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校園禁令”與“校園倡議”有機結合
“校園禁令”應該是對學生校園言行的“底線”規范,而關于這些規范國家已經有了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和一些特定的規范或守則。例如對于中學生的儀表,《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做出了相對明確的要求,究竟還需不需要另外的“禁令”呢?如果需要,這些“禁令”的著眼點又在何處?
“校園禁令”的出臺其必要性可能并不在于“禁令”本身,而在于“禁令”是否凝聚了絕大多數學生的共識,比如“禁止穿著露出膝蓋的短裙短褲”,這可以看成是貫徹《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穿戴整潔、樸素大方”的校本化要求,本身無可厚非,關鍵在于這一“禁令”是校方行政意志的體現還是學生“集體智慧”的共識,如果是學生共識就不可能有爭議或非議,就會轉化成學生自覺的要求。這就需要學校在出臺“校園禁令”時,充分尊重學生的意見,凝聚學生的共識,尤其當“校園禁令”在禁“底線”之上的學生行為時,更要考慮所有學生的感受,不能一味地拔高要求;在不能凝聚所有學生共識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校園倡議”取代“校園禁令”,“倡導學生不穿露出膝蓋的短裙短褲”。只有“校園禁令”與“校園倡議”有機結合,既有“底線”堅守,又有行為導向,才能開辟職業學校人本管理的長效之路。
“校園禁令”與“校園倡議”的第一邊界在“底線”,守住道德和言行的“底線”是“校園禁令”的范疇,“底線”之上則更多是“校園倡議”的功能;第二邊界在“共識”,凝聚的“共識”就可以構成“校園禁令”的充分必要條件,而代表時代先進文化的道德與言行如果暫時還無法形成共識或整體要求,則更適合以“校園倡議”的形式呈現。讓“校園禁令”與“校園倡議”有機結合,不僅是人本管理之需,更是科學管理之義。
(江蘇省海門中等專業學校 崔志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