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濟市: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
為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不打“白條”,不欠“陳賬”,走好“最后一公里”,永濟市紀委在執紀審理過程中嚴把處分執行四關口,保證了處分決定均能達到組織滿意、本人接受、各方認可、其他黨員干部受教育的執紀效果。一是把好處分宣布關,確保執紀警示到位。嚴格處分決定的宣布時間和范圍,要求受處分人員所在黨組織或單位必須自處分決定作出后一個月內,在全體黨員或干部大會上宣布,達到其他黨員干部受教育的目的。二是把好溝通協調關,確保執紀懲處到位。協調人社、組織、機構編制、財政等部門和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處分決定歸檔、工資獎金調整、職務手續變更三個關鍵落實到位,并對落實結果進行跟進,促使處分決定不打折扣地執行到位。三是把好執行責任關,確保執紀追究到位。建立健全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在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中出現失職失察、執行不及時、落實不到位或拒不執行,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四是把好資料裝卷關,確保執紀存檔到位。處分決定發出后,由專人負責督促各項執紀回證的資料回收,并及時裝訂成卷。
(王東東 王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