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數參照了“經濟學家信心指數”的編制方法,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 將滿意程度用等級分數劃分為三個等級,
假定看好、增加的分值為100 一般、持平的分值為50 不看好、減少的分值為0 。
二 使用算數平均法進行數據計算
將每個問題的得分相加,再除以參與調查人數,得出本問題的平均分數。對于未回答的問題,不計入平均分數的計算。
三 將每個問題的平均分數相加再除以調查問題個數,得出最后的平均數值,即最終的信心指數 。
注★ 根據設定的等級分數,本“信心指數”的最終值必然在0與100之間。越接近100,表示信心指數越高;越接近0,則表示信心指數越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