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內涵】
生存是一個人最起碼的權利。然而,對于這群包身工來講,她們連最基本的生存權利也喪失了。更可悲的是,她們的身體也不屬于自己,沒有任何自由。這對我們這個時代的人來說,確實難以置信,但在當時,像包身工這樣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人比比皆是。這不能不讓我們深思:生活在新時代的我們,不僅享有生存的權利,而且還擁有自由、平等、幸福,這一切都值得我們去珍惜。
【經典素材】
包身工的身體是屬于帶工老板的,所以她們根本就沒有“做”或者“不做”的自由。她們每天的工資就是老板的利潤,所以即使在生病的時候,老板也會很可靠地為廠家服務,用拳頭、棍子或者冷水來強制她們去做工。就拿上面講到過的蘆柴棒來做個例吧——其實,這樣的情況倒是每個包身工都會遭遇到的……干這種職務的人,大半是帶工頭的親戚,或者在“地方上”有一點勢力的“白相人”,所以在這種法律的觸手達不到的地方,他們差不多有自由生殺的權利。
(摘自夏衍《包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