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冬梅
(黑龍江工程學院,黑龍江 哈爾濱 150028)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問題分析
史冬梅
(黑龍江工程學院,黑龍江 哈爾濱 150028)
在介紹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概念的基礎上,依次分析了各個階段的審計內容,重點分析了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對策。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審計監督
1.1 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體的操作規范不健全
在我國的審計法實施條例中曾提到,設計機關要對國家建設項目的總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依法進行審計和監督。而在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中,也提到過審計機關要依法對政府所投資的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審計和監督,依法對與政府投資項目相關的部門進行調查。這種調查只是限于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監督范圍,并不能夠真正的達到跟蹤審計的目標。因此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程序和方法,其具體的操作規范還是要從實際中去摸索,去探尋。
1.2 建設項目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
建設項目的審計涉及的信息量是非常大的,而且信息層次還非常復雜,時間跨度非常長,有的甚至數年,因此要求我們的研究人員具備廣泛的專業知識儲備,由于審計會涉及到審計稅務等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會涉及到建筑工程、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因此要求我們的審計人員要具備非常全面的知識面和綜合素質。除了具備上述能力之外,我們的審計人員還要具備良好的溝通和協調能力,這也是跟蹤審計對審計人員提出的全新要求。
1.3 審計監督權與建設項目管理權直接的界限不清楚
在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時候,一定會涉及到工程項目管理、決策和施工等各個環節,而在建設過程中對于合同的簽訂以及計價支付,一般都是要求我們的跟蹤審計人員對其進行現場審核,在出具了審計意見并加以確認之后,才算是整個審計過程結束,而從審核到最終確認的過程中,審計工作的職能已經被充分的發揮了出來,除此之外,建設項目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組織開展各種協調會議,這種會議也是需要我們的審計人員參加的,審計人員在參加會議的時候回提出相關意見,這樣一來審計人員也直接參與到項目的管理過程中。
1.4 審計中介機構參與審計項目審計質量難以保證
外聘社會中介機構可以解決審計力量不足的問題,但是卻會帶來質量隱患。能夠真正承擔跟蹤審計任務的中介機構不多,這些機構里高素質的工程技術人員、工程財務人員也十分有限。審計機關安排建設單位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建設方很多時候只查看對方是否具有營業執照以及相關的工商注冊登記,而忽視了對方是否具有相關的資質,而且建設方很少建立相應的審計中介準入制度,很多建設單位大多是選用“關系戶”來進行審計,這種缺乏比較和競爭的選用機制,很難保證最后工程審計的質量。
2.1 制定嚴密的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方案和審計實施細則
針對當前的工程建設項目問題,我們要出臺一些跟蹤審計的相關規章制度,并將這些制度作為跟蹤審計的業務指南,創建完善的跟蹤審計程序,為我們的跟蹤審計人員以及項目管理人員提供一些具體的意見,讓企業內部的各個部門都能夠了解自己的職責,相互配合,協調發展。
2.2 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計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
跟蹤審計所涉及的內容和領域都是非常廣的,因此對審計人員的素質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熟練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工作程序的方式方法,建設項目審計風險高,專業性強,要鼓勵審計人員刻苦學習鉆研建設工程計量與造價方面的知識,我們的審計人員要積極的參與到造價工程師資質的學習中,企業也要定期的組織審計人員培訓,將審計人員培養成為復合型的審計人才,從而更好的推進審計工作的發展。
2.3 準確定位審計監督職權保持審計獨立性
審計機構在建設項目審計過程中要避免既是監督者又是管理者,應把握好審計監督者角色的定位,努力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參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項目管理,把握好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強調依法獨立開展審計監督活動。
2.4 做好對外聘審計中介機構的監督工作
在審計工作實踐中,應采用公開招標,并結合社會調查的方式來確定社會中介機構,建立聘用社會審計人員備選庫,根據建設項目的規模、性質、用途具體在備選庫中選擇確定最為適合的中介機構參加審計。同時建立外聘人員檔案庫和動態考核制度,動態掌握社會審計人員的基本信息和動向,為招標確定中介機構提供第一手資料。
2.5 把握跟蹤審計的重點關鍵環節
跟蹤審計需要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跟蹤,讓項目建設的整個周期都有審計。目前審計成本有限、審計力量不足,就需要把這種全程審計轉變為審計“重點關鍵環節”,只有這樣,才會事半功倍。如建設項目中的主要材料是工程造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占到工程總造價的70%左右。因此對材料采購的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中的一個重點,前期決策、隱蔽工程驗收、設計、招標投標、重大變更以及設備的采購都屬于項目建設中的重點關鍵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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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5
U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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