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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利益分歧與廣東免征洋米稅風潮

2016-11-04 01:55田錫全
社會科學 2016年8期
關鍵詞:國民政府廣東

摘要: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為救濟米荒,廣東各界向南京國民政府請求免征洋米進口稅,中央相關院部對此先后采取了從不準免稅,到限額“半稅記賬”,乃至限額免稅的措施。此舉在長江中下游地區及廣東內部激起相當大的反響,并由此引發了長達半年之久的洋米免稅風潮。該風潮是自1930年代初以來,國內政商各界圍繞洋米稅征免之爭的一次集中爆發,彰顯了南京國民政府內部財政部與實業部、中央政府與廣東地方、長江中下游米糧產區與廣東銷區、廣東內部國米商與洋米商等各方之間的多重利益分歧。在這場從中央到地方、涉及廣東以及長江中下游諸省市的洋米免稅風潮中,因立場不同、利益分歧,導致各方所采取的行動各異,由此而引發的矛盾沖突也錯綜復雜。

關鍵詞:洋米免稅風潮;國民政府;廣東;長江中下游地區;利益分歧

中圖分類號:K26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0257-5833(2016)08-0152-13

作者簡介:田錫全,華東師范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上海200241)

民國時期的廣東,可說是中國在抗戰前從東南亞進口洋米谷最多的省份,圍繞該省洋米谷進口是否征收進口稅及如何征稅,遂成為南京國民政府與廣東地方政府、長江中下游米糧產區與廣東銷區、國米商與洋米商等各方之間產生利益分歧的焦點之一。1936年11月到1937年4月,因廣東免征洋米進口稅一事引發的爭論即長達半年,激起朝野上下頗大的風潮。關于此風潮演進始末與幕后糾結,既有研究多失簡略,其細節內幕更付闕如。在較為系統研讀相關材料后,筆者認為這一論題還有相當大的討論空間,即從南京國民政府中央到長江中下游諸省市以及廣東省內部,政商各界對于洋米免稅案的反應、折沖情形以及利益分歧實情諸環節,尚需進一步厘清。本文茲分階段對上述問題進行探討。

一、從“專稅"到“關稅”:廣東洋米稅由來及免稅動議

陳濟棠主政廣東時期,洋米征稅問題一開始就和廣東地方當局與南京中央政府的政治關系演變密切相關,由于廣東當時處于半獨立狀況,因此在較長的時間內廣東當局在洋米進口稅問題上也采取了有別于中央的做法。1932年10月6日至7日,由國民政府財政部主持召開的全國民食會議即提出訂定洋米人口稅則,利用關稅政策調劑國內民食。因兩廣把持的西南政務委員會反對,中央此時也不愿因糧食問題引起政治糾紛,故未實行。后經從中央到地方、尤其是長江中下游諸省市政商界群起呼吁,國民政府行政院于1933年9月12日通過加征洋米進口關稅原則。四天后(即9月16日),為了與南京中央政府爭奪洋米稅源,廣東當局一改其歷來反對中央征收洋米稅的態度,先于其他省份三個月在廣東全省開征洋米進口專稅每擔大洋1元,當月19日廣東省財政廳又布告洋谷每百斤征收大洋6角。同時廣東當局撇開海關,另成立舶來農產品專稅局,在廣州、潮梅、五邑、欽廉、瓊崖各設局一所,并附設三水、深圳、中山等稽征處,專抽舶來農產品入口稅和洋米專稅,這樣洋米專稅就成為廣東的地方財政收入。之后,南京中央政府多次與廣東當局交涉洋米稅政問題,但一直懸而未決。

實行洋米進口征稅之后,廣東當局分別于1934年三次(3月20日、4月15日、6月16日)提高洋米專稅,于1936年三次(4月1日、6月2日、6月25日)降低洋米專稅,至1936年7月21日廣東省財政廳下令免征洋米專稅。在此期間,洋米專稅的征收對象于1935年擴大到外商,而之前廣東對外商而言是實際上的免稅地區。

隨著洋米專稅在廣東的停征,加之1936年夏兩廣事變后南京國民政府控制了廣東政局,中央政府于是年7月下旬將廣東洋米進口稅歸由海關統一征收,每公擔(即每百公斤)洋米擬征收關金1元6角5分,約合國幣3.3元。稍后中央財政部對廣東洋米進口稅采取了變通辦法:自7月20日至8月10日期間內,已到洋米免稅放行;此后由廣東進口米谷,其應征進口關稅照稅則規定稅率減半征收(即米每公擔征0.83金單位,谷每公擔征0.42金單位),并征一成附加稅。此項減稅辦法執行到8月底,期滿由海關照進口稅則全額征稅。所有在廣東免稅、減稅米谷,如轉銷廣東省以外口岸時,應照稅則補稅。所以,遲至1936年9月1日,廣東洋米進口稅率始與國內其他地區統一起來。

全國洋米關稅政令統一未幾,步入1936年11月份,廣東各地米價高漲聲浪紛然四起,后逐步演化為影響頗大的米荒風潮。關于此次米荒出現的原因,廣東軍政當局這樣分析到:

粵省米糧,向感不足,今年旱潦相臻,尤呈荒象。近為力謀救濟,雖有向湘蕪購運之舉,而湘米以車輛缺乏,蕪米以海道迂遲,故均感緩不濟急。洋米以征稅關系,裹足不前,米荒情形,異常嚴重。

對于釀成廣州此次米荒的原因,除了上述幾種因素外,還有研究將其歸結為粵幣(毫券)在與港幣兌換中的貶值;并且,廣州的米荒還因(殘存于南京和廣東之間的)政治誤解和(洋米)稅收體系上的措置失當而加重。這些分析均表明:洋米稅統一征收對于廣東洋米入口造成了相當大的影響。于是,粵省各界遂將免征洋米稅作為救濟米荒的主要途徑。

在此前后,廣東軍、政、商各界先后向中央呼吁免征或減征粵省洋米稅。據報載,是年11月初,廣東即有米商呈請中央財政部及該省財政廳、建設廳等政府機關減征洋米入口稅,財、建二廳對此項請求“已有允意”,惟詳細辦法尚未決定。后為應對米荒,11月底至12月初,廣東綏靖公署主任余漢謀、省政府主席黃慕松、汕頭市商會、旅滬潮州同鄉會、廣東澄??h東隴商會、旅港潮州八邑商會、汕頭市雜糧業公會等軍政要人及商人團體,先后電請中央免征洋米稅?;浐jP同志社等華僑團體也于12月11日聯電財政部予以響應。汕頭米商團體南北港運銷公會主席蔡時帆于12月份赴京,請愿將洋米稅豁免或減征,均未獲準。之后,余漢謀、黃慕松于12月28日再電呈行政院、財政部,請求暫時豁免廣東洋米稅,并提出如顧慮商人取巧逾量運囤,可令飭財政部轉飭海關,以1936年1月至7月洋米運粵數量為免稅標準,逾額即照常征稅。但仍未獲中央關系院部批準。為救濟民食,廣東省財政廳除電請中央信托局代購皖米兩萬石運濟外,還響應宋子文之前蒞粵時的建議,于12月29日成立了廣東省調節民食委員會(以下簡稱“調節民食會”),由黃慕松、余漢謀、省財政廳長宋子良(兼省政府委員)、省民政廳長王應榆(兼省政府委員)、省建設廳長劉維熾(兼省政府委員)、廣州市長曾養甫、廣州市商會代表鄒殿邦、廣州市米糠公會主席韓卓甫及銀行界代表等共15人充任委員。而這一政府與金融界聯合組織的機構,后來成為免稅洋米能否順利進口的關鍵。

1936年12月上旬,在得知廣東政商各界向中央請免洋米稅事后,漢口雜糧油餅業公會、上海市豆米業與雜糧油餅業兩同業公會、江蘇寧滬市縣米業同業公會、長沙米糧業商人、湖南全省商會聯合會、漢口市商會、上海市商會、江蘇青浦縣米業公會等長江中下游各省市糧食業、商會等團體,即先后致電中央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等院部予以反對。諸省市商人團體反對廣東免征洋米稅的理由,可以上海市商會的有關言論為代表。當月9日,上海市商會致電行政院、財政部,以當年各省均告豐收(湘皖贛三省尤為向有余米輸出省份)、加以粵漢路通車湘米運粵便利、運費減少為由,反對廣東免征洋米稅,以便維持關稅完整、挽救農村經濟。

在此期間,國民政府中央關系院部均不贊同廣東免征洋米稅,對于廣東米荒主要考慮從國內予以接濟。12月初,財政部在接到廣東當局電文后,以此事與湘米銷售關系甚大,令飭關務署及賦稅司從速議復,對于廣東免稅請求未置可否。9日,實業部在給上海市豆米業與雜糧油餅業兩同業公會主席顧馨一的復電中,稱免征洋米稅事關稅政,已咨請財政部核辦@,也沒有明確表態。12日,行政院批復顧馨一,稱已由行政院令湖南省政府迅速籌劃湘米銷粵救濟辦法,并飭鐵道部速訂湘米輸粵特別專價于最短期間內施行,使湘粵兩省經濟食糧得以相互調劑。該批復還飭知財政部在案。這表明行政院此時主要考慮從國內接濟廣東米荒。14日前后,財政部電復廣東方面,稱洋米免稅案因皖湘等省米商反對,故救濟粵省糧食,應先從交通方面設法減低運費,以便鄰省米源源運粵。至于洋米進口免稅案正詳慎審議中。22日,財政部在批復汕頭市商會的電文中稱:洋米稅原為維護國內農產而設,湘贛皖等省本年農作豐收均有余糧可供廣東需要,廣東糧食不足應盡量采購國米以資接濟,所請免征洋米稅礙難照準,直接否定了廣東方面的免稅請求。23日,財政部批復上海市商會,除重申未準廣東洋米免稅的理由外,并要求上海市商會轉知商家,將湘贛皖所產之米源源運銷廣東接濟。25日,財政部電復黃慕松、余漢謀稱洋米稅礙難免征,并請實業部督促湘、贛、皖等省將產米源源運粵,以濟民食。

另外,在12月上旬廣東方面已有這樣的傳聞:“碎洋米進口稅,關系貧民日食,有先取銷之望。洋米稅亦于明春起,可望暫免之說?!边@應是廣東當局謀劃的免征洋米稅步驟。在后來的局勢演進中,雖然碎洋米進口免稅問題很少涉及,但是洋米稅于1937年春暫時免征的動議則變成了現實。

時至1937年元月份,廣東黨、政、軍、商各界又接連電請中央暫免洋米稅,糧食業計劃組織請愿團赴京請求暫免洋米稅,省內各界還擬組織糧食運銷會(實際上后來并未成立)負責販運洋米人口,并向財政部提出對于該會所販洋米應繳進口稅額“予以記賬便利”。這一建議為以后的洋米進口減稅或免稅埋下了伏筆。16日,余漢謀同時還致電旅京粵籍要人,就近協請中央迅速頒布洋米免稅令。19日,廣東省政府決議維持民食辦法三項:(1)去電再催財部;(2)由各黨部會同民眾機關籌商救濟;(3)令調節民食委員會邀集市社會局、市商會、警察局速商維持辦法。當天,余漢謀致電在上海就醫的宋子良,請其就近切懇財政部準予暫時豁免洋米人口稅⑩。20日,國民黨廣州特別市黨部致電南京中央執行委員會,請其迅速飭財政部暫準洋米免稅人口,并提出如恐此舉有礙保護國米政策,可對洋米免稅人口數量予以規定。當天黃慕松第三次致電財政部請免廣東洋米稅。21日,黃慕松又致函省市黨部,提請召開民眾團體會議籌商救濟糧食辦法。此舉顯然是廣東黨政當局想借助于民眾團體以壯聲勢。

至1937年元月20日之前,行政院、財政部等中央院部仍未批準廣東方面的洋米免稅請求,而是著眼于從湖南、安徽等省采辦米糧接濟廣東米荒。稍有變通之處在于:行政院令財政部、鐵道部酌量決定調節辦法,米稅方面不妨暫時記賬。至于米糧運粵數額方面,由鐵道部令粵漢路局改進貨運,使湘米能暢銷廣東。這實際上是采納了前述廣東方面提出的對進口洋米稅予以記賬的建議。

二、從限額“半稅記賬”到限額免稅:廣東免征洋米稅之獲準

廣東各界的呼吁在元月20日初見成效?;浭∶谆膯栴}引起了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孔祥熙的關注,是日他主持行政院會議,決議救濟米荒辦法:除飭粵漢路迅速加撥車輛運輸湘米接濟廣東、減低輪船火車運米費用外,準廣東采辦30萬公擔洋米,半稅記賬??紫槲踹€令全國糧食運銷局(隸屬于財政部)飭蕪湖代辦處趕購蕪米運往廣東應急?;洕h路局接鐵道部令后,即每天由長沙至廣州增開運米專車1—2列,可運米400—800噸,以將積存湘米運完為止。廣東綏靖公署、省政府接中央命令后,即擬訂采運米糧變通辦法并公布施行,規定:自元月21日起,商民采辦此項洋米經過沿海各關口時,所有應繳關稅準納半數,其余一半記賬,由省政府負擔;所有采運洋米事宜由調節民食會監督管理。從規定中可以看出,所謂的洋米“半稅記賬”,對米商而言只需繳納一半稅額(即關金0.83元,折合國幣1.9元);另外一半稅額先記賬,由廣東省政府負擔。這樣,從表面上看,廣東省政府憑空要替米商負擔進口30萬公擔洋米一半的關稅(總額國幣57萬元)。而省府負擔的一半洋米關稅實際上很難落實,后幾經磋商在名義上又轉嫁到了調節民食會頭上。這一做法顯屬權宜之策,也可視為廣東當局堅持不懈請求全額免征洋米稅的動因。

洋米減半征稅后,廣東方面仍以進口成本過高為由,繼續吁請中央完全豁免洋米稅。元月21日,黃慕松、余漢謀等領銜以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名義致電南京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行政院、財政部、鐵道部、交通部,請求暫時豁免洋米入口稅,并給予湘米運粵最大便利。同時,省黨部還分電在京粵籍國民黨中委及在京的國民黨廣東省特派員曾養甫、羅翼群、蕭吉珊三人,請就近懇請或催促中央豁免廣東洋米人口稅。當天下午,國民經濟建設委員會廣東分會為討論洋米入口免稅事,在省建設廳召開糧食座談會,決定由經建分會及人民團體,電請中央核準財政部完全豁免洋米稅,暫以半年為限。

23日,國民黨廣東省黨部、廣州市黨部召集各界代表開救濟米荒大會,即席決定由省黨部、市黨部、省商聯會、市商會、米業公會、雜糧公會、銀行公會等19家團體,聯合組成廣東民食救濟委員會,電請中央增加免稅洋米數量,并在致南京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政府、行政院、財政部的通電中,吁請立將洋米稅暫時全免。是日,黃慕松致電蔣介石,請求接納國民經濟建設委員會廣東分會的五項救濟糧食辦法,暫免人口米稅。當天,余漢謀、黃慕松還會銜布告禁止私運米谷出口,廣東省財政廳高等顧問兼粵桂閩統稅局長吳健陶、省銀行行長顧翊群也聯電在京的廣州市長曾養甫,請為救濟廣東米荒事轉陳孔祥熙采取進一步的辦法。當晚,廣州銀行米糧押款團代表中央銀行廣東分行經理鐘鄂過港北上入京,請求財政部暫時豁免粵省洋米稅;如不能全部豁免,則力爭將民食救濟會所購洋米的進口稅豁免,以便舉辦平糶。25日,廣州市商會再電林森、蔣介石、孔祥熙,稱廣東此次米荒為數十年來所罕見,雖經財政部準許洋米半稅記賬而成本仍高,商民難于購運,30萬公擔的數額難敷需求,亟應將洋米稅完全免征,暫以半年為限。26日,香港華商總會致電孔祥熙,請求全免廣東洋米進口稅,以濟眉急。當天,澳門商會也致電南京國民政府、行政院、財政部,請免征洋米人口稅,以蘇民生而救眉急。

對于廣東方面的一再吁請,26日晨召開的行政院第298次例會,議決救濟廣東省米荒辦法四項:(1)粵購洋米數額,增至100萬市擔,關稅半數記賬;(2)鐵道部即日起,備專車二列,運湘米赴粵;(3)糧食運銷局商同招商局,專備一船運皖米入粵;(4)由財政、實業兩部,派員赴粵調查,詳擬救濟辦法。隨后,全國糧食運銷局長鄭寶照會同實業部代表梁定蜀即奉派于30日出發,趕赴蕪湖、漢口、廣東等處實地調查米糧產運銷及廣東米荒情形。廣東省府關于禁止廣東米糧運銷出口、進口洋谷照洋米例關稅半稅記賬兩項請求,在2月9日行政院第300次例會上獲準。對于行政院處理廣東洋米稅的方式,同樣對洋米有較高依賴度的近鄰福建繼起效仿。元月30日,廈門市商會電福建省政府轉行政院,請援粵例實行洋米半稅記賬。

在半稅洋米數額增至100萬市擔后,廣東方面仍然不以為足,繼續吁請中央全免洋米稅。元月31日,廣東商會聯合會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長蔣介石、財政部長孔祥熙及廣東軍政要人余漢謀、黃慕松,以粵漢路車輛有限轉運需時、洋米半價征稅成本仍高,非完全將廣東洋米稅免征半年不足以收救濟實效,并請廣東當局繼續為民請命,以維民食。2月4日,廣州米業公會聯合各縣米業公會致電財政部,稱洋米人口半稅記賬辦法施行后,因成本過高采辦者寥寥,米荒如故,請全免洋米稅半年,并飭皖贛湘鄂四省當局嚴禁米商居奇,取締繁苛檢驗手續,重申土米外運禁令。2月6日,廣東旅滬同鄉會等卅余粵旅滬團體聯名致電國民政府、行政院,請停征洋米稅半年,以維民食。

2月15-22日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在京召開期間,廣東機器總工會、廣東救濟民食委員會、廣州市酒樓茶室業職業工會、廣東省港澳善團商會等先后致電三中全會,請求暫免廣東洋米稅?;浖畤顸h中央委員向三中全會提交救濟粵省米食案,請求全額免征廣東洋米稅半年。另有消息稱,提案中還包括“指定粵省洋米稅收改為地方稅收”。這反映了廣東方面希望洋米稅政回到陳濟棠時代的預期。后三中全會審查委員會政治、經濟兩組,以該提案中免征洋米稅一項與中央維護國米政策有所抵觸,認為有再度考慮之余地,故未將該提案移送19日下午的第四次全體大會討論表決?;浖形瘜O科、宋子文、曾養甫等向審查委員張繼等提出異議,“雙方爭論頗劇”。結果該提案在擱留中,仍未移送大會。旅京廣東同鄉會19日即將這一結果電告廣東省商聯會。當晚,香港米商也得悉全免米稅案未獲通過。

在此期間,上海、武漢等地糧商團體則繼續致電中央反對全免廣東洋米稅。對于廣東米貴的癥結,上海市雜糧號業同業公會將其歸結為廣東與其他省份之間貨幣匯率相差懸殊,粵幣(毫券)1500元僅合滬幣(法幣)1000元,若能提高粵幣匯率,則廣東米價自會趨于低廉。另外,據湘鄂贛皖各地糧食號商報告,當地待運之米盈倉累棧,農村儲藏亦殊豐厚,如能水路暢運,則廣東省決無缺米之虞。而一旦準許廣東洋米免稅進口,則上述各省米糧勢必過剩,后果不堪設想。上海市商會隨即將上海市雜糧號業同業公會上述意見轉呈財政部、實業部。上海市商會還于2月份致電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認為廣東半稅記賬洋米已增至100萬擔,國米又源源運粵,加之全國糧食運銷局長鄭寶照從廣東考察回來后稱米荒已經過去,請求杜絕廣東免稅請求以堵塞關稅漏卮。對于糧商的這些反對意見,財政部2月3日、25日在復上海市商會、漢口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的電文中,除解釋廣東進口洋米系按照行政院決議辦法稅款一半付現一半記賬并未免稅外,還要求上海、漢口糧商應立即采辦國米源源接濟廣東。

2月25日,奉命赴廣東調查米荒真相的全國糧食運銷局長鄭寶照返回南京,將調查經過編制成報告呈送財政部,并于當天上午謁見孔祥熙作口頭報告。報界探悉的消息,稱廣東米荒經中央和地方當局救濟,已逐漸和緩。另外,繼第一批桂米20萬斤運濟廣東后,第二批60萬斤于25日運抵廣州,由調節民食會投票批售。該會還將第一批運抵廣東的江西米改運汕頭接濟。3月初,鄭寶照發表談話,稱據該局調查,廣州米價比元月中旬時的最高價每擔跌落8角至1元,比鄭本人2月離粵時低4角,比廣東調節民食會的蕪米平糶價格也低1角;每元約可購米12市斤。種種跡象似乎均顯示廣東米荒問題已得到緩解。

各方關于廣東洋米免稅的爭論沉寂近一月之后,在3月中下旬重起波瀾。3月15日,財政部應廣東省政府請求,準許洋米、洋谷各200萬市擔免稅進口廣東。當月20日前后,余漢謀到省黨部開會時透露了這一重大消息,并稱已接孔祥熙私人電告:“大約日間財政部方面,當有正式公事(電)來粵?!痹诖似陂g,接財政部電咨后,廣東方面將財政部的洋米谷免稅進口辦法予以細化,具體方案于23日由廣東綏靖主任公署、省政府聯銜公布,要點有:其一,將此前的洋米谷半稅記賬進口辦法撤銷;其二,洋米谷免稅進口日期,暫定自目下至當年9月30日,至于停止日期,需俟新谷登場時根據供求情況再行酌定(財政部后來核準的進口日期為自4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其三,關于購辦洋米谷進口核準登記、統籌分配及稽核等事項,交調節民食會擬定辦法,呈候核飭遵辦。另外,財政部還規定:米谷市價倘遇意外變動,應由調節民食會會同財政部全國糧食運銷局、實業部農本局,設法平定。財政部的這一規定,實則賦予了糧食運銷局和農本局介入洋米谷免稅進口廣東一事的權力。隨后,全國糧食運銷局即應調節民食會之請,派沈國瑾南下主持洋米免稅事宜。時至3月26日,因未見財政部正式明令粵海關辦理洋米免稅事項,余漢謀再電孔祥熙,催請從速明令粵海關準免400萬市擔洋米谷入口稅。

漢口、蕪湖、上海、長沙等地米商聞訊,即向中央當局致電呼吁予以制止。先是旅滬粵商雜糧幫慎守堂接廣州雜糧公會電,稱廣東獲準免稅進口洋米、洋谷各200萬擔傳言甚囂塵上,希望查明真相,以免米商停手觀望使廣東米糧供應難以為繼。慎守堂于是致電上海市雜糧公會,請轉上海市商會電呈財政部咨詢究竟。繼而漢口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駐廣州行商電告該公會:廣東洋米免稅將自4月1日實行。漢口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遂于3月24日分別致電行政院長蔣介石、財政部長孔祥熙,請求對于此項傳言嚴令制止。26日,漢口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通電報界,請求予以主持正義,嚴斥洋米免稅之說。當天,蕪湖縣商會致電行政院、財政部,請求對廣東洋米免稅事予以制止。上海市雜糧業、豆米業兩同業公會也于26日電呈蔣介石、孔祥熙,請求對于免稅洋米、洋谷各200萬擔的傳言予以澄清、制止,以安定人心。緊接著,上海市豆米行業、雜糧油餅業、上海市雜糧號業三同業公會于27日致電蔣介石,請求制止洋米免稅人粵。蔣介石接電后,將此事交財政部核辦。在此前后,長沙米商也電請中央撤銷廣東洋米免稅案。

在接連致電中央的同時,蕪湖、漢口、上海等地米商開始向地方政府和中央當局展開請愿及斡旋活動。27日,蕪湖米商為洋米免稅進口事,在商會集議,決定推派代表于次日赴京,向中央各院部請愿予以制止。當天,漢口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漢口市農會召開聯席會議,決議內容如下:其一,由各會公推代表赴市商會邀請黃文植(市商會主席),偕同赴(湖北)?。h口)市政府請愿,并請省市政府轉電中央,從速制止免征廣東洋米稅;其二,由糧商公推黃云卿、包均安、謝蓓茂3名代表赴南京,向行政院、財政部請愿。會后,漢口市農會、糧行業、糧食號業代表即偕黃文植,赴湖北省政府晉謁省政府主席黃紹竑,懇請轉電中央制止廣東免征洋米稅。黃云卿等三名米商代表于當晚乘輪船晉京請愿,同時電呈蔣介石,并向全國報界呼吁制止洋米免稅。嗣后,黃紹竑致電行政院,指出:如一旦洋米免稅,不但內地農商受損,而且與遵從財政部電令采辦米糧運濟廣東的漢口米商血本攸關。遂請示行政院如何處理?28日晨,上海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主席顧馨一晉謁即將調任廣東省政府主席的上海市長吳鐵城,向吳遞交請求制止洋米免稅人口廣東呈文,并當面陳述個中利害。吳鐵城答應到廣東履新后查明事實再行核辦。29日下午,顧馨一、顧揖澄、周銘等上海米業代表乘車人京請愿⑩。另外,蕪湖、江西米業代表也均于28日啟程,擬于30日在南京與湖北、湖南、上海米業代表會合,向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請愿。由此亦可看出,這些省市的米商就請愿事已互通聲氣。

30日晨,上海、漢口、九江、蕪湖、長沙、無錫各埠米商代表13人齊集南京中央飯店,討論反對洋米免稅辦法。會畢,各代表先齊赴實業部請愿,晉謁實業部長吳鼎昌,向吳遞交了請愿呈文。吳對請愿事深表同情,答應隨即向行政院建議解決辦法。午后請愿代表赴財政部,由賦稅司長高秉坊接見并接受呈文。高謂財政部應廣東省政府請求,確已允準洋谷、洋米免稅進口300萬公擔(合400萬市擔),定于4月1日實行。高答應將請愿代表來意轉達財政部長。至此,廣東洋米免稅傳聞得到了確證。另有材料顯示,財政部賦稅司以洋米免稅事系奉令辦理,未便變更。故向財政部的請愿不得要領。隨后,請愿代表即轉赴行政院,因行政院秘書長翁文灝赴滬準備出國,各代表擬于次日再赴行政院遞交呈文。似此,向行政院的請愿也不得要領。同日。漢口雜糧油餅業公會代表有呈文遞交行政院長蔣介石,上海市商會也向行政院、財政部致電,對請愿予以呼應。之后請愿代表于31日晨返回上海。是日上午,六省市16名糧商代表又赴上海市商會請愿。下午,顧馨一偕上海市商會主席王曉籟,晉謁財政部長孔祥熙請愿??紫槲跻愿坝鲈L時間緊迫為由,派財政部次長徐堪出面接見。徐堪答應將此案由財政部提交4月6日行政院例會討論。顧馨一、王曉籟二人還擬于4月2日下午晉謁行政院長蔣介石,蔣以急欲返回浙江奉化休養為辭沒有出面接見。31日,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鍵也致電財政部、實業部,以洋米免稅導致湖南米價慘落為由,請求收回廣東洋米免稅命令。

4月2日,粵海關接財政部命令(時稱“四一免稅令”),廣東獲準自4月1日起免稅進口洋谷、米400萬擔,免稅期限截至8月31日,由調節民食會負責辦理,商民采辦洋米須向調節民食會領取進口許可證。當天,廣州市商會致電海外華僑,呼吁一致主張洋米免稅運濟廣東,同時又致電京、滬廣東同鄉會一致力爭。同日,廣東省政府、粵海關在接到財政部正式電告后,即布告全省。至此,廣東洋米谷“四一免稅令”正式公布周知。

至于財政部準許廣東免稅進口洋米谷的原因,可從其4月4日、10日批復上海市商會、上海市慈善團體聯合救災會的電文中找到一點線索。財政部在批復上海市商會的電文中解釋:廣東省民食向恃洋米接濟。上年國米豐收,以湘鄂贛皖等省剩余米糧供應廣東本可資調劑,但自廣東發生民食恐慌以來,國米雖絡繹不絕運往廣東,終因交通組織不完備、車船轉運均欠靈活,故未能充分接濟,廣東米價仍比往年上漲甚多。當時正值青黃不接之時,廣東需米量增加。財政部此項免稅洋谷米數額、實行時間均有限定,從廣東常年需米數量來看,不致妨礙國米銷路。財政部還認為,該項進口洋米由廣東省調節民食會負責,實可與國米在廣東的銷路統籌兼顧。當然這些只是財政部給出的一個說法,并且后來的事實與此設想恰恰相反。之所以堅持成案,也許還有來自國際方面的因素:對于中日之間發生全面戰爭的急迫形勢的考慮,促使中央政府堅持免稅成案。

三、從抗爭到無奈:長江中下游政商界之反響

在財政部明令廣東可免稅進口洋米、谷各200萬擔后,長江中下游各地以糧食業同業公會為主,再加上商會、農會等團體以及地方政府,聞訊群起奔走呼號,力促中央收回免稅成命。

4月4日下午,湘鄂皖贛蘇滬六省市米商代表在上海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舉行聯席會議,顧馨一主持并報告上次晉京請愿經過。會議即席決議再推派顧馨一、陳子彝(上海市豆米業、雜糧油餅業兩同業公會委員)會同上海市商會代表駱清華于當晚乘車再度晉京,向行政院、實業部請愿收回成命。請愿代表5日晨抵達南京后,先后謁見實業部程天固、周詒春兩次長及行政院政務處長兼代秘書長何廉,程、周、何應允將此案提交6日行政院會議討論。請愿代表還向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遞交了請愿呈文。6日,行政院例會討論廣東免征洋米稅案,因問題重大,決議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機關及各省市府詳加審議后,再提交行政院討論。駱清華、顧馨一等因請愿已有結果,于當天下午乘車返滬。湘鄂皖贛蘇滬六省市糧商代表決定仍留滬待命,必要時擬三度赴京請愿,并于10日電江蘇省政府主席陳果夫,請求陳急電行政院及各部收回免稅成命。9日上午,上海市商會常委杜月笙偕顧馨一謁見即將到廣東赴任的吳鐵城,吳答以俟到粵后根據情況酌減免稅進口洋米。請愿代表還向吳鐵城遞交了上海市糧食業請求其設法予以補救的說貼。10日上午,駱清華、顧馨一、陳子彝一同晉謁上海市代理市長俞鴻鈞,向俞面遞呈文,陳述洋米不應免稅進口理由,并請求市政府迅速分電中央各院部收回成命。俞鴻鈞答應即日電請中央核示。13日上午,顧馨一、陳子彝、駱清華又一同謁見過滬赴廣東調查米荒的程天固,向程陳述廣東免征洋米稅利害。程天固答以雙方各執一詞,事實究竟如何,須等到廣東調查后才能明了。請愿代表向程面遞制止洋米免稅呈文后辭別。另外,在此前后,湖南省產米區20余縣代表也齊集長沙請愿,并電請財政部、實業部收回洋米免稅成命。

在向中央和地方當局奔走斡旋的同時,南京、漢口、上海、長沙等地各農商團體繼續致電中央請求撤銷廣東洋米免稅案,或是向社會各界通電呼吁反對洋米免稅。6日,南京市商會電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請求收回免稅成命。8、9兩日,漢口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漢口市糧食行業同業公會、漢陽糧食行業同業公會、第五區農會等團體發表告同胞書及通電,呼吁反對洋米免稅。11日,湖北全省商會聯合會率全省各縣商會、漢口市商會率全市各同業公會、武昌商會、漢陽商會、漢口市各區農會聯電中央,請求收回洋米免稅成命。上海方面,8日,上海市棉布業、紙業、綢緞業、糖業、新藥業、呢絨業等163個同業公會,也以米價暴跌會影響其他各業為由,聯名致電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請求制止廣東免征洋米稅。當天下午,上海市商會舉行常務會議,米業代表顧馨一、陳子彝特別列席,陳說洋米免稅利害。雖然接到財政部函復說明免征廣東洋米稅理由,但上海市商會認為在目前情形下此事實有變更之必要,于10日再電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請求予以制止。上海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也于9日舉行常委會,討論洋米免稅事,同時準備三度赴京請愿。上海市農會、糧食業代表又先后電請中央收回免稅成命。湖南各地農商代表、團體也紛紛致電財政部、實業部及湖南省政府,請求撤銷廣東洋米免稅案。其他,如江西、安徽等省當局及地方人士,亦繼起電請中央制止粵省免征洋米稅。

另外,長江中下游各省市糧食業同業公會等農商團體之間也加緊聯絡,相互呼應,協力反對廣東洋米免稅。4月初江西全省商會聯合會、南昌市商會、錢業公會、糧食行業公會、米業公會、布業公會、京果南貨業公會等聯名,除致電行政院、財政部請求對于洋米稅主持公道外,還于2日致電上海市商會,請求對于此事一致力爭。當天,長沙市花米行業同業公會、米業同業公會致電上海市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請求一致力爭,并轉請中央收回成命。12日晚7—10點,湘鄂皖贛蘇滬六省市糧食業代表及上海市商會委員駱清華在上海福州路大西洋西菜社舉行聯席會議,由顧馨一主持,報告第二次晉京請愿經過,分析四一免稅令后的市場行情及影響。會議決議如行政院討論無具體辦法,或遷延不決,則聯合晉京進行第三次請愿,不達目的不止;另外,還聯合各省市代表組織“湘鄂贛皖蘇滬六省市糧業聯合會”,以加強團結。16日下午,六省市糧食業代表又在上海市雜糧公會舉行聯席會議,商討如何應對財政部、實業部14日關于廣東洋米進口免稅的會商結果。討論后決定:一面請上海市商會致電中央迅速設法予以補救,一面推定顧馨一等為代表,準備赴京在20日行政院開會(實際后來又予以推遲)時再度請愿。會議還將編印的《粵省洋米免稅問題匯輯》分發與會者。21日晚,顧馨一、陳子彝即偕駱清華第三次晉京請愿??赡苓@次請愿不得要領,故未見報道詳細經過。另外,為考察廣東米市近況及研究洋米免稅進口問題,皖贛鄂湘四省商會還決定組織國米運銷考察團前往廣東。22日,因財政部、實業部會商結果遲遲沒有公布,上海市商會即再電行政院、財政部、實業部,請求中央對于此事慎重決斷,迅速公布結果。同日,蚌埠雜糧運商業同業公會致函上海市雜糧業同業公會,告以該會曾致電財政部、實業部,請求對于廣東洋米免稅一事慎重考慮,以杜絕弊端。并稱為制止廣東洋米免稅案,該會將與上海市雜糧業同業公會協力反對,堅持到底。

前述廣東洋米谷進口免稅案經行政院交財政部、實業部復議后,財政部賦稅司長高秉坊、科長洪懷祖、關務署稅則科長曹樹藩及糧食運銷局長鄭寶照,即邀請實業部商業司長張軼歐、農業司長徐廷瑚、農本局處長梁定蜀等開會,經商討已有結論。當實業部代表將結論報告實業部長吳鼎昌時,吳認為有重新考慮的必要。這說明吳鼎昌對此事持有異議。14日下午,實業部遂邀請代理財政部部務的鄒琳次長研究后,擬將結論上呈行政院。至于具體結果如何,則秘而不宣⑥。16日晨,財政部、實業部會商審查意見出籠:減少免稅進口數額,并暫行停發免稅護照(即進口許可證)。上述意見將提下一周行政院會議決定。這一內容,17日《大公報》有更為詳細的披露:財政部、實業部商討的結果,擬將廣東免稅洋米谷進口數額由400萬擔減為200萬擔,其余200萬擔視民食供應情況而定;免稅期限仍為原定4月1日至8月30日(應為31日——筆者)。行政院16日已就此意見電告廣東省政府進行磋商,預定在20日行政院例會上提出討論。得知這一消息后,爭論各方均不能滿意。湘、鄂、皖等省政府即致電財政部、實業部,以廣東免稅洋米進口雖由財政部、實業部核減數額,但對于國米銷路仍有影響,故請求對于此案重新審核,體諒商艱,免發洋米免稅護照。廣東方面余漢謀則致電財政部、實業部,請求仍維持洋米、谷各200萬擔免稅進口原案,并迅速發放免稅護照。財政部、實業部接電后左右為難,決定日內將再次會商,研究14日所商定辦法是否適當,或者重新擬定辦法。22日,行政院又令催財政部、實業部,迅速將廣東洋米谷進口免稅案復議結果上呈行政院核奪。

4月23日,財政部、實業部對于廣東洋米谷免稅案的最終商討意見終于塵埃落定。據當日《申報》南京專電:對于該案,財政部、實業部經會商決定原則上仍維持400萬擔免稅進口數目,惟須參酌國內產量、存儲狀況及廣東需求情形,隨時辦理登記,酌量免稅分批進口。在國米余裕時,得臨時停止進口,以與國米商所提要求相吻合。財政部、實業部已就此事會呈行政院核定。當天,財政部賦稅司長高秉坊對記者發表談話,關于廣東洋米谷進口免稅案,已采納專家意見,將洋米谷分為4個月進口,財政部所頒六項管理辦法,對于洋米谷進口已做適當控制,對于國米價格與銷路亦已顧全,預料本問題可告一段落。至此,四一免稅令在根本原則未變只是稍作變通后,得以堅持成案。

在廣東免征洋米稅大局已定的情況下,上海各糧食業公會、市商會則繼續向中央力爭予以制止。24日,上海市豆米行業同業公會、雜糧油餅業同業公會再次致電行政院代院長王寵惠,請求對于洋米免稅進行復議。25日,上海市雜糧號業同業公會致電王寵惠,請求以進口100萬擔洋米(19日財政部準廣東先免稅進口洋米100萬擔)為止,不再繼續免稅進。26日,匕海市商會電行政院,也主張廣東免稅洋米限于已進口的100萬擔,6月以后可由國內予以接濟。當天下午,駱清華、顧馨一、陳子彝三人赴銀行俱樂部謁見實業部長吳鼎昌,請求以已進口為限,并請吳出席當天行政院例會時代向行政院說明。但是,所有這些努力均沒有促使中央改變成命。5月2日,財政部電復江西省主席熊式輝,稱行政院交議米商請制止粵省洋谷米免稅一案。實業部與財政部正在洽商議復中,財政部系秉承行政院令辦理此案。至此,局勢已無可挽回。

結論

1936年11月至1937年4月爭持幾達半年的廣東洋米免稅風潮,是1930年代初以來國內政商各界圍繞洋米征免稅之爭的一次集中爆發,彰顯了南京國民政府內部財政部與實業部、中央政府與廣東地方、長江中下游產米省份與廣東、洋米商與國米商等各方之間的多重利益分歧。

前述廣東自1933年率先開征洋米專稅,實則是為了與南京中央政府爭奪洋米稅源。因廣東在陳濟棠主政期間處于半獨立狀態,故洋米稅政問題一直拖到1936年9月隨著廣東政治問題的解決始告統一。按常理,1936年長江流域各?。ㄋ拇ǔ猓┟坠蓉S收,加之粵漢鐵路通車,以各省米糧運濟廣東一省當不成問題,故中央政府最初從維護關稅統一的立場出發,沒有應允廣東免征洋米稅。后在廣東黨、政、軍、商等各界的一再吁請下,從1937年元月到4月,南京中央各院部準許廣東洋米谷從限額半稅記賬進口到限額免稅進口,幾經磋商、反復,反映出了相當復雜、矛盾的心態。對于長江中下游諸省市米商反對廣東洋米免稅的主要理由(破壞關稅完整、影響農村經濟、國米充裕足敷廣東食用),張之毅認為這些均是表面之辭,實則彼等別有用心。長江中下游米商在事前曾大量從事囤積,意在抬高市價以牟厚利。廣東洋米免稅消息傳出后,市價跌落,米商為使囤積企圖不致付諸東流,乃群起反對,以期挽回損失。張培剛亦認為政府因洞燭上述底蘊,故不顧米商極力反對,堅持允許洋米免稅輸入廣東。上述這些看法,實際上忽略了南京中央各院部對于廣東請求免征洋米稅的態度演變及歧異。因利益攸關,長江中下游諸省市國米商群起反對洋米免稅人口廣東,實屬情理中事。而財政部在1937年3月中旬即決定對于廣東進口洋米實行限額免稅,之所以與實業部經過反復會商到4月23日才堅持成案,實則反映了財政部、實業部在這一問題上的游移、動搖與分歧。余漢謀在當年5月初即透露,實業部當時有“變更成案之擬議”。

長江中下游產米省份與廣東圍繞洋米征免稅產生的利益分歧可謂由來已久。征收洋米進口稅的動議最早來自上海。1929年6月一1931年3月,在上海市糧食委員會召開的第4、16、19、24次常會上,該會委員先后四次提出征收洋米進口稅議案,經上海市社會局轉呈市政府、國民政府行政院,但均沒有下文。1932年秋財政部又醞釀征收洋米稅,因廣東方面反對沒有付諸實施。1933年12月16日起各海關開始征收洋米稅,粵、桂、閩三省海關被排除在外。之后,皖湘等產米省份及上海糧商屢次向中央提議對廣東統一征收洋米稅。1934年全國財政會議時,皖湘等產米各省,以洋米稅關系國內農業甚大,即曾請求中央統一征收洋米稅。廣州米商在經過最初的抵拒之后,因該省征收的洋米專稅在事實上比海關統一征收的洋米關稅要低一些,也就逐漸安于現狀。及至1936年7月,潮海關宣布洋米進口按關稅稅則統一征收之后,即有汕頭市商會主席、六邑會館董事、汕頭市雜糧同業公會主席等先后致電財政部,請求將潮海關洋米稅暫緩執行。另外,1936年9月粵漢鐵路通車后,湘米銷粵正在積極進行之際,汕頭雜糧業同業公會即迭次開會表示反對,派人前往香港聯絡南北行以謀應付,并在廣州、汕頭設立洋米運銷處,跌價傾銷,務使外省入口米,不能維持成本與之競爭。這次持續近半年之久的廣東免征洋米稅風潮,可以說是自1930年代初以來,長江中下游產米省份與廣東圍繞洋米稅問題之利益分歧的集中爆發。

在這場從中央到地方、涉及廣東以及長江中下游諸省市的洋米免稅風潮中,因立場不同、利益分歧,導致各方所采取的行動各異,由此而引發的矛盾沖突也錯綜復雜。國民政府中央相關院部對廣東米荒局勢的認識有一個逐步加深的過程,導致其應對舉措前后有別。財政部和實業部的認識分歧,致使洋米免稅令在廣東的實施游移、拖延。因涉及切身利益,長江中下游政商各界自始至終堅決反對廣東洋米免稅。廣東政府內部、米商內部因利益格局不同,對洋米免稅也有不同的主張,導致洋米免稅令在廣東的實施出現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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