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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合同法中連帶責任研究

2016-11-14 10:17李旭東
法制博覽 2016年11期
關鍵詞:連帶責任勞動合同法合同

摘要:對于連帶責任這一個并不陌生的名詞,在許多法律條款中都有這個概念的闡述。在本文中將以存在勞務派遣這一活躍于現今市場上的用人方式中出現的相應的連帶責任關系,進一步著重的分析在勞動合同法中或者與合同相關的法律條例中關于法定連帶責任的產生與作用,能夠讓人們重新認識并了解合同中所規定的連帶責任的意義,從而進一步了解合同法的發展趨勢與理念,更好的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合同;連帶責任;勞動合同法

中圖分類號:D923.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379-(2016)32-0115-02

作者簡介:李旭東(1974-),男,漢族,甘肅武威人,本科,新疆職業大學傳媒與設計學院,助教,研究方向:民商法、經濟法。

一、關于(法定)連帶責任的內容

連帶責任指的是按照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相互約定好,兩個或者更多當事人對他們共有的債務全部承擔償還或者按一定比例多方部分償還,還包括因此引起的關于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而關于連帶責任產生的原因有二:相關法律中明文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相互約定或簽署協議。因此由于連帶責任產生的原因不同,人們對于其理解與相關法律規定有所不同,導致個人協議或者約定所產生的關于連帶責任的糾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有一定的必要分析一下合同法中的關于法定連帶責任的相關內容。

二、關于法定連帶責任產生的原因

由于站在不同的角度會產生不同的觀點,采用的劃分標準往往也不盡然相同。但在合同法中所明確規定的連帶責任的產生主要有兩種原因。第一種原因是建立在發生共同行為上的連帶責任的產生,所謂共同行為,應當滿足有多個主體或者多個當事人完成的同一項或者若干項需要對其負責的事實,在我國法律中對于這種共同行為中就具體要求了需要有明確的連帶關系,進而需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在我國及一些地區的法律中這類責任被定義為不可分責任,而我國的法律中并沒有在對不可分責任進行進一步的區分,這是導致我國法律中連帶責任的相關條文比較多的一個重要原因。第二種是建立在合伙關系上的連帶責任,在我國的合同法中規定了對于有合伙形式的企業應當相互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包括利益共享和風險共擔。由合伙關系進而判定或者推斷連帶責任已成為一種重要的手段。

三、法定連帶責任的功能

法定連帶責任最重要的功能主要是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合同法中相關規定,出現了違約行為后,能夠從債務人中選擇最有能力的人來清還債務,從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其次,合同法為了使風險與收益的平衡存在,規定了有關的需要為他人或者債務人承擔的相應責任,合同法中的這些規定充分展現了法律的公平性,有一定的利益就有一定的風險,由利益而確定需要承擔的責任,或者說這種由利益的獲得者自我評判是否將承擔連帶責任的方式是法律的公平性的一種重要體現。在合同法中不僅有關于相關債務人需為他人承擔的責任,也包括了他人需要為債務人承擔的責任,這也是一種公平分配,人人平等的重要理念的展現方式。同時,法律具有規范人們相關行為的作用,為相關的行為提供了指引。在合同法中制定相關法定連帶責任問題的規定,充分體現了對合同制定和當事人履行合同具有指導意義的作用,進一步規范了當事人在制定合同時所需要注明的具體事項,完善各類問題包括突發性問題的解決條例,并能夠有效限制當事人的行為。

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不斷發展,交易有關的活動也在不斷增多,以及對經濟交易的效率化指標不斷提高要求,人們逐漸由自定義的合同開始向統一化或者標準化的合同跨越,從而進一步單一化交易手段或指標,這就要求這些具體的規定形成正確的法律,而連帶責任也演變成了合同法中的法定連帶責任。而由于立法的形成,進一步的限制了當事人對于合同中所規定條款的考慮,避免疏漏或者增加小概率事件發生的有關闡述。

四、在勞動合同法中法定連帶責任產生的原因及功能

在這里首先要闡述一下勞務派遣的意思,所謂勞務派遣就是指勞動者在與第三方的勞務單位簽訂了相關的勞動合同后,該單位將勞動者安排或者派遣到相應的工作單位進行工作的一種非傳統的用人形式。這種勞務派遣行為相對于一對一的用工制度而言存在著明顯的優勢,比如減少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或者員工審核上的負擔等,但弊端也很大,因為存在著第三方的問題,往往在出現糾紛時,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互相推諉責任,致使被派遣的勞動者合法權益收到侵害。因此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對于勞務派遣法定連帶責任,若在勞務派遣過程中違反合同法規定的,并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人單位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勞動派遣的實際活動中,雖然勞動者與派遣單位實現了表面上的公平合作,并簽訂了相關的勞動協議或這勞務合同,但往往再當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出現待遇或者勞務分配等方面與正式員工有區別對待的現象,導致被派遣的勞動者受到不公正待遇,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無直接的合同關系,在出現糾紛時勞動者甚至也不知道自己應當受到的合理待遇條件是什么,或者說在出現問題時,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互相踢皮球,不能正確有效地解決問題。為了改變這種不正常的現象,從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了連帶責任所適用的條件與范圍,明確規定了當且僅當進行勞務派遣的單位違反規定對勞動者造成利益損害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共同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這一規定明確了連帶責任觸發的條件,讓勞動者在權益受到損害的情況下能夠有法可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這一規定從勞動者的角度出發,維護了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立法目的在于維護我國廣大的勞動人民的權益,給予或者說是增強了勞動者的權利,讓用人單位和派遣單位進一步明確自身的責任可以進一步確保和諧社會的發展,維護社會的穩定,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秩序的發展。

在現今社會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一種行之有效的制度的制定往往能極大地提高社會經濟的發展效率,而在勞動派遣這一用人活動中,一種合理的制度也將極大的維護用工與勞動雙方的利益,從而提高效率。由于勞動合同法中相關規定的存在,能夠讓用人單位自覺遵守法律規定,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從而也間接維護了自身的利益不被侵害,有效的規范了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減少勞務糾紛的產生,從而進一步維護了社會的秩序,也間接提高了單位的生產效率。所以由于這一種連帶責任制度的執行,將減少勞動者維權的成本,樹立了法律的權威性,讓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參與度有效提高,加快了法制化社會進程的腳步。

五、結語

在我國現階段的法律體系中,可能對于法定連帶責任還存在著一些可質疑的東西,但在有關合同的法律條文中,必然會出現連帶責任的內容,需要廣大讀者和勞動者進一步明確。通過本文,想向大家進一步的展現連帶責任的內容,以及我們在勞務派遣活動中如果出現利益受到侵害應當如何去處理,從而合法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通過本文的論述,在我國的勞動合同法中,相應的勞務派遣關系如果產生糾紛,是可以通過法律條文來推斷出責任的歸屬問題的,由于共同行為和的存在是可以裁定出連帶責任的存在,從而用人單位也不再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互相推諉,應當認識到這一點,從而依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馮亮媛.合同中的法定連帶責任分析[J].法制博覽,2016.5(中).

[2]屠瑞豪.論合同法中連帶責任的確定及作用[J].法制與社會,2015(11).

[3]韓長印.責任保險中的連帶責任承擔問題—以機動車商業三責險條款為分析樣本[J].中國法學,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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