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艾美百貨銷售不合格服裝被罰5.5萬元
漳州市艾美百貨被工商局處以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服裝,并罰款47 210元,沒收違法所得7 790元,合計罰沒款55 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2015年11月中紡協檢驗(泉州)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及工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艾美百貨所銷售的服裝進行隨機抽檢。檢驗報告顯示,被抽檢的10款產品,在使用說明、縫子紕裂程度、耐汗漬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等項目上,有一至二項不符合相應的技術要求,屬于不合格產品。經調查,當事人因年底清倉,于2015年12月28日(收到檢驗報告)前售出部分被抽驗檢驗的服裝。
艾美百貨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的服裝,該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漳州市工商局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服裝,并罰款47 210元,沒收違法所得7 790元,合計罰沒款55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