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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時代輿論監督中的媒體互動

2016-08-11 08:30孟文
新聞世界 2016年8期
關鍵詞:良性互動輿論監督傳統媒體

孟文

【摘要】本文以2003年孫志剛事件和2016年深圳女孩事件為例,分析了媒體監督的進步:民眾發聲平臺多元化,新媒體時效性增強,輿論互動性的提升。并對監督的困境提出了應對之道:新媒體加強監管、提高公信力,傳統媒體找準定位、做好深度報道,二者相互合作,形成輿論監督良性互動機制。

【關鍵詞】新媒體;傳統媒體;輿論監督,良性互動

伴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自媒體的繁榮,新媒體的開放多元為輿論監督開辟了新天地,但傳統媒體的嚴謹權威也是輿論監督不可或缺的一環。從2003年的孫志剛事件到2016年的深圳女孩事件,這13年見證了公共事件中輿論監督方式的進步,也見證著新的困境,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各有特點,同時也暴露出了各自的問題。

一、兩次事件中的媒體監督

(一)2003年孫志剛事件中的媒體監督

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職于廣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孫志剛在前往網吧的路上,因缺少暫住證,被警察送至廣州市三無人員收容遣送中轉站收容。次日,孫志剛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員救治站。在這里,孫志剛受到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收容人員的野蠻毆打,并于3月20日死于這家救治站。這一事件被稱為“孫志剛事件”。

對這一事件的媒體監督特點:傳統媒體深度報道、新媒體擴大輿論、傳統媒體繼續跟進。

4月25日,《南方都市報》頭版發表了題為《被收容者孫志剛之死—27歲大學生廣州街頭被抓三天后猝死,尸檢表明死前曾遭暴打》的新聞報道與《誰為一個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負責》的評論。同時A06—07版深度報道此事件的真相。4月26日,全國各大媒體紛紛轉載《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北京青年報》發表《孫志剛之死·輿論·收容的法律問題》。4月30日,《中國青年報》“法制社會版”大版面報道孫志剛事件。

《南方都市報》的報道和評論迅速被人民網、新浪網、新華網、搜狐網等多家網站轉載,引起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各大網站的論壇里也涌現了許多悼念文章和評論文章,其中《天堂里沒有暫住證——紀念孫志剛君》廣為傳播。一些網站還設置了網上調查欄目鼓勵網民發表意見,甚至有網友建立了紀念孫志剛的專門網站。

5月13日,新華社以《孫志剛被故意傷害致死案13名疑犯被緝捕》為題報道該案疑犯已被緝捕的消息。5月15日,人民網發布《從孫志剛案看有關收容的法規違反〈立法法〉》一文。5月30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孫志剛案還能走多遠?》。6月16日《中國新聞周刊》發表《孫志剛死亡真相誰該為此負責》。

(二)2016年深圳女孩事件中的媒體監督

2016年5月21日,深圳兩女孩在逛街時因未攜帶身份證而被自稱執行公務盤查身份證的警察強制帶回警局,兩女孩在警車上用手機拍下了4分34秒的視頻并上傳到新浪微博,視頻記錄了當事警察粗暴的態度和惡劣的言辭,如“我懷疑你是個男人,你脫衣服給我看一下”、“今天就是你自己犯賤”、“把你和艾滋病、強盜、小偷關在一起去,讓你慢慢享受”、“我可以關你24小時,關完你該滾哪就滾去哪里”等。

對這一事件的媒體監督特點:新媒體引爆、傳統媒體報道、新媒體繼續發酵。

6月10日下午3點,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官方微博@平安寶安發布微博稱已對該事件展開調查,新浪微博@新京報、@沈陽晚報、@武漢晚報、@重慶晨報、@福州那點事兒、@大河報隨后對此事進行了通報,引發網友熱議。6月10日晚上,《南方都市報》發文《深圳兩女孩逛街遭警察強制傳喚當事民警停職、局長道歉》,中國青年網轉發了此文。6月11日凌晨,澎湃新聞以《深圳兩女孩稱未帶身份證遭警察強制傳喚并辱罵,民警已被停職》為題報道了該事件。

6月11日,《南方都市報》A05版用五分之一版面發表了題為《警察盤查兩女孩出語辱人被停職》的新聞報道。

6月11日,網易新聞、新浪新聞、鳳凰資訊等網站對《南方都市報》和澎湃新聞的報道進行轉發報道,新浪微博@新浪法院頻道、@山西晚報、@青島城事兒等對此事進行報道,輿論影響繼續擴大,微博話題#逛街遭警察查身份證#閱讀量超過800萬。

二、兩次事件中的媒體監督比較

(一)媒體監督良性互動的進步

1、自媒體賦予受眾發聲平臺

在傳統媒介環境下,普通公眾很難發出自己的聲音,而微博等自媒體以零門檻、易接近性的特點賦予了普通公眾發聲的權利,一個ID就是一個發聲筒,任何網絡用戶都可以成為傳播者。作為互聯網的新生力量,自媒體日益成為社會公共事件信息傳播的源頭。

2、新媒體反應速度快、時效性強

在孫志剛事件中,發揮領頭羊作用的傳統媒體受時間、版面、新聞制作流程的限制,必須遵循一定的監督程序,時效性較低。而在新媒體時代,輿論監督方式靈活,能在第一時間將事件呈現給公眾、引發輿論關注。深圳女孩事件爆出之后,多家媒體的新浪官微都在一個小時之內做了相關報道,反應速度非???。

3、輿論公開透明、互動性增強

傳統媒體時代,媒體監督機構占主導地位,社會公眾很難對事件進展施加影響。而在新媒體環境下,任何內容都可以被評論和轉發,網友的每一條評論、每一次轉發甚至每一次點贊都是公開透明的,新媒體也得以通過輿論走向及時調整監督策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互動性增強。深圳女孩事件中,網友在新浪微博上對相關報道進行大量轉發和評論,表達自己的態度,使媒體監督機構能夠了解民眾對此事的態度,再根據民意進行報道策略的調整,互動性也得到明顯提升。

(二)媒體監督良性互動的困境

1、傳統媒體缺乏深度報道

在孫志剛事件中,傳統媒體憑借權威形象和良好的公信力引導著輿論走向,其有條不紊的深度報道也廣受好評。而在深圳女孩事件中,傳統媒體不僅在時效性上輸給了新媒體,而且也沒有擅長的深度報道,僅僅進行了一般性新聞報道,至于事件詳情、上車前警察和女孩究竟發生了什么沖突、到警局之后又發生了什么等細節,沒有媒體去深度挖掘。

2、信息冗余、事件很快被淹沒

自媒體的發展為我們獲取信息提供了便捷,卻也帶來了信息的冗余,每天數以萬計的信息從四面八方涌來,對于大部分缺乏判斷力的受眾來說,很容易迷失在信息的海洋中,無法辨別重點和主次。孫志剛事件中,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相互結合,在事件后續的追蹤上,傳統媒體發揮了很大作用,一步步緊跟態勢,維持著輿論熱度。然而在深圳女孩事件中,傳統媒體在對事件進行了一般性報道之后就不再發聲,導致輿論熱度下降,事件很快被其他熱點淹沒。

三、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的良性互動

(一)新媒體加強監管

1、發揮意見領袖的引導作用、減少信息冗余

新媒體的開放性帶來了網絡資訊的發達,面對鋪天蓋地的信息流,大多數普通公眾是沒有能力加以判斷和篩選的,這又反過來加深了信息冗余度。意見領袖是指言論比較活躍又具有一定公信力的二級傳播者,他們的言論在網絡上往往具有引導作用,因此,新媒體輿論監督要重視對意見領袖的培養,發揮他們的輿論引導作用。

2、加強監管、提高公信力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在新媒體環境下,一方面新媒體零門檻的特點使任何人都可以發布信息,另一方面網絡的匿名性也增強了信息發布的隨意性,因此,跟傳統媒體的權威性相比,新媒體的輿論監督具有一定的劣勢。此外,自媒體傳播的情緒化色彩遠遠超過理性的分析,責任的缺乏造成失實信息的泛濫。正如勒龐所說,“烏合之眾”在“狂熱”的群體中約束個人的道德和社會機制會失去效力。所以,新媒體要加強平臺監管,及時核實信息,打擊造謠惑眾的行為,凈化傳播環境,提高公信力。

(二)傳統媒體找準定位

1、從受眾出發、選題貼近民意

當下,新媒體受歡迎是與其親民性分不開的,新媒體關注的往往都是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有關的選題。以新浪微博為例,民眾在這個平臺上很容易找到與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接地氣的新聞信息。而傳統媒體受版面、時間的限制,很多選題無法顧及。面對新媒體的挑戰,傳統媒體不能固步自封,要轉變輿論監督的重點,從民眾的角度出發,迎合普通民眾的需求,多關注老百姓關心的民生問題。

2、堅持新聞專業主義、做好深度報道

在自媒體發達的今天,公眾在重大公共事件上仍然依賴權威性的傳統媒體。一方面,與自媒體自評自論的傳播方式不同,傳統媒體強調客觀公正、不偏不倚,有良好的信譽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傳統媒體在深度報道方面具有優勢,技術及信息渠道等資源的占有是自媒體無法相提并論的。因此,在新媒體搶占先機的時代,傳統媒體要堅守新聞專業主義,做好深度報道,在信息爆炸的網絡時代為公眾提供更多的真相。

在新媒體層出不窮和傳統媒體仍然發揮重要作用的今天,我們看到,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各有優勢也各有短板,新媒體反應迅捷、開放包容卻泥沙俱下、魚龍混雜,傳統媒體嚴謹深刻卻人氣不足,因此,在媒介融合的大背景下,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的輿論監督也要相互合作,取長補短,在媒介資源、監督策略等多方面增進交流,形成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機制。

參考文獻:

[1]許小青.從輿論流變過程再探“孫志剛事件”[J].新聞世界,2014(10).

[2]盧亞、胡翼青.自媒體時代傳統媒體如何進行輿論監督——以“八毛門”事件為例[J].新聞界,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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