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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法語定冠詞及其語義、語用特征

2016-11-27 09:13浙江外國語學院吳桐
法語學習 2016年5期
關鍵詞:識別性定冠詞法語

●浙江外國語學院 吳桐

漢語缺乏定冠詞這一功能詞類,所以法語定冠詞的學習是漢語母語者學習法語時的一個難點,也是語法著作歷來的重點。傳統語法或教學語法(Arrivé,Gadet&Galmiche 1986:72-76;顧嘉琛1989:22-26;Wagner&Pinchon 1991:93-96;陳振堯1992:26-29;Grevisse 1993:§564-565;Chevalier et al.1997:§326-332;Gardes-Tamine 2005:134-139;Riegel,Pellat&Rioul 2009:282-285;陳振堯、周世勛2010:第五章一)的做法基本都是首先籠統地概括定冠詞(例如“用在確指名詞前面”),然后再把定冠詞的用法一一羅列出來(例如“概括性的意義、事物的總和、獨一無二的事物、集體名詞、有形容詞最高級修飾的名詞前、起指示代詞/主有形容詞/chaque等詞的作用、洲/國省/洋/海/江河/山脈島嶼名詞前”等等)。這種做法的缺點顯而易見,最突出的問題就是系統性較差,而且幾乎只是簡單地描寫,沒有解釋力。而且描寫上也不夠精確,最常見的誤解就是認為定冠詞要使用在具有某類特殊意義(例如概括性、獨一無二、集體名詞)的名詞前。我們似乎有理由質疑:到底是因為這些名詞本身具有這些特殊的意義才要求使用定冠詞,還是因為使用了定冠詞之后這些名詞被定冠詞賦予了這些特殊的意義呢?傳統語法顯然對這一問題語焉不詳。

我們的研究旨在對定冠詞的語義和語用特征進行一個更全面的梳理。我們通過把定冠詞所謂的“定指性(définitude)”進一步細分為指示性(déictique)、回指性(anaphorique)、類指性(générique)、獨一性(unique)、概括性(inclusif)、可識別性(identifiable)和熟悉性(familier)七個更具體的語義、語用特征,說明“定指性”其實是一個復雜的概念,用來描述或定義定冠詞過于籠統,用來解釋定冠詞的特點也欠妥。

一、幾點澄清

在具體討論定冠詞的語義、語用特征之前,我們認為有以下幾點需要澄清。

首先,需要區分Saussure所謂的語言(langue)和言語(parole)兩個層次。在語言層面的名詞是抽象的,即沒有指稱性(référentiel),例如詞典中的詞條,所以不需要任何冠詞。冠詞的作用之一就是將名詞“現實化”(Leeman 2004:31;Gardes-Tamine 2005:136;Riegel,Pellat&Rioul 2009:279;Roig 2010,Gary-Prieur 2011:Chapitre I),即表明名詞從語言這一抽象的層面進入了言語這一具體的層面。言語要依賴于場合——一定的時間、地點、說話人和上下文,而名詞在確定的言語環境中就具備了指稱性,或者說“被現實化”。所以,定冠詞的作用從根本上來說是跟名詞的現實化這一過程緊密聯系的,而并不是名詞本身的語義特點所決定的。名詞在語言和言語中的意義是一樣的,但指稱性是不一樣的。名詞從語言到言語的過程中改變的不是意義,而是指稱性。傳統語法在這一點上的描述不夠精確。

其次,我們還需要區別在最簡單的“冠詞+名詞”結構中冠詞的使用和在更復雜的結構中(即除了定冠詞和名詞外還有別的成分)中的定冠詞的使用,例如:

例1:la/*une France

例2:*la/une France qui fait rêver

例3:la/*une France,qui fait rêver

在沒有其它上下文的情況下,在例1這個簡單結構中,需要使用定冠詞;在更復雜的結構(帶有一個限定性關系從句)例2中,則不能使用定冠詞;而在另一個復雜的結構(帶有一個非限定性關系從句)例3中,又不能使用不定冠詞。這顯然跟名詞France沒有關系,而是由于例2和例3中的關系從句。我們建議分別對待類似例1的簡單結構和類似例2、例3的復雜結構。限于篇幅,下文只討論在最簡單的結構中(類似例1)定冠詞的意義。

再次,我們還要區別單獨的定冠詞短語和作為句子成分的定冠詞短語。一方面,語法的成分關系會影響定冠詞的使用,例如:

例4:Hier Marie a rencontréun/*?l'homme.

例5:L'/*?Un homme travaille ici.

如果沒有特殊的上下文,作為直接賓語的定冠詞短語l'homme在例4中不甚合適,而其作為主語出現在例5中則可以,這很明顯是由于該短語在兩句話中的語法成分不同。另一方面,動詞的語義、時態、語態等也會影響定冠詞的使用,例如:

例6:L'/Un homme va travailler ici.

例7:Marie aime les/*des fruits.

例6跟例5的時態不同,作為主語的名詞短語就不一定只要求定冠詞。而例7中的動詞aimer則要求其直接賓語必須使用定冠詞(根據具體情況使用單數或復數)。我們在下文暫且將帶有定冠詞的名詞短語從其句法環境中抽離出來,這樣做的初衷是避免其它的語法、語義因素影響我們的分析。

第三,前文已經指出,傳統語法對于“是因為名詞本身具有特定的意義才要求使用定冠詞,還是因為使用了定冠詞之后這些名詞被定冠詞賦予了這些特殊的意義”這一問題語焉不詳,甚至都沒有具體討論過。其實這兩個問題并不是毫無意義的。如果認為是因為名詞本身具有特定的意義才要求使用定冠詞,這就意味著定冠詞本身沒有意義,而名詞本身根據不同的上下文有不同的意義,為了在形式上標識這些特殊的意義,所以才使用定冠詞,換言之,定冠詞只是一個標記,本身沒有意義。如果認為是因為使用了定冠詞之后這些名詞被定冠詞賦予了這些特殊的意義,那么就意味著名詞在任何場合的意義都是一樣的,而只有加了定冠詞才會產生意義的改變,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定冠詞本身就具有特定的意義。對于這一問題,雖然當代語言學有一些討論,但是依然沒有得到公認的答案(Alexiadou,Haegeman&Stavrou 2007:73-77)。一方面,有證據支持前一種觀點,即定冠詞只是名詞意義的形式標記,例如希臘語中的雙定冠詞:

如果定冠詞本身具有明確的意義,那么為何還要重復呢?形式上的重復并沒有產生任何意義上的效果。所以,這種重復似乎完全是一條語法規則,而與意義無關。此外,希臘語中專有名詞也需要定冠詞:

例9:i Topsy(人名)

法語的情況更復雜:某些專有名詞(如人名)禁止定冠詞,而有些(如國名)則必須要定冠詞(顧嘉琛1989:25-26;Wagner 1991:§86;陳振堯1992:28-29;Grevisse 1993:§571;陳振堯、周世勛2010:第五章四、五),例如:

例10:(*le)Jean

例11:*(la)France

以上的現象至少都證明了定冠詞在某種程度上的確無意義。但是另一方面,定冠詞是否重復出現又的確能夠產生意義的區別,例如:

例12:le professeur et l'ami de Jean

“Jean的老師和Jean的朋友”(不同身份的兩個人)例13:le professeur et ami de Jean

“Jean的良師兼益友”(具有兩個不同身份的一個人)

希臘語和法語幾乎是截然相反的模式使得上面的問題變得撲朔迷離。所以,對于定冠詞和名,之間的意義關系問題還有待研究。

綜上所述,我們此處只考慮不作為句子成分的簡單的名詞短語中定冠詞的使用情況。

二、定冠詞的語義、語用特征

定冠詞,顧名思義,具有定指性(définitude)。但是定指性至少還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指示性(déictique)、回指性(anaphorique)、類指性(générique)、獨一性(unique)、概括性(inclusif)、可識別性(identifiable)和熟悉性(familier)(Lyons 1999:第四章;Alexdiadou,Haegeman&Stavrou 2007:§2.1)。

指示性反映的是語言符號通過語境來明確所指物的特性。具有指示性的語言符號只有在具體的語境中才能得到正確的解釋。例如某人在離開房間的時候對另一個人說:

例14:Pense à fermer la fenêtre!

如果室內只有一扇窗戶,那么毫無疑問la fenêtre一定是指在當時說話的時間和地點——即語境中的那扇窗戶。但是,如果有兩扇窗戶,那么聽話人可能就要追問一下到底是那一扇窗。不過,如果說話人在說例14的同時用手指著那扇需要關上的窗戶,那么就絕對不會有任何歧義了。指示性的表達多種多樣,既可以使用非語言方式(例如手勢、眼神),也可以使用語言方式。定冠詞并不是可以表達指示性的唯一的語言方式,其實比定冠詞更常用、在自然語言中更普遍存在的是指示詞,例如法語指示限定詞:例14中的la fenêtre也可以表達為cette fenêtre(-là)。

回指性是在句子、篇章中某一詞語(不僅限于名詞)跟上文的另一個詞語之間的同指關系,例如:

例15:Jean a un fils et une fille.Le fils est plus grand que la fille.

第二句中的le fils就是跟第一句中的un fils同指,所以le fils回指un fils?;刂感愿甘拘杂行╊愃?即都需要一定的語境,但指示性的語境是非語言的語境,或者說是情景(situation),而回指性的語境是狹義上的上下文(co-texte),即對話、篇章等單純的語言單位。

類指性是指一類事物,例如:

例16:*(Les)chats sont paresseux.

例17:*(Le)chat est un animal paresseux.

如果沒有特殊的上下文和對話情景,les chats和le chat一般不會理解為某一群或一只特定的貓,而會認為指稱貓這一類動物。需要注意的是,類指并不是針對這一類事物的每一個個體,而是把這些個體當做一個勻質的群體來看待,可以有例外,所以例18才能夠成立:

例18:Les chats sont paresseux,mais le mien ne l'est pas.

獨一性即獨一無二,例如:

例19:La Chine est grande.

獨一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名詞本身的特性,因為某些名詞本身就具有獨一無二的特性,例如絕大部分的專有名詞:專有名詞的所指物一般都是獨一無二的。而某些名詞雖然不是專有名詞,但是在默認的情況下其指示物也是獨一無二的,例如c?ur。

概括性是獨一性的一種特例,簡單來說就是復數的獨一性,或者說即全體性:

我國社會發展階段是以集體利益的增長為目標進行的,個人也要以集體為重,當個人價值觀與集體價值觀發生碰撞時,個人應當服從集體。西方國家在此方面截然不同,是將個人放在首位,對利益的理解也是先個人,后集體。由于國情不同,交易的思維方式也必然存在差異??鐕Q易順利開展首先要處理好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以雙方樂于接受的方式進行翻譯。思維方式的差異還表現在對時間的記錄形式上,國內習慣的方式是由大到小,依次為年、月、日,以及準確的時間。西方國家則有不同的習慣,在跨文化商務交際中要確保正確使用,以免不必要的誤會與爭議。

例20:Dans monécole les professeurs sont gentils.

一般來說,例20中的les professeurs應該涉及學校里的所有老師。

概括性比類指性更少例外,甚至無一例外。但是兩者并不是涇渭分明,所以例16如果有明確的語境也可以理解為概括性,而例20也能在某些場合做類指性理解。

可識別性和熟悉性基本可以按照日常語言的意義去理解,即說話人假設聽話人跟自己有某些共同的背景知識:說話人要么認為聽話人可以識別說話人所使用的名詞的所指物,要么認為聽話人對于所指物是有一定了解的。例如:

例21:A:Tu as lu le livre?

B:Oui.

即使沒有前文,A之所以能夠開門見山地問B“le livre”,就是因為A覺得B應該可以識別le livre的所指物,或者對le livre的所指物有一定了解。B的回答肯定了A的推測。

三、定冠詞的核心語義、語用特征

Lyons(1999第四章)在詳細討論了以上這些語義、語用特征之后得到的結論是定冠詞(或者說是“定指性”)的核心是可識別性和概括性,而指示性和回指性由于對于情景或上下文特別依賴,所以顯得比其它的特征更特殊。我們基本同意Lyons的觀點,但我們進一步認為以上的語義、語用特征一方面具有連續性,另一方面還具有層級性,即:

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是定指性的核心語義、語用特征,比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具有更強的情境依賴性的是指示性、具有更強的語境依賴性的是回指性,而獨一性和類指性在更大程度上依賴說話人/聽話人所共有的對于外部世界的常識,所以這四個特征比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具有更強的語用性,較弱的語義性。

我們也可以從語言演化的角度來理解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的核心地位(Picoche&Marchello-Nizia 1994:223-224;Chevalier et al.1997:§328;Perret 2008:119-122)。拉丁語沒有冠詞,而當代羅曼諸語(langues romanes)的定冠詞是從拉丁語到羅曼語演變過程中羅曼諸語的創新。法語的定冠詞是從拉丁語的指示限定詞語法化(grammaticalisé)而來的,由于指示限定詞本身就具有指示性,所以在語法化的最初階段,還沒有完全語法化的“準定冠詞”還具有指示限定詞的主要特點,即在語言情境中表達指示性、在上下文中表達回指性。在古法語階段,類指性和獨一性的表達一般不需要定冠詞,而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的表達則一般需要定冠詞。定冠詞的類指性和獨一性的用法直到十七世紀才完全確定下來,但即使是當代法語,獨一性也不總是需要定冠詞,例如人名、城市名等專有名詞就不需要定冠詞。從以上的語法化過程我們可以看出,法語的定冠詞以指示性為起點,經過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現階段發展到了類指性和獨一性,但是還未完全“占領”獨一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法語中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的表達基本總是需要定冠詞的,或者說,法語定冠詞的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已經完全語法化了。

四、結論

我們上文將法語定冠詞的特性(即“定指性”)分為了指示性、回指性、類指性、獨一性、概括性、可識別性和熟悉性,逐一加以分析,并且從語言演化的角度說明了定冠詞的定指性是一個復雜的概念,可識別性/熟悉性和概括性是定指性的核心語義、語用特征,其它的語用、語義特征相對邊緣化。

最后,我們需要再一次特別強調的是,上面所分析的定冠詞的性質,是在非句法環境下(即不作為句子成分)最簡單的定冠詞短語(即定冠詞+名詞構成的短語)中的性質。如果在特定的句法環境下,定冠詞短語的具體語義還要具體分析,但是應該不會超出指示性、回指性、類指性、獨一性、概括性、可識別性和熟悉性這幾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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