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大興安嶺地委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離任交接辦法,確保交接工作完整有效、規范有序、權清責明。細化內容。界定正職和副職領導干部的交接內容,將以往單純以離任審計等顯性事項為重點轉變為把財政財務、干部人事、信訪穩定等隱性事項納入交接事項之中。嚴格程序。進一步規范交接程序,根據有交接人和無交接人的不同情況,提出相應的交接程序,確保交接有序進行。厘清責任。對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前應承擔的責任具體化,要求離任者對移交事項及有關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強化問責機制。 (馬宏?。〆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