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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縣壯族冥婚探究

2016-11-05 20:07廖勇鷹
廣西民族研究 2016年4期

【摘 要】本文以廣西隆安縣百朝社區為研究個案,以地方文獻資料與田野調查資料為依據,對當地冥婚習俗由淺層到深入進行了分析。冥婚不是壯族所特有,但隆安縣百朝社區壯族的冥婚有其特殊性,表現在冥婚是一種傳統婚俗與壯族特有的“二次葬”喪葬風俗相結合的形式,蘊含著壯民族的文化特質,且其構成的非血緣親屬關系顯現出家庭倫理與傳統孝道的結合,展現了當地人們的生存境況。

【關鍵詞】隆安壯族;冥婚儀式;文化特質;非血緣親屬關系;生存境遇

【作 者】廖勇鷹,北方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銀川,750018

【中圖分類號】K892.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 - 454X(2016)04 - 0111- 008

一、關于冥婚

冥婚,即有死者參與的婚姻,它將死前未婚男女結成婚姻并合葬。最早記載可以追溯到周代之前,《周札·地宮·媒氏》記載“禁遷葬者與嫁殤者” [1 ]431??梢娖湓谥艽验_始流傳,學術界也以此為冥婚起源的考據。秦漢時期對冥婚的記載很少,這與漢朝推崇周禮、儒家文化密切相關。因為冥婚與之相沖突。三國時期,曹操兒子曹沖13歲夭折,出于對兒子的喜愛,曹操便將已死的甄氏小姐與曹沖合葬。[2 ]86魏晉時期的文學作品中,干寶的《搜神記》中就有關于冥婚的故事,《漢談生》《駙馬都尉》就是干寶通過冥婚展現的愛情故事。到了唐代,冥婚出現了一個高峰期。姚平于2003年在《學術月刊》發表的《論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一文中提到:唐代有多例官員大臣、平民百姓參與冥婚,并且在當時他們認為冥婚是正?;橐龅囊环N,這導致冥婚在當時較為普遍。宋朝以后,冥婚有一定的衰落,但這一現象一直存在。目前關于冥婚的研究,主要從冥婚的形成原因、各個歷史階段的冥婚、各地方的冥婚及與冥婚相關的文學作品展開。比如,吳志凌2012年在《中國文學研究》發表了《中國現當代冥婚題材小說論》,從冥婚文學創作、小說題材來進行論述;洪樹華于2010年在《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發表了《宋前文言小說中的冥婚及其文化意蘊》、黃景春于2013年在《民間文化論壇》發表了《我國冥婚習俗的宗教學分析——兼談當代冥婚造成社會問題的解決路徑》,兩者分析了冥婚產生的原因及對現實生活的指導。尤曉娟于2013年在《洛陽理工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發表了《一份清代冥婚文書的用典研究》,講述了典故與冥婚間的聯系。對于各地區,冥婚特點與名稱各有不同,如:河北定縣有“結陰親”之俗,河北滄縣有“娶干骨”之俗,浙江定??h有“陰配”之俗,廣東翁源縣有“討鬼妻”之俗,廣西隆安縣有“鬼婚”之俗。李全平于2009年2月在《民俗研究》發表了《山西雁北地區當代冥婚現象研究》;李南海于2014年在《閩南文化研究》中發表《漳州傳統社會的冥婚研究》;汪毅夫于2007年3月在《臺灣研究集刊》發表了《閩臺冥婚舊俗之研究》。這幾篇論文分別分析了山西、福建、臺灣地區的冥婚現象。

本文針對隆安壯族地區特有的冥婚文化進行分析。壯族的冥婚是歷史久遠的習俗,例如劉錫蕃《嶺表紀蠻》中說道:“隆山(今廣西馬山縣)土俗,子死后,若家不安,即擇一年齡相當之女尸,與之合葬。謂子得偶,不再為祟與家庭。斯時,親朋畢賀。男女兩家,亦各以婚誼關系,聯為戚好。如此者,謂之‘冥婚”。法國學者列維·布留爾在《原始思維》中認為:“死人是不愿意傷害宗教家庭的成員的,特別是孩子們,但是他想要給自己找個伴侶?!盵3 ]304因此,冥婚習俗是有可能存在的。

二、冥婚儀式的主要程序

荀子說:“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如死如生,如亡如存,即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4 ]82意思是對待死者,要像對待生者一樣,活人該有的禮數死人也一樣被賦予,死者也可以跟生者有一樣的婚禮待遇。而隆安百朝社區的冥婚亦遵循了這樣的原則。冥婚儀式在百朝社區是不可違背的一套規范準則和秩序法規,種種繁細瑣碎的儀節,正是這種約定俗成儀式的嚴格執行,以此來確定冥婚儀式的重要性與必要性。百朝社區壯族的冥婚儀式亦體現出其與眾不同的婚俗特色。

(一)婚前預設

定親。哪戶家庭有未婚子女死亡下葬后過一段時間(一般下葬三年后),家長便開始托媒人牽線,媒人負責搜索與收集已故未婚青年男女的相關信息,比如年齡、生辰八字、生前喜好等等。雙方家長得到相關信息后,經過篩選,選定的雙方家庭一般為就近原則,以便冥婚的順利進行。通過巫婆對雙方已故子女合八字吻合后,算好日子(一般所謂的黃道吉日),擇吉日定下婚禮日期,并交付禮金。若八字不合,需道公作法,祛除、彌補不足方可。

冥婚主角?!靶履铩笔怯弥裉倩虻静菥幊傻娜藰拥目蚣?,需向民間傳統手工藝人定制??蚣芤话阋幻赘咦笥?,頭部、軀體以及四肢均有,并用白紙糊上。頭部用黑色墨汁描畫出五官,身體穿上新的衣服,衣服不用紅色白色黑色,而是綠色或褐色之類的在當地認為是偏溫和的顏色,足部穿黑色布鞋。男方家的“新郎”亦是如此。

紙扎準備。在男方家的人沒來接走之前將“新娘”置于母親居住的房間,陪同的還有一些用五色彩紙剪成的各種結婚用的物品,包括金元寶、被褥、枕頭、箱子、水桶(壯族地區的陪嫁品多為這些物品)等,一般由女方親戚置辦,用剪刀、漿糊、竹藤、麻繩等工具與材料手工裁剪制作而成。男方家人來接“新娘”時一同拿走。這些陪嫁品的置辦所花費資金從男方給的禮金中支付,這就是人類學術語中的“間接嫁妝”,總之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因為按當地風俗,嫁女兒是不能倒貼錢物的。

(二)婚禮過程

宴席。冥婚宴席僅限婚禮當天一天時間(活人婚禮一般為三天),不設喜堂,只需在神龕點上香燭,用雞、水果、餅糖等作為祭品。所有親戚在中午十二點前都陸續入席用餐。舉辦婚禮的過程跟活著的人一樣的排場,親戚朋友左鄰右舍都要邀請(一般為口頭通知,不發紅帖子),酒席設在家中大廳與院子,按八人八菜一桌,八菜中有雞肉、鴨肉、粉蒸肉、扣肉、魚、叉燒、青菜、粉絲。宴席期間還要給每位客人分發雞蛋、一袋已蒸熟的白色糯米飯??腿藖砗认簿埔嘁唾R禮,賀禮包括活雞、面條、餅干之類,忌封紅包。直至宴席完畢,“新娘”方得“出閣”。

迎親送親。來迎娶“新娘”的是男方家的親兄弟或堂兄弟或遠房的親戚兄弟,一般選擇在下午四點左右送“新娘”出閣,“新郎”的兄弟帶著“新郎”以及活雞、豬肉、生米、米酒、雞蛋等祭品來到“新娘”家,把祭品放在祖先堂前,方能到“新娘”母親的房間里接走“新娘”。房間門口放置一火盆,“新郎”兄弟抱著“新娘”(用深冷色調布塊蓋上)由火盆跨出,走出家中大門口時親人向其撒生米與硬幣?!靶吕伞弊咴陉犖榍胺?,媒婆和“新娘”的親戚拿著上述所說紙質的“陪嫁品”跟在后面,一同送“新娘”到男方家。冥婚婚俗中有禮物交換這一環節,這是決定婚姻正式迎娶的關鍵環節。畢竟,“壯族俗尚重禮,敦禮節?!盵5 ]143迎親的隊伍人數不宜過多,一般僅限于男方家男性親屬三至五人;而女方家送親為女性長輩級別親屬,亦為三至五人左右,不可哭送(活人婚禮一般可哭送)。此過程中行程近的選擇步行,較遠亦可用車,不可鳴炮、吹奏喪樂,并在沿途有間隔的拋灑冥幣與生米。

法事。抵達男方家后,所有親戚聚集在大堂里,靜聽道公做法事。道場設在男方家的神龕前,道臺用白布鋪著,擺放三碗去殼生米于其中間,每碗插上三支香,燭臺置于兩側,五個盛滿米酒的小酒杯排列于前方,道臺上亦有些水果、雞蛋、柚子葉等,亦有八卦鏡、道符。主祭道公穿起彩色法衣,手拿法器(一般是搖鈴),口念壯語、唱壯歌雜用,內容是關于告慰亡靈、替鬼引路等,時間一般為一個小時左右。道公做法完畢,留下雙方家族女性親屬,靜聽巫婆做法。巫婆延用道臺,法器則為木梭子,她對著一碗生米念吟,生米上放置一個用黑色墨汁畫上人面的熟雞蛋,念吟內容是有關向花婆神姻緣問答、婚姻搭建以及告慰祖先等,念吟結束,便用刀將雞蛋從中間剖開,蛋黃多的一半給男方家的女性長輩,余下一半給女方家。法事畢,算好最佳時辰后將“新娘”“新郎”一同在祖先神龕前燒掉。這個過程中,道公與巫婆在場做法事是一個重要環節與必要環節,他們是溝通人與冥界的橋梁,才使得生者與死者暫時處于同一“時空”,確保這次婚禮是在親戚的見證下“合情合理”進行。

下葬。冥婚婚禮舉辦不久后,便向仙婆問取“二次葬”的適宜時間。之前已亡的男女雙方是分別葬在自己家的墓山地,等到“二次葬”的時候重新選好墓地,才把雙方骨頭一起合葬。親戚必須參與“撿骨”儀式,黎明時刻在道公的帶領下,攜帶蠟燭、香燭、冥幣、生米、白布、米酒、陶甕以及鋤頭鐵鏟等來到墳前,燃燭燒幣,道公念經文之后,由親戚當中的男性負責挖墓,女性負責用米酒洗骨以及白布包裝骨頭放入陶甕。最后,由親屬晚輩背著陶甕前往“二次葬”墓地,再經由道公作法,方可將雙方陶甕入土。

(三)婚后事宜

上門認親?!岸卧帷焙?,來接走“新娘”的人,即“新郎”的兄弟,他的妻子,就要到“新娘”家認做女兒,在當地俗稱“墊枕頭”①,可理解為“交換的女兒”或者“替代的女兒”。巫婆選好吉日開設道場做法事,那天,“上門女兒”在道公或巫婆的指導下,買好毛巾、布鞋、水果、面條等到“新娘”家,給“新娘”的母親敬茶,然后一起與巫婆坐于道臺,聆聽法事。完畢后,在巫婆的見證下,母親引薦她認識家族里的長輩晚輩、朋友以及鄰里。至此,女兒身份得以確定?!皦|枕頭”女兒成為冥婚家的“上門女兒”②。

履行義務。由男方家的媳婦“墊枕頭”過來當女兒,這相當于以女兒換女兒。她要擔當那個死去的女兒應盡的責任,甚至責任更加正式,更鐵定,更義不容辭。往后逢年過節必須“回娘家”亦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皦|枕頭”過來的女兒會給“冥婚母”買衣服、補品,給新年錢之類的,一般的節日如中秋節,也會送月餅、水果等?!靶履铩奔易謇镉懈鞣N“紅白喜事”亦通知她來參加。至此,冥婚的儀式才算是真正完結。

三、冥婚蘊含的壯民族文化特質:宗教信仰主導下的冥婚儀式過程

陳華文認為:“冥婚不僅是建立在婚姻的觀念基礎上,也建立在人們對靈魂信仰的基礎上,同時,還建立在墓葬的習俗之上?!盵6 ]90-93筆者進行田野調查時發現,由于冥婚的這種結合形式,使得巫文化與道教相互貫穿,相互有序主導著冥婚儀式,亦體現出和諧共處的狀態,其宗教化與民俗化的融合甚為濃烈。黃桂秋在《壯族社會民間信仰研究》中指出“巫、麼、道法事儀式互相融合,通力協作?!盵7 ]396陳華文亦指出:“冥婚作為一種被民間綜合化、多樣化以及信仰化的文化之結?!盵6 ]90-93冥婚的儀式具有特定的符號意義,沉積了民族情感與民族心理,反應出一定的民族文化內涵。在隆安壯族的冥婚儀式中,道公與巫婆貫穿始終,從這一重要的關鍵基點,我們可以發現,隆安壯族的冥婚儀式是在巫文化與道教的主導下得以實現的。隆安縣百朝社區的冥婚習俗,在宗教信仰的支配下婚喪習俗在變遷中并沒有完全摒棄自身的特色文化,相反卻形成了融合傳統壯族文化特有的習俗文化:在宗教信仰之下,其對于生命存在形式的關照成為一大特色。

(一)巫文化影響下的冥婚儀式過程

壯族先民信仰巫覡。這是在靈魂觀念作用下產生對鬼神的敬畏的一種宗教意識。我國著名宗教學家呂大吉先生認為:“巫術與祈禱作為宗教處理人—神(超自然物)關系的兩種手段是相輔相成的,是同一事物的兩個側面,大體上是同時產生,交替為用的?!盵8 ]302他把巫術看成宗教的一種現象形態。巫師就是溝通人與鬼神的介質,他們進行占卜,懂得巫術?!皦炎逭疾匪玫牟牧现饕请u股骨和雞蛋等,雞卜可以說是壯族最有特色的巫術?!盵5 ]98漢代史書中就有越巫“雞卜”的記載,《史記·孝武本紀》記載:“越祠雞卜始用焉?!盵9 ]8“壯族人迷信占卜,掌占卜的職業者,就是通常講的巫公、巫婆?!盵9 ]100 冥婚儀式中請求巫婆占卜黃道吉日、合八字等,這是儀式得以進行的很關鍵的前提。況且,冥婚儀式中巫婆做法事的過程中對著墨畫人臉的雞蛋念經,據悉,“冥婚新娘”的魂魄會附在雞蛋上與巫婆進行對話,巫婆對雞蛋念吟意在告之男方的本人信息與家族信息,連同母家給的陪嫁品等,巫婆用刀剖之看其蛋黃偏差以辨析“新娘”對此次婚姻的滿意程度。這正好印證了唐人段公路在《北戶錄》中的說法,其云:“邕州(治所在今廣西南寧)之南有善行術者,取雞卵墨畫,視而煮之,剖為二片,以驗其黃,然后決嫌疑禍福,言如響答。據此,乃古法也?!睕r且,隆安縣位于南寧的西南方向,該地區的冥婚習俗受到巫文化的影響甚深。

巫師通靈,這和世界各民族巫信仰一樣,是靈魂信仰、鬼神觀念的產物?!岸卧帷币嗍勤せ閮x式的一個過程,當地先民巧妙地把冥婚與“二次葬”結合起來?!岸卧帷笔菈炎逄赜械牧曀?,玉時階在《壯族民間宗教文化》中提到:“行二次葬的地區,葬后三五年,重新開棺撿骨,按人坐蹲姿勢安放于陶甕中,重新下葬。這與靈魂不滅信仰有關?!?[10 ]153壯族先民認為人是有靈魂的,由靈魂觀念延伸至鬼魂觀念,壯族先民認為人死后會變成鬼。鬼有好壞之分。非正常死亡的會變成惡鬼,特別是未婚死亡的,均成厲鬼,會對活人作祟。人死后魂魄還在自家里,需通過巫師超度牽引指路后才能歸入陰間。未婚子女的亡故,若不為其舉辦冥婚,其魂魄就會鬧得家里不得安寧。學者黃景春在論我國冥婚的歷史、現狀及根源中指出,冥婚是中國原始宗教觀念的產物,與佛教的地獄世界無關。認為形成冥婚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對死人作祟的恐懼,二是為人父母者自身情感宣泄的需要,三是宗法性家族制度的要求。筆者亦贊成其關于冥婚的形成原因的觀點。宗教心理學有一種理論為“宗教應對”。黃桂秋在《壯族社會民間信仰研究》中認為:“應對”是指一種行為和思考方式,他能幫助人們避免或減少壓力的影響以及由此產生的消極情緒,當宗教的行為和思想用于這種方式時,我們把它叫作“宗教應對”。[7 ]400給已故子女舉辦冥婚,既有心理調適作用,也有終極關懷功能,不管是父母對子女的憐憫之情還是內心的恐懼之感,當地人通過冥婚儀式結合巫婆作法,緩解了在世之人的恐懼心理,疏導慰藉心靈,這是一種具有特殊的、無可替代的“宗教應對”實踐作用的方式。

同時,靈魂是有歸屬地的,即花婆神掌管的“花園”。在壯族巫文化信仰里,巫師供奉著的其中一位神靈就是花婆神。巫婆在冥婚法事中吟誦花婆神,告知花婆神自己已為子女舉辦冥婚,延續了他們人生的征途,以便好好引導他們的靈魂歸入“花園”。通過巫婆做法,告知花婆神自己子女的婚事,亦祈求其在冥間也要守護自己的子女。況且,巫婆亦做法告知花婆神上門認親這件事,使得母女關系的確定得到花婆神的同意并庇護。生者與死者之間,唯一的不同就在于生命的存在與否。冥婚所體現的,最終亦回歸到對生命的終極關懷。正如陳華文認為:“為死人辦婚禮并最后完成合葬,對于當事人來說,只不過是親歷和他歷的區別,但通過燒化的轉化,那些婚禮當中的嫁妝和喪俗中的隨葬品,最終都進入了另一個世界,為死者所擁有。這實際上就完成了生與死的一種同質的溝通——為重新的生所付出的親人的情感努力和物質支出,它對于生者與死者是一樣的?!盵6 ]90-93黃桂秋認為:“壯族巫文化通過‘花園這類極富詩意性的象征世界引導人們的生活觀念和生存意識,并將之融入最平凡不過的人人都熟悉的現實生活,巫文化與人們的生活沒有距離?!盵7 ]103在這里,巫婆的通靈在冥婚儀式上祈禱的關鍵作用,就在于巫婆作為溝通在世活人與冥界死人的介質,有這樣的靈力,人們亦認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鬼神的信仰,且滲透到人們群體意識與心理當中。

巫文化通過冥婚儀式體現出現實的人文意義:在巫文化信仰下,冥婚儀式以其象征性表達出人類自我教化與心理調節的整合方式,融合了對生命最根本的尊重與追求,即探尋人類自我以及心靈的內在。對生命的強烈追求,在冥婚儀式中,這一生命意識是得到非常強烈體現的。

(二)道教影響下的冥婚儀式過程

徐祖祥認為:“道教作為一種較成熟的宗教信仰,對我國少數民族尤其是南方各族的民俗和宗教信仰,產生了不同程度的理性化改造作用,其中以壯族受的影響較為典型?!盵11 ]25-29,287道教與壯族原生性民族民間宗教(麼教)進一步融合形成壯族特色(壯化)的道教——師公教和道公教。① 據壯族師公們說師公主武,道公主文,他們是藤上的兩只瓜,是兄弟關系。[12 ]63然,“道公,自稱張天師派,俗稱文道,實為正一道派,以設道場辦喪事為亡靈引路為主?!盵7 ]400亦吸納地方神祗,相對正統道教,道公教顯得更簡便化、世俗化,民俗色彩濃厚,其道場與壯族民俗融為一體。正如許曉明在《漢傳道教之重構壯族道公教研究——以廣西天等縣上映鄉廣原村下莊屯為個案》一文中指出:“與漢傳逆教相比,壯族道公教秉承了道教之衣缽,還表現出儀式的地方化、宗教的民俗化、神靈的壯族化、宗教功能的萎縮與民俗性增強、巫性的強化等異質?!盵13 ]

冥婚不僅是婚禮的一種,亦是葬禮的一種。冥婚必須有道公參與,其儀式顯示了道教的意味。道公是一種宗教樣式,其主要職責是在喪事時超度亡靈,溝通祖先等,念咒與置靈符不可缺少。在冥婚儀式中宗教民俗化的融合亦更被體現出來。壯族家中都設置神龕,神龕供奉的除了“三清”(玉清、上清、太清)及道教的各種神外,還有花婆神以及祖先,神龕亦稱祖先堂。這是道教文化的一種體現,道教的一些宗教觀念在冥婚中的體現,例如道教中的冥界觀念,冥婚就是冥界里的婚禮,道公為亡靈主持婚禮,冥婚儀式的道場設置在神龕前,道公首先念經誦文超度亡靈,告慰祖先,為舉辦冥婚的“新郎”“新娘”畫符咒符。按照道公的要求,冥婚的“新郎”與“新娘”是用稻草或竹條藤編制而成的主軀干,老子在《道德經》中說:“天地萬物為芻狗?!薄捌c狗”,即用稻草或竹藤編制成的以替代活人的祭品。在道教的語境中,人身是具有神圣性的,《黃庭經·至道章》中云:“泥丸百節皆有神”,說明人的軀體是有神靈居住的。肉體的死亡并不是終結,亡靈依然可以再生,其家人和道公配合做法事,即可延續生命未完之事。所以當地人在舉行冥婚時是用稻草或竹藤編制而成的“結婚新人”,召回他們的亡靈,實現其突破時空觀念下的生命維度之延續。道教在于探索生命奧秘,在理論上,更注重對現實生命的珍視與關照。冥婚的對象是兩個未婚就死去的人,并且在冥婚儀式過程中用“假人”替代,根本不存在讓活人跟死人結陰婚的情況,亦不存在盜取尸體結陰親的情況,更談不上以詐取金錢利益為目的。何況,冥婚是等到“二次葬”才將二人合葬。陳華文在《冥婚:婚俗與喪俗并存的生死同質信仰》一文中指出:“婚禮僅僅是一種文化身份的確認儀式,在這種確認之后,合葬才是最重要也是最本質的內容。合葬之后,已故的人不僅被家庭作為成員對待,還進行合乎規范的祭祀,享受死去祖先的待遇,還成為生的一種‘合法的延續——當然,它合乎的是習慣法?!盵6 ]90-93道教講究風水,初死之人由于筋肉未化而“不潔”,此時冥婚合葬墓地不是理想的風水寶地,三五年后,進行“撿骨”再遷至理想墓地,使得亡靈棲居于適宜的冥陰之處,享得生者祭拜,死者亦以此為據來庇護生者。這跟以往人們所認識的冥婚是通過盜取尸體或者謀財害命有很大的不同,這是與其他地區的冥婚最大的區別。它體現的是原始道教一種比較人性化的文明意識,最終在于對生命存在形式的一種尊重。

同時,冥婚儀式中,道公所用經書為《太平經》《上清經》《靈寶經》《三皇經》《陰符經》《太上感應篇》等,以孝悌、道德、恩義等內容,引導亡靈要感恩父母,謹記祖先保佑之福。這表明,在道教影響下的冥婚對于活人而言更具有現實意義。道公以孝悌、恩義等教化內容念咒于亡靈,強調不僅要感恩祖先庇護,更要感激父母的恩情。已故的人亦要愛戴生者,要以生者為先。而父母為子女舉辦冥婚,完成其生命歷程,亦表明生命的存在本來就得相互尊重,盡管生命的存在形式不同。另外,冥婚中依據道公要求用紙扎做成的陪嫁品,只需花少數的錢財卻體現出最大的人文關懷。這也說明冥婚習俗中夾帶進來的民間傳統手工制作,即竹編制作與紙扎制作,亦是一種民俗意味濃烈的表現。

壯學學者覃德清認為:“在人類諸族群的精神世界中,宗教信仰居于核心的層次,對社會文化的演進擁有深遠、持久、廣闊的影響力?!?[14 ]159冥婚被認為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文化,即冥婚作為婚姻文化體系的一部分,亦有相應的宗教信仰在起支配作用。隆安壯族的冥婚儀式所體現出來的文化特質,亦表明壯族在民族信仰的基礎上,呈現出多重復合的層次結構,使得壯族原始宗教文化的層次在繁榮的民族宗教文化中得到提升。

四、冥婚構成非血緣親屬關系顯現人民的生存境況與精神世界

冥婚“墊枕頭女兒”認親,這是一項非血緣親屬關系確定。拉德克里夫-布朗認為:“親屬關系,作為最強大的社會粘合劑,被看作是‘原始社會保持秩序的基礎,人們正是通過親屬關系創造了社會團結的關系。因此,‘社會結構,更確切地說,那些規范一個民族的親屬關系、婚姻和居住制度的規則、那些賦予人們社會角色和身份的規則、那些社會關系得以不朽的規則,成了人類學調查的最好目標?!?[15 ]187認親之后,兩個家庭之間有了親屬關系的紐帶?!霸谥袊?,婚姻更是超越了個人生活的范圍,而被賦予了很多的社會意義,締結婚姻,建立家庭,既是個人生命旅程中的一件大事,也包含著許多家族的責任和社會的義務。[15 ]49在冥婚中得到了身份的確認,“墊枕頭”女兒也名正言順地代替冥婚女履行其作為女兒該有的義務。冥婚延伸出來的非血緣親屬關系,亦體現出壯族家庭倫理道德的體系化、理論化與實踐,是人們生存在社會結構關系的一部分。

(一)以傳統孝道為核心指導生存狀態

隆安壯族的冥婚有著比較特殊的意味,它暗含著道德要求,是一種以“孝”為核心,以“和諧”為目的的民族心理,是指引人民生存的民族文化和精神文化。冥婚亦同活人結婚一樣,也延伸出許多家庭責任與社會義務。喪失子女的老人,可以通過冥婚,有“墊枕頭”女兒來孝順。這種非血緣親屬關系要求其替已故的人給老人盡孝,使得孝道有了合理的依據。冥婚這個民俗,是對已故的人的尊重,也是活著的人和諧相處的紐帶,把兩家沒有血緣關系的人緊緊聯系在一起。人生存于社會當中,這種非血緣親屬關系是一種孝載體,孝順老人能讓社會和諧又能讓人心理得到安慰,使信仰有了歸宿。有些地方說冥婚為陋習,估計就是現在的有些人為了謀取金錢,不惜殺人販賣尸體進行殘酷的交易?;蛘?,盜尸體進行販賣,搞得社會混亂,人心惶恐?;蛘?,有的人,到老了,存儲了一輩子的心血,就是為了辦冥婚,下聘、辦喜酒后,娶回來的只是一張照片,結果還得孤獨終老。有人以此鑒定冥婚是毒害人的惡習。對比隆安壯族地區的冥婚,其表現出更符合人性的道德,畢竟冥婚牽扯出對父母的盡孝,這是人類生存在社會上的一種道德體系構建的要求,亦是生存于社會的族群心理認同與文化精神即精神生活的充實。冥婚牽引出的非血緣親屬關系不僅是建立在婚姻觀念的基礎上,也建立在人們對老人的尊敬上。敬老、愛老都是秉承著孝文化?!秱鲹P歌》是壯族倫理道德體系化、理論化的結晶。[16 ]240歌中唱到:“莫忘父母恩,辛苦養成人。如今能自立,當孝敬雙親。父母不贍養,兒女昧良心?!币笤诩彝炔坎粌H要“兒女共撫育”,而且要“老人同敬仰”。從孝的生發這個角度來看,壯族的道德意識亦是基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17 ]87這個觀念,孝是一切道德的起點。況且,人對祖先神的禮拜之心,推及親祖,則孝也多了一層道德含義,即善事父母,生時敬養,死后安葬。提醒晚輩由對鬼神的敬畏之心延伸到對父母的尊敬,如此才能家庭和睦。筆者認為有些壯學學者將壯族人民家庭和社會觀念中最重要的主題概括為家和萬事興,是非常恰當到位的,也具有其合理性。而履行孝順這個心理上與事實上的需求,更是道德判斷的標準。孝道觀念下形成的道德規范,例如長幼有序,尊老重孝等就有了意義,是一種和諧互動的關系。

(二)傳統家庭倫理實踐與現實生存

“壯族是一個重人倫、求和諧的民族,因此其倫理道德觀念顯得十分突出?!盵18 ]243運用于現實生存里亦更為明顯。在壯族的冥婚風俗背后牽引出來的人與人、家庭與家庭之間的饋贈關系始終貫穿著送禮與受禮的過程,崇尚“禮尚往來”的饋贈原則?!摆せ槟浮迸c“墊枕頭女兒”以冥婚為紐帶的道德關系折射出家庭或個體都擔任著送禮者和受禮者的雙重角色。冥婚引發的人際饋贈之“禮尚往來”的基本契機是圍繞著人自身,是以個體的人在道德關系角色變換為主軸而展開的,和諧饋贈是一條基本原則,饋贈往來之間并不是一定都強求物質上的施惠于人,而只是追求人際之間的慰藉和鼓舞?!皦炎寮捌湎让裨谇貪h至南北朝時期,社會上已經形成講道德的風尚,人們往來,待人接物已有了禮貌?!盵19 ]59百朝社區壯族中的兩個非血緣親屬關系家庭之間的饋贈,不僅僅是一般的財物相贈,也是一種特殊的情感交流方式。這也是一種禮尚往來的文化傳統,是一種和諧的精神文化,體現出了人們相互關系的融洽、和諧,體現了互幫互助的美德。

生存的現實中亦遵循重義輕利的原則。傳統的壯族人民心中,生男生女都受到一樣的重視,人們看重的是那份血濃于水的骨肉親情,而不是那種“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帶有利益關系的思想認識,不會認為生養女兒就是吃虧?!榜R克思說過,男女之間的平等是人與人之間最自然的關系?!盵20 ]72該地區人們認為生男生女一樣,在性別歧視方面不像漢族那么明顯,如《傳揚歌》中說“生男或生女,撫育一樣疼,生男兒女兒,都一樣歡欣”。[21 ]187這與儒家傳統家庭倫理中,重男輕女的思想大相徑庭,不僅體現了壯族人民在生男生女方面公平公正的態度,更說明了養兒子與養女兒之間的利益權衡,在當地人看來是無關大礙的,人們更看重的是那份可貴的親情。所以百朝社區的“冥婚女”要履行已故女兒對父母的孝道,這從側面也可以看出,冥婚中體現的“義”是建立在傳統的家庭倫理道德要求之上的。

休謨認為,仁愛分為特定的仁愛和一般的仁愛,特定的仁愛是對親人的血緣親情等,一般仁愛是對與已無關的其他人類的廣博的胸懷和慈善的心腸。作為一種自然之情,一般的仁愛之所以成為社會性的德性、構成個人價值的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于其利他的傾向,即促進人類利益和造福人類社會的趨向,亦即對公共的有用性或“公共的效用”[22 ]180-181。百朝社區冥婚所牽引出來的非血緣親屬關系即為要用仁愛作為基石去維持和處理好生活常態以及對自然生命的關愛,結成冥婚親家立即使團結互助的功用生效,老人得到了關愛,子女得以安心,使人們的生存境遇達到了利他與利己的雙重效應。這獨特的道德觀念、心靈追求和精神特質,記錄著當地的人類生存關系以及社會人際關系的發展。另外,同情是人心天然具有的一種情感,其本質是一種與他人的同胞感。[22 ]219,260或者毋寧說是作為我們人的本性的“人性”或“人道”[22 ]219。冥婚中,就算不是自己的親生父母,也有義務與責任去孝敬與贍養,這便是能使雙方都感覺到快樂的事情。由此而使人們獲得作為社會性的道德性價值,實現和諧溝通,良好的社會秩序就具有了可靠的基礎。

通過以上對隆安壯族冥婚的分析,相對其他地區的冥婚而言,其儀式過程中蘊含著壯族的文化特質,折射出了民眾的生存境遇,展現的是壯族獨特的風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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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Based on the local literatures and fieldwork dat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local ghost wedding custom from shallower to deeper in the Baichao community, Longan county of Guangxi. Ghost weddingis not peculiar to the Zhuang, however, the ghost wedding of the ethnic Zhuang in the Baichao community, Longan county has its particularity,taking the form of combing the traditional marriage customsand the unique “secondary burial” funeral customof the Zhuangpeople. It embodies cultural traitsof the Zhuangpeople. The composition of unrelated relatives shows the combination of family ethics and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and the survival circumstancesof the local people.

Key words: the Zhuang people; Ghost wedding ceremony;cultural traits; unrelated relatives; survival circumstances

﹝責任編輯:黃潤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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