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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視角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16-03-01 10:15余小龍
2016年2期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學視角

余小龍

摘要:新型合作醫療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標志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解決了人們看病難的問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我國針對農村地區的收入情況、衛生醫療情況以及國家的實際發展情況制定出的醫療改革制度,詣在解決農村地區農民看病問題。該項制度采取的是自愿原則,以政府出資為主、農民出資為輔,并依據縣市級統籌安排開展的社會性制度,因此從整體看來已經具備社會保險的特征。本文將從保險學的視角下對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分析,以為我國社會性保險制度的發展貢獻力量。

關鍵詞:保險學;視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前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人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的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政府依據當前農村地區“看病難”的情況,制定出的依靠各級政府出資為主,農民出資為輔的一種醫療制度,極大的提升了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條件,并在不斷的運用過程中已經取得顯著成效。但是,在發展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這種制度存在一個較大的問題,就是自愿性原則引起的認識不充分問題,導致許多人難以從本質上了解這項制度所帶來的益處。因此在當今的社會條件下,政府可以開展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制度,讓其得到充分作用的發揮。

1.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必要性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在2003年確定推行的,堅持以農民自愿為主要原則開展互助共濟的醫療制度,并且以政府出資的形式為農民“看病”提供一項便利條件[1]。以往農村地區醫療條件極差,農民患病需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導致了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一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和政府的廣泛關注,為改善農村地區衛生醫療條件,縮小城鄉差異以及資源配置的公平性,開始推行新型的合作醫療制度。

1.1農民保險意識薄弱

我國的農村地區經濟情況并不樂觀,并且農民中多數文化水平較低,所以相應的保險意識極為薄弱。從保險學視角來看,人們身邊存在的風險性往往是不確定的,疾病便是風險中的一種,這一主題往往具有客觀性與永恒性,人人無可避免。因此,通常人們會用不同的統計、計算方法來尋求合適的辦法降低這種問題發生的幾率,社會保險應運而生。與此同時,疾病這種風險除了客觀存在性以外,還存在隨機性,也就是說人們不能掌控疾病發生的時間以及種類,因此就具備一定的不可控性[2]。并且這種風險還存在輕重之分,較輕程度只是會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而較重的情況則有可能帶來生命的威脅。所以,在疾病到來的時刻人們必須具備一定的醫療條件與經濟條件來承受相應的風險問題,此時風險意識就顯得尤為重要。農民經濟收益有限,多數是用來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對未來的主觀預期并不強烈,所以整體的風險反映較弱,保險購買意向匱乏。

1.2農民收入不高,抗病能力較弱

從社會保險學的角度看社會的普遍規律,人們的抗擊風險能力往往同經濟實力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說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是難以抵抗疾病的威脅的[3]。農村地區農民的主要經濟來源是從事勞動生產,而這種生產所創造的經濟價值又極為有限,一旦患上疾病這些經濟收入是難以承受昂貴的醫療費用的。與此同時,若是農民患有疾病無法從事勞動生產也就難以獲得相應的經濟支持,從而造成一病返貧的情況發生。保險是能夠以最小成本換取最大程度的疾病損失的有效途徑,而經濟收益的有限性,導致農民難以對其進行投入。從保險學理論來講,通常人們的抗病能力與經濟能力成正比,而經濟實力由于就醫傾向成反比,因此可以明確農村居民的就醫意愿要強于城市居民。但是,經濟實力的有限性,導致社會保險難以為其服務,這些防病治病上的弱勢群體,理應得到國家的廣泛關注。

1.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要求

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是一種政府出資為主要形式的保障制度,這種經濟利益為導向的制度及有利于吸引收入有限,醫療傾向強烈的農民群體的關注,從而有效解決這一社會問題[4]。社會保險最需要關注的就是抗風險能力弱,缺乏保險意識的農民群體,但是受國家農民人口眾多、經濟水平不均衡等社會客觀情況的影響,使得這一制度難以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經濟為導向開展的醫療制度,因此通過不斷的推行引導會逐漸激發農民們的保險意識,增強其購買保險的意愿,從而有助于社會保險的推行。

2.保險視角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優缺點

2.1統籌范圍擴大更符合大數法則

大數法則是保險學視角下的一種概率論法則,具體的表現方式就是指參加購買保險的人數越多,那么抗風險的能力就較強。當前農村地區實行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還完全不能同現代的醫療制度相比,但是多數社會保險學理論已經能適用其中,較傳統的醫療制度已經具備較多優勢。社會保險有關制度與意識的推廣不能一蹴而就,而是應該依照具體的社會發展情況以及推行地區的實際情況、觀念意識等作出相應的調整[5]。從上個世紀四十年代我國就先后開展過兩次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村為單位進行的,盡管這種制度補償金額不大,抗風險能力也較小,但是卻與當地的鄉土觀念相契合,從而被農民廣泛接受和認可。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變化,醫療體系越來越昂貴化,以往的醫療制度難以滿足農民的看病需求,因此在此基礎上農村新型合作醫療開始推廣。此種制度的推行堅持以政府出資為主,農民出資為輔,有利的經濟利益導向使農民的參保人數開始逐步增加,購買保險的意識也開始強烈。這種情況的產生,就是社會保險學理論中的大數原則,有利于社會保險的逐漸推廣。

2.2逆向選擇風險逐漸增大,造成制度推廣難度變大

從保險學角度來講,醫療制度只有采取福利風險型補償機制,才能得到廣泛的認可與推廣。也就是參與保險人,無論大病小病都能夠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最大程度的降低疾病風險損失,提升抗擊風險能力。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實以大病為主要導向開展的醫療活動,盡管能夠一定程度上的解決農村地區的大病風險能力,但卻增加了醫療保險制度的逆向選擇風險,同時合作醫療的推廣難度也被增強[6]。依據保險學理論來講,逆向選擇風險就是指具備高風險病癥的患者較低風險病癥的患者更愿意選擇參保的一種社會保險現象。而從普遍規律來看,人們的患大病的風險幾率要遠遠低于患小病的幾率,也就是說人們難以從新型合作醫療中看到效益,從而不再參保。而參加保險的人員又都是患病頻率高的人群,此種情況下就會致使參保率不斷的下降,而醫療補償費用卻不斷增加的情況,不僅會導致社會保險意識的削弱,還會造成該項制度難以推行。因此,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在推廣的過程中,要不斷結合社會實際發展情況,良好的應用社會保險理論進行推廣,從而促進我國保險制度的不斷發展。

結語

綜上所述,在社會保險制度推行過程中,由于我國農民的整體風險意識的薄弱與經濟收入的有限性,導致其購買保險的意愿不強。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推廣,能夠以經濟利益為導向,極大提升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從而提升農民抗擊疾病的風險能力,因此該制度的推廣是勢在必行的。

參考文獻:

[1]李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效果分析——基于全國30省1451行政村14510戶的實地調查[J].政治學研究,2011,02:115-123.

[2]代志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機制歧視問題研究——以收入差異為視角[J].中國軟科學,2007,02:17-27.

[3]陳愛如,李琳.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籌資機制和補償模式的研究[J].滁州學院學報,2008,04:62-64.

[4]賈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研究綜述——以主體角色及其關系為視角的述評[J].行政與法,2008,09:51-56.

[5]孫淑云,徐曉蘭.破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集體扶持”籌資困局——以制度性缺陷為視角[J].理論探索,2012,04:81-85.

[6]李瑞鋒,胡凌娟,高莉敏.農民參合視角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持續發展研究——基于中西部地區7省10縣的農戶調查[J].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12,07: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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