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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食貨志》經濟倫理思想研究

2017-08-10 23:40陳良棟任俊華
船山學刊 2017年4期

陳良棟+任俊華

摘 要:北魏統治者以少數民族身份入主中原,熱切希望將鮮卑民族融入華夏而成為中華正統。從經濟倫理角度講,《魏書·食貨志》繼承了《周易》中重視民眾生存的“聚人以財”的治國原則和儒家思想中重視公平公正的財富分配準則,為證明北魏政權的中原正朔地位提供了一種有利的證據。

關鍵詞:《魏書·食貨志》;聚人以財;公平公正;經濟倫理

《魏書》是記載了鮮卑民族從道武帝拓跋珪建魏到東魏孝靜帝禪位給北齊文宣帝高洋的一部斷代史?!段簳方洕枷胫饕性凇妒池浿尽分?。從經濟倫理角度而言,其核心思想主要表現為“聚人以財”的民生觀和“井乘定賦”的分配觀。

一、聚人以財的民生觀

所謂“聚人以財”,語出《周易·系辭下》:“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碧斓刈罨咀罹哂衅毡閮r值的道德品質就是使萬物生生不息;圣人效法天地,依照天地之德而治理天下,使人類文明亦生生不息。天地萬物的生成變化是一種自然狀態,人類文明發展進化的最終結果是秩序的建立?!吨芤住ば蜇詡鳌吩唬骸坝刑斓厝缓笥腥f物,有萬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婦,有夫婦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禮儀有所錯?!敝刃虻慕⑹股鐣忻總€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其中,處于社會秩序頂層的應該是具備天地之德的圣人。因此,圣人大寶的“位”不僅僅是權利的象征,更是基于道德基礎之上的責任承擔。這種責任表現出來就是“仁”,所謂仁,核心在于人與人之間親善友愛,圣人之仁即是對于天下民眾的親善友愛,圣人之仁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對天下百姓實行仁政,所謂仁政,就是要愛護百姓,確保人民生活在穩定的生活秩序之下,滿足人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由此可見,所謂“守位曰仁”和“聚人曰財”兩個概念是密切相關的,對于圣人而言,施行仁政就能夠獲得百姓的支持,自然能夠守護自己的權位;而仁政的最基本要求是以財養民,亦即圣人治國要滿足人民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物質生活需要。只有滿足人民基本物質生活需要,才可以贏得人民的擁戴,這就是所謂的“聚人曰財”的觀念。因此,“聚人以財”,就是指政府在治理國家時,首先要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需要,這樣才能夠得到人民的擁護,從而起到聚集民心穩定政權的作用。從經濟倫理角度而言,“聚人以財”思想的根本在于統治者要重視民眾最基本的生存權利,如果統治階級不重視民眾的生存的權利,其統治的合法性就會遭到質疑,從而很可能失去權位?!段簳な池浿尽分?,兩次引用《周易》“聚人曰財”的觀點,一是在《魏書·食貨志》開篇論述谷貨的重要性時說:“夫為國為家者,莫不以谷貨為本。故《洪范》八政,以食為首,其在易曰‘聚人曰財?!吨芏Y》以九職任萬民,以九賦斂財賄。是以古圣先王莫不敬授民時,務農重谷,躬耕千畝,貢賦九州”,顯然,魏收繼承了傳統的食貨為本的觀念,認為治國的根本在于統治者要重視食貨在滿足人民基本物質需要中的作用。一是引用任城王元澄論述新舊五銖錢宜并通用基礎上強調貨的重要性:“臣聞《洪范》八政,貨居二焉?!兑住贩Q:‘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財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成養群生,奉順天德,治國安民之本也?!保ǚ参闹形醋⒚髦木姟段簳な池浿尽罚段簳な池浿尽防^承了班固的經濟思想,強調財貨在養育眾生,承繼天地生生之德,治國安民中起著重要作用。

因此,作為統治階級而言,首要的施政措施就是要滿足人民群眾衣食住行基本物質生活需求,保障人民生存的權利。在魏收看來,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處于饑寒交迫的狀態,其責任不在個人而在國家。魏收說:“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織,或受其饑寒者。饑寒迫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竊而犯法,以至于殺身?!?如果一個農夫不耕種,一名婦女不紡織,社會上就會有人因此而受到饑寒的逼迫,以至于不能養活自己的孩子。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生存,就會有人去偷竊犯禁,甚至有被殺的可能。然而,如果因為勞動者失去從事勞動的權利,而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其根本原因就是政府責任的缺失造成的,“跡其所由,王政所陷也?!?所謂王政,就是王道政治,亦即儒家所謂的“仁政”。如前所述,在中國封建社會,“仁政”是評價一個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標準。而“仁政”的首要要求就是要滿足人民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質生活需求,保障人民基本的生存權利。

一般說來,中國古代歷史評判社會好壞的價值標準也是人民基本生存權利是否得到滿足。例如,漢高祖劉邦吸取秦亡的教訓,采納蕭何“與民休息”的建議,采取一系列發展生產的措施,經過數代努力,終于使社會經濟達到較高發展水平,從而造就了歷史上一代盛世。同樣,東漢光武帝以柔道治國,采取各項恢復社會經濟的措施而為人所稱道。相反,中國歷史上的亂世,往往與統治者荒淫無道,剝奪了人民基本生活權利密切相關。例如,西晉末年,由于統治集團腐敗,出現了賈后專政、八王之亂等統治階級爭權奪利的殘酷戰爭,使無數人民死于戰亂和饑饉之中。魏收評論這段歷史時說:“晉末,天下大亂,生民道盡,或死于干戈,或斃于饑饉,其幸而自存者蓋十五焉?!?顯然,當“生民道盡”的時候,政府就失去其存在的價值而走向滅亡。

“《洪范》八政,以食為首”,《魏書·食貨志》在記載北魏一代經濟史事的時候,首先敘述的就是北魏歷代帝王對于農業生產的重視。如魏太祖拓跋珪平定中原,面對北方眾多強大的割據政權,在處理紛繁的事務中,經營謀劃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人民吃飯問題作為根本,“方事雖殷,然經略之先,以食為本?!薄坝止?,率先百姓?!蔽禾谕匕纤谩半酚兴緞裾n農桑?!蔽菏雷嫱匕蠣c“委政于恭宗。真君中,恭宗下令修農職之教,事在《帝紀》?!蔽焊咦谕匕蠟F“詔使者察諸州郡墾殖田畝、飲食衣服?!?/p>

在《魏書·食貨志》中最受推崇的經濟政策莫過于北魏孝文帝的均田制改革了。北魏自建國以后,經過歷代君主的勵精圖治,政治得以鞏固,經濟上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依然有許多問題阻礙著社會的發展和穩定,其中,由于戰亂以及豪強兼并導致大量人口不能從事生產勞動是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富強者并兼山澤,貧弱者絕望一廛”“或爭畝畔以亡身,或因饑饉以棄業?!雹俸缽姷刂髡加写罅客恋?,貧弱百姓卻因沒有田地耕種而陷入絕望之中,甚至有的地方百姓因為爭奪田畝的邊界以至于死亡,有的人民則因為饑饉而放棄勞動生產。因此,為了解決人民的生存問題,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下詔“均給天下之田”?!毒锪睢穬热葺^多,現摘其要者列舉如下:(1)關于種植糧食的土地?!爸T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四牛?!保?)關于種植桑樹、棗樹、榆樹等經濟作物的土地?!爸T初受田(桑田)者,男夫一人給田二十畝,課蒔余,種桑五十樹,棗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給一畝,依法課蒔榆、棗?!薄爸T桑田為世業,身終不還?!保?)關于照顧弱勢群體的土地分配?!爸T有舉戶老小癃殘無受田者,年十一已上及癃者各授以半夫之田,年逾七十者不還所受,寡婦守志者雖免課亦授婦田?!保?)關于土地分配順序?!叭敉瑫r俱受,先貧后富”。盡管上述引用的僅僅是《均田令》里的制度條文,然而,通過分析依舊可以看出其明顯的價值取向。首先,重視人民基本生存權利是均田制的核心思想。從授田主體看,年齡在15歲以上70歲以下的成年人都可以分得相應的露田,其中男子分得四十畝,女子分得二十畝,授田具有普遍性。從土地用途看,露田為主,主要種植糧食,滿足人民最基本的物質生活需求。桑田為輔,主要種植桑樹、棗樹、榆樹等,因為這些樹木對于滿足人民衣食住行具有基礎性作用。如桑樹可以養蠶,而蠶絲是制作衣服的基礎性環節,孟子說:“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②,人民的生活與桑樹密切相關。在中國古代,自然災害頻繁,一旦遇災,糧食往往顆粒無收,災民遍野,死者甚眾,僅《魏書·食貨志》明確記載的災荒就達五次之多③,而桑樹、棗樹、榆樹的樹皮樹葉都是可食之物,可以用來應對不時之需。另外,榆樹不僅可以用來制作碗筷等飲食器具,也可以用來制作家具,同時也是制作車轂的重要器材。由此可見,均田制的根本目的就是滿足人民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北魏孝文帝有《均田詔》曰:“勸課農桑,興富民之本”,從而達到“天下太平,百姓豐足”的理想。其次,重視弱勢群體利益是均田制的重要特點。如上所述,授田的標準是15歲至70歲的成年勞動力,然而,如果家庭內年齡全在15歲以下70歲以上或者殘疾人,按此標準,就無人能授田,因此,為了保證他們的生活,允許年齡在11歲以上可受“半夫之田”;70歲以上老人及殘疾人亦可受田。寡婦不改嫁“雖免課亦受田者”并不僅僅因為貞節方面的原因,更多地是考慮到寡婦在社會中的弱勢地位。另外,如果有不同家庭授田,應當依照先貧后富原則進行分配,這些都體現了照顧弱勢群體利益的特點。再次,促進生產發展,增加整個社會財富是均田制根本目的之一。從均田令中可以看出,普通平民、奴婢、耕牛皆可受田,表明均田制的設計者希望調動社會上一切能夠創造價值的勞動力和生產資料來進行農業生產,從而增加整個社會的財富。因為“耕牛是當時社會中的最強動力,對提高農業生產中的勞動率有突出的作用?!雹芤虼?,把耕牛納入到受田之列,不僅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對于鼓勵人民飼養耕牛,從而提高勞動產量,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并且由于只限四頭牛受田,雖然有利于豪強地主的利益分配,但是,這種利益占有畢竟是有限度的。另外,“秦漢以來,奴隸在農業生產方面早已失去了重要意義;貴族、豪強所擁有的大量奴婢,主要已經不是生產奴隸,而是為了他們奢靡生活服務的寄生性的奴仆?!雹?中國傳統的生產倫理認為,如果有成年男子不種田,那么天下就會有人挨餓;如果成年女子不織布,那么天下就會有人受凍。因此,從倫理角度而言,奴婢參加勞動,就會增加整個社會的財富,從而避免由于“一夫不耕,一女不織”而將饑寒交迫轉移到社會其他人身上,“或受其饑寒者?!?

有學者認為北魏均田制的根本目的在于維護豪族地主的利益,并將更多的農民束縛在土地上。實際上,均田制并不是絕對平均,也不是將豪強地主的土地拿來進行分配,而是在盡量不觸犯地主利益的前提下,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利,李安世認為均田制設計目的就是要使“細民獲資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普通百姓能夠獲得賴以生活的財產,豪強地主沒有多余土地的好處,從而達到“雄擅之家,不獨膏腴之美;單陋之夫,亦有頃田之分”的目的。從實際效果來看均田制改革的結果,一方面,由于賦稅的增加,增強了中央政府的權利;另一方面,由于保障了普通百姓基本的生存權利,提升了普通百姓的社會地位。中央權利的加強和庶民權利的提升,間接地打擊了豪強地主的利益。從這個角度而言,北魏均田制改革打破了魏晉南北朝豪強地主占據社會主流的利益格局,為隋唐統一中國奠定了經濟制度基礎。

“洪范八政,貨居二焉”,財貨的流通與民眾的生活亦息息相關。對于財貨而言,魏收在《魏書·食貨志》除了敘述北魏一朝的貨幣史外,他重點選取了任城王元澄的兩篇上疏來論述自己的財貨觀念。魏初至太和年間,“錢貨無所周流”,至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下令鑄造貨幣,名曰太和五銖,頒行天下;宣武帝永平三年冬(公元510年),北魏政府第二次鑄造貨幣,名曰永平五銖。然而,由于眾多客觀條件限制,諸如北魏地區間商業發展不平衡、戰亂導致的國家分裂、北魏鑄造錢幣工藝以及錢幣發行等問題,導致了北魏政府鑄造的貨幣并未在其統治區域內統一使用,如太和五銖“雖利于京邑之肆,而不入徐揚之市。土貨既殊,貿鬻亦異,便于荊郢之邦者,則礙于兗豫之域”;永平五銖鑄造后,“京師及諸州鎮或鑄或否,或有止用古錢,不行新鑄,致商貨不通,貿遷頗隔?!?由于北魏貨幣并未在其統治區域內推廣,從而使商品不能流通,以至于嚴重影響了貧苦百姓的生活,“致使貧民有重困之切,王道貽隔化之訟”。由于貨幣流通受阻,人們只能以谷帛等實物作為一般等價物進行商品貿易。但是,使用谷帛作為流通手段的弊端有很多,如由于布帛不統一,人們不得不將這些布撕開進行商品貿易,從而使人民白白地付出織布的辛苦,卻不能免于饑寒交迫的生活,“至今徒成杼軸之勞,不免饑寒之苦”;如以谷物作為貿易的媒介,人們則不得不忍受肩挑背駝的辛苦,“五谷則有負擔之難”。這在元澄看來并不是政府養育百姓的方法,“實非救恤凍餒,子育黎元?!?/p>

在商品貿易中,貨幣起著重要的作用,“錢之為用,貫襁相屬,不假斗斛之器,不勞秤尺之平,濟世之宜,謂為深允?!卞X作為價值尺度,可以用繩子穿起來進行使用,而不需要像使用斗斛量谷物那樣進行度量,也不需要像使用秤尺量布帛那樣進行測量,卻能為世人在商品交易提供極大的幫助。因此,在元澄看來,貨幣在商品貿易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而商品貿易又是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也是政府治理國家、安定百姓的核心方式之一,“財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成養群生,奉順天德,治國安民之本也?!币虼?,作為負責任的政府,必須創制統一貨幣來促使商品流通,滿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任城王元澄在談到他關于商品貿易和貨幣流通的理想時說:“臣猥屬樞衡,庶罄心力,常愿貨物均通,書軌一范?!薄叭粍t錢之興也始于一品,欲令世匠均同,圜流無極?!币簿褪钦f,元澄關于商品貿易的理想即是商品暢通無阻,關于貨幣的理想即是統一貨幣,從而使貨幣在商品流通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作為北魏創始貨幣的“太和五銖”在元澄心中占有著重要地位,元澄“謹重參量,以為‘太和五銖乃大魏之通貨,不朽之楷模,寧可專貿于京邑,不行于天下!”盡管元澄希望國家能夠統一貨幣的尺度,然而,由于眾多原因,北魏的“太和五銖”和“永平五銖”并未在北魏境內得到廣泛通行。既然貨幣對于百姓生活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退而求其次,任城王元澄兩次上疏提出了在北魏境內除了禁止使用“鵝眼錢”“環鑿錢”等惡錢外,在百姓之中具有信用的古錢或者足額足量的錢幣一律可以使用。盡管從歷史角度而言,北魏政府的鑄造貨幣以及貨幣使用情況并不成功,甚至比其他政權(如東晉政權)的貨幣使用更為落后,但是,從魏收、元澄等人的經濟思想來說,其貨幣倫理思想的核心在于立足百姓日常生活和社會經濟生活發展的需要,這種思想是永遠不會落后的。

二、 井乘定賦的分配觀

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冬十月下詔“均給天下之田,還受以生死為斷”。均田的目的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促進社會生產的發展,實現國富的目的;一是改善民生,“勸課農桑,興富民之本”。為了實現富國富民的目的,與土地分配相對應的則是政治制度和稅收征收制度的改革,即要改變豪強地主對于國家稅賦的截留以及對于貧苦農民的盤剝,從而改變原有不公平的財富分配方式。這種新的政治制度和賦稅征收制度的價值偏向主要體現在孝文帝于太和十年采納李沖建議而實行的“三長制”和“新租調制”等制度設計之中。

所謂租調制,主要指以戶為單位進行賦稅征收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創制于曹魏時期,建安九年,曹操鑒于豪強兼并土地并將稅負轉嫁給貧困百姓的事實,頒布了田租戶調令:“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雹?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戶調征收上,并非是所有“戶”平均繳納“絹二匹,綿二斤”。平均的征收方式自然有利于財富多者(如豪強地主),而不利于財產弱少的貧苦百姓。因此,曹魏在制度設計上,首先按照州郡戶數的總和確定征收絹綿的總數。然后,將州郡民戶按照財產的多少分出等級,再按照戶等進行相應的征收,富裕則多收,貧窮則少收。從而達到了“無令強民有所隱藏,而弱民兼賦”⑦的賦稅征收目的。從理論上講,這種戶調的征收方式是公平公正的,但是,在實踐當中,除非有國家的強力支持,才能夠得以實現其制定政策的目的,反之,弊端是非常多的。因此,曹操之后,這種評定民戶等級的戶調征收方式就遭到破壞,豪強地主依靠權勢,往往將自己的評級評低而可以少交賦稅,而國家征收賦稅又有定額,其結果就是“弱民兼賦”,直接導致了財富分配的不公平。這種現象到西晉后期愈演愈烈,到了北魏時期,曹魏創制的這種租調制已經被破壞殆盡,成為豪強地主盤剝百姓的工具。

魏晉時期,戰火連年,大量人口遭到屠殺,人們為了生存,大量依附在豪強地主建立的具有準軍事性質的“塢堡”里面。北魏政府依靠武力統一了中國北方,卻無力削平成千上萬的“塢堡”組織,于是承認既定事實,將魏晉以來的“塢堡”作為社會基層政權組織,改塢主為宗主,形成了“宗主督護制”。在宗主督護制下,這些豪強地主不僅擁有政府賦予的政治權利,而且擁有一定的軍事實力,因此,這些政權就成為游離于中央政權邊緣的半獨立勢力。他們不僅大肆兼并土地,而且利用所掌握的政治軍事權利,將稅負轉嫁給處于弱勢地位的百姓,而地方官吏忌憚于這些豪強地主的權勢而“縱富督貧,避強侵弱”。一般說來,中國古代封建社會財富分配主要體現在兩個維度上:一方面,是勞動主體如農民、手工業者、商人為了維持生存需要通過勞動獲取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另一方面,就是以中央政府為代表的政府機構,為了維持社會政治、經濟秩序,提供公共服務,而需要賦稅來維持官僚體系的運轉。以皇權為代表的政府機構和廣大百姓的良性互動能夠促進生產的發展,政府輕徭薄賦更能激發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反之,政府機構的橫征暴斂則會扼殺勞動者生產積極性。然而,北魏的財富分配卻有三個利益主體進行博弈:(一)以北魏拓跋氏為代表的中央政府;(二)占有大量土地的豪強地主;(三)作為勞動生產主體的百姓。北魏政府為了支付維持政府運作的俸祿支出、軍事支出、經濟事業支出、救恤支出以及皇室成員的生活支出等,必然要征收一定數量的賦稅。而豪強地主憑借權勢,將許多人口隱藏起來,達到異常嚴重的程度,“舊無三長,惟立宗主督護,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在內部,宗主嚴重剝削農民,“魏初不立三長,故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豪強征斂,倍于公賦?!痹谕獠?,“宗主督護”制度則嚴重侵蝕了國家的賦稅。這樣,受豪強地主苞蔭戶口截留國家賦稅的影響,如果國家要征收到足夠的賦稅,必然會持續增加戶調征收的額度,“先是,天下戶以九品混通,戶調帛二匹、絮一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至是,戶增帛三匹,粟兩石九斗,以為官司之祿。后增調外帛滿二匹?!痹缙诒蔽嘿x稅僅比曹魏戶調多一點,而后期越發增加,增加的額度甚至超過了曹魏戶調的數倍。也就是說,由于豪強地主苞蔭戶數以及偷逃稅收的影響,北魏政府為了征收到維持政府運轉的賦稅,必然導致這些賦稅都由沒有宗主督護的農民來承擔,這樣,又會導致更多的農民破產,從而依附于豪強地主或者逃亡。由此國家征收的戶數必然減少,在賦稅征收總數額不變的情況下,剩下未逃亡的農民又承擔了更重的負擔,而豪強地主則借此瘋狂地兼并土地,苞萌人口,搶占國家稅源,從而形成惡性循環。在三方利益分配中,由于沉重的賦稅導致大量農民破產,國家稅收的隨意增加影響的是國家的公信力,豪強地主成為這種租調制唯一的贏家。因此,如何將受到豪強地主苞萌的人口統計出來成為新的賦稅改革的關鍵。在人口統計上,太和十年(公元486年),北魏孝文帝接受李沖的建議,下令廢除宗主督護制,建立三長制,“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一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強謹者?!比L的重要職責就是掌握鄉里的土地狀況,統計人口,實行稅賦征調等。侯旭東先生在《北朝“三長制”四題》一文中考訂出初立三長時期朝廷搜括民戶所得達15萬戶,計六十萬口之多。⑧關于賦稅征收,北魏孝文帝時期實行了新的租調制,“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婦之調;奴任耕,婢任績者,八口當未娶者四;耕牛二十頭當奴婢八?!睆淖愿r角度出發我們可以發現賦稅改革后的稅賦比改革前要輕十余倍,太和八年的賦稅標準是:帛7匹,絮2斤,絲一斤,粟22.9石,新的租調制中一夫一婦的戶調僅需要帛1匹,粟2石。因此,新租調制實施以后,“百姓咸以為不若循常,豪富并兼者尤弗愿也。事施行后,計省昔十有余倍。于是海內安之?!毙伦庹{法實施初期,老百姓沒有認識到新法在減少稅賦上的力度,而等到新法實施之后,才看出現在比過去的負擔減輕了很多。于是,新法在全國得到迅速推廣。在國家、豪強、普通農民的利益博弈中,國家總稅賦數量并沒有隨著對個體稅賦征收的減少而減少;普通民眾則受益于國家均田制和新租調制的改革,需要繳納賦稅的減少,使他們在財富分配過程中得到更多的利益;三長制的實施和宗主督護的廢除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豪強地主對于國家稅賦的截留和對普通自耕農的盤剝,特別是奴婢也需要承擔一夫一婦四分之一的稅賦,耕牛也需要繳納稅賦本身就是對豪強利益的一種限制。

從以上敘述可以看出,孝文帝在政治制度和租調制度上所謂的“革舊從新”,從形式上講,就是將以宗主督護制度為基礎的舊的國家稅收體制轉變為以三長制為基礎的新的國家稅收體系上來。從本質上講,孝文帝所謂的“舊”指的是不公平的財富分配方式,“自昔以來,諸州戶口,籍貫不實,包藏隱漏,廢公罔私。富強者并兼有余,貧弱者戶口不足。賦稅齊等,無輕重之殊;力役同科,無眾寡之別。雖建九品之格,而豐埆之土未融;雖立均輸之楷,而蠶績之鄉無異?!边@種不公平的分配方式不僅損害了廣大貧苦百姓的利益,而且使純樸的教化未能樹立,民風奸詐無情,“致使淳化未樹,民情偷薄?!毙⑽牡鬯^的“新”指的是公平的財富分配方式,這種公平的財富分配方式并不是憑空創造,而是中國歷史當中固有的治國原則和倫理準則。孝文帝通過考察歷史,總結了中國歷史上征收稅賦的兩大指導原則:一是任土錯貢,一是井乘定賦。從歷史上看,任土錯貢和井乘定賦都源于夏商周三代時期,淵源極早。所謂任土錯貢,又為“任土作貢”,語出《尚書·禹貢》:“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禹劃分九州,按照山川確定各地的邊界,并且命令各地的特點向中央進貢土特產。所謂井乘定賦,語出《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里,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本镏浦饕w現的是“均稅賦”的課稅原則。因此,任土錯貢原則從生產上表明物產豐富,井乘定賦原則從分配上表明稅賦征收的公平。所以,孝文帝說:“夫任土錯貢,所以通有無;井乘定賦,所以均勞逸。有無通則民財不匱,勞逸均則人樂其業。此自古之常道也?!卑凑胀恋貙嶋H出產的物品繳納貢品,就能做到互通有無;按照土地和人口的多寡繳納賦稅,就能均衡勞逸。能做到互通有無,則百姓能夠獲得更多的財富;能做到均衡勞逸,則能夠調動百姓生產的積極性。這是自古以來不變的治國法則。這里的任土錯貢和井乘定賦不僅僅是一種征稅原則,更是一種向儒家理想中夏商周三代倫理精神的回歸,也是一種治國原則。這種治國原則的核心就在于財富分配方式的公平公正原則。在孝文帝看來,這種公平的財富分配方式的核心是不變的,而財富分配的形式卻是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變化的,“是以三典所同,隨世洿??;貳監之行,從時損益。故鄭僑復丘賦之術,鄒人獻盍徹之規。雖輕重不同,而當時俱適?!痹谛⑽牡劭磥?,北魏太和年間實行的三長制和新租調制改革,體現了華夏治國理論中有關財富分配的公平公正精神。

【 注 釋 】

①《魏書·高祖紀》。

②《孟子·梁惠王上》。

③分別是永興年間的水旱之災;神瑞二年京師平城糧食欠收;太和十一年,大旱,京都平城民饑;正光年間,“四方多事,加以水旱,國用不足”;延昌二年,徐州民儉(歉收)。

④⑤趙靖:《中國經濟思想史述要》(上),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頁。

⑥⑦ 《三國志·武帝紀》。

⑧侯旭東:《北朝“三長制”四題》,《中國史研究》2002年第4期。

(編校:龍 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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