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游戲直播的著作權問題研究

2016-11-30 12:03張璐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10期
關鍵詞:侵權直播電子游戲

張璐

摘 要:隨著網絡游戲行業生態繁榮,網絡游戲直播平臺迅速發展并形成了完善生態。但由于我國著作權立法的滯后,導致了各方利益沖突得不到妥善解決。網絡游戲直播分為兩種經營模式,一種是游戲主播、玩家自行錄制上傳的網絡游戲直播視頻,另一種是游戲平臺直播節目,它們的侵權認定也各不相同。因此應當根據不同模式侵犯的不同權利,在著作權法中有所完善,以促進網絡游戲行業的良性循環。

關鍵詞:電子游戲;直播;侵權

一、相關問題的提出

1.面臨的困境

網絡游戲直播行業近幾年得到大發展,但由于許多游戲直播并未經過游戲著作權人的授權,引起了著作權人的不滿,他們認為游戲直播構成對其著作權的侵權,不僅如此,轉播他人的游戲直播是否構成侵權,也是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涉及主體眾多,由此引發的利益紛爭,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遇到了嚴重的法律保護困境,耀宇訴斗魚案便是典型一例。

2.耀宇訴斗魚游戲直播侵權案

《刀塔2》由完美世界公司引進,隨后上海耀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完美世界簽署了DOTA2亞洲邀請賽的戰略合作協議。上海耀宇旗下火貓TV獲得在中國大陸的獨家轉播權。比賽舉行后,上海耀宇發現廣州斗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全程實時直播該賽事,于是上海耀宇將廣州斗魚訴至法院。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比賽畫面不屬于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被告不構成著作權侵權。但廣州斗魚的行為具有主觀惡意,構成不正當競爭,可以適用不正當競爭法,判決廣州斗魚賠償上海耀宇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并消除影響,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二、電子游戲直播的權利屬性

以上判決可以看出,法院并不認同電子游戲直播應當適用著作權加以保護,因而適用了不正當競爭法。然而在2014年新浪訴鳳凰網案中,法院卻認為賽事轉播構成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由于知識產權法定,目前著作權法的法律框架下尚沒有游戲作品這一類型,因此判斷其在現有著作權法中屬于現有哪種權利屬性便是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1.游戲主播、玩家自行錄制的游戲視頻屬于錄音、錄像制品

該種類游戲直播視頻僅僅包含了游戲界面及游戲解說,根據《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5條的規定,該網絡游戲直播過程中產生的音頻、視頻應屬于錄音、錄像制品。因其游戲運行界面是游戲開發商事先通過程序設計完成的,玩家或者游戲主播只是將畫面和場景呈現出來,他們在這個過程中并沒有多少創造性的勞動,不能構成作品,但是仍可以作為與“作品”相對應的“錄音、錄像制品”受到鄰接權的保護。

2.游戲平臺合約直播節目屬于視聽作品

2012年國家版權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該草案將“電影類似作品”修改為“視聽作品”。平臺游戲直播包括大型電子競技比賽,首先需要有創意,然后對創意進行策劃,然后進行節目品牌推廣宣傳、新媒體策劃、相關MTV、宣傳片、廣告片制作,平面廣告推廣,營銷工作,節目本身的制作,參賽選手的選拔等都是賽事舉辦方完成,整個環節舉辦方為此付出了巨大智力創作和人力物力投入。由于大型電子競技比賽制作過程類似于電影的攝制過程,所以大型電子競技比賽直播視頻是著作權法上的作品,構成視聽作品。

三、電子游戲直播可能侵害的權利

上文提到電子游戲直播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游戲主播、玩家自行錄制上傳的網絡游戲直播視頻,另一種是游戲平臺直播節目。因此本文也通過這兩方面對電子游戲直播的權利歸屬問題進行論述。

1.自行錄制上傳模式下可能侵害的權利

網絡游戲玩家或解說員自行將游戲過程通過網絡傳播供他人觀看,會插播相關廣告、提供直播平臺的增值服務等,通常是一種商業行為,不屬于合理使用范疇,根據《著作權法》第40條的規定,該游戲主播需要得到網絡游戲運營商的許可,并支付相應報酬。若未獲得許可,當游戲玩家是表演人的時候,侵犯表演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當游戲玩家是演繹人時,則侵犯演繹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

實踐當中,游戲用戶協議一般禁止玩家私自在網絡公開傳播或直播自己游戲過程,因此運營商可以通過著作權侵權和用戶協議違約兩個方面追究游戲主播的行為責任;此外,游戲主播也存在與直播平臺共同侵權的可能。

2.游戲平臺合約直播節目模式下可能侵害的權利

電子競技比賽直播視頻往往凝聚了諸多人員的創造性勞動,對于視聽作品權利的歸屬,我們可以參照電影或類電作品的規定。從《著作權法》第15條可以看出,影視作品的整體著作權屬于制片者。這意味著,大型電子競技比賽直播音、視頻數據產品的著作權應由電子競技比賽舉辦方享有。

此外,大型電子競技比賽都是基于游戲本身,通常出于商業目的,這種演繹需要經過網絡游戲運營方的授權,并向網絡游戲運營方支付相應的報酬。因此,當游戲玩家的操作行為構成演繹行為時,游戲玩家與直播平臺共同構成對原游戲作品演繹權與表演權的侵害;當將游戲玩家定性為表演者時,顯而易見,此時游戲玩家與直播平臺構成對游戲作品表演權的直接侵害。

四、結語

電子游戲是近年來一個熱點話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只能將電子游戲歸入到錄音錄像制品和電影作品當中。在電子游戲直播中,可以分為兩種模式,其侵權認定各不相同。隨著電子游戲直播的發展,游戲產業對GDP的貢獻甚至超過電影,因此筆者認為,應當將電子游戲直播納入到著作權法體系中,將其作為一個獨立主體進行具體的保護。

參考文獻:

[1]孔祥俊.網絡著作權保護法律理念與裁判方法[M].中國法制出版社,2015.

[2]陳若愚.電子競技賽事直播法律關系探析[J].中國知識產權報,2015(11).

[3]周高見,田小軍,陳謙.網絡游戲直播的版權法律保護探討[J].中國版權,2016(01).

[4]夏佳明.電子游戲直播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電子知識產權[J],2016(2).

[5]王遷.電子游戲直播的著作權問題研究.電子知識產權[J],2016(2).

猜你喜歡
侵權直播電子游戲
沉迷電子游戲的小熊
打電子游戲是浪費時間?對那些獲得電競獎學金的人來說并不是
從玩具到電子游戲“樂高”為何能如此“籠絡人心” ?
臺北故宮要告北京故宮“侵權”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