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2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稅委會〔2014〕32號),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國對進出口關稅進行調整。與2014年相比,2015年有關印刷設備器材的進口關稅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中,將原來的“計算機直接制版設備(CTP)”分為“凹版式計算機直接制版設備”和“除凹版式以外的其他計算機直接制版設備(CTP)”兩項。其中,“凹版式計算機直接制版設備”的最惠國稅率為9%,2015年暫定稅率為3%;“除凹版式以外的其他計算機直接制版設備(CTP)”的最惠國稅率為9%,2015年暫定稅率為5%。二是在《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中,取消噴墨印刷機和靜電照相印刷設備(激光印刷機)的幅面界限,兩者的最惠國稅率為8%,2015年暫定稅率為5%。三是在《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中,增加“柔性印刷版(厚度小于3mm的)”商品條目,最惠國稅率為10%,2015年暫定稅率為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