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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邏輯:深入探觸人類內心世界

2016-09-21 17:25
南風窗 2016年19期
關鍵詞:頭腦痛苦心理學

石勇

我們成為什么人,主要是在心理上變成的、行動上做成的,不是頭腦思考成的。頭腦的思維,如果沒有驅動行動,并產生相應的心理結果,一個人不可能有所改變。

美國社會學家庫利曾經把人類生命的歷史比喻為一條河流,以及沿著這條河流的公路—其中,河流是種族和遺傳,公路是社會和文化。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比喻。具體到個人的人生呢?我發現也有三條路線圖。

一條是人在地理空間中的移動,比如在湖南的一個鄉下出生,到了北京讀大學,然后在上海工作,當然一個人也可能一輩子都待在他出生的地方,比如德國哲學家康德。

第二條,是在存在上,我們變成了什么樣的人。比如小時候我們天真爛漫,長大后慢慢變成了一個正義感很強的人,或者變成了一個惡棍。當然,也有人變成了固執的人,有人一直自卑,有人懦弱保守,有人剛愎自用……在這條河流中,我們有著一個個故事,頭腦、心理、人格、身體都在變化之中。

第三條,是我們在社會階層位置上的移動。有的人從一個放牛娃,通過努力變成了一個官員,或是變成了一個企業家,他們在階層上都實現了向上的攀爬。當然也有人一直停留在他出身的階層里,比如父輩是工人,一個人仍然是工人。

在這三條路線圖中,最能說明一個人是什么樣的人的是第二條。第一條只是他人生之路的社會-地理空間的痕跡,第三條則只是他的社會身份。

我們是怎么變成這種人,而不是那種人呢?

在這篇文章里,我想闡述我自己對心理分析的一個重大發現,用它來解釋跟心理有關的無數問題。

心理也在思維

先問一個問題。如果我說,“我有權利選擇過自己的生活,你侵犯我的權利,這是不對的”,這句話是否講邏輯?

它的推理過程是這樣的:

(1)、人有選擇過自己生活的權利;

(2)、這個權利是正當的;

(3)、你侵犯我的權利,這是不對的。

顯然,很講邏輯。

又比如,有人自殺,我們勸他說:“你連死都不怕,還怕活下去嗎?”這也很符合邏輯—符合頭腦中推理用的形式邏輯。

我再費點功夫,把這個推理展開:

(1)、死是最可怕的,比活著可怕;

(2)、你死都不怕;

(3)、因此你不應該怕活下去。

我們在說這句話時,很自信地認為,這個邏輯他不可能拒絕。因為這個邏輯代表了一種理性,而理性構成了對一個人真正的說服。

但現實卻是:然而并沒有什么卵用。除非他確實不想死,只是頭腦發熱一下或一時想不開(因此需要我們給他一個不死的理由),否則他是聽不進去的。

為什么這樣?

因為除了頭腦在思維,我們也用心理思維。除了頭腦的邏輯,在我們身上還存在另一套相差非常大的邏輯。它就是心理邏輯。

我們對想自殺的人說“你連死都不怕,還怕活下去嗎?”,只對在自殺時,內心里其實盼望有人來阻止自己,給自己一個不死的理由的人有用,對真想死的人沒用。之所以有用,是因為他正需要我們在頭腦上說服他!而之所以沒用,是因為他已經關閉了頭腦上的邏輯,完全按心理去思維。我們說服的是他的頭腦,而不是心理,當然沒用。

他心理的邏輯,是什么樣子的呢?

是這樣的:

(1)、我在心理上活不下去了;

(2)、心理上活不下去是最痛苦的,比死還痛苦;

(3)、因此我可以用死來解除這種心理上活不下去的痛苦。

看到沒有?頭腦的邏輯,預設了死是最可怕的,活著遇到的任何事情,都沒死可怕。這個邏輯,在頭腦上是真的成立的,它很理性。

可是它在心理上不成立。對于心理來說,讓它活不下去的東西,才是最可怕的東西,跟這種東西比,死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死可以成為解脫的一種手段。

比如在過去,一個極為看重名聲的婦女,可以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去死,就是這個邏輯。

面對這樣一個婦女,我們用“死都不怕還怕活?”去勸說她放棄自殺,只能讓人呵呵。用“你這是在逃避!”挨了一點邊了,這是在采用說服心理的方式,她一定有所觸動,因為激起了她的心理生存。她為了維護心理生存,肯定會表明自己不是在逃避,但并不妨礙自殺。正確的方式是迎合甚至強化她的心理邏輯,但把這個邏輯拐向另一個方向,比如對她說:“你好好活著給他們看,才最能證明你的清白!死了,你就洗不清了”。

錯誤的方向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都清楚自己和別人經常用心理去思維,但很奇怪,大家好像并不認為這背后有一套心理邏輯。比如,有一個人因為自卑,心理很敏感,你明明說的話只是在描述“貧富差距”現狀,他卻認為你是在鄙視他。這個時候,你往往會覺得他不可理喻,而沒有想到,在他的心理上,真是有一套作出這種反應的邏輯,而且在心理上是可以得到理解的。

你覺得他“不可理喻”,是因為你認為他在頭腦的理解上有問題,但他并不是扛著頭腦來理解。

不僅我們,哲學家們也是把情感、心理、精神之類的東西,劃入了“非理性”的領域—凡是不能通過邏輯、理性把握的東西好像都是非理性的,雖然“非理性”并不一定就是壞東西。這是一種很省事的方式,但這么干其實并不能讓我們知道“非理性”的規律是什么。

準確地說,要理解人類跟“心理”有關的那個世界,是心理學家們要干的事情。

自現代心理學確立了它的學科地位以來,各個流派的心理學家干了太多的事情。但有一件,他們沒有干:心理的現象(無論是不是無意識的)有邏輯嗎?是在某種秩序和規律下可以理解的嗎?如果是,心理邏輯是什么?

這個東西,不是靠實驗就能解決的,也不僅僅靠臨床。它還需要借助于哲學思辨。

從現在“主流”心理學的玩法,就知道它沒有能力去解決這個問題。

這些心理學打著“科學”的旗號,走向了三個方向。

一個方向是“實驗”。就是好像某個心理原理,要通過“實驗”(盡管很多實驗已經失真)才能揭示出來,于是,無論是雞湯大師們,還是小資白領們,在描述雞湯正能量時都要引述一個個“心理實驗”的故事。它的方法論錯誤是仿照“科學研究”來研究人類心理,但可惜人類的心理現象和自然、生理現象是不同的范疇。這個哲學上的“范疇錯誤”,精神分析大師榮格已經批評過了,他是這樣說的:

“實驗心理學幾乎完全無助于理解人類心理。要了解人類心理,就應當拋棄精確實驗,收起學術腔調,告別自己的研究課題,轉而用自己的人類心理體驗世界。在牢獄、精神病院、醫院的恐怖中,在沉悶的鄉村酒館中,在妓院與賭場中,在高雅沙龍中,在股票交易所中,在社會黨人集會中,在教堂中,在信仰復興運動者集會中,在狂熱宗教流派中—借助于愛與恨、借助于對每一種自身內在激情的體驗—人類心理的探索者能夠收獲更多的知識,遠勝于厚厚的書本。從此,他學會如何使用有關人類心靈的真正知識,來醫治病人?!?/p>

榮格已經說得非常犀利,我沒什么補充的了。

第二個方向是“還原論”。本來,對人類心理世界的探索,是要解釋心理現象和行為的,但“主流”心理學卻把它還原成了各種生理、生物現象。比如,把愛情、友情之類,都解釋為多巴胺的分泌,解釋為基因、神經效應。這就非常搞笑了,跟當年把心理現象解釋為“本能”一樣(比如,如果人貪婪,就解釋人有貪婪的本能,人有愛,就解釋為有愛的本能)。在方法論上,直接就是出老千的行為,把對A的研究,還原成了對B的研究,其實不過是試圖以取消問題的方式來解答問題。但既然都把心理現象這樣去解釋,還要心理學干嘛?生物學、物理-化學、生理學、基因科學之類的學科直接可以代替它了。

這是一種無能。對此,當然是有明白人的。曾經當過國際心理科學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心理學會理事長的張侃曾經說到,“一些人仍然對于通過思辨-實踐驗證-再思辨-再驗證-總結出普適理論的研究方法視為寒蟬,這使得我們對高級心理過程的認識,特別是對人的社會性和本性的認識嚴重滯后。眾多因為人的行為而導致的社會問題陷入無從回答的窘地?!?/p>

插一句,張老師在這里所說的“高級心理過程”的一個重要內容,正是本文打算要揭示的心理邏輯—盡管篇幅所限我只能拋出大概的思想。

另外,雖然一些“心理學家”沒有能力去回答各種“因人的行為而導致的社會問題”,但他們也創造出了很多“癥狀”來干這件事。比如,如果一個人在開車時容易發怒,他們就說這個人有“路怒癥”了。用“路怒癥”這樣的“癥狀描述”于是包打了對人的行為的解釋。

這就是我要說的“主流”心理學的第三個方向:把人的行為的心理原因、心理過程,偷換為“癥狀”的描述。心理學家們在沒有能力去解釋心理原因、心理過程的情況下,有一個雖然很偷懶但很管用的招數,就是盡可能去創造出一些“癥狀”和對“癥狀”的描述,套到人的行為上去,作為對行為的解釋。

這同樣是出老千,但跟第一、第二個方向一樣,都冠以了“科學”的名義,而且以“知識”的pose表現出來,還是挺能嚇唬人的。

造成的結果是什么呢?是一個人學習“心理學”,最多是學習心理學家所創造出來的那些“知識”碎片,以對“心理學”知識碎片的了解來代替對人類心理的了解。但這些“知識”碎片離人類心理的奧秘還有十萬八千里。于是,即使學了很久,大腦對于類的心理規律,還是混沌一片。

但心理是有規律,是有邏輯的。

心理邏輯怎么玩

經濟學有一個“理性的經濟人假設”。心理分析是否需要一個這樣的假設?我認為不需要,它是自明的。正如在前面關于“自殺”的例子中所看到的,人的心理有一個絕對的邏輯原點,一個“阿基米德點”,那就是:

人在心理上一定要生存下去,或生存得更好!正如人在生理上,要生,不要死。

有時候,心理上要生存的這種力量,大于生理上要生存的力量。所以,一個人才不會怕死,他才會以自殺的方式來解脫痛苦。

這個邏輯原點決定了:沒有誰生下來,就是想在心理上玩完的,無論他是正常人還是瘋子。想在生理上活不下去可以理解,但想在心理上活不下去,根本無法想象。

在這個邏輯原點的基礎上,借助于很多心理內容,還有心理機制,才有了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心理現象和人的行為。但它們都完全可以解釋,而且并不復雜。

而心理生存(或生存得更好)+ 心理內容+心理機制,就構成了心理現象在演繹時的邏輯,即心理邏輯。

下面我再列舉三個現象:

A、有一天,大張在街上看到了10年前的一個同學,心中非常驚喜,趕快跑過去拍他肩膀。但在他回頭看時,大張發現自己認錯人了;

B、小李被某省人騙了一次,心里非常不爽。后來,一見到說是某省的人,就有一種提防和厭惡;

C、阿王在很小很小的時候,在大街上,目睹到了人類不平等的一幕:有人光鮮毫麗,滿臉傲慢;有人衣衫襤褸,形容悲凄。長大后,他變成了一個有強烈平等主義傾向的人。

在這三個例子中,借以進行推理的,都不是頭腦中的理性邏輯,而是或主要是心理邏輯。

A的思維是所謂的“形象思維”,根據“人長得很像”來思維,滲透進了形象、情感。它在頭腦上當然是不符合邏輯的,人長得像不等于是。但在心理上,卻是很符合邏輯的。在這里想說一下,“形象思維”基本是心理邏輯,而“抽象思維”基本是頭腦的理性邏輯。

B的思維是一種“屬性思維”,他具有那個屬性,我具有那個屬性,他給你造成了傷害,而他有那個屬性,我也有那個屬性,于是我也很可惡了。這在頭腦上難以理解,心理上同樣是符合邏輯的。

C是最典型的心理邏輯,它涉及到了一個重大的秘密:我們成為什么人,主要是在心理上變成的、行動上做成的,不是頭腦思考成的。頭腦的思維,如果沒有驅動行動,并產生相應的心理結果,一個人不可能有所改變。換句話說,我們變成什么人,要么是心理邏輯演繹成的,要么是頭腦驅動行動并產生心理結果變成的。

因此,搞清楚心理邏輯,相當相當的重要。一個人的行為、心理事件、心理問題,還有社會事件、人生的秘密,可以借由它的原理和分析框架揭開。

在以后的文章中,我想來干這些事情。但在這里,暫時讓我們看一下它的一些特點。

我們經常發現有這樣的現象,比如奴隸一旦成為奴隸主,會比奴隸主更狠,多年的媳婦一旦熬成婆,又會以比較厲害的手段來對付新媳婦。但有的人,即使原來被人欺負過,改變命運后,也不會去欺負弱者。為什么會有這種不同?

我們假設有兩個人,一個叫歐陽,一個叫令狐,他們在職場中,都曾經受到施虐狂上司的一些傷害,而在后來,他們都升職加薪成管理層了,但歐陽從來不去對新員工施虐,令狐卻喜歡這樣干。兩個曾經有相同處境的人,為什么分別變成了這樣?

梳理一下他們簡單的心理邏輯就明白了(原本可以展開去講一些心理原理的,但怕太瑣碎了,因此省略)。

在一開始,歐陽和令狐的心理邏輯都是一樣的:

(1)、我被上司施虐過;

(2)、我體驗過這種痛苦和恥辱;

(3)、我無力反抗,因為我要考慮飯碗。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所體驗到的痛苦和恥辱,屬于自然情感,認為不對,也是基本的價值觀,而無力反抗,這是現實。

但在接下來的心理邏輯的演繹中,差別就出來了,他們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歐陽的心理邏輯是這樣繼續演繹的:

(4)、但不管怎樣,無論施虐多么讓我感覺痛苦,我也認為對弱者施虐是不合理的,一個人不能這樣做;

(5)、我需要努力奮斗,去改變自己的現狀。

所以,當歐陽變成了管理層后,他沒有去施虐新員工。他一直在堅持真實的自我,所作所為都是在向過去的真實自我致敬。

但令狐的心理邏輯則是這樣的:

(4)、對施虐的屈服、忍受讓我痛苦,為了解除這種痛苦,我只能認為,這是現實,世界就是這么殘酷,強者總是要吃掉弱者的;

(5)、我需要努力奮斗,去改變自己的現狀。

看到沒有?在(4)中,歐陽和令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個用人格來擔當痛苦,絕不放棄自己的價值觀,另一個,則沒有用人格來擔當自己的痛苦,改變了自己的價值觀。用心理分析的話說,一個還在堅持真自我,體驗自然情感,另一個則放棄真自我,用假自我來玩了心理保護。對待自我和世界的態度,使他們哪怕有一些相同的經歷,也會變成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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