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紅斌 江蘇省東臺市人民醫院內分泌科 224200
甲巰咪唑與丙硫氧嘧啶治療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的臨床效果觀察
朱紅斌江蘇省東臺市人民醫院內分泌科224200
摘要目的:探討并比較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治療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的臨床療效。方法:將2013年1月-2014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療的甲亢Graves患者60例納入研究,隨機分為甲巰咪唑組和丙硫氧嘧啶組,兩組分別給予同等劑量的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治療,并比較兩組治療前后相關甲狀腺血清指標。結果:兩組治療前甲狀腺血清指標TSH、FT4、FT3、TPOAb和TRAb均無明顯差異(P>0.05),治療后兩組TPOAb和TRAb無明顯差異(P>0.05),但TSH、FT4、FT3指標的比較,甲巰咪唑組均明顯優于丙硫氧嘧啶組(P<0.05);兩組分別有1、3例患者因皮疹和肝功能損害等副反應退出治療。結論:與丙硫氧嘧啶相比,甲巰咪唑治療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患者療效更加顯著。
關鍵詞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
甲狀腺功能亢進癥俗稱甲亢,臨床以心悸、出汗、進食和便次增多而體重下降等一系列癥狀為主要表現,其中該病以彌漫性毒性甲狀腺腫(Graves病)最為常見,對于該病的治療臨床主要以抗甲狀腺藥物療法為主,本文就甲巰咪唑與丙硫氧嘧啶兩種抗甲狀腺藥物在Graves甲亢治療中的應用進行觀察,并比較療效。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將2013年1月-2014年12月在我院接受治療的Graves甲亢患者60例納入研究,所有患者均經臨床癥狀、血清學檢測等明確診斷,且診斷均符合葉任高等主編的《內科學》中相關標準[1]。將所有患者隨機分為甲巰咪唑組和丙硫氧嘧啶組各30例。甲巰咪唑組男9例,女21例,年齡18~50歲,平均年齡(33.2±3.7)歲,病程1~6個月,平均病程(3.4±1.2)個月;丙硫氧嘧啶組男10例,女20例,年齡16~48歲,平均年齡(32.7±3.6)歲,病程1~6個月,平均病程(3.2±1.1)個月。經統計學分析,兩組具有可比性(P>0.05)。
1.2治療方法
1.2.1甲巰咪唑組:給予甲巰咪唑片(北京市燕京藥業有限公司生產;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0440)治療,用法用量:起始劑量為10mg/次,3次/d,待癥狀控制后逐漸減量至15mg/次,1次/d。
1.2.2丙硫氧嘧啶組:給予丙硫氧嘧啶片(精華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0794)治療,用法用量:起始劑量為100mg/次,3次/d,待癥狀控制后逐漸減量至50mg/次,3次/d。兩組均90d為1個療程,1個療程后對療效進行判定。
1.3評價指標(1)對兩組患者治療前和治療1個療程后的甲狀腺血清學指標進行測定,指標包括TSH(促甲狀腺素,正常值參考范圍0.34~5.60μIU/ml)、FT4(游離甲狀腺素,正常值參考范圍7.86~14.41pmol/L)、FT3(游離三碘甲狀腺原氨酸,正常值參考范圍3.8~6pmol/L)、TPOAb(甲狀腺過氧化物酶抗體,正常值參考范圍<40IU/ml)、TRAb(促甲狀腺素受體抗體,正常值參考范圍<5U/L)。(2)對兩組治療期間常見不良反應加強觀察,比較兩組安全性。
2結果
2.1安全性甲巰咪唑組和丙硫氧嘧啶組分別有1例、2例患者因皮疹反應而退出治療,丙硫氧嘧啶組1例患者因肝功能損害而退出治療,兩組不良反應發生率分別為3.3%(1/30)、10.0%(3/30),不良反應發生率比較無明顯差異(P>0.05)。
2.2治療前甲狀腺血清學指標比較結果顯示兩組治療前甲狀腺血清學指標TSH、FT4、FT3、TPOAb和TRAb均無明顯差異(P>0.05),詳見表1。
2.3治療后甲狀腺血清學指標比較甲巰咪唑組治療后的TSH、FT4、FT3指標明顯優于丙硫氧嘧啶組(P<0.05),而TPOAb和TRAb指標比較兩組無明顯差異(P>0.05),詳見表2。
3討論
Graves甲亢是臨床較為常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臨床治
表1 兩組治療前甲狀腺血清學相關檢測指標比較±s)
表2 兩組治療后甲狀腺血清學相關檢測指標比較±s)
療方法較多,包括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放射性核素碘治療以及手術治療等,而抗甲狀腺藥物療法以其方便、安全等優勢成為最主要的治療方法。但臨床抗甲狀腺藥物較多,其中甲巰咪唑和丙硫氧嘧啶是臨床常用的兩種藥物,5mg的甲巰咪唑和50mg的丙硫氧嘧啶劑量相當,但在臨床應用時發現相同劑量的兩種藥物,療效卻不盡相同[2]。
在本文中,甲巰咪唑組和丙硫氧嘧啶組治療療果比較,結果顯示甲巰咪唑的療效優于丙硫氧嘧啶,這與馬玉琴等[3]研究結果一致,由于兩種藥物的作用機理基本一致,因此考慮可能與兩種藥物的藥代動力學差異有關。甲巰咪唑在口服后具有生效快、代謝慢、血漿半衰期長的特點,血漿半衰期可長達13h,而丙硫氧嘧啶血漿半衰期僅為2h,可維持時間為6~8h,因此從藥代動力學方面分析,甲巰咪唑明顯優于丙硫氧嘧啶,同時臨床研究認為,甲巰咪唑療效優于丙硫氧嘧啶還可能與甲巰咪唑含有巰基有關[4]。用甲巰咪唑治療Graves甲亢可逆轉血漿巰基水平下降的異常,提高細胞外自由基清除系統的活性。在對兩者安全性的研究中,甲巰咪唑不良反應發生率略小于丙硫氧嘧啶,但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但是在2011年美國甲狀腺協會從兩種藥物的不良反應考慮,推薦甲巰咪唑治療Graves甲亢[5],可在一定程度上說明與丙硫氧嘧啶相比,甲巰咪唑具有更高的用藥安全性。
綜上所述,與丙硫氧嘧啶相比,甲巰咪唑治療Graves甲亢療效顯著,且安全性高,值得臨床推廣應用。
參考文獻
[1]葉任高,陸再英.內科學〔M〕.第6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733.
[2]應愛華,高天舒.丙硫氧嘧啶與甲巰咪唑對甲狀腺功能亢進癥肝功能影響情況的對比研究〔J〕.中國醫藥導報,2014,11(4):71-73.
[3]馬玉琴,馬冬梅,汪春雷,等.甲巰咪唑與丙硫氧嘧啶治療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療效比較〔J〕.山東醫藥,2014,54(37):90-92.
[4]林麗萍.甲巰咪唑與丙硫氧嘧啶治療甲狀腺機能亢進癥Graves病臨床對比研究〔J〕.中國醫學工程,2014,22(9):25.
[5]黎濤.甲巰咪唑與丙硫氧嘧啶治療Graves’甲狀腺機能亢進癥療效觀察〔J〕.吉林醫學,2013,34(27):5608-5609.
(編輯雅文)
收稿日期2014-03-04
中圖分類號:R581.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1-7585(2015)20-27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