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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誰參政?
——參政婦女的社會性別意識分析

2014-03-01 06:30張永英
中華女子學院學報 2014年4期
關鍵詞:參政婦女比例

張永英

為誰參政?
——參政婦女的社會性別意識分析

張永英

參政婦女代表和反映女性群體的利益和呼聲,是婦女參政的意義之所在,也是推動更多婦女進入政治領域的主要訴求之一。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顯示,從對傳統性別分工和性別角色定型的認識、對男性中心社會傳統價值觀的看法以及對中國男女平等現狀和實現途徑的認知等指標來看,與普通婦女和參政男性相比,參政婦女具有更強的社會性別意識,對于婦女參政的態度也更為積極。這一發現反駁了認為參政婦女不能代表婦女群體的利益,是“穿裙子的男人”等觀點。

參政;婦女;社會性別意識

一、問題的提出

參政婦女代表和反映女性群體的利益和呼聲,不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是婦女參政的意義之所在,也是推動更多婦女進入政治領域的主要訴求之一。有學者這樣論述參政婦女與婦女大眾之間的關系:女性大眾與參政女性之間應該遵守這樣一種政治契約,即女性大眾信任參政的女性,把自己的政治利益與要求委托給她;參政的女性真正代表和反映女性大眾的政治意愿與要求。[1]也有學者將之歸納為女性群體意識,并將女性群體意識歸結為三點:參政女性要把自己置于女性群體中去考慮自己從政的重要意義;女性在擔任領導職務后要有代表女性群體利益的意識,積極推動社會和政府對性別不公平問題的解決;女性領導干部要大力提拔培養未來的女性干部,使得女性干部的隊伍不斷壯大。[2]

鑒于代表和反映女性大眾的利益和呼聲對于婦女參政的重要性,參政婦女的社會性別意識如何,是學術研究和實踐領域中關注和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有研究者認為,女領導干部在進入權力系統后,有意無意淡化自己的性別意識,極力避免重用女干部,甚至故意用一些損害女性利益的言行來換取“大公無私”的美名,背離了女性參政的宗旨。[1]實踐中,也有相關部門的官員認為女領導干部并不能夠代表婦女群眾的利益和呼聲,并因此質疑提高婦女參政比例的正當性。不過,這些觀點和爭論的提出很少有實證數據的支持,多是出于感性認識做出的主觀論斷。也有一些實證研究發現,參政婦女具有更強的社會性別意識,對于婦女的關注和需求更為重視。2001年關于中國女市長的調查發現,參政女性更關注社會公共事業,優先考慮就業、養老、貧困、婦女兒童權益、教育、醫療衛生等與老百姓生活緊密相關的問題;考慮問題時更多立足于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更加重視對女干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相比之下,男性更關注自己的政績,也往往在經濟建設、財稅、社會治安領域給予更多關注和優先考慮。[3]2007年在浙江進行的調查表明,人大女代表和政協女委員比她們的男性同仁更具有性別平等意識。參與問卷調查的516位女代表和女委員中,認為現在社會上婦女權益受侵害現象仍然很多的占50.70%,比男性代表和委員的相應比例高約13個百分點;認為目前我國尚未完全實現男女平等的占30.17%,比男性代表和委員持相同看法的比例高出近20個百分點;本屆內所提建議(議案)或提案內容涉及婦女兒童問題的占55.25%,亦比男性代表和委員高出超過5個百分點。[4]那么,參政婦女的社會性別意識狀況到底如何,與普通婦女和參政男性相比有無明顯差異?本文擬根據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的數據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根據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可得數據,結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參政婦女的社會性別意識可以用如下兩方面的指標進行評估:一是參政婦女的性別平等意識,衡量指標包括參政婦女對性別分工和傳統性別角色定型的認識,對男性中心社會傳統價值觀的看法,以及對中國性別平等現狀的認識等;二是參政婦女對于婦女參政的認識和態度,衡量指標包括參政婦女對阻礙婦女參政的原因的認識,以及對婦女參政配額制的態度等。

二、參政婦女的性別平等觀念

1.對性別分工和性別角色定型的認識

參政女性對“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分工更不認同。從社會性別的視角看,“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限制了男女的全面發展,是性別不平等的表現。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都設計了一道同樣的問題,即是否同意“男人應以社會為主,女人應以家庭為主”,來考察對傳統性別分工的看法。數據顯示,從1990年到2010年,參政女性表示“不贊同”的比例均高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參政女性不贊同“男人應以社會為主,女人應以家庭為主”的比例最高為2000年的67.2%,2010年下降到63.4%,比1990年略高;而普通女性1990年僅有26.5%不同意這一說法,2000年不同意的比例最高,也僅為45.5%,2010年下降到43.6%;參政男性對于這一說法表示不贊同的比例最高為2000年的52.7%,低于參政女性14.5個百分點,2010年為45.6%,低于參政女性17.8個百分點(見圖1)。對于“掙錢養家主要是男人的事情”、“丈夫的發展比妻子的發展更重要”等說法,參政女性表示不贊同的比例亦高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

圖1 1990-2010年分性別不贊同“男人以社會為主,女人以家庭為主”的比例(%)

對于“男強女弱”的傳統性別觀念,參政女性也更不認同。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的數據表明,參政女性對于“男人能力天生比女人強”這一說法表示不同意的比例也高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不過群體之間的差距呈現逐漸縮小的趨勢。1990年,有56.5%的參政女性不同意這一說法,比參政男性和普通女性高出25個百分點左右。而2000年和2010年,這一差距大大縮小。2000年參政女性不同意這一說法的比例比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分別高10.8和5.1個百分點,到2010年這一差距僅分別為2.7和3.2個百分點(見圖2)。這表明,參政女性對于“男強女弱”的性別角色定型的認同度更低。

圖2 1990-2010年分性別不同意“男人能力天生比女人強”的比例(%)

2.對男性中心社會傳統價值觀的態度

對于反映男性中心社會核心價值的“隨父姓”、“男性繼承”等習俗,參政女性不認同的比例也較高。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設計了一個問題,即“是否愿意讓孩子隨母姓”,來考察被調查者對于“隨父姓”傳統的看法。數據分析顯示,參政女性明確表示不同意孩子隨母姓的比例不到20%,大大低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群體。1990年僅有12.8%的參政女性明確表示不愿意孩子隨母姓,普通女性選擇這一選項的比例為41.4%,參政男性為29.5%;2000年參政女性不同意孩子隨母姓的比例上升到19.7%,普通女性的這一比例下降到34.2%,而參政男性則上升了將近10個百分點,達到39.0%;2010年有16.7%的參政女性明確表示不愿意孩子隨母姓,比十年前下降了3個百分點,而普通女性的這一比例則比十年前明顯提高,達到了47.3個百分點,比參政女性高30.6個百分點,參政男性做出同樣回答的比例比十年前提高了1.6個百分點,達到40.6%,比參政女性高23.9個百分點(見圖3)。這說明,與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相比,參政女性對于“隨父姓”傳統的認同度最低。

圖3 1990-2010年分性別不同意“讓孩子隨母姓”的比例(%)

關于父母財產的繼承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了婦女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但中國傳統上是男性繼承,出嫁的女兒很少能夠繼承父母的遺產。第一期和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設置的問題是,“您認為已出嫁的女兒應該如何繼承家里的財產”,結果顯示,參政女性贊成子女平等繼承的比例2000年為45.4%,比1990年低2.4個百分點,而不論是1990年還是2000年,均比參政男性高出5個百分點左右;而普通女性贊同平等繼承的比例最低,甚至低于普通男性,不過與參政女性和參政男性選擇平等繼承的比例降低的趨勢相反,普通女性2000年比1990年選擇平等繼承的比例提高了6.8個百分點,且提高的幅度高于普通男性(見圖4)。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地位調查將問題的表述改為“如兒女都盡到了贍養義務,該如何繼承父母的財產”,贊同平等繼承的比例大幅提高,其中參政女性贊同平等繼承的比例為88.3%,比參政男性高7.7個百分點,比普通女性高12.8個百分點。這表明,參政女性相比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更為認同平等繼承的觀念。

圖4 1990-2000年分性別贊同“出嫁的女兒同兒子平等繼承父母財產”的比例(%)

3.對當前性別平等狀況的看法

雖然中國婦女的社會地位得到很大提高,不過與男性相比,婦女在教育、經濟、政治、婚姻家庭等領域處于弱勢地位的狀況依然沒有得到徹底改變。但對于這一現實,社會上的不同人群則有著不同的認識。有些人認為中國的婦女地位已經夠高了,甚至已經高于男性,因而對于推進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工作的必要性提出質疑。參政婦女對于當前男女社會地位狀況的看法,反映了其社會性別意識的高低。

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對于當前男女社會地位的狀況,參政女性的認識相比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來說更為客觀。參政女性認為男性的社會地位更高的比例為43.4%,比普通女性高7.8個百分點,比參政男性高5.5個百分點;參政女性認為女性的社會地位更高的比例僅為2.1%,略低于普通女性群體,比參政男性低3.2個百分點。不過,雖然參政女性認為男女的社會地位差不多的比例低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但仍舊超過50%,這說明大部分的參政女性對于當前婦女社會地位的認識仍不夠客觀(見圖5)。

與對當前性別平等狀況的判斷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如何實現男女平等。有一個看法認為,只要經濟發展了,男女平等就會自然而然地實現。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只要致力于發展經濟,推動經濟增長就可以了,對推動男女平等工作的必要性不以為然。這種觀點在實踐中容易造成對于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議題的忽視。

圖5 2010年對男女社會地位狀況的看法(%)

2000年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對于“經濟發展了,婦女地位自然會提高”的說法,參政女性持非常同意和比較同意態度的比例略低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群體,而持不太同意和很不同意看法的參政女性比例為24.6%,比普通女性高7.6個百分點,比參政男性高3個百分點(見圖6)。這一方面說明了參政女性對于男女平等實現途徑的認識高于其他群體,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參政女性中占主導地位的觀念仍是以經濟增長為中心,很多參政女性對于性別平等議題仍舊比較忽視。

圖6 2000年對“經濟發展了,婦女地位自然會提高”的看法(%)

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對于實現男女平等途徑的認識的考察改變了角度,即從正面提出了“男女平等不會自然而然實現,需要積極推動”的觀點。從調查數據來看,普通公眾中有超過85%的人同意這一觀點,有93%的參政男性和94.2%的參政女性同意這一觀點。但對于這一觀點表示非常同意的比例在不同群體之間存在著顯著差異,參政女性持非常同意觀點的比例達54.3%,比普通女性高14.5個百分點,比參政男性高8.9個百分點(見表1)。這說明,參政女性對于男女平等需要積極推動的重要性的認識更為深刻。

表1 2010年對“男女平等不會自然而然實現,需要積極推動”的看法(%)

三、參政婦女對婦女參政的認識和態度

1.對阻礙婦女參政的原因的認識

第二期和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均設計指標來考察對阻礙婦女參政原因的認識,將阻礙婦女參政的原因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主觀原因,即將婦女參政比例低的原因歸結為婦女自身能力素質等因素;另一方面是客觀原因,即認為是各種客觀環境因素阻礙了婦女進入權力領域。女性主義研究認為,不應主要從婦女自身出發來找阻礙婦女參政的原因,而應該更多地關注客觀環境因素。這一方面是因為婦女的能力素質等因素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如婦女享有較少的教育、經濟等資源以及傳統性別觀念對女性的束縛等所導致的,歸根結底也是客觀環境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從實踐來看,對于客觀環境因素,如政策制度因素和社會文化因素等的重視,相比于僅僅將關注點集中于提高婦女素質,能夠更加有效地推動婦女參政比例的提高。

2000年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顯示,參政女性將女性領導比例偏低的原因更多地歸于社會文化因素和政策制度因素。由表2可見,不論性別,也不論是否擔任領導,對女性領導比例偏低主要原因的排序均相同,從高到低依次為:社會對女性有偏見、培養選拔不力、女性領導能力差、家人不支持、女性不愿當官、其他。不過從每個選項的具體比例來看,參政女性選擇客觀環境因素的比例相對較高,而選擇主觀因素的比例相對較低。比如參政女性選擇社會對女性有偏見、家人不支持等選項的比例均高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而選擇女性領導能力差這一選項的比例則低于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不過,參政女性選擇培養選拔不力這一選項的比例雖然高于普通女性,但卻低于參政男性,這說明參政女性對于政策制度因素對于婦女參政影響的認識還不夠充分。

表2 2000年對女性領導比例偏低原因的認識(%)

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關于領導崗位上女性比例較低的原因,設置了7個選項,從填答情況來看,對女性培養選拔不力、女性家務負擔重、社會對女性有偏見、家人不支持等客觀環境因素選中的比例較高,而女性能力比男性差、女性不愿當領導以及女性不適合當領導等主觀因素獲選的比例較低。其中,參政女性選擇對女性培養選拔不力、社會對女性有偏見等選項的比例分別比普通女性高出5.5和1.9個百分點,比參政男性高出6和9.7個百分點;而參政女性選擇家務負擔重和家人不支持女性當領導的比例雖然高于參政男性,但要低于普通女性,這可能與參政女性在家庭照顧方面得到較多的家庭支持以及家庭成員對其從政持較為積極的態度有關。但有高達66.6%的參政女性將女性家務負擔重作為影響婦女參政的主要原因,同時也表明家庭照顧責任依然是阻礙婦女參政的重要因素之一(見表3)。

表3 2010年對領導崗位上女性比例較低的原因的認識(%)

2.對婦女參政的態度

參政女性是否具有社會性別意識,還體現在其對于婦女參政的態度,即是否支持更多婦女進入權力領域。實踐中一些人認為女領導干部可能對于女干部的提拔比男領導干部更為消極和抵觸。而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表明,參政女性對婦女參政的態度更為積極。

2000年第二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數據顯示,參政女性同意“在政府高層領導中,至少應有30%是女性”這一觀點的比例為84.6%,尤其是非常同意的比例為48.9%,分別高出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12.6和12.2個百分點,而對這一觀點表示不太同意、很不同意和說不清的比例,參政女性為15.3%,比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的比例分別低10.7和2.9個百分點(見表4)。這說明,絕大部分參政女性對聯合國倡導的決策領域中女性至少應占30%的政策持贊同態度。

表4 2000年分性別對“在政府高層領導中,至少應有30%是女性”的看法(%)

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也設置了相似的問題來考察對婦女參政的態度,即是否同意“領導崗位上男女比例應大致相等”。參政女性贊同這一說法的比例為79.9%,比參政男性贊同這一說法的比例(71.0%)高8.9個百分點,比普通女性贊同這一說法的比例(75.4%)高4.5個百分點(見表5)。這說明,參政婦女對于政治結構中男女比例均衡的態度更為積極。

表5 2010年分性別對“領導崗位上男女比例應大致相等”的看法(%)

不過,2010年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參政女性對“領導崗位上男女比例應大致相等”這一說法明確表示“不太同意”和“很不同意”的比例(16.4%)要高于普通婦女持這一看法的比例(13.2%)。出現這種情況可能與婦女參政配額制(即規定婦女參政比例的要求)引起的爭議有關。以往調查研究表明,有部分女領導干部對婦女參政配額制持質疑態度,認為有照顧之嫌,原因是女領導干部認為自己是靠能力走上領導崗位的,而不愿意讓別人認為自己是被照顧上來的。[5]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她們對婦女參政配額制持反對態度。

四、結論與思考

參政女性對性別平等的看法及對婦女參政的態度足以說明,與普通女性和參政男性相比,參政女性具有相對較強的社會性別意識,那些有關“女領導比男領導更不支持婦女參政”的說法和觀點,缺乏實證數據支持,是一種誤解,甚至是對事實真相的歪曲。

不過,這并不能說明所有的參政女性都具有性別平等意識,還有相當比例的女性領導依然抱有傳統性別觀念,贊同“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性別分工和“男強女弱”的性別角色定型,認同傳統男性中心社會的價值觀;也有一部分參政女性對于當前的性別平等狀況及實現男女平等的途徑缺乏客觀的認識,比如2000年有72%的參政女性認同“經濟發展了,婦女地位自然會提高”的說法,2010年仍有5.8%的參政女性不認為男女平等需要積極推動。這說明還有相當比例的參政女性同樣缺乏足夠的社會性別意識。

因此,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和婦女組織一方面要對于參政女性的社會性別意識狀況給予客觀的認識與充分認可,另一方面在努力提高社會公眾和男性的社會性別意識的同時,不應忽視對參政女性進行積極的性別平等意識的宣傳倡導。

[1]尹旦萍,胡萍.論女性參政[J].黨政干部論壇,2003,(1).

[2]席春玲.社會性別意識——女性領導干部成長的助力器[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12,(7).

[3]劉伯紅,王蔭萍,張學斌.中國女市長調查[J].婦女研究論叢,2001,(增刊).

[4]浙江省、市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參政議政現狀研究課題組.浙江省、市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參政議政現狀研究[J].中國婦運,2007,(12).

[5]梁旭光.我國民主政治進程中婦女參政的問題及原因[J].中華女子學院山東分院學報,2004,(1).

責任編輯:張艷玲

Participating in Politics——Analysis of Gender Awareness of Women in Power

ZHANG Yongying

Women in power should represent and reflect women’s groups’interests and voices.This is the core of women’s participation in politics and one of the main reasons to promote more women to become involved in politics. Data from the Survey on the Status of Chinese Women show women in power,compared to women generally and men in power,have a superior sense of gender equality according to indicators of the cognition of traditional gender division and gender stereotypes,opinions on the traditional value of male-dominated society,and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gender equality in China and approaches to realizing gender equality.Also,the attitudes of women in power to women’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re more positive.These findings disprove arguments such as women in power cannot represent women’s groups’interests,are“men in skirts”and so on.

political participation;women;gender awareness

10.13277/j.cnki.jcwu.2014.04.006

2014-05-13

C913.68

A

1007-3698(2014)04-0040-06

張永英,女,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社會性別與公共政策。100730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項目“新時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研究”的課題成果,項目批準號:10@ZH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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