并禁屠宰日,皆不聽決死刑,惟強盜則不待秋后”的記載。據此,則從世宗大定六年到十三年的七年間,禁決死刑的規定日趨繁瑣?。另外,由《刑志》記載分列“月朔”及“禁屠宰日”來看,世宗朝的“禁屠宰日”也不僅止于六年規定的“月朔”,而這些“月朔”之外的禁屠宰日,或是因災異等各種原因臨時規定的日子,并非常制,故沒有說明具體的月、日?!洞蠼饑尽酚浗鹬爸軞q節假日儀”言:“六齋 (初一、初八、十四、十六、廿三、廿九)、上七、十五并不許殺生?!?與《金史》記載略異。然而,可以明確的是,斷刑殺、禁屠宰規定的漸趨繁瑣,應該是在世宗大定時期開始的。至于《敬嗣暉傳》中所言第一事,即“尚食官毋于禁中殺羊豕”,雖在《金史》中找不到相應的記載,也很可能是出于某種迷信和禁忌,不欲近殺生。事實上,世宗不僅不許于禁中殺羊豕,還不許皇宮近旁有前代墓葬。金中都南苑有唐代舊碑,書“貞元十年御史大夫劉怦葬”,世宗見之,即以“苑中不宜有墓”的理由,將之遷出改葬;同樣,漢代兩燕王的墓葬舊在中都東城外,海陵增修城墻,墓被括在了城內,大定九年(1169年)世宗下詔,“改葬于城外”?。

前引《徒單克寧傳》所載瀘溝河一事也頗能說明問題。河久決而不能塞,加以封賜,不過是中國傳統封建王朝的故習;水復故道,可以是因人力等多方面的影響;何況史文言“久之”,可見是經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河神”對于所謂的“加封”,并非其應如響,而世宗卻印象深刻且為之感嘆“鬼神雖不可窺測,即獲感應如此!”可見其迷信之深。關于金世宗對其他一些禁忌與迷信的重視,史籍中亦有跡可尋。早在大定九年(1169年),世宗就下令“禁民間稱言‘銷金’,條理內舊有者,改作‘明金’字”?。究其原因,無非是古語“銷”通于“消”,“消金”于大金國號有不吉之義,無疑讓既濡染漢文化又持狹隘民族立場的世宗倍感不悅,故要改成“明金”,將“大金”“發揚光大”。又《秉德傳》記載,完顏秉德的舊宅先后為完顏杲、海陵母徒單太后所居,故前后所歷三主,均不得善終,至世宗即位,“惡其不祥,施為佛寺”?。由這些記載可見,老臣徒單克寧借天人感應之說微諷世宗,《敬嗣暉傳》中譏其“好道術”,絕非過甚之辭。

前文的分析已表明,金世宗的“好道術”或“頗信神仙浮圖之事”可謂其來有自,絕非其晚年昏聵所致。然不可否認,世宗的這種迷信心態,隨著年歲愈高,漸有變本加厲之勢。即以忌殺生一項而言,大定二十年(1180年),世宗即公開對宰臣宣言:“朕年高,不欲屠宰物命?!?大定間,世宗曾先后十次到山后的金蓮川駐夏圍獵,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練習武事?。然據梁襄的描述,世宗后期“于合圍之際,麋鹿充牣圍中,大而壯者,才取數十,以奉宗廟,余皆縱之,不欲多殺”。但另一方面,則是隨駕駐夏的“公卿百官衛士,富者車帳僅容,貧者穴居露處,輿臺皁隸,不免困踣,饑不得食,寒不得衣,一夫致疾,染及眾人……歲歲而行,以一身之樂,歲使百萬之人困于役、傷于財、不得其所”?。就在大定九年制定“網捕走獸法”時,世宗還標榜自己不會“重禽獸而輕民命”?,無怪乎梁襄要暗譏世宗“恩及于禽獸,而未及于隨駕眾多之臣庶”了。

世宗這種忌諱殺生、欲邀福于冥冥的心態,亦可能轉而表現為對臣下的猜忌,茲附論于后。

《劉璣傳》言:

(璣)遷同知北京留守事,坐曲法放免奴婢訴良者,左降管州刺史。世宗謂宰臣曰:“璣為人何如?”參知政事程輝曰:“璣執強跋扈,嘗追濟南府官錢,以至委曲生意而害及平民?!鄙显?“朕聞璣在北京,凡奴隸訴良,不問契券真偽,輒放為良,意欲徼福于冥冥,則在己之奴何為不放?”又曰:“璣放朕之家奴,意欲以此邀福,存心若是,不宜再用?!?

又《王翛傳》言:

世宗謂宰臣曰:“王翛前為外官,聞有剛直名。今聞專務出罪為陰德,事多非理從輕。又巧幸偷安,若果剛直,則當忘身以為國,履正以無偏,何必賣法以徼福耶?”?

這兩條記載實頗為相似。據本傳記載,劉璣、王翛前此言論、行事多有可取者,且其放奴為良與故出人罪或為實情,然其初衷未必皆如世宗所言,是“賣法徼?!?。更有可能這僅是世宗單方面的猜忌,其于《劉璣傳》之紀事表現得尤為明顯,世宗再三怒其“放朕之家奴”不放“己之奴”,其恨恨之情躍然紙上。

金世宗好道術之基礎史料已分析如上,茲請再論后期世宗與“本命”信仰及金代全真道之關系,以徵其前后心態演變之跡。

三、金世宗與金代本命年信仰

本命信仰曾是我國北方民間廣泛流傳的習俗。據學者研究,本命年的含義有三,分別指同人生年干支相同之年,與生年相屬相值之年,或又單指生年、屬相。因而本命年與干支紀年、十二屬相有密切關系。古人對于本命有著多種禁忌,就封建王朝而言,也包括禁殺與皇帝本命相屬相同的動物,宋徽宗時就發生過曾有大臣因為當朝皇帝屬狗,要下令禁止民間殺狗之事?。宋德金先生研究了遼金元以來的本命年習俗,然于金代則僅舉《金史·永蹈傳》崔溫說永蹈“丑年有兵災,屬兔命者來年春當收兵得位”一事。其實,在金元時期,本命年習俗應該在民間與上層社會廣泛流傳著??!督鹗贰S久約傳》言黃久約母劉氏,“尚書右丞長言之妹,一夕,夢鼠銜明珠,寤而久約生,歲實在子也”?。據此,則久約生年地支為子,對應屬相為鼠,正是本命習俗的又一史徵。其實,除了前舉“完顏永蹈傳”之例,尚有與金代皇室有關之本命習俗史料,見于《金史》的《世宗紀》:

(大定二十五年)五月庚寅,平章政事襄、奉御平山等射懷孕兔。上怒,杖平山三十,召襄誡飭之,遂下詔禁射兔。?

按《世宗紀》及《習不失傳》,世宗生于天輔七年癸卯歲 (張棣《正隆事跡》載世宗生年作乙巳年,施國祁已辯其非?),地支“卯”對應之屬相為“兔”,故可說世宗屬兔命。故大定二十五年(1185年)“下詔禁射兔”,其用意當與宋徽宗禁殺狗、明武宗禁天下殺豬如出一轍。金世宗信本命,也并不難理解,北方民族中本就流傳著以十二生肖紀年的習俗,故中原自漢魏以來十二屬相對應生年地支的本命習俗,也可能較容易被女真民族接受。

前輩學者亦曾注意到這一條記載,解釋的思路卻全然不同。劉肅勇先生《金世宗對金源故地走獸的保護》一文將世宗禁射兔的詔書解釋為一項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措施。劉先生認為:“上述各項保護走獸的法令,金世宗是堅持貫徹始終的……他的隨行下官平章政事完顏襄、奉御平山,在1185年5月,違令射殺一只懷仔的母兔,世宗知之,則立即處以三十大板之罰?!?劉先生這一思路雖然無法解釋某些問題,但亦自有其根據,因為金世宗確實比較注意保護野獸資源 (主要是出于保護女真漁獵經濟以及防止女真人丟棄騎射之長技的目的)。為此,世宗在大定九年(1169年)就頒布了“禁網捕走獸法”,在大定二十五年十月又“禁上京等路大雪及含胎時采捕”,其年十一月,又再度重申“豺未祭獸,不許采捕。冬月,雪尺以上,不許用網及速撒海,恐盡獸類”?。這些措施,亦與先秦以來天人合一的生態觀念契合:《呂氏春秋》即言正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繁動”,故應“修祭典,命祀山林川澤,犧牲無用牝,禁止伐木,無覆巢,無殺孩蟲胎夭飛鳥,無麛無卵”?。唐代更規定:“凡采捕、畋獵,必以其時。冬、春之交,水蟲孕育,捕魚之器,不施川澤;春、夏之交,陸禽孕育,餒獸之藥,不入原野?!?因此,完顏襄、平山等射殺懷孕兔,的確觸犯了“含胎時采捕”的歷朝“四時禁令”。然細繹史文,若將世宗責罰完顏襄、平山等射殺懷孕兔一事與非法采捕野獸的禁令聯系起來,似無法解決下述兩點疑問:其一,如果杖責完顏襄平山等,果真是因為射殺了懷孕的野獸,那么為何單單下詔禁止射殺兔呢?按正常邏輯,是否應該下詔禁殺含胎獸?《金史》的其他記載對此也是分得比較清楚的。禁殺兔,應當是因為兔在世宗看來有著特殊的意義,是他的本命屬相。其二,世宗“禁上京等路大雪及含胎時采捕”詔令的正式頒布是在大定二十五年十月,襄與平山等因殺兔被責卻在是年五月。完顏襄戰功顯赫,歷任內外要職,頗有政績,入為宰執,堪稱世宗的重臣,平山奉御,職屬近侍,即使禁止大雪及含胎時采捕,恐怕針對的也主要是居住金源故地的女真戶,世宗不會因為一項五個月之后才頒布的法令而重責自己的貴幸近臣??峙抡且驗橥觐佅?、平山二人既有違于中國傳統的四時禁令,射殺懷孕獸,且同時又捕殺了皇帝的本命屬相,情節嚴重,故世宗才動了怒氣,予以重罰和嚴責,并下詔禁止捕殺兔類。然而,新頒布的殺兔禁令,體現的是晚年世宗對于自身本命屬相的加意關注,因為作為貴幸近臣的完顏襄和平山當不會明知世宗此先對于本命有強烈的忌諱而故意射殺懷孕兔,無論是偶然還是有意,殺兔事件似乎成了世宗晚年心態的一個重要表征。

還值得注意的是,其后,在泰和元年(1201年)正月,金章宗以時值初春,再下詔重申“禁殺含胎兔,犯者罪之,告者賞之”。此處史言“禁殺含胎兔”而不言“禁殺兔”,則頗耐尋味。兔類是女真民族漁獵生活的重要經濟來源之一,金代前期女真貴族狩獵獲兔的記載在《金史》中亦所在多有;同時,兔也是傳統祭祀儀式所需的重要之物?。在世宗之前的海陵朝,也曾在中都一路的小范圍內禁止捕獵“麞兔”?,這主要是因為麞兔 (即獐兔)是一種比較稀有的兔種,很可能是用于重要祭祀的犧牲,這一點于宋代史料亦可得到佐證?。故正隆六年(1161年),海陵六歲的皇子完顏光英參加狩獵,先獲二兔,“居數日,復獲麞兔”,即引得“從官皆稱賀”了?。因此,像世宗大定二十五年那樣全面禁止殺兔的禁令,在金朝尚屬首次,是否可行尚存疑問。在世宗逝世后數年,章宗再次申明禁令,似是在世宗死后,禁止射殺前君本命屬相的詔令已經喪失原有的意義和權威,捕殺兔類亦不再觸犯刑條,而章宗此舉或許是對此前禁令的一個重大的緩和與修正:殺兔雖已無妨,但初春時的懷孕兔仍然不得獵殺,需專出禁令加以明確,這一方面保存了重要的經濟資源,另一方面,或許也表明了章宗對祖父本命屬相的某種形式上的尊重。

四、金世宗與金代全真道之關系再考辨

除了對本命屬相的留意外,金世宗晚年對于各種形式的宗教也青睞有加。據《金史》記載,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三月,世宗親自參謁了新落成的香山寺,并當場賜名“大永安寺”,賜予頗豐。同年八、九月間,世宗又頻繁巡幸仙洞、香林、凈名、上方、中盤、天香、感化諸佛寺。對此,有研究者感慨,世宗其初曾言己“至于佛法,尤所未信”,而前后竟似判若兩人?。實則若據前文所論世宗與各種傳統信仰的關系,此一轉變的發生倒并非是突如其來,而是淵源有自。然對于西方之教,世宗言其“尤所未信”,或非違心之語,故大定二十六年的頻繁巡幸和參謁,與本命信仰一樣,確實意味著世宗晚年心態某種微妙變化。筆者認為,這種變化也許與前一年留守皇太子完顏允恭的突然病逝有關。

于是,晚年喪儲的世宗草草結束上京之行后,似乎愈加依賴于宗教而非僅僅是傳統民間信仰與禁忌來求得安慰,他不僅頻繁參謁佛寺,與名流大德過從甚密,且兩次召見了當時方興未艾的全真教的重要人物王處一和丘處機。王處一和丘處機的赴召,是早期全真道教發展史上的重大事件,治全真道史者多耳熟能詳: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王處一被召至京,命居天長觀,世宗親問以衛生、為治之道?。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春,丘處機亦應召進京,世宗為建庵于萬寧宮西。五月,世宗召見丘處機于長松島,問以養生之術。秋七月又再度召見。丘處機為“剖天人之理”,并進詞五首,“頗愜宸衷,薄暮言歸”。次日,世宗即令近侍以金盤承仙桃賜之。八月,丘處機請還山,世宗還以錢十萬緡賜之?。

對于世宗頻繁召見全真道要人的原因,論者多以為是金廷出于政治考慮,需要籠絡勢力漸大的新道教;同時,世宗晚年“色欲過節”,身體極度虛弱,也希望藉此獲取長生之方?。這兩種分析,前者頗得其實,然后者的主要依據多為全真教一方的記載,值得商榷。言世宗“色欲過節”或“縱欲過度”,主要依據《道藏》中所存《玄風慶會錄》及《清和真人北游語錄》之記載。這兩種史料記載了丘處機回憶被世宗召見時的情形,其一:

昔金國世宗皇帝即位之十年,色欲過節,不勝衰憊,每朝會,二人掖行之。自是博訪高道,求保養之方。亦嘗請余問修真之道,余如前說;自后身體康強,行步如故,凡在位三十年升遐。?

另一言:

俺于大定間入見時,進詞畢,承旨求道,俺心許傳谷神一章……然必持戒七日而后可,曰:不能。減至五日,又曰:不能。又減至三日,近侍猶以為難,遂止。[51]

其實,丘處機言世宗“色欲過節,不勝衰憊”,連行動居然都需人“掖行之”,而服膺其修真之道后,“身體康強,行步如故”,明顯是傳教之徒駭人耳目的故伎。楊訥先生已指出,丘處機被世宗征召是大定二十八年,而次年春世宗即駕崩,上述言論難免有欺誑之嫌[52]。趙衛東先生則持相反的觀點,然其反駁楊說之諸理由,除訴諸丘處機個人品性一條可暫且不予深考外,其余兩條 (一以為《清和真人北游語錄》中所言“亦嘗請余問修真之道,余如前說”一句應為插入語,今當置于括號內讀之;一以為,若丘處機對成吉思汗果有此語,耶律楚材不容不知,既然其《西游錄》所列十大“罪狀”并無此條,當為實情無疑)則似難成立[53]。其實,欲驗丘處機此言是否為欺誑之辭,正應求諸金代史籍。就所引《玄風慶會錄》之記載而言,丘處機言“世宗即位之十年”,若非誤憶,則為大定十年(1170年)前后,而《金史·世宗紀》大定十年有如下諸條記載:

五月乙卯,如柳河川。

七月壬午,秋獵,戊戌,放圍場役夫。

八月己未,至自柳河川。

……

(十月)甲寅,如霸州,冬獵。[54]

大定十一年(1171年)亦大體如是。由此可見,除正常處理政務外,世宗對于沿襲遼朝的“春水秋山”全未荒廢,秋冬圍獵一如往常,絕不似到了丘處機所言縱欲過度,連朝會宴享都需人攙扶的地步。相反,若丘處機所言為其進京面見之前世宗的情形,則又可見大定二十七年的諸條記載:

(正月)庚戌,如長春宮春水。

(七月)壬子,秋獵。

八月丙戌,次雙山子。

(十二月)丁丑,獵于近郊。[55]

上述與大定十年實無太多差異。事實上,金世宗一貫留心射獵講武,巡幸圍獵幾乎歲歲不廢,可見本自身體康強、精力旺盛,壽考乃超過其儲君允恭,其晚年訴諸神道,部分誠然是因年事已高導致身體機能的減弱,但更重要的原因當從他本人的心理中去探尋。何況若世宗在位中期果然耽于聲色,以至“不勝衰憊”,行動不便,直海陵王之不若,《世宗實錄》或無記載,金代及南宋的其他史料不容不見,金末諸史家不容不知,劉祁亦斷不至言其“天資仁厚,善于守成”且“躬自儉約”[56]。至于耶律晉卿在《西游錄》中不言丘處機舉世宗之事欺誑成吉思汗,一是其已于《錄》中再三言及全真之“出神入夢”居然為“彼宗之深談”、“彼宗之極理”,有“識者聞之,未嘗不絕倒”之語,又于十大“不滿”其二譏刺丘處機“對上以徽宗夢游神霄之事”[57],此所謂舉其大以明其小。況晉卿為契丹世家,雖未必視亡金為寇仇[58],對于殘酷鎮壓契丹民族起義的金世宗恐殊無好感,即或知之,未必肯專為世宗辨誣耳。至于全真教背景更加深厚的《清和真人北游語錄》,其作為史料可信程當要更低一些,何況據其記載,丘處機乃要求66歲高齡之老者,持守全真教之戒律,拋開民族和文化上的隔閡不談,在生理上也絕不簡單,故“近侍猶以為難”,并非不合情理,非必與“色欲過節”扯上關系。步入暮年的金世宗不但開始修身養性[59],且頻繁召見太一、全真道人士,問以“養生”、“攝生”之道[60],還與玄玉悟禪師詩詞唱和,以示精神寄托[61],故希求長壽延年之術或有之,言其“色欲過節”,就未免有厚誣世宗之嫌了。

事實上,因作為最高統治者的金世宗多次召見全真教要人,無論其晤面所談為何,對于艱難謀求發展的新道教而言,其必以此為傳教立說之階,大肆鋪陳渲染,故由此而存留下的諸史料,必得其他史料為證,方可憑信。從另一方面來看,金世宗晚年的迷信思想雖愈加嚴重,終其之世,金廷在政治上對于民間新興宗教勢力的壓制卻不曾放松[62]。也可以說,世宗由早年好道術,到晚年對釋道二教的親近,無論是為了政治還是為了養生延壽,主要都還出于比較功利的動機。

五、余 論

金世宗即位之初即可謂“好鬼神,多忌諱”[63],對神仙道術、傳統迷信與禁忌頗為在意,晚年則因年事已高,加之暮年喪儲,政事亦多拂意,心力交瘁,故更加公開地親近釋道一流,希求修身養性保命延年之道,以上從諸多方面論證了世宗這一心態的演變過程。事實上,還有一些史料或實物也可能與世宗的“好道術”性格有關。例如,金世宗中后期鑄造的“大定通寶”錢,有小平、折二等數種。其中,小平錢有一種比較特殊的版式,即背“申”和背“酉”錢,在泉界頗有爭議。有學者認為“申”、“酉”乃是紀年,即金代仿南宋淳熙之制,在錢背鑄明年份[64]。近年來有學者提出質疑,認為單用地支紀年,為泉史所罕見,而在十二地支與五行相配的系統中,申、酉屬金,鑄在錢幣上可能代表金朝國號;同時,錢的背文、面文連讀,可作“金國大定”或“大定金國”,加上錢的外方內圓,“乾坤氣象里陰陽完整,五行運轉”,預示著大金的“吉利祚運”[65]。筆者認為,前說以錢背文之申、酉為紀年者,多引南宋淳熙之例,但淳熙七年后錢幣所鑄紀年,似以大寫“柒”、“捌”等漢字表示,并非地支,故陰陽五行說或有一定合理性,此舉和大定九年諱“銷金”為“明金”宗旨相似,聯系前文分析的世宗迷信性格來看,是完全有可能的?!洞蠼饑尽放c《三朝北盟匯編》引《金虜圖經》均言:“世宗立……有三事令臣下不諫,曰作樂,曰飯僧,曰圍場?!盵66]似乎也說明,金世宗的朝政,確實存在某些弊端。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在中國傳統農業社會中,迷信、禁忌和宗教可謂古代人生活的“常態”,故我們指出金世宗好神道之說、親浮屠之教,并不含有道德譴責的意味。事實上,單就金源一代諸帝而言,金宣宗不但篤信“依附天文,假托占卜”的李棟、李天惠之流,還曾召全真師入宮,“問以秘術”[67]。被認為與宗教迷信較為疏遠的海陵,曾以兩卜得吉,遂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68],又曾夜問鬼神于楊伯雄,“以釋永夜倦思”[69]。從歷史的大角度看,中國古代以“天之元子”的名義統治天下的皇帝,往往訴諸神道設教,如奇異外表和讖緯,一則自欺,二則欺人,以鞏固自己的權威。故漢高祖就被舊史描繪為“隆準而龍顏,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每醉臥,人“見其上常有龍”[70]?!督鹗贰穭t言金世宗不但“體貌奇偉,美須髯,長過其腹”,且胸間也有“七子如北斗形”,一日方寢,還“有紅光照室,及黃龍見于寢室上”,可見金世宗也未免于此俗[71]。同樣,中國歷代不信神佛的皇帝實是罕見,只是迷信的程度有別而已,金世宗作為一個濡染華風的女真帝王,自不例外,毋庸苛求。然而,另一方面,在儒家政治倫理的背景下,作為封建王朝權力至高象征的帝王,又需要遵守一定的“君道”[72],而那些可能對正統政治秩序構成威脅的宗教,或被視為異端邪說而遭排擠打壓[73],君主若過分親近這些宗教和迷信,若梁武帝、宋徽宗者,往往容易遭到舊史家的批判,因而也可以被視一種“非常態”。在這一“常態”與“非常態”之間,往往多包含著關于帝王本人性格與心態,乃至一朝一代的風俗、信仰之興衰沉降等諸多關鍵,“金世宗好道術”問題自屬其中之一,故筆者不憚學識谫陋,略為考證如上。

注:本文寫作得到北京師范大學古籍院魏崇武先生與北京大學歷史學院張帆先生的幫助指點,謹致謝忱!

注 釋:

①[56]〔金〕劉祁:《歸潛志》卷第12,中華書局1983年,第136頁。

②參見宋德金《二十世紀中國遼金史研究》,《遼金論稿》,湖北教育出版社,第378~379頁;又李錫厚等《遼西夏金史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79~280頁。

③ 崔文印:《<大金國志初探>1987》,《史學研究》1982年第7期,又參見氏著《略論金海陵王完顏亮的評價問題》,《遼金史論集》第一輯,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④朱子方:《金世宗簡論》,《東北地方史研究》1990年第2期。近年來史學界對完顏亮的評價肯定的成分有所增加,參見劉肅勇《完顏亮改革及其歷史地位》,《北方文物》2011年第2期。

⑤劉浦江:《女真的漢化道路與大金帝國的覆亡》,《國學研究》第7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

⑥如劉肅勇先生的《金世宗評傳》,是國內目前出版的唯一的金世宗傳記,其敘金世宗與兩三位釋道人物的交游也僅用了全書末尾的數行筆墨(《金世宗評傳》,三秦出版社1977年,下同,第152~153頁)。

⑦詳見本文第四節。

⑧朱仲玉:《金史試析》,《文史知識》1984年第4期。

⑨《金史》卷91《敬嗣暉傳》,中華書局點校本1975年,下同,第2029頁。

⑩《金史》卷92《徒單克寧傳》,第2050頁。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9,《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金史》卷56《百官志二》,第1257頁。

??王明蓀:《金修國史及金史源流》,《書目季刊》1988年6月第22卷第1期。

?〔清〕顧炎武:《日知錄集釋》卷26“金史”條“錢氏曰”,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471頁。

?《金史》卷95《張萬公傳》,第2012~2103頁。

? 毛汶:《<金史>評議》,《國學論衡》1933年第2期。又見唐兆梅:《<金史>研究》,《古籍整理學刊》1992年第5期。

??[55]《金史》卷8《世宗紀下》,第204頁。

??[54]《金史》卷6《世宗紀上》,第138頁;第144頁;第147頁。

?[68]《金史》卷5《海陵紀》。

?參見《金史》卷6《世宗紀上》,大定六年四月甲戌朔條,第137頁。

?《金史》卷45《刑志》,第1017頁。

?〔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 (下),中華書局1986年,下同,第501頁。

?改遷墓葬的這兩條史料,崔文印先生論世宗迷信“旺氣”之說時業已及之。參見《略論金海陵王完顏亮的評價問題》,《遼金史論集》第一輯。

?《金史》卷6《世宗紀上》。按:“銷金”一詞在宋元時期多指在物品上嵌金線或灑金粉,《金史》中應作“銷金”者亦多改作“明金”,當是大定以后所改正及沿用。

?《金史》卷137《逆臣·秉德》,第2819頁。

?《金史》卷7《世宗紀中》,第174頁。

?劉浦江:《女真的漢化道路與大金帝國的覆亡》,《國學研究》第7卷。

?《金史》卷96《梁襄傳》,第2136頁。

?《金史》卷97《劉璣傳》,第2158頁。

?《金史》卷105《王翛傳》,第2315頁。

?宋德金:《說本命年》,《學林漫錄》十五集,中華書局2000年。

?關于另一個特殊的本命習俗“本命日”在金元以來的變遷,參見張帆:《元朝皇帝的本命日——兼論中國古代“本命日”禁忌的源流》,《元史論叢》第十二輯,內蒙古出版集團、內蒙古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

?《金史》卷96《黃久約傳》,第2123頁。

?〔清〕施國祁:《金史詳?!肪?,《叢書集成初編》本,上冊,第40頁。

?劉肅勇:《金世宗對金源故地走獸的保護》,《黑河學刊》1987年第1期。

?《金史》卷7《世宗紀上》、《金史》卷8《世宗紀下》,第144頁、190頁。

?許維遹:《呂氏春秋集釋》(上冊)卷1《孟春紀》,中國書店1985年,第5頁。

?〔唐〕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7《尚書工部》,中華書局1992年,第225頁。

?《金史》卷30《禮志三》。

?《金史》卷5《海陵紀》,貞元元年(1153年)八月條,“禁中都路捕射麞兔”。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157記載,慶歷五年(1045年)冬十月,宋仁宗獵于楊邨獲獐兔,特意遣使以所獲馳薦太廟,可見獐兔的珍貴(《續資治通鑒長編》,中華書局2004年第2版,第7冊,第3804頁)?!菜巍程K軾:《記南兔毫》亦云:“余在北方食麞兔,極美,及來兩浙江淮,此物稀少,宜其益珍。每得食,率少味,及微腥,有魚蝦氣。聚其皮數十,以易筆于都下。皆云此南兔,不經霜雪,毫漫不可用。乃知此物本不產陂澤間也?!?《蘇軾文集》第五冊卷70,“題跋”,孔凡禮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

?《金史》卷82《海陵諸子傳》,第1853頁。

?[61]劉肅勇:《金世宗評傳》,第152頁;第153頁。

?卿希泰主編:《道教史》 (第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下同;郭旃:《全真道的興起及其與金王朝的關系》,《世界宗教研究》1983年第3期。

?唐代劍:《王喆、丘處機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下同,第163~164頁。

?參見卿希泰主編:《中國道教史》,第44頁;又,趙衛東:《金元全真道史論》,齊魯書社2010年,下同,第131~136頁,唐代劍:《王喆、丘處機評傳》,第163~164頁。

?〔元〕耶律楚材:《玄風慶會錄》,見黨寶海譯注《長春真人西游記》“附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0頁。

[51]《清和真人北游語錄》卷3《道藏》第33冊,第170頁。

[52]楊訥:《丘處機“一言止殺”再辯偽》,《中華文史論叢》總第八十五輯。

[53]參見趙衛東:《金元全真道史論》,第六章《丘處機“一言止殺”辨正》。

[57]〔元〕耶律楚材撰,向達校注《西游錄》,中華書局2000年,第15頁。

[58]劉曉:《耶律楚材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59~62頁。

[59]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十一月,世宗對侍臣有“凡修身者,喜怒不可太極,怒極則心勞,喜極則氣散,得中甚難,是故節其喜怒,以思安身。今宮中一歲未嘗責罰人也”之語(見《金史》卷8《世宗紀下》,第202頁)。

[60] 趙衛東:《金元全真道史論》,第131~136頁。

[62]參見陳垣:《南宋初河北新道教考》“官府之猜疑第九”,《民國叢書》本。

[63]《宋書》言宋明帝劉彧語。

[64]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04頁。

[65]林染:《陰陽五行學說和大定通寶》,《陜西金融》1999年第5號;薛玉樹:《大定通寶背申酉錢》,《內蒙古金融研究》2003年S2期。

[66]〔宋〕宇文懋昭撰,崔文印校證:《大金國志校證》 (下),第521頁。按崔校,“令臣下不諫”,《匯編》所引《圖經》作“令臣下諫”,然不論是否令諫,對間接反映出的問題的實質并無影響。

[67]分見《金史》卷104《完顏宇傳》、卷119《烏古論鎬傳》,第2301~2302、2602頁。

[69]《金史》卷105《楊伯雄傳》,第2318頁。

[70]周良霄:《皇帝與皇權》 (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1頁。

[71]《金史》卷6《世宗紀上》。這些“龍興”之前的記載尤其值得玩味的是,對于世宗的奇異外表和讖緯的描述在金朝諸帝中只有太祖阿骨打的“五色云氣”勉強可與比肩,至于即位前的金宣宗,則但云其“所至著祥異”而已(《金史》卷14《宣宗上》),其他帝紀大多較平易。這可能與世宗得位的方式較為特殊有一定關系,當然,就本文而言,也不排除世宗本人的心理因素影響這種可能。

[72]參見周良霄:《皇帝與皇權》 (增訂本),第三章《道與術——皇帝的道德標準與治術運用》。

[73]趙旭東:《厚風俗與禁異端——讀荷蘭漢學家高延<中國的教派與宗教騷亂>偶得》,《中國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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