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雪影
農村集體工程類支出入賬要求
□ 王雪影
近年來,隨著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加速,各村集體建設工程越來越多。為規范農村集體工程支出,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村集體各項工程要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在報賬時提供以下資料∶ 會議記錄、預算明細表、工程合同、工程稅票、工程完工結算的驗收報告等。
1.會議記錄必須有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工程名稱及工程具體地點、工程量、工程質量要求、工程期限、工程中標價(含稅價)、工程資金如何結算等。會議決議必須清楚,參會人員必須親自簽字按手印。
2.預算明細表必須注明各種材料使用數量、單價、金額,人工費用,機械使用費,稅費等。
3.工程合同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名稱及工程具體地點;(2)工程量;(3)工程質量要求;(4)工程期限;(5)工程中標價(含稅價);(6)工程款如何結算;(7)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人身意外事故責任方);(8)合同必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附工程款一份,農經站備案一份。
4.稅票的收款方必須和合同一致,代開稅票必須用施工方本人的身份證代開,并且施工方本人在稅票上親筆簽字確認。
5.工程完工結算的驗收報告必須有工程名稱及工程具體地點、工程驗收測量明細表、工程應付資金的核算等。驗收報告要注明“工程全部完工并驗收合格”字眼。
(一)稅票集中在一張憑證,“應付款”科目貸方可以反映工程總價款。
1.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根據提供的結算稅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資產名稱
貸:應付款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2.支付工程款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款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代管資金
(或現金)
3.工程完工結算前預付工程款(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總價款的40%)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款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代管資金
(或現金)
(二)稅票不能集中在一張憑證,分批開具,見稅票記“在建工程”科目,不允許使用現金支領單預付工程款,驗收報告附在最后一次開稅票后面,在建工程的累計數可反映工程總價款。
1.工程完工結算前預付工程款提供部分稅票付款時(預付款不得超過工程總價款的40%,防止施工方拖拉,收款后對剩余的工程款不積極主動開具正式稅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代管資金
(或現金)
2.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根據提供的結算稅票作如下會計分錄:
結清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貸:銀行存款—代管資金
(或現金)
不結算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貸:應付款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同時將在建工程結轉到固定資產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資產名稱
貸:在建工程
—施工方及項目名稱
(作者單位:河北省玉田縣農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