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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研究

2017-06-27 05:19呂敬天
神州·上旬刊 2017年4期
關鍵詞:外貿企業法律風險風險控制

呂敬天

摘要:隨著國家之間的商貿往來的頻繁,全球貿易總額逐年遞增,一方面,這給外貿企業提供了更好的發展機遇,但另一方面,它也帶來了很多國際貿易風險。本文針對外貿企業在與國際市場接軌過程中所面臨的國際貿易風險展開討論,探索建立風險防范體系,從而最大限度的控制風險,推動外貿企業的穩定、健康發展。

關鍵詞:外貿企業;國際貿易;法律風險;風險控制

隨著全球化市場競爭的加劇,外貿企業也開始加快全球化進程。在外貿企業開拓海外市場的歷程中,風險與機遇并存,在海外市場的開拓中,法律風險是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隨著規則化意識的加強,如何在海外市場的發展過程中有效防控風險,成為外貿企業在國際市場開拓中需要重點關注的一個問題。

一、企業法律風險管理

(一)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概念

法律風險管理是將在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中嵌入法律實務管理,在追求法律風險導致的不利后果最小化的同時,保證企業利益達到最大。通過全面的法律風險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并做出合理決策,從而能夠控制和預防法律風險不利后果的發生,即便不可避免其發生也要降其危害,這些法律風險的類型不僅僅是違法、違約、侵權,還包括單方的權益喪失。

(二)企業管理和法律風險管理

法律與企業的管理制度在目標和運行模式方面有許多共同點,法律的本身就是規則,其目的是建立整個社會的秩序,而企業管理也要依賴于各種規則,其目的是建立一個企業內部的秩序?!岸娠L險管理則可以理解成一個交叉的學科,是企業管理與法律事務管理的重疊之處”[1]。它既可以理解為從企業管理的角度處理法律問題,也可以理解為從法律角度去實施企業管理。

二、國際貿易面臨的法律風險

(一)投資壁壘中的法律風險

關稅壁壘是國家為阻止外國某些商品輸入所采取的對其征收高額關稅的措施。外國在海關通關環節中,設置了各種程序性障礙以及不合理的進口稅費。這些措施給企業帶來了很大不便,完成這些程序,不僅花費較多費用而且延誤時間,如果中間出現問題,會導致貿易不能達成。

(二)貿易合同中的法律風險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風險總體分為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和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其中合同簽訂階段的風險分為締約前存在的法律風險和合同簽訂階段存在的法律風險”[2]。例如國際設備采購采用招競標模式,在投標過程,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而投標才是要約,在設備商提交競標文件時實際就是對合同條款作出要約,而與客戶的協商過程,技術澄清階段實際都是合同條款的確定階段,因此這個時期作出的合同條款一旦作出是不可更改的,一旦客戶承諾,合同形成就為時已晚。因此簽訂前和訂立時的法律風險要重點重視。此時一般面臨的風險有國際慣例遵循中的法律風險,付款方式選擇,計算方法約定,交貨期約定、結算貨幣、貨物風險轉移約定不明的法律風險,每一個條款的疏忽或者約定不當都可能導致自身的損失。而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又可分為履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和產生糾紛后的法律風險,如對方違約產生的風險,交貨延誤產生的懲罰條款。

(三)國際結算中的法律風險

1.信用證使用法律風險。

信用證使用法律風險主要是信用證修改的法律風險。信用證修改的法律風險是指信用證修改必須由開證行進行,進口方與出口方協商一致時,進口方再向開證行申請修改。如果進口方擅自申請修改,出口方可以再接受修改通知時明示表示拒絕,如果未予拒絕,修改后的信用證條款可能加大出口方的責任,甚至出現軟條款,如果出口方提交的單據符合原信用證而不符合修改后的信用證,出口方將面臨因為單證不符而被拒絕付款的風險。

2.信用證欺詐法律風險。

信用證欺詐方面,出口方所面臨的欺詐主要包括:(1)軟條款欺詐。在信用證下,進口方有意在信用證中設置了很多軟條款,或者通過修改信用證設置了軟條款,如果出口方不認真審核,就可能在交單時被拒絕付款,而此時貨物已經運走,導致財貨兩空,典型的軟條款包括:客檢條款、在銀行付款前設定前提條件、設定可撤銷條款等。(2)偽造信用證欺詐。進口商利用偽造、變造的信用證繞過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誘出口商發貨后造成貨物被騙??;或者已經不具備支付能力的銀行與進口商串通,向出口商直接開立信用證以騙取貨物。(3)寄送正本提單的欺詐。在近海貿易中,由于貨物會比信用證下的貨運單據更快到達目的地,為避免買方提貨的延遲,出現“將1/3的正本提單直寄開證申請人,2/3正本提單提交銀行議付”的規定。若進口方與船運公司勾結,提前把貨提走后消失,而只要3份正本提單中的任何一份被用來提貨,其他兩份就自動失效,出口方就會遭受更大損失。(4)可轉讓信用證欺詐。如果出口方接受了轉讓來的可轉讓信用證,由于出口方是第二受益人,只有第一受益人可以向銀行主張權利,如果部分權利受到了第一受益人的保留,第二受益人出口方的權利便受到各種限制。

三、外貿企業法律風險防范體系建設

(一)設立獨立法務部門,完善組織保障機制

由于海外市場需要對法律風險進行全方位系統的管理,而鑒于外貿企業的法律風險管理部門的復用度很嚴重,外貿企業應當建立獨立的法務部門,只有重視對外法律風險,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進行海外市場活動,才能使得企業合理的規避海外市場的法律風險,有效的維護企業自身的經濟利益。

(二)加強風險分析與流程管理,完善法律風險管理制度建設

1.建立法律風險分析評估機制。

法律風險分析評估機制的建立是為了外貿企業不斷的自我檢查,從不斷地審視來總結經驗預防風險,外貿企業應當通過定期的檢查自身所經歷的法律風險后果,來對產生風險的原因和實際解決的效果進行分析和總結,不僅要得到相應問題的解決方案積累,而且要通過事件自查并發現現存制度缺陷,從而進行完善。組織對關鍵法律風險事件進行沙盤推演,窮盡危害后果以設計風險應對方案,并將評估及方案報告向決策層進行endprint

建議,使得決策層能夠充分了解風險后果后作出決策。

2.健全業務環節法律風險點管控。

(1)涉外貿易壁壘,對于當地市場國的環境保護法律、勞資保障法律要進行了解,對自身產品及包裝設計要滿足當地綠色要求。

(2)涉外營銷環節:在營銷環節要注重目標國的法律規定,對于營銷手段和營銷方案的設計等應當注重法律風險節點的控制。

(3)海外人力資源管理:對于海外本地化招聘以及本地人員管理等方面,要注重當地勞動保護法律規定,注意當地的藍色壁壘,規范本地人員招聘、雇傭、解雇的法律風險點。

(4)目標國知識產權管理:對于商標的注冊及延續環節要加強法律風險控制,及產品技術要充分利用國際條約和知識產權進行保護,加強專利權保護和申請環節的法律風險管理控制。

3.建立內部報告制度。

法律風險內部報告制度,便于外貿企業對于法律風險信息的實時管控,這種制度能夠更好的將法律風險管理融入外貿企業的經營管理,通過建立周報、月報的定期報告制度,使得各海外代表處和子公司的法律風險及業務開展情況等一些列信息得以上報,為法律風險管控提供了一個實時更新的風險管理信息庫,通過該信息庫,使得法律工作部門有效的對海外市場的法律風險進行及時和實時的跟蹤與控制。

4.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根據自身產品、服務以及解決方案,設計海外合同模板,并推薦簽約方進行使用;合同審批制度應合理分配合同相關支持部門的權限,確保合同風險能夠分解解決;最后建立海外合同制定全過程的法律風險跟蹤機制,在海外投標和澄清過程中,法務人員要全程參與每一次意向性文件的簽署。

“為預防欺詐和違約行為給外貿企業帶來風險,應當善于適用相應的合同保護性金融工具,如預付款保函、履約保函以及信用證等,能夠有效能控制損失擴大”[3]。

5.加強客戶資信調查。

通過多通道客戶資信的調查,一線的市場人員通過市場渠道掌握客戶資信信息,一線的駐外財務要注重對客戶披露的財報進行分析,一線的法務通過對公司的內部人員和結構分析、盡職調查以及公司訴訟情況,掌握來了解分析資信情況。多方面渠道形成合力,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客戶資信信息管理平臺,為海外市場法律風險控制提供有效的防控措施。

(三)推進培訓教育與道德培養,完善風險防范文化建設

將道德教育擺在首位,重視海外員工的職業道德培養。加強公司管理層特別是一線的管理人員,依照本國和當地國法律治理外貿企業的能力,一線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也要認識到目標國家的法律文化以及國際法律文化,充分理解法律帶來的權利和義務,在本國和目標國的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從事相關工作,樹立良好的法律風險文化意識。

四、結束語

隨著我國國際經濟地位的不斷提升及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外貿企業不斷擴大業務范圍,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外貿企業面臨著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挑戰。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外貿企業在加強市場拓展、提高產品質量、合理利用衍生金融工具,不斷增強在國際競爭中的實力,還要不斷加強風控防控體系建設,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不斷提高國際化市場發展實力。

參考文獻:

[1]王曉燕,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研究[D].北京:中國政法大學,2007版,第24頁。

[2]郭強,企業合同法律風險管理與控制[D].成都:西南財經大學,2012版,第14頁。

[3]徐向國,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識別與防范[D].吉林:吉林大學,2014版,第36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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