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盧米埃爾兄弟發明了電影。
他們用強燈光把拍攝的形象連續放映在銀幕上,看起來像實在活動的形象。
一路發展至今,我們可以把“電影”定義為:
由活動照相術和幻燈放映術結合發展起來的一種連續畫面,
是一門視覺和聽覺的藝術,
也是一門可以容納悲喜劇與文學戲劇、攝影、
繪畫、音樂、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種藝術的綜合藝術。
按電影的種類分,
有動作片、喜劇片、恐怖片、愛情片、警匪片、科幻片、戰爭片等等;
按播放的形式,除了常規的之外,還有巨幕、水幕、環幕、3D、4D等等。
愛一部電影,可以因為它的導演、編劇或主演,
也可以因為它的題材、內容、寓意,還可以因為它的場景、氛圍、情愫。
而有的時候,我們想拋開所有這些有的沒的,
我們只專注為自己挑選一個最舒適的觀影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