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先生不久前去北京某三甲醫院探望一位住院朋友時,全室病友正群情激憤地議論醫院代收保險費的事。這些病人都是做冠脈造影的,他們說血管造影術在我國已十分成熟,發生意外的概率幾乎為零。但院方在通知辦入院手續時,除要求交住院押金外,還要交好幾百元介入診療意外保險費。如果沒有醫院收費處開出的“已投?!毙l,病人住不了院。宋先生覺得這種做法太不合理。那么,醫院是否真和保險公司合伙來掙病人錢?術前保險又是怎么回事?
手術意外險多年前就有試點
介入治療意外險是手術意外險的一種,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中國醫院協會就提出開展手術意外保險試點工作,北京阜外醫院成為國內第一家試點醫院。
北京阜外醫院副院長李志遠解釋了當時試點手術意外險的原因。他說,大約2/3不良醫療后果,醫方沒有過錯,按法律規定,醫院無需賠償,但病人往往不太理解,且很多家庭面臨經濟困難,補償訴求強烈。為解決這些病人的訴求,才開展手術意外險,希望通過商業保險給予病人、家屬一些補償。后來,一些地方醫院在推行麻醉意外險時,讓醫生做代銷,存在利益糾葛,阜外醫院主動叫停手術意外險的試點工作。
到了2013年,中國醫院協會聯合中國保監會再次在全國推廣手術意外險。這次,北京協和醫院、阜外醫院、積水潭醫院等多家醫院成為試點醫院,手術意外險涉及介入診療、骨科手術、心外科手術等多個領域。
手術意外險為患者自愿購買,如術中發生意外死亡,術后出現并發癥、后遺癥,經鑒定證實后即可獲得賠償。保費、保額和手術類別有關。
“強制”錯覺出在溝通上
李志遠指出,推行手術意外險后,醫生、病人對風險的認識明顯提高。醫生更注意與高風險手術病人進行溝通,明確告知術中可能發生哪些意外。病人了解這些客觀事實后,更加信任醫生,醫患關系得以改善。而且,手術意外險的確減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醫患糾紛。
北京清華長庚醫院醫患辦主任樊榮介紹,手術意外險既能為患者提供保障,也能減少醫院莫名的負擔。但手術意外險在執行時應加強溝通。一方面,醫生要和患者講明白手術風險,讓他們理解醫學不是萬能的,但手術意外險可提供風險保障;另一方面,保險公司要在醫院設立專職崗位,為患者答疑解惑,以便他們更好地理解。
針對宋先生反映的醫院強制購買行為,樊榮強調,購買手術意外險是患者和保險公司之間的民事行為,應自愿參保。目前,開展手術意外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多,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目前看,醫院和保險公司之間不太可能存在利益糾葛。但在醫患關系比較突出的大背景下,不排除個別醫生為避免醫療糾紛,在與患者溝通時表達出強制的意思。
對于宋先生認為冠脈造影發生意外的概率幾乎為零,中國醫師協會心力衰竭專業委員會副主委許頂立說,血管造影術是心血管系統的有創檢查,屬于介入手術,風險其實相對較大,可能來自多方面:有的患者對造影劑過敏,可能發生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而這很難預防;有的病人病史報告不清,導致醫生低估病情,也可能發生嚴重后果。
醫療強制險是趨勢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正在研究的“醫療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是:不管是意外還是過失,只要不是疾病自然發展的結果,患者就能從保險中獲得賠償。
政府應承擔包括制定政策、給予保險公司相關險種一定稅費優惠、宣傳保險理念等。在英國、加拿大和中國香港地區,醫療責任險費用均由政府支付。
醫方是醫療行為的執行者和醫療結果的引發者,應積極參保醫療責任險。鄧利強介紹,醫療責任險主要針對醫療過失。從上世紀80年代起,我國開始試點醫療責任險,但很多醫院并不積極,原因在于,這些醫院覺得假若繳納100萬保費,最終保險公司只賠了60萬,就吃虧了。但從社會意義來看,這對化解醫療糾紛意義重大。
患者是醫療行為的參與者和醫療結果的承擔者,應養成通過保險化解風險的消費習慣。日后,可考慮在掛號費、住院費中加入一部分保費,數額不會太大,幾元錢即可,就像買公交車車票,雖然只有一兩塊錢,其中卻已包含意外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