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年前宣判,案犯均未上訴,意味著該案中,徐翔等人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93億元依法上繳國庫。判決書上,徐翔等伙同13家上市公司控制人,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股票,魚肉二級市場股民。如今非法所得充公,卻引來了股民的不滿:既然徐翔等犯罪分子坑的是全體二級市場股民的錢,為什么得益方是一個更大樣本的全民呢?可類比的有:P2P公司騙了投資人的錢,可法院是幫助受害者討債的。endprint
三聯生活周刊2017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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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文學·中篇小說月報》2024年5期
7《經濟技術協作信息》2024年2期
8《北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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