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群
我們來看看這期“發現作文”欄目選發的文章。
《打碎玻璃之后》《丟失了衣服》這兩篇文章里,小作者抓住學校生活中偶然發生的事件,寫出了自己經歷的“故事”。
《打碎玻璃之后》一文里,張煜湲同學敏銳地捕捉到了同學劉芳的一系列反應和變化,最后發現了她的可貴品質一一誠實。
“我心里會踏實些?!边@樣一句樸實的話也深深影響著小作者,讓他的心靈得到滋養和成長?!秮G失了衣服》一文里,小作者通過敘述同學幫自己找衣服的過程,寫出了同學身上熱情、樂于助人的品質,并感受到了友情的溫暖。
《“熊貓眼”的來歷》一文里,翟亦葳同學寫了和同學一起睡覺的經歷,充滿了樂趣。同學的“熊貓眼”是怎么來的呢?原來,是因為“我”一個晚上都睡不“老實”。這是一個洋溢著童趣的小“故事”。
對很多同學來說,生活中有著許許多多的“事情”或“事件”,卻沒有“故事”。
“事情”“事件”“故事”之間的區別是什么呢?我們所做的一切活動都可以叫做事情。重大一點的事情就叫“事件”。故事是指用來講述的“事件”或“事情”,它的特點是有內在的連貫性,有吸引力,能感染人。
發現身邊的“故事”,需要我們對日常生活里的某一“事情”或“事件”有更多的觀察、體驗、思考和判斷,看到它們發生、發展的內在聯系。
我們發現“故事”的過程,也是我們進行探索和思考的過程,會獲得各種感受以及心靈的成長。這是我們進行作文訓練的重要資源。
希望同學們多留意日常生活中“事情”或“事件”的前后聯系,重視那些從未體驗過的、讓自己覺得新鮮的感受,獲得驚喜的“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