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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翻譯是再創作,個人色彩無法替代

2017-09-08 08:26李堯
大學生 2017年9期
關鍵詞:黑麥字典成語

李堯

悉尼大學榮譽文學博士、北京外國語大學客座教授、內蒙古師范大學客座教授、中國作家協會會員、資深翻譯家。從事英語教學與翻譯30多年,出版英美、澳大利亞文學、歷史、文化譯著52部,其中長篇小說《浪子》、《紅線》、《卡彭塔里亞灣》獲澳大利亞政府頒發的翻譯獎。2008年,澳大利亞澳中理事會因其在中澳文化交流,特別是翻譯領域取得的成就,授予其杰出貢獻獎章。

翻譯機器可以在某種意義上取代人工翻譯,但絕不可能取代文學翻譯。因為文學翻譯屬于文學藝術的范疇,而文學藝術的特點之一是凝聚了作者(譯者)本人的智慧、情感和創造力,極具個人色彩。這種個人色彩是任何翻譯機器都無法替代的。

文學要有文學性,文學性就是“那種使特定作品成為文學作品的東西”,例如想象力、虛構、描寫、象征、比喻、修辭等。在翻譯文學作品的過程中,傳達和表現這種文學性,就是所謂“再創作”的過程。而譯者不可能將構成文學性的所有這些要素都來一個“再創作”。比如,你不可能“再創作”作者憑想象和虛構創作出來的故事情節,也不可能“再創作”一部文學作品的象征意義。

文學翻譯的再創作絕非易事

我認為,文學翻譯工作者再創作的主要空間是在描寫那些故事情節的語言。即用小說的語言翻譯小說,而不是純語言意義上的直譯。因為任何一個作家,在選取、使用每一個詞,說每一句話的時候,都浸透了他自己對這個詞、這句話的理解,都會有個人的感情色彩,絕對不會是字典里那個干巴巴的意思。因此,翻譯的時候,就要揣摸這個詞、這句話背后的感情色彩,而不僅僅是它字典里表面上的意思。這個揣摸的過程就加進去譯者個人的感情色彩,就是一種再創作。

比如,小說《飄》里有這樣一句話:“You will go ,”he said, “If I have to drag you by the neck and plant my boot on your ever so charming bottom every step of all the way.”上海譯文出版社的譯本是這樣翻譯的:“你會去的,”他說,“我會卡著你的脖子,皮靴對準你那十足迷人的臀部,走一步踢一腳,一直踢到那兒?!?/p>

這里的臀部顯然是字典上的意思,可是巴特勒船長在憤怒、吵架的時候用這個詞的時候,想到的會是字典里那個文縐縐的“臀部”嗎?顯然不是。我們應該把它完全生活化。翻譯成“屁股蛋兒”不就好多了嗎?

這本書里還有這樣一句話:No, Scarlett, the seeds of greatness were never in me.譯者是這樣翻譯的:“不會的,斯佳麗,我身上根本就沒有大人物的種子?!薄胺N子”從何而來?seed意思對不對?也沒有大錯。但是這是字典上的意思。不是小說語言,恐怕也沒有完全傳達作者的原意。如果我們把它改成:“不會的,斯佳麗,我根本就不是當大人物的料?!必M不更好?

我正在翻譯David Walker 的Not Dark Yet,里面有這樣一句話:He had come to assume that I was an authority on almost everything.我翻譯成:“他把我想成個‘萬事通?!盜 would comment that he was in good shape and add, no doubt, that this was a poor compliment coming from a blind man.我翻譯成:“我會夸他氣色不錯,身材苗條,毫無疑問,再補充一句,這是一個瞎子瞎夸獎罷了?!?/p>

我覺得如果按原文直譯,就無法傳達作者的風趣幽默。這樣的翻譯算不算再創作,姑且不論,但至少像個文學作品。

還有一句話,In Kevins book, unwitnessed disobedience is wasteful.那位譯者按字面的意思翻譯成:“在凱文的書里,沒有人看見他不服從,純屬浪費?!弊x者看了不知所云。我根據上下文,把它改成“在凱文的腦子里,做壞事沒人看見純屬白費勁兒?!狈g時,有些所謂的“意象”可以改變,甚至必須改變。我把book 改成了“腦子”(我曾經想過改成“在凱文的字典”里……但是不妥)表面上看似乎和原文差距很大,但比較準確地反映出作者的原意,也許這就是所謂“神似”。這種所謂“意象”的改變,在文學翻譯中經??梢钥吹?。

比如,我翻譯一本書中有這樣一個句子:His eyes were strained, his back and his neck hurt, but there was a sweet taste in his mouth. 我把它譯成:“他累得兩眼發直,腰酸背疼,但心里很甜?!蔽野选白臁弊兂伞靶摹?。覺得更好,符合中國讀者的欣賞習慣。就像我們不把goose flesh 翻譯成“鵝皮疙瘩”,而是翻譯成“雞皮疙瘩”一樣。這樣的例子可以舉許多許多。說到底就是一句大家聽得耳朵起了繭子的話:翻譯任何東西不能按字面上的意思翻譯。道理雖然簡單,盡人皆知,但真正做到就不容易了。

林語堂說:“字是死的,有了上下文就活了?!睙o論漢譯英還是英譯漢,都不能照字面的意思翻譯,必須在吃透原文的前提下,用最準確的中文或英文表達出來。

我翻譯的《卡彭塔利亞灣》里有這樣一句話:He was astonished and then weakened by the feeling of helplessness, that a man feels, hearing the sounds of labour. “ labour”有很多意思,但主要意思是“勞動”。如果我們只是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就會把這句話翻譯成“聽見勞動號子”或者“勞動的聲音”。但Labour還有一個很不重要的意思,那就是“生孩子”。根據上下文判斷,作者就是這個意思。所以這句話應該翻譯成:“他大吃一驚,又被那種無助搞得渾身無力。這是一個男人聽到女人生孩子發出慘叫時的感覺?!眅ndprint

成語翻譯是重點

閱讀和翻譯的時候,首先要區分看到的這個難點是一般的詞匯還是成語。如果是成語,就想方設法找到它的本意。其實這個尋找過程并不難,常常是查字典就能解決。問題是我們常常不弄清楚它究竟是不是成語,就照著字面上的意思翻譯,結果譯出許多錯誤。

我看過一個我認為非常糟糕的譯本,就是甘肅敦煌文藝出版社出版的美國著名作家托馬斯·伍爾夫的《你不能再回家》。這個譯本錯誤之多令人咋舌!

究其原因就是譯者根本沒有吃透原文,許多錯誤都是因為他錯把成語或者習慣用法按照一般詞匯理解造成的。他從字面上去找與之相對應的中文來死譯,用出版社編輯的行話說,只是在那兒“碼字”。

比如,他把The people who had sold them the house were natives of the region who had gone to seed. 翻譯成“賣房人是當地居民,現在已經搬到別處種地去了?!薄皊eed”是“種子”。他以為與之最貼近的意思是“種地”。殊不知“go to seed”是一個習慣性用語,意思是:“衰老”、“失去活力”。應該翻譯成:“賣給他們房子的是當地的農民,他們都老了?!边€有一句話,原文是:look as if butter would not melt in his mouth.譯者把它譯成:“看起來好像黃油在他嘴里融解不了?!逼鋵嵾@也是個習慣性用語:look as if butter would not melt in one's mouth的意思是:“裝得一本正經的樣子;裝老實”。

再看下面這句:Despite the early hour, his appetite had been whetted by his conversation, and he felt that he would be able to do full justice to his lunch.這位譯者翻譯成:“但他已經為即將到來的談話而感到興奮不已,覺得他能夠完滿地應付這次午餐?!鼻懊姘刖浞g得就錯了,whet 的意思是“刺激”,“激起”,“開胃”,后半句更不對。

有一個成語是Do justice to a meal.意思是:“飽餐一頓”。所以這句話應該翻譯成:“盡管時候尚早,這場談話已經吊起他的胃口,他覺得午飯時他肯定能飽餐一頓?!?/p>

還有一句話,“It is very small. But it is good, and does no harm. We shall have more.”譯者翻譯成“這杯子很小,但很不錯。對身體沒有壞處。我要多喝點?!薄氨雍苄 眮碜栽?“it is small”, 表面上看沒有翻譯錯,但放到上下文里看就全錯了。因為這里small 的意思是“酒很淡?!睉摲g成“這酒度數不高,而且好酒不傷身體。我們要多喝點?!?/p>

下面這句話錯得也很離譜。And his companion, quietly: Eating, hell! I feel like two or three stiff shots of rye! Come on, let us go around to Steves. 那位譯者譯成“吃東西,吃個屁!我覺得像吃了兩三顆黑麥般的槍子兒??熳甙?,我們到史蒂夫家去?!薄俺粤藘扇w黑麥般的槍子兒就是從Two or three stiff shots of rye翻譯而來的。查字典,shot 確實有“子彈”的意思,rye 是“黑麥”。這位譯者就從字面上把它譯成“黑麥般的槍子兒”。其實,shot 在字典里還有一個解釋是,“一杯,尤指一杯啤酒,或者黑麥威士忌”。Stiff drink則是“烈性酒”的意思。所以,我把它翻譯成:“吃,真是活見鬼。我想喝兩杯黑麥威士忌。走,去斯蒂夫酒館去?!?/p>

以上幾個例子告訴我們,翻譯是一件多么困難又多么嚴肅的事情。稍微的疏忽,稍微的不負責任,都會造成讓你抱憾終生的錯誤。

譯者應該是個雜家

三十多年來,我主要翻譯澳大利亞文學作品。這個過程中,我認識到必須讓自己對澳大利亞的風土人情熟悉起來。比如《人樹》中的anthill 字典的解釋是:“蟻冢,蟻丘:螞蟻、白蟻為挖穴或筑巢而刨出的小土堆或沙堆?!钡拇罄麃喌南佢?,和我們中國人心目中的蟻冢有很大不同。還有bottle-brush,bell bird, whip bird, bottle shop等這些構成澳大利亞人生活獨特景觀的詞語,我們只有身臨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另外我們對翻譯對象深刻的文化內涵必須了解,否則就會出錯。

美國作家賽珍珠是個中國生中國長而且非常熱愛中國文化的“中國通”。但即使這樣一個“中國通”由于對中國文化缺乏深層次的了解,翻譯起中國文學也會出些可笑的錯誤。

比如她翻譯的《水滸》中有這樣一句話:“武行者心中要吃,哪里聽他分說,一片聲喝道:‘放屁,放屁!”賽珍珠翻譯成:Now, Wu the priest longed much in his heart to eat, and so how could he be willing to listen to this explanation? He bellowed forth;“Pass your wind! Pass your wind!”

還有一句:“三四個篩酒的酒保都手忙腳亂,搬東搬西?!?/p>

翻譯成:But the serving men were so busy, their hands and feet were all in confusion, and they were moving things here and there, east and west.

譯者顯然對中國人的“東西”,不甚了了。其實翻譯成:

The waiters were very busy, bringing first one thing and then another. 就很達意了。

還有一句如今江湖上歹人多,翻譯成 In these days, there are men ——evil men by river and the lake.

譯者對中國人的“江湖”的意思也不明了。

譯者應該是個雜家,什么都懂一點,應該像作家一樣深入生活,了解生活。這個生活就是翻譯對象的風土人情、文化歷史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譯者特別是文學翻譯工作者必須有較高的文學素養。

余光中先生說:“翻譯向有直譯意譯之說,強分為二,令人困惑。詩歌乃一切作品中最精煉最濃縮的藝術,所謂‘最佳的詞句做最佳的安排。因此,譯詩不但要譯其精神,也要譯其體貌,也就是說,不但遠看要求神似,而且接近也要面熟。理想的譯詩正式如此傳神而又摹狀。理想當然難求,正如佳譯不可能等于原作。最幸運的時候,譯詩當如孿生之胎,其次當如兄弟。再其次,當如堂兄表弟,或是侄女外甥??傊钊艘谎劬托廊豢闯鲇H屬關系??上гS多譯者或因才力不濟,或因苦功不足,總之不夠自知,不夠敬業,結果禍延原作,害得我們看不見堂兄表弟,只見到一些形跡可疑的陌生人,至多是同鄉遠親?!?/p>

說到最后,我認為,即使翻譯不出原作的“孿生之胎”,至少也翻譯幾個“堂兄表弟”。千萬不要盡譯出些“形跡可疑的陌生人”!

責任編輯:孫云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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