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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韻》編撰的起訖年代考辨

2017-11-14 01:39張渭毅
長江學術 2017年4期
關鍵詞:司馬光

張渭毅

(北京大學 中文系/北京大學中國語言學研究中心,北京 100871)

一、歧見略述

北宋仁宗詔修的韻書《集韻》刊印于仁宗慶歷三年(1043)八月十七日,這個說法已成定讞。然而《集韻》究竟始撰于何時,何時成書?這個問題看似簡單明確,卻早在《集韻》刊印前的北宋仁宗朝,就已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說《集韻》始撰于景祐四年(1037),成書于寶元二年(1039);另一說為《集韻》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成書于寶元二年(1039)。兩說都有切實可依的文獻根據?!都崱房泻?,從北宋末、南宋初起,在舊的歧見通行并沿用的同時,又滋生出新的異說,如孫覿、《切韻指掌圖序》的作者等提出《集韻》成書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的臆說,竟然為南宋、元、清乃至現代的一些學者所遵從,以致《集韻》編撰的起訖年代問題,長期以來學界莫衷一是,成為中國音韻學史的懸案。而對此問題的不同看法,又直接牽涉到《集韻》的定性研究能否深入,難以回避,故不可不辨。今在爬梳解析前賢眾說的基礎上,考辨正誤,略抒己見,希望有助于澄清問題,以達成合理、正確的認識。

二、《集韻》成書年代辨正

關于《集韻》的成書年代,《集韻》卷末的跋文和《類篇》卷末的附記提供了最可靠的本證。

傳世的宋刻本《集韻》有三種版本:(1)南宋初年明州地區(今浙江寧波)刊刻、南宋中期修補印行的刻本,是現存最早的《集韻》版本,稱作明州本;(2)南宋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由田世卿重刻于陜西安康金州軍的刻本,稱作田刻本或金州軍本;(3)南宋孝宗年間潭州(今湖南長沙)地區重刻的刊本,稱作潭州本或長沙本。明州本、潭州本卷末跋文不全,只有田刻本跋文完整。

田刻本《集韻》跋文云:“至寶元二年九月書成,上之。寶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進呈奉 圣旨鏤版施行?!瓚c歷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延和殿進呈奉 圣旨送國子監施行?!?/p>

《類篇》卷末附記云:“寶元二年十一月,翰林學士丁度等奏:‘今修《集韻》,添字既多,與顧野王《玉篇》不相參協,欲乞委修韻官將新韻添入,別為《類篇》,與《集韻》相副施行?!?/p>

可見,《集韻》成書于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九月,書成兩個月后,即寶元二年(1039)十一月,丁度啟奏仁宗,建言編修《類篇》。此說在北宋末、南宋初學者孫覿和《切韻指掌圖序》的南宋作者之前,非常明確,沒有異議。直到南宋孫覿首先提出了異說,才成其為問題。

孫覿,字仲益,號鴻慶居士,著有《鴻慶居士集》、《內簡尺牘》傳世?!端问贰窡o傳。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說:“覿生于元豐辛酉,卒于乾道己丑,年八十九,可謂耆宿矣?!笨芍獙O覿生于北宋神宗元豐四年(1081),卒于南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他經歷了北宋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和南宋高宗、孝宗六朝,南宋孝宗時曾參與編修了《欽宗實錄》。

孫覿所著《內簡尺牘》有《〈切韻類例〉序》云:“昔仁宗朝,詔翰林學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韻學,自許慎而降,凡數十家,總為《類篇》、《集韻》,而以賈魏公、王公洙為之屬。治平四年,司馬溫公繼纂其職,書成,上之,有詔頒焉?!?/p>

孫覿的《鴻慶居士文集》卷三十亦收《〈切韻類例〉序》,跟以上所引文字僅有兩字之別,除了“仁宗朝”作“仁廟”外,其他內容完全一致,如下:

“昔仁廟詔翰林學士丁公度、李公淑增崇韻學,自許慎而降,凡數十家,總為《類篇》、《集韻》,而以賈魏公、王公洙為之屬。治平四年,司馬溫公繼纂其職,書成,上之,有詔頒焉?!睂O說似是而非,有四個錯誤,澄清真相如下:

1.《集韻》的六位作者中,只有王洙參與了《類篇》的編纂工作,丁度、李淑、賈昌朝沒有編修《類篇》。并且,《類篇》的主編之一司馬光根本沒有編纂過《集韻》。

2.《類篇》先后有四位主編,司馬光是最后一位。孫覿所云“司馬溫公繼纂其職”,應該是司馬光“繼纂”前三位(王洙、胡宿、范鎮)主編《類篇》之職,而不是“繼纂”丁度、李淑、賈昌朝、王洙修撰《集韻》之職。

3.先有《集韻》,后有《類篇》?!都崱烦蓵谒稳首趯氃辏?039),《類篇》成書于英宗治平四年(1067),兩部書的成書年代截然不同,孫覿誤認為同時成書。

《類篇》卷末附記說得很清楚:

“寶元二年十一月,翰林學士丁度等奏:‘今修《集韻》,……別為《類篇》,與《集韻》相副施行?!瘯r修韻官獨有史館檢討王洙在職,詔洙修纂。久之,洙卒。嘉祐二年九月,以翰林學士胡宿代之。三年四月,宿奏乞光祿卿直祕閣掌禹錫、大理寺丞張次立同加校正。六年九月,宿遷樞密副使,又以翰林學士范鎮代之。治平三年二月,范鎮出知陳州,又以龍圖閣直學士司馬光代之。時已成書,繕寫未畢,至四年十二月上之?!?/p>

據此可知,寶元二年(1039)十一月,在《集韻》成書兩個月后,丁度即向仁宗首議編纂《類篇》,但他并未行領導編書之事,《類篇》實際由王洙、胡宿、掌禹錫、張次立、范鎮等人相繼修纂,英宗治平三年(1066)完成初稿,至英宗治平四年(1067)才由司馬光繼纂并定稿。

總之,《類篇》的編纂,先由王洙、胡宿、范鎮領纂26年,最終成書于司馬光之手,前后歷經近28年之久。今據《類篇》中多處有“臣光曰”的按語,可知司馬光在繼纂《類篇》的兩年中,不僅有監繕之力,更有統合、整理之功。

4.《集韻》是韻書,《類篇》不是韻書而是字書,兩部書性質不同,內容上既有共性,又有差異,孫覿誤把兩部書混為一談。

具體說來,《類篇》沿襲《集韻》而作,跟《集韻》有血緣關系,是一部以字形為綱而編排《集韻》韻字的形、音、義的字書,兩部書具有很大的共同點。

就收字總數論,《集韻·韻例》注明《集韻》收字總數53525個,以字頭為單位,錢氏述古堂影宋本《集韻》(簡稱錢本《集韻》)實際收字總數為32281個。

《類篇》卷首蘇轍序說《類篇》總字數為31319個,但據孔仲溫先生的人工統計,《類篇》總字數實際有30828個?!都崱穼嶋H字頭總數比《類篇》實際總字數多出1453字。

從異讀字字數來說,依照拙文《集韻異讀研究》(1999)的人工統計,錢本《集韻》異讀字字頭有11910個,32281減去11910,得20371,這就是錢本《集韻》非異讀字的字數。如果我們認定深圳大學文學院應用語言學研究所《集韻》電子檢索系統的統計結果是準確無誤的,那么,以單字為單位,錢本《集韻》單字總數實際為53869個。已知非異讀字有20371個,53869減去20371得33498,這就是錢本《集韻》異讀字單字的總數,也就是明州本《集韻》異讀字單字的總數。據此,錢本《集韻》的異讀數,應該是異讀字單字總數減去異讀字字頭數,即33498個減去11910個,得出《集韻》有21588個異讀?!额惼钒旬愖x字叫做“重音字”,把異讀叫做“重音”,根據蘇轍《類篇序》的統計,《類篇》有重音21846個,據此《集韻》異讀比《類篇》少了258個。

由上可見,《集韻》的絕大多數收字及其異讀,《類篇》都收錄了。

就異讀字而論,《類篇》對《集韻》的少數異讀字(即又音字,《類篇》稱為“重音字”)的讀音進行了刪、改、并,在異讀字的釋義、音義結合關系及其異體字形的處理上跟《集韻》多有差異,體現了《類篇》編者的主觀編纂意圖。然而,畢竟兩書的共同點遠遠大于不同點,共性構成了《集韻》與《類篇》關系的主流。宋朝有兩代“篇韻”。所謂“篇韻”,指內容配套、來源一致的字書和韻書,真宗朝成書的《大宋重修廣韻》、景德《韻略》和《大廣益會玉篇》是第一代“篇韻”,成書于仁宗朝的《集韻》、《禮部韻略》和《類篇》則為第二代“篇韻”。魯國堯先生把《集韻》、《禮部韻略》和《類篇》定位為宋朝第二代“三位一體”的“篇韻”,有理有據。所謂“三位一體”,指這三部書在來源和內容上具有同一性??傊?,《類篇》是以韻書《集韻》為藍本的、與《集韻》相副施行的、但在內容上又有相對獨立性的一部字書。

孫覿對《集韻》成書年代、《類篇》的作者及其與《集韻》關系的錯誤認識,在南宋當時及南宋以后有很深遠的影響?!肚许嵵刚茍D》卷首有司馬光自序云:

“仁宗皇帝詔翰林學士丁公度、李公淑増崇韻學,自許叔重而降,凡數十家,總為《集韻》。而以賈公昌朝、王公洙為之屬。治平四年,予得旨,繼纂其職,書成,上之,有詔頒焉。嘗因討究之暇,科別清濁,為二十圖,以三十六字母列其上,推四聲相生之法??v橫上下,旁通曲暢,律度精密,最為捷徑,名之曰《切韻指掌圖》?!乘抉R光書?!?/p>

此序本是偽托司馬光所作,然而南宋人董南一的序據此認定《切韻指掌圖》為“先正溫國司馬文正公所述”。自明朝起,已有不少學者,如明桑紹良,清周赟、莫友芝、鄒特夫、陳澧等,均質疑或否定了《切韻指掌圖》的作者為司馬光。清代學者鄒特夫首先發現,《切韻指掌圖》卷首司馬光自序跟孫覿《〈切韻類例〉序》雷同,其《〈切韻指掌圖〉跋》云:“此序(即司馬光自序)當在南渡之初,而今所傳《切韻指掌圖》題司馬溫公撰,有嘉定癸亥番易董南一序,在其后五六十年,有溫公自序,其語俱與孫序雷同?!睋藬喽ā肚许嵵刚茍D》“乃冒溫公名以求售”,其作者不是司馬光,而是楊中修。此說得到陳澧贊同,他的《切韻考外編》贊揚鄒說“確鑿可據”。此后,圍繞著《切韻指掌圖》的作者、撰述和成書時間、所據韻書、音系內容及其性質諸多問題,近現代國內外音韻學家展開了熱烈而深入的探討,大矢透、趙蔭棠董同龢、張世祿、謝云飛、姚榮松、王力、李新魁、何九盈、平田昌司、魯國堯、黃典誠、許紹早、李思敬、黃耀堃、太田齋、周世箴、馮蒸、李紅等多位學者各抒己見。如《切韻指掌圖》的作者問題,鄒特夫首先認定為楊中修,此說遭到了趙蔭棠先生《〈切韻指掌圖〉撰述年代考》(1932)的徹底否定,王力先生《中國音韻學》(1936)也明確指出:“(鄒特夫)但據《內簡尺牘》,未足為楊中修實著《切韻指掌圖》之確證?!彪S后,其他學者陸續提出了《切韻指掌圖》作者為楊倓(董同龢說)、董南一(黃典誠說)、南宋江西和尚(周世箴說)、南宋術數家(平田昌司說)以及先集體創作后再改定于某個江西人之手(李紅說)等幾種不同的見解,迄今未有定論??偟膩碚f,大家都認可《切韻指掌圖》是孫覿以后、孫奕《示兒編》之前由偽托司馬光的南宋人所作,跟《集韻》等不止一部韻書有密切關系。

董同龢先生的《〈切韻指掌圖〉中幾個問題》(1948)明確指出,這篇署名司馬光的自序系抄襲孫覿《〈切韻類例〉序》而來,可以斷定《切韻指掌圖》的年代必定在孫覿作序之后,治平四年(1067),司馬光奉旨續修的書是《類篇》而不是《集韻》,因為司馬溫公絕不會把自己編修《類篇》的事實記錯并寫在自序里,由此董先生反證《切韻指掌圖》的作者絕非司馬光。

本文所關注的是,托名司馬光的序文抄錯了孫覿序。孫序中,《集韻》和《類篇》并提,只不過把《類篇》的成書年混作了《集韻》的成書年。到了《切韻指掌圖》的序中,則被改成司馬光本人的口氣,竟然漏抄或刪除了《類篇》,直接把《集韻》的成書年記作治平四年(1067),可謂錯上加錯。

《集韻》成書于治平四年(1067)的提法,孫覿是始作俑者,原本是謬說,到了偽托司馬光的序則變成了臆說,并進一步擴大了其負面影響,使原本明確而簡單的《集韻》成書年代的話題復雜化了,當時和后代的一些學者亦步亦趨,真相莫辨,推波助瀾,把孫說由謬說、臆說演變成了異說,并逐漸盛行學界。

南宋晁公武(1105—1180)的《郡齋讀書志》“《類篇》四十九篇”條下云:“右皇朝景祐中,丁度受詔修《類篇》。至熙寧中,司馬光始奏書?!辈粌H搞錯了《類篇》的始撰時間,還誤把《集韻》主編丁度當作《類篇》的編者。

南宋王應麟(1223—1296)的《玉?!肪硭氖濉凹崱睏l下,一方面說:“景祐四年,翰林學士丁度等承詔撰,寶元二年九月,書成,上之。十一日,進呈頒行?!绷硪环矫?,又自注云:“或曰:‘治平四年,司馬光繼纂其職?!睂τ凇都崱烦蓵?,王應麟不辨是非,只好兩說并存。

元熊忠《古今韻會舉要》(1297年)卷一第一條按語云:

“案:《七音韻鏡》云:‘舊韻上平聲東字為頭、山字為末者,謂日出東方甲乙木西山之沒也;下平聲先字為頭、凡字為末者,謂先輩傳與后輩之精也?!裨敗镀咭繇崱菲铰暠緹o上、下之分,舊韻但以平聲字繁,故厘為二卷。宋景祐間,丁翰林奉詔與司馬文正公諸儒作《集韻》,始以平聲上、平聲下為卷目。今因之?!?/p>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集韻”條在抄引了《集韻韻例》、《切韻指掌圖》司馬光序后,竟然斷言:“則此書奏于英宗時,成于司馬光之手,非盡出丁度等也?!鼻迥阎ィ?811——1871)的《韻學源流》也贊同此說。陳振寰先生的《韻學源流注評》批評了莫友芝沿用孫覿謬說,一方面正確地指出:“所謂‘治平四年司馬光繼纂其職’是一種誤會。司馬光參與編撰的是《類篇》而不是《集韻》?!都崱烦捎趯氃?,司馬光從未參與其事?!绷硪环矫?,又相信孫說的一部分,錯誤地認為“《類篇》始編者為《集韻》原班人馬,兩書相副而行,故孫氏可并列而論?!?/p>

中華書局1981年初版、1992年重印的、劉葉秋先生的《中國字典史略》第210頁在介紹《集韻》時說:“《集韻》十卷,舊本題宋丁度等撰,實際最后是由司馬光完成的,并非盡出丁度之手。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宋祁等認為陳彭年等重修《廣韻》,多用舊文,未能徹底革新,取材亦欠勻稱,建議重修,于是仁宗命宋祁、丁度等重撰,到宋英宗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才由司馬光續編成書?!眲⑾壬鷱氐籽匾u了孫說。

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的、由趙國璋、潘樹廣主編的《文獻學辭典》正文第815頁“集韻”條下說:“韻書。10卷。宋丁度等奉詔修定?!菚谒尉暗v四年(1037)至寶元二年(1039)修成?!璠參]路萌怡《收字最多,規模宏大的韻書〈集韻〉》(《文史知識》1984:11)”但是,在該辭典卷末《中國文獻學大事記》(公元前——公元1987年)第1030頁卻錯誤地表述為:“1037年(宋仁宗景祐四年),詔命丁度等重修《廣韻》。治平四年(1067),司馬光奉詔續編成書,賜名《集韻》?!?/p>

今按:路萌怡即魯國堯先生的筆名,《文史知識》1984年第11期發表的路萌怡的論文《收字最多,規模宏大的韻書〈集韻〉》明確主張,《集韻》始撰于宋仁宗景祐元年(1034),成書于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該辭典正文詞條已經把路文列為撰寫“集韻”詞條的參考依據,卻不遵從路文提出的《集韻》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的說法,不妥。又卷末《中國文獻學大事記》所記《集韻》編修事件沿襲孫說,但未能參考魯先生的正確意見,導致了辭典體例前后不一,內容有誤。

孫說在國外漢學界也頗有影響。韓國學者李炳官、金鉉哲、李圭甲、金愛英合著的《中國語言學史》(2014年巴蜀書社漢譯本)第229頁說:“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宋祁等幾位學者認為《廣韻》是根據以前的體系編纂而成的,與當時的讀音不符,應該修正。因此,宋仁宗命令丁度、宋祁等人重新修正《廣韻》,到英宗治平四年(1067),終于經司馬光之手完成了《集韻》?!?/p>

趙振鐸先生是研究《集韻》的大家和名家,也是我最敬仰欽佩的老師之一。他從事《集韻》研究六十一年,創獲卓卓。但對于《集韻》成書年的認識,卻一波三折,集中體現在他三部重要的著作里。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趙著《中國語言學史》第241頁說:“宋仁宗景德四年,宋祁等人上表認為,《廣韻》多襲用舊文,沒有能夠徹底革新,取材也不勻稱。建議重新再編一部新的韻書。于是宋仁宗命宋祁、丁度等人承擔這項編書任務。經過了三十年(渭毅按:仁宗景祐四年即1037年,經過30年便是英宗治平四年即1067年),到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才由司馬光領銜編成?!?/p>

今謹按,這段話有三個錯誤:(1)誤把宋仁宗年號“景祐”錯成“景德”,景德是宋真宗的年號,宋祁上表的時間是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而不是真宗景德四年(1007);(2)司馬光沒有參與編修《集韻》,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司馬光領銜編成的是《類篇》而不是《集韻》;(3)丁度、宋祁等編修《集韻》,并沒有經過三十年那么漫長的時間。

語文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趙著《集韻研究》第1頁、第2頁,作者四次提到《集韻》成書于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至于《集韻》的始撰年,趙先生采信了古文獻中提到的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和景祐元年(1034)兩種說法。

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趙先生的巨著《集韻校本》自序第1頁說:“根據文獻記載,……書成于宋仁宗寶元二年(1039)九月,慶歷三年(1043)八月十七日雕成?!睘榻鉀Q《集韻》的成書年問題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在《集韻》成書年的問題上,趙先生先是遵從孫說,十多年來至少經過兩次大的修正,達成了正確的結論,他這種追求真理的精神令人敬佩。這個研究實例富有啟發性,充分說明,孫說對后世學者造成的負面影響確實不可低估。但是,只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學術原則,就能夠認清和還原語言史實的真相。

三、《集韻》始撰年代考論

《集韻》始撰于何時?早在《集韻》成書之時,就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說景祐四年(1037),另一說為景祐元年(1034),都有切實可依的直接證據,《集韻》卷首《韻例》和卷末跋文就有兩種不同的記載?!都崱ろ嵗氛f:

“先帝時,令陳彭年、丘雍因法言韻就為刊益。景祐四年,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太常丞、直史館鄭戩建言:彭年、雍所定,多用舊文,繁略失當。因詔祁、戩與國子監直講賈昌朝、王洙同加修定,刑部郎中、知制誥丁度、禮部員外郎、知制誥李淑為之典領。今所撰集,務從該廣,經、史、諸子及小學書更相參定?!?/p>

《集韻》明州本、潭州本卷末跋文不全,田刻本跋文完整,謹錄于下:

“景祐元年三月,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三司戶部判官、太常丞、直史館鄭戩等奏:昨奉差考校御試進士,竊見舉人詩賦多誤使音韻,如敘序、坐坐、氐氐之字,或借文用意,或因釋轉音,重迭不分,去留難定。有司論難,互執異同。上煩 圣聰親賜裁定。蓋見行《廣韻》、《韻略》所載疏漏,子注乖殊,宜棄乃留,當收復闕,一字兩出,數文同見,不詳本意,迷惑后生。欲乞朝廷差官重撰定《廣韻》,使所適從。詔祁、戩與國子監直講王洙同刊修,刑部郎中、知制誥丁度、禮部員外郎知制誥李淑詳定,又以都官員外郎、崇政殿說書賈昌朝嘗纂《群經音辨》,奏同刊修。至寶元二年九月書成,上之。寶元二年九月十一日,延和殿進呈奉 圣旨鏤版施行?!瓚c歷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延和殿進呈奉 圣旨送國子監施行?!?/p>

根據底本的不同和卷末牒文是否殘缺,這三種宋刻本的卷末分為兩個版本系統,明州本和潭州本依據的祖本同出于北宋慶歷原刊本,卷末牒文不全,只存“景祐 元年三月”至“上煩”一段內容,是一個版本系統,田刻本的祖本是南宋初年流傳的蜀刻本,卷末牒文、《集韻》作者銜名、刊成日期俱全,是另一個版本系統。

宋王應麟《玉?!肪硭氖逶疲骸熬暗v《集韻》,十卷。(自注:《崇文目》有之)。景祐四年,翰林學士丁度等承詔撰,寶元二年九月,書成,上之。十一日進呈頒行。(自注:慶歷三年八月十七日雕印成)?!本o接著,轉引《集韻》卷首《韻例》,其中的一段引文說:“真宗時,令陳彭年、丘雍因法言韻就為刊益。景祐四年(自注:一云元年三月),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鄭戩建言:彭年、雍所定,多用舊文,繁略失當。因詔祁、戩與直講賈昌朝、王洙同修定,知制誥丁度、李淑典領,令所撰集務從該廣?!?/p>

宋李燾《說文解字五音韻譜》也說,景祐初年宋祁、鄭戩建言仁宗刊修《集韻》。

請注意:景祐四年(1037)是“修定”《集韻》,而景祐元年(1034)則是“刊修”《集韻》。

宋祁、鄭戩等景祐元年(1034)“刊修”的是什么呢?景祐四年(1037)又“修定”的是什么呢?修撰《集韻》,為什么要先“刊修”然后再“修定”呢?從八個方面闡述如下:

其一,《集韻》卷末跋文載,宋祁、鄭戩景祐元年(1034)三月,奏請仁宗頒詔“刊修”《集韻》?!都崱ろ嵗穮s說宋祁、鄭戩是景祐四年(1037)“建言”仁宗“修定”《集韻》。王應麟《玉?!芳日J為《集韻》始撰于景祐四年(1037),又自加小注同意《集韻》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其實,關于《集韻》始修年代的這兩種說法并不矛盾?!翱蕖焙汀靶薅ā薄都崱酚胁煌暮x。景祐元年(1034)是“刊修”《集韻》,景祐四年(1037)是“修定”《集韻》?!翱蕖薄都崱肥加诰暗v元年(1034),“修定”《集韻》則始于景祐四年(1037),“修定”是一個連謂詞組,意即“刊修而編定”或“刊修并編定”,先“修”然后“定”。先“刊修”的是什么呢?是在“刊修《廣韻》所”刊修《廣韻》而得《集韻》未定稿,即《集韻》的初稿?!翱蕖边@個《集韻》未定稿,自景祐元年(1034)至景祐四年(1037),花了丁度等近四年的時間;景祐四年(1037)起,又繼續在“刊修”《集韻》未定稿的基礎上進行編定《集韻》的工作,這項定稿工作持續了兩年,至寶元二年(1039)才告完成。

其二,景祐四年(1037)編出《集韻》初稿的目的是什么?是為了拿出科舉考試規范韻書《禮部韻略》。史載《禮部韻略》成書于景祐四年(1037)六月,王應麟《玉?!氛f:“景祐四年六月丙申,以丁度所修《禮部韻略》五卷頒行?!庇辛恕都崱烦醺宓幕A,一年內拿出《禮部韻略》是不難辦到的。

其三,何謂“韻略”?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云:“其曰‘略’者,舉子詩賦所常用,蓋字書、聲韻之略也?!蓖踔稘h濱集》卷五《看詳楊樸〈禮部韻括遺〉狀》說:“《禮部韻》止為場屋程文而設,非如《廣韻》、《集韻》普收奇字,務為該洽,故謂之‘韻略’?!笨勺鳌抖Y部韻略》命名原由的注腳。既然“韻略”是韻書之略本,那么,必有詳本韻書在先,略本韻書在后,即先有《集韻》,后有《禮部韻略》。此處所云先有之《集韻》,非寶元二年(1039)定稿之《集韻》,乃是景祐四年(1037)未定稿之《集韻》。

其四,《集韻》和《禮部韻略》的關系,是音韻學史上的一樁公案。向有五說,我們總括如下:

(1)《禮部韻略》由《景德韻略》改名而來,《集韻》與《禮部韻略》是詳、略兩部書,戴震、李新魁等持此說。1988年《中國大百科全書·語言文字》506頁認為《禮部韻略》是宋真宗景德《韻略》的修訂本。

(2)《禮部韻略》是《集韻》刊修《廣韻》的先導,是先后修成的兩部書,張世祿、楊蓉蓉等持此說。

(3)《禮部韻略》和《集韻》是先后修成的同一部書而分為詳略兩種,王力持此說,不少音韻學通論著作持此說。

(4)《禮部韻略》是與《集韻》同時修撰的《集韻》摘要本,或《禮部韻略》是《集韻》未定稿的簡縮,陳振寰持前說,寧忌浮持后說,實質相同。

(5)日本學者水谷誠在第一說的基礎上進一步指出,《禮部韻略》和《集韻》是在同一個編纂機構“刊修《廣韻》所”平行展開修訂工作的兩部韻書,《禮部韻略》由刊修《景德韻略》而來,《集韻》由《廣韻》刊修而來。他著重比較了真福寺本《禮部韻略》、《附釋文互注禮部韻略》和《集韻》三部書注釋的異同后,認為《禮部韻略》來自“《禮部韻略長編》”,跟《集韻》有密切的關系。

以上五說的分歧可以歸結為兩點:第一,《禮部韻略》與《集韻》是一部書還是兩部書?第二,先有《集韻》,還是先有《禮部韻略》?主張《禮部韻略》與《集韻》是同一部書分詳、略兩種的學者側重于兩書的共同點,認為《禮部韻略》與《集韻》是兩部書的學者則強調兩書的差異。由于對于兩書的關系認識不同,在先有《集韻》還是先有《禮部韻略》的問題上就會有分歧。為此,拙文《再論〈集韻〉與〈禮部韻略〉之關系》(2010)提出了新的第六說。

一方面,我們贊同先有《集韻》,后有《禮部韻略》,《禮部韻略》是《集韻》未定稿的簡縮,今傳本《集韻》和《禮部韻略》的差異即是《集韻》定稿修改加工的記錄。另一方面,我們主張,《集韻》的編纂經歷了兩個階段:景祐元年(1034)到景祐四年(1037),是“刊修”《集韻》的未定稿階段;景祐四年(1037)到寶元二年(1039),是“修定”《集韻》的階段,即繼續“刊修”并編定《集韻》的定稿階段,丁度等人在《集韻》的未定稿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工,在兩年的時間里,編成了跟未定稿有差異的定稿?!抖Y部韻略》反映了《集韻》未定稿的常用字的注音、釋義、歸韻等的大部分面貌。今傳本《集韻》跟《禮部韻略》的差異,多數情況可以解釋為《集韻》的定稿對未定稿修改加工的記錄。

其五,要指出的是,雖然《禮部韻略》來自《集韻》未定稿,但是又有其獨立性,《禮部韻略》和《集韻》是兩部韻書。具體說來,就收字、字序、小韻韻序、大多數反切和大多數釋義來看,《禮部韻略》是《集韻》未定稿的簡縮;就少數反切和少量釋義而言,《禮部韻略》又有所改訂。即《禮部韻略》的主體內容從《集韻》未定稿簡縮而來,但在成書時又有小的改作。

其六,《集韻》和《禮部韻略》的血緣關系,猶如當今商務印書館面向中小學生讀者出版的《現代漢語小詞典》跟《現代漢語詞典》的關系,前者由后者簡縮而來,但是前者修改了后者的一些義項和音項,我們不能因為前者改訂了后者的某些義項和音項,就否認前者來自后者。

其七,宋人筆記和宋代目錄學著作說到或著錄《集韻》及其簡縮本《禮部韻略》,有時在書名前冠以年號?!都崱泛汀抖Y部韻略》內容上詳、略配套,書名上也是對稱的:《集韻》又名《景祐集韻》,《禮部韻略》又名《景祐禮部韻略》,簡稱《景祐韻》。如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稱《集韻》為《景祐集韻》?!吨信d館閣書目》把《禮部韻略》稱為《景祐禮部韻略》;鄭樵《通志·藝文略》既有《禮部韻略》五卷,又著錄了《景祐韻》五卷。

我們發現,在宋人筆記和目錄書中未見稱說“《寶元集韻》”的,如果《集韻》書名前冠以年號,總是稱說“《景祐集韻》”?!都崱纷詈蟪蓵趯氃?,應該稱說“《寶元集韻》”才是。宋人筆記和書目中為什么沒有“《寶元集韻》”的說法呢?

合理的解釋是,《集韻》始撰于景祐元年(1034),經過近四年的刊修,至景祐四年(1037),已具成書的基礎和規模了,丁度等據“《景祐集韻》”簡縮轉化而來的直接成果,就是景祐四年(1037)六月國子監頒行的《景祐禮部韻略》五卷。

其八,承蒙魯國堯先生指示,《宋會要輯稿》有一則述及景祐元年修《集韻》的公文。

查清徐松所輯《宋會要輯稿》中《選舉四之三九》云:“[乾道五年(1169)正月]三十日,禮部貢院言:‘契勘隋字,元系隋國名,隋文帝初封隋公,后去其辵(按:即辶)以為代號。其隋、隨兩字,如系國名,即音義并同。景祐元年所修《集韻》已曾收入,具注分明?!抖Y部韻略》合于隨字下注:亦作隋。舊失收載。緣未有許行壓用之文,今所試舉人多以隋字壓韻,未敢去取。欲望詳酌,許令壓用?!瘡闹??!?/p>

早在1996年,魯國堯先生就已發現上述史料中的“景祐元年所修《集韻》”之語,以此作為《集韻》始修年的“力證”,在他的力作《從宋代學術史考察〈廣韻〉〈集韻〉時距之近問題》提出:“關于《集韻》纂修的時間,王應麟兩說并載。鄙見當以景祐元年說為是?!斒蔷暗v元年三月宋祁等奏言《廣韻》之失,四月詔修《集韻》?!?002年,他再次明確指出:“《宋會要輯稿》‘選舉’四之三九有‘景祐元年所修《集韻》’語,是就其始修年而言,此與淳熙田氏刊本《集韻》跋記合并觀之,《集韻》并非如通常所言,景祐四年所修?!?/p>

《宋會要》是宋朝當朝史官收集、分類編寫本朝詔書奏章原文的官方文獻,所述景祐元年修《集韻》的史實具有權威性,這是《集韻》始撰年的又一條重要證據,跟田刻本《集韻》跋文所記景祐元年三月始撰《集韻》的說法互相印證,可視作鐵證。魯先生主張《集韻》始修于景祐元年,所論極是,應該成為定論。

依我們看,景祐元年(1034)開始“刊修”《集韻》,景祐四年(1037)開始“修定”(即刊修并編定)《集韻》,這兩種說法并不沖突?!都崱肥嵌《鹊燃w參與編撰的一項大工程,耗時五年之久,有兩個起點,完成了兩項任務,經歷了兩個階段:景祐元年三月是第一個起點,自景祐元年至景祐四年近四年里,先“刊修”出《集韻》的未定稿,于景祐四年六月從中簡縮并編成了《禮部韻略》五卷,是第一個階段;景祐四年是第二個起點,從景祐四年起,丁度等又開始“修定”工作,即在“刊修”《集韻》未定稿的基礎上進行《集韻》的定稿工作,至寶元二年(1039)九月才編定成書,是第二個階段。

四、結論

綜上所述,《集韻》于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成書于司馬光之手的說法,雖然流傳、影響至今,已近九百年之久,卻是錯誤的?!都崱肥甲谒稳首诰暗v元年(1034),成書于寶元二年(1039),應該成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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