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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社會效益問題
——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視角

2015-03-17 12:47喻慶勇王九云
關鍵詞:社會效益專利權研究型

喻慶勇,王九云

(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哈爾濱150001)

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社會效益問題
——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視角

喻慶勇,王九云

(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哈爾濱150001)

在中國,確保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效實施的前置性要件多種多樣,其中最重要的應是基于實踐中的有效運用與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新視角,首先分清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等諸多問題的基本要義。據此不僅基于新視角探討了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社會效益的基本內涵,而且基于新視角對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與社會效益相互關系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并以此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有效實施。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社會效益

綜觀世界典型國家很多情況下的經濟特別是社會發展,幾乎都與研究型大學及其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如有的可能與研究型大學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轉化有關[1],[2],有的可能與研究型大學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有關[3];還幾乎都與研究型大學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所產出的社會效益有著特別密切的關系[4],如有的可能與研究型大學所取得的專利權性科技成果轉化后所產出的社會效益有關,有的可能與研究型大學所取得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產出的社會效益有關[5]。而相當多情況下的這種非?;蛱貏e密切的關系表明,要想促進經濟特別是社會發展,不僅應高度重視并促進研究型大學取得或持續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而且還應高度重視并促進研究型大學所取得或持續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社會效益。雖然高度重視并促進研究型大學通過取得或持續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能產出或持續產出社會效益的前置性要件或方式方法可能多種多樣,但最重要的應是既應基于實踐中的有效運用又應基于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新視角,首先分析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社會效益等諸多問題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本要義并運用于實踐。這既是確保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社會效益諸多相應或相關活動行為都能有相應理論支撐的需要,也是確保研究型大學及其研究型大學所參加的產學研等協同創新主體,都能通過研究型大學所取得或持續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更多或持續產出更多社會效益的需要,更是確保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社會效益持續按其之間正向機理運行在促進經濟特別是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的需要。

一、基本內涵分析

(一)基于新視角的研究型大學

基于新視角的研究型大學,多指基于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或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的、既從事高等教育又從事相關科學研究的大學。這表明,雖然從事高等教育的大學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從事高等教育的大學都可以被認定為研究型大學。也就是說,在多種多樣的大學中,只有在從事高等教育的基礎上,基于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或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的、開展與所從事的高等教育學科或專業有密切關系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研究的大學,才有可能被認定為研究型大學。而相應的從事高等教育的大學一旦被認定為研究型大學,那將還會呈現出更多視角下的多種多樣的屬性或功能性特點或特征。

(二)基于新視角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

基于新視角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多指基于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或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已被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依法確認為屬于知識產權性質的科學或技術方面的研究成果。這表明,雖然研究成果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可以被確認為屬于知識產權性的研究成果;還表明,雖然知識產權性的研究成果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識產權性研究成果都可以被認定為是屬于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也就是說,在相當多情況下的多種多樣的知識產權性研究成果中,只有高新性的科學或技術方面的研究成果,才最有可能被依法認定為是屬于非常有利于創新驅動發展或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

(三)基于新視角的社會效益

基于新視角的社會效益,多指基于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或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由相應社會主體的相應活動事項產出或形成或溢出的有利于或可供社會構成中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享用且非經濟效益范疇的有益效果。這表明,相當多情況下的效果,其來源可能具有多種多樣性,如有的效果可能是由單一相應社會主體的相應活動事項產出或形成或溢出的,有的效果可能是由多個相應社會主體共同的相應活動事項產出或形成或溢出的;還表明,相當多情況下的效果,有時還可以劃分為有益的和無益的,如有的效果可能對社會構成中的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有益,有的可能不利于社會構成中的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的享用或享用后也可能是無益的;更重要的還表明,雖然非常有利于或可供社會構成中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享用的有益效果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的有利于或可供社會構成中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享用的有益效果都是社會效益,如有的可能被劃分為是屬于經濟效益的范疇。綜上,盡管相對于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的效果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的效果都可以被確認為是基于新視角的社會效益。也可以說,在相當多情況下的可享用效果中,可能只有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由相應社會主體的相應活動事項產出或形成或溢出的有利于或可供社會構成中廣大社會組織或廣大人民群眾享用且非經濟效益范疇的有益效果,才最有可能被確認為是基于創新驅動發展需要或基于促進創新驅動發展需要的社會效益。

二、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問題分析

(一)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相互關系表現

1.所有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相互關系表現

所有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相互關系表現在,雖然可以被認定的研究型大學可能多種多樣,但并不是所有的研究型大學都可以被認定是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在不能被認定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中,有的可能是因為既沒有開展科學技術研究也沒有取得科學技術研究成果,而不能被認定是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有的可能是因為雖然也取得了科學技術研究成果,但并沒有將已經取得的科學技術研究成果通過相應的法定程序確認為知識產權性研究成果。它還表現在,凡研究型大學要想成為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幾乎都是有條件的,其中最重要的前置性條件應是,相應的研究型大學不僅應善于開展科學技術研究并取得科學技術成果,而且還應善于適時將通過科學技術研究取得的科學技術成果通過相應的法定程序確認為知識產權性研究成果。否則,相當多的研究型大學將很難被稱為是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

2.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條件的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相互關系表現

對于已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條件的研究型大學來講,其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關系表現在,已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條件的研究型大學,應是取得相應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重要來源或基礎或條件或前提,否則那將很難取得與已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條件的研究型大學相適應的或相關聯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它還表現在,對于已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條件的研究型大學來講,應把取得與本研究型大學相適應的或相關聯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作為應當追求的方向和目標。

(二)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分類及存在呈現形式

1.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

如果將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和不能或很難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那相當多情況下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則既可以指可以獲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也可以指有能力將本研究型大學通過科學技術研究而取得的科技成果再通過相應的法定程序確認為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

2.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分類

僅就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分類而言,依據不同的標準,以把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多種多樣的類型:①如依據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所屬國家或地區,將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屬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②如依據國家行政區域劃分,將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屬于不同省或市或自治區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③如依據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所屬學科是否具有綜合性,將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屬于不同單一性學科或單獨性學科與綜合學科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其中按單一性學科或單獨性學科劃分,則把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屬于理工科性、工科性、醫科性、農科性、林科性、國防性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如按行業或產業劃分,把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劃分為屬于工業、農業、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等。

3.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的存在呈現形式

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按學科性或行業的分類,不僅表明了不同學科或不同行業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應當把相應學科或相應行業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作為應追求的方向或目標,而且表明了凡不同學科或不同行業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只有在相應學科或相應行業不斷和持續取得了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才能充分體現出或呈現出不同學科或不同行業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的真實有效存在。

(三)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及存在呈現形式

1.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

雖然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依據,及其依據不同劃分標準所劃分出來的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種類可能是多種多樣的,但最重要的應是以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不同,將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種類劃分為: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專利權性科技成果,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

2.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性存在呈現形式

基于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凡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包括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發明專利權性科技成果與實用新型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和外觀設計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幾乎都應依據國家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頒發的屬于相應研究型大學專利權證書,包括發明專利權證書、實用新型專利權證書、外觀設計專利權證書予以呈現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專利權性科技成果的真實有效存在。凡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包括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已出版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和尚未出版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幾乎都應以研究型大學已經出版的和尚未出版的科技論文或科技作品等予以呈現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的真實有效存在。如果沒有上述關于專利權證書或科技論文與作品標志載體的存在,那將很難表現出或證明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或已經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存在。

三、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與社會效益的問題分析

(一)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與社會效益的相互關系表現

1.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

僅就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而言,應多指已具備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已經或持續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把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劃分很多種類。如依據研究型大學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分類,則可以把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劃分為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和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如依據是否具有自主權,則可以把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劃分為具有和不具有自主權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如依據是否有效,則可以把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劃分為有效的和無效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

而相當多情況下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多指正在受法律保護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

2.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與社會效益的相互關系

僅就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與社會效益的相互關系而言,表現在,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應是產出或取得社會效益的來源或前提或基礎。而產出或取得社會效益應作為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追求的方向和目標;還表現在,凡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幾乎都應或必須以研究型大學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作為基礎或支撐,不斷創造或產出更多或更大的社會效益。如果已經取得了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不善于使已經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更多更大的社會效益,那么相當多的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研究型大學,都將會大大降低其社會存在的價值。

(二)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類型

1.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

僅就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應多指研究型大學所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或釋放出的社會效益。這不僅表明研究型大學應當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而且還可以通過所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或釋放出社會效益。雖然研究型大學中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能多種多樣,但符合發展趨勢的應是研究型大學中的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包括發明專利權性和實用新型專利權性及外觀設計專利權性科技成果,或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如科技論文性科技成果和科技專著性科技成果及科技操作性科技成果和科技防災減災指南性科技成果等,幾乎都應產出更多的社會效益。

2.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類型

如果僅就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類型而言,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①有的可能是一果一效型,即研究型大學的一種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能只可以產出一種社會效益。②有的可能是一果多效型,即研究型大學的一種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能會產出多種社會效益。③有的可能是多果多效型,即研究型大學的很多種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每一種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都可能會產出多種多樣社會效益。④有的可能是當今產出型和未來產出型或近期產出型和遠期產出型或短期產出型或長期產出型。其中當今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當今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未來產出社會效益;未來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未來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當今產出社會效益;近期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近期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遠期產出社會效益;遠期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遠期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近期產出社會效益;短期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短期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長期產出社會效益;長期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不僅能在短期產出社會效益,而且還能在長期產出社會效益。⑤有的可能是本國產出型和外國產出型或國內外產出型。其中本國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本國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其他國家產出社會效益;外國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外國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本國產出社會效益;國內外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既能在本國產出社會效益,也能在外國產出社會效益。⑥有的可能是單一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型和多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型及特定人群產出型和全民產出型。其中單一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在單一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在其他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社會效益。多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既能在單一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社會效益,也能在其他領域或行業或產業產出社會效益。⑦特定人群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只能面對特定人群產出社會效益,而不能面對更廣泛人群產出社會效益。全民產出型是指有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能面對全民產出社會效益。⑧但最重要的應是按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和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進行類型劃分。據此可以劃分出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型和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型。

(三)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

基于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類型劃分,最重要的研究型大學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應是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和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

1.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

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包括研究型大學發明專利權性和研究型大學實用新型專利權性及研究型大學外觀設計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不僅既可通過三大產業、產品和商品、稅收和納稅、就業和工作、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生活水平和生命健康的狀態及其狀態程度等形式表現出來,也可通過國防安全和國際交往、科技創新和文化、風險防控和防災減災的狀態及其狀態程度等形式表現出來。而相當多的情況下的研究型大學專利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應是通過上述各種表現形式狀態和程度的縱向或橫向增長或增速的比率或總量,特別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表現出來。

2.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

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如研究型大學科技論文性科技成果和研究型大學科技專著性科技成果及研究型大學科技操作性科技成果和研究型大學科技防災減災指南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不僅幾乎都可以通過相應著作權性科技成果或作品的正式出版發表或發行的狀態及狀態程度表現出來,而且還可以通過正式出版發表或發行的著作權性科技成果的使用對象及被引用或采納等的狀態及程度效果表現出來。而相當多的情況下的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可以產出社會效益的表現形式,應主要通過研究型大學著作權性科技成果的產出或出版發行的量與質及使用者的增長率與滿意度,特別是后續所產生的社會發展的正能量等形式表現出來。

綜上,對于既從事高等教育又從事與高等教育學科或專業有密切關系相應科學技術研究的研究型大學來講,當既具備了可以取得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的條件,又具備了可以通過取得或持續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社會效益的條件時,不僅是應當的而且還可能是必須的,既要不斷取得更多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又要善于不斷通過已經或即將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不斷或持續產出社會效益。當相當多的既從事高等教育又從事與高等教育學科或專業有密切關系相應科學技術研究的研究型大學,基于承擔社會責任的想通過不斷取得更多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不斷產出更多社會效益且非常需要其他社會主體予以支持時,如果有相當多的相關社會主體能給予積極的支持,那將非常有利于研究型大學及其與其他社會主體通過協同創新取得的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產出更多更大的社會效益。

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不僅肯定還會有很多其他相關問題需要通過分析予以確認,而且就是已經通過分析并確認的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等問題,有時也需要與時俱進地不斷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對于已經通過分析并確認的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問題,雖然相當多的研究型大學及有關方面都應基于有效運用予以了解和把握,但最重要的應是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問題具有決策權的研究型大學或有關方面特別是決策者,都應首先對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問題予以了解和把握,這既有利于確保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問題決策的正確性或科學性,也有利于確保圍繞研究型大學與知識產權性科技成果及其社會效益問題的決策都能得到有效實施,更是確保中國通過有效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安全且可持續和諧健康的向前發展。

[1]曲雁.中美高??萍汲晒D化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芻議[J].北京交通大學學報,2010,9(2):104-105.

[2]康建輝,王凱.高??萍汲晒D化中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08,(11):115-117.

[3]韓瑾.高校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問題及對策[J].經濟研究導刊,2009,(29):253-254.

[4]馬艷艷,劉鳳朝,等.中國大學專利被企業引用網絡分析——以清華大學為例[J].科研管理,2012,(6):93-99.

[5]池曉波.高校圖書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分析[J].浙江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2):32-35.

Social Issues on the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Characterized by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the Research Universities—In Perspective of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YU Qing-yong,WANG Jiu-yun
(School of Management,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arbin 150001,China)

Focuses on effective application of innovation in practice as well as a new perspective are the most important pre-requisites of National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Our research starts from clarifying the theoretical definition and basic meaning of Research University,Sci-Tech Achievemen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social benefits,etc.Subsequently,we explore,discuss and analyze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and mechanism that determine the success of research activities and social benefits of its outcome,and hope the research to push the Research Universities to play a greater role in the National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research university;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sci-tech achievements;social benefits

F831

A

1009-1971(2015)02-0135-06

[責任編輯:王 春]

2014-12-20

喻慶勇(1980-),男,安徽寧國人,博士研究生,從事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研究;王九云(1946-),男,黑龍江哈爾濱人,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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