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慶結 ■山東省地質測繪院,山東 濟南 250002
增資新建項目位于聊城市開發區,老廠區南側,本項目新建一處污水處理站,生產生活所產生的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經地下管網排入聊城市污水處理廠。本項目產生廢水包括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為 CODcr、NH3—N。
場址區包氣帶防污性能為弱,含水層易被污染特征為易,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不敏感,建設項目污水排放總量為中,建設項目水質復雜程度為簡單,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1)[1]建設項目分類及等級劃分標準,該增資新建項目屬于Ⅰ類評價建設項目,評價等級為二級。
項目廠址位于聊城市開發區,總占地面積4.1615公頃。項目投入生產后,總用水量為0.30萬m3/d,由聊城市開發區供水管網供給。本項目自建一座污水處理站,生產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均排入該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水質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同時滿足聊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聊城市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場址區地層上部主要由黃河沉積而成,下部為河湖相沉積,總的沉積規律是上部顆粒細,下部顆粒粗。按照地質時代,含水層特點和地下水水力性質,自上而下分為淺層、中深層、深層三個含水巖組。
淺層地下水總流向與區域淺層地下水流向基本一致,呈北東向,水力坡度為0.2‰,由于水力坡度較小,水平運動則很緩慢,年內最低水位一般出現在6月份,最高水位出現在7-9月份,年變幅一般為2m左右;中層地下水以咸水為主體,其運動方式仍以順層作水平運動為主,礦化度一般2000~5000mg/1,個別高達17000mg/1,目前,該層地下水尚無利用價值。深層地下水屬承壓水,其流向大部與淺層地下水的流向基本一致,水力坡度0.1‰左右。
項目場區所在地屬于黃河中下游沖積平原,均被第四系覆蓋,巖性上部為黃色、棕黃色、褐黃色粉土為主,夾有粉砂和粉細砂,結構松散;下部多為棕黃色、灰綠色棕紅色粉質粘土。場址區地層分布穩定,水文地質條件簡單,無特殊土分布,工程地質條件較好。
擬建項目投產后所產生的生活污水及生產廢水中所產生的污染物為:CODcr、BOD5、SS、NH3—N,當擬建項目在污水管道發生“跑、冒、滴、漏”及污水處理設施發生事故時,由于工作人員發現事故,處理事故需要一定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廠區廢水有可能已發生外泄,污染地下水,此次選取污染物中的CODcr和NH3—N作為預測因子建立模型,NH3—N參照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標準,其濃度限值為0.2mg/L,由于CODcr在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中沒有具體要求,因此對CODcr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Ⅲ類水標準,其濃度限值為20mg/L,以此預測發生滲漏及突發事故時CODcr、NH3—N隨工廠污水的遷移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情況。
以平行地下水流動的方向為x軸正方向(縱向),垂直于地下水流向為y軸,由于y軸方向污染物運移很小,因此只預測沿地下水水流方向污染物運移情況。此次預測以廠區污水處理站為例,主要預測污水處理站發生滲漏狀態下,對地下水環境造成的影響。
當污水處理站發生滲漏事故時,不考慮包氣帶防污性能,取污染物原始濃度隨污水沿垂直方向直接進入到含水層進行預測,擬建場區以及附近區域并沒有集中型供水水源地,多為分散式供水,地下水位動態穩定,因此,根據不同工況下污染物在含水層中的遷移可采用不同模型進行概化。事故狀態下,污染物發生滲漏是無法及時發現,因此污染物運移可概化為,一維半無限長多孔介質柱體一端為定濃度邊界的一維穩定流動一維水動力彌散問題。
一維半無限長多孔介質柱體一端為定濃度邊界的一維穩定流動一維水動力彌散問題取平行地下水流動的方向為x軸正方向,則求取污染物濃度分布的模型如下:
式中:x—距注入點的距離,m;
t—時間,d;
C—t時刻x處的示蹤劑質量濃度,mg/L;
C0—注入的示蹤劑質量濃度,mg/L;
u—水流速度,m/d;
DL—縱向彌散系數,㎡/d;
erfc()——余誤差函數(可查《水文地質手冊》獲得)。
根據項目工程分析,CODcr原始濃度為2237mg/L,NH3—N原始濃度為138mg/L,通過野外滲透系數及水井調查資料,得出地下水流速u為0.135m/d,采用工程勘察所測有效孔隙度n為0.04,通過野外彌散試驗,得出縱向彌散系數為0.431m2/d。
污水處理站發生滲漏狀況下,假定污染物為定水頭補給邊界,將前面確定的參數帶入模型,便可得出各污染物在含水層中沿地下水流向運移時濃度的變化情況,預測結果見圖1、圖2。
圖1 CODcr濃度變化規律圖
圖2 NH3-N濃度變化規律圖
由圖1分析可知,CODcr在含水層中沿地下水流向運移,隨時間的增加,其鋒逐漸向外擴散,在1556天時污染物運移至沿地下水流向最近的250m處的敏感保護目標,濃度值為20mg/L,使其地下水的污染物CODcr超過地表水Ⅲ類水標準,地下水無法直接飲用,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大。由圖2分析可知,NH3-N在含水層中沿地下水流向運移,隨時間的增加,其前鋒逐漸向外擴散,在1501天NH3-N運移至沿地下水流向最近的250m處的敏感保護目標,濃度值為0.2mg/L,使其地下水的污染物NH3-N超過地下水Ⅲ類水標準,地下水無法直接飲用,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大。
4.3.1 擬建項目建設期對地下水水質影響預測評價
項目建設期主要為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期過程產生的廢水主要有施工產生的廢水、生活污水。施工過程中要求施工廢水不直接排放,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集水池、沉砂池等水處理構筑物,對施工廢水按其不同性質分類收集,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此,建設期所產生的生產生活廢水都進行了集中處理,無外排,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4.3.2 擬建項目運行期對地下水水質影響預測評價
(1)正常狀況下,擬建項目廢水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分析
擬建項目投產后,正常情況下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本項目自建一座污水處理站,生產污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均排入該污水處理站,廢水經處理達標后排入污水管網,由開發區污水處理廠統一步處理,因此,正常生產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2)事故狀況下,擬建項目廢水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分析
擬建場區污水處理站在發生滲漏狀況下,在滲漏部位可能形成定濃度補給,根據前述預測結果,沿地下水流向最近的250m處的敏感保護目標,其水質中CODcr、NH3—N在1556天、1501天后將受到擬建項目影響,使其地下水污染物超過Ⅲ類水標準,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大。
4.3.3 擬建項目服務期滿后對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本項目服務期滿后,產品不再生產,在妥善處理污染源之后,沒有新生的污染源,因此,對區內地下水水質影響較小。
[1]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M].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