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焱 薛 斌(中國質檢出版社 /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 準 審 評
國家標準立項評估和技術審核工作改革動向
徐 焱 薛 斌(中國質檢出版社 /中國標準出版社)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動計劃》中關于“建立標準制修訂全過程信息公開和共享平臺”“優化標準立項和審批程序,縮短標準制定周期”“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具體要求,國家標準委積極開展“標準制修訂全過程信息化管理、標準立項評估、標準審核模式創新和標準審核工作無紙化”等一系列標準化改革舉措,不斷提高標準立項的權威性和標準審批的嚴謹性。
根據2016年國家標準立項評估和技術審核工作開展情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關注度比較高的改革動向主要如下。
1.1 立項評估實施情況
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和《國家標準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標準立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強源頭控制, 2016年國家標準審評中心共組織了6次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對2200多項項目實行了立項評估,只有不足1200項標準通過。
1.2 明確界定立項范圍
《國家標準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國家標準立項工作的通知》就國家標準立項原則、立項范圍、立項要求、申報材料、項目管理等內容作了規定和說明。
其中,明確了“立項范圍”為:
(一)強制性國家標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6〕3號),2016年將全面開展強制性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整合精簡工作。除符合標準體系、經濟社會發展和國際貿易急需的項目外,原則上不再下達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計劃。確有必要的項目,在符合《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的前提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經充分論證后提出。
(二)推薦性國家標準。重點提出基礎通用、與強標配套的項目,減少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數,推動向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過渡。具體支持項目包括:
1. 列入國家產業政策、規劃、重大專項等國家支持發展的重要標準;
2. 《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明確提出的農產品安全、消費品安全、節能減排、基本公共服務、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制造和裝備升級、新型城鎮化、現代物流等領域標準;
3. 采用ISO、IEC等國際標準,或國際國內統籌推進的標準;
4. 基礎術語、圖形符號、統計方法、分類編碼等標準,通用方法、通用技術和通用管理(含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跨行業跨領域使用的基礎件、原材料、設備等產品標準,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產品標準;
5. 經復審確認的修訂標準。
明確了“不予立項和限制立項”的情況為:
——項目申報前未經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投票;
——項目研制周期超過24個月;
——技術委員會(或歸口單位)項目完成率低于67%;
——技術委員會連續兩年未提交技術委員會年報。
在研項目數量過多或年報提交不及時的技術委員會將適當限制立項。
1.3 立項評估主要內容
總體情況:
——所在領域標準體系現狀及缺失標準情況;
——所在領域對口國際標準的轉化情況;
——申報單位國家標準計劃執行情況、項目完成率,技術委員會日常工作等保障項目實施的基礎情況;
——本批申報項目總數、領域及項目類型分布、項目間的邏輯關系等情況。
具體項目情況 :
——必要性、可行性、適用范圍,擬解決的主要問題等;
——技術先進性、創新性和產業化;
——與國際標準一致性程度,同步制定為國際標準的可行性;
——與現行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協調配套情況;
——項目類型建議、理由及經費預算的合理性;
——項目的預期作用和效益;
——技術委員會全體委員表決情況(2/3以上贊成,反對票不超過1/4);
——修訂標準需說明擬主要修訂的技術內容。
2.1 標準審核“無紙化”報批材料要求
《關于進一步提高國家標準報批材料質量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相關單位按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標準化工作導則》和《標準編寫規則》等相關規定,加強對國家標準報批材料質量的審核把關,重點關注報批材料是否齊備、標準文本編寫是否規范、標準制修訂過程中各環節是否符合規定等。
2016年11月,國家標準委內全面實行無紙化辦公,為保證標準審核工作“無紙化”的順利開展,國家標準審評中心對“國家標準制修訂系統報送平臺”報送材料的電子文件進行調整,見表1。
表1 國家標準報送材料電子文件要求
2.2 嚴格實行標準技術審查表決制度
針對國家標準送審稿技術審查過程中,會審或函審的表決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 國家標準審評中心提出進一步規范國家標準報批材料審查的要求:應嚴格按照《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規定》的“五、工作程序”“(一)表決制度”中“國家標準草案技術審查應當由秘書處負責形成提案,提交全體委員表決……提案應當獲得全體委員3/4以上同意,方為通過”的要求對國家標準審查情況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