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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論德治及其不足

2018-07-27 08:47田希
船山學刊 2018年3期
關鍵詞:董仲舒德治

田希

摘要:

董仲舒《春秋繁露》作為漢儒政治思想代表作,具有傳統德治典型性,但此種德治流于理想層面,其可行性幾何,有何不足,如何將其可操作化,未加闡明。牟宗三在其《政道與治道》中,從“理性之運用表現”與“理性之架構表現”角度詮釋德治之治道與政道層面,將德治置于社會架構中考察。通過與《春秋繁露》比較后發現,傳統德治只有“治道”、“運用表現”,欠缺“架構表現”,治道單線化,缺乏可操作性、可持續性,而該問題往往被忽略。傳統德治有三大缺陷不能解決,根源在于缺乏體制架構,解決之道是:從“架構表現”入手,將“隸屬格局”轉變為“對列格局”,使“人治主義”轉變為“法治主義”,以彌補人性之不足,德治才有真正實現之可能。牟宗三統觀政道與治道,明其分際,知其利弊,考慮現實可行性與人性,其考量涵攝了一層現代意味。

關鍵詞:德治;牟宗三;董仲舒;《春秋繁露》

儒家外王(政治)思想,公羊學家董仲舒《春秋繁露》為一大代表。儒家本是諸子百家之一,富有生命力,而至董仲舒《春秋繁露》以“人副天數”、“性三品”、“德治”等思想見世,漢武帝“獨尊儒術”,儒家反而失卻生命力。牟宗三對此曾引用陸九淵之言,“象山云:‘秦不會壞了學脈,至漢而大壞。象山說此話之底子,其眼目當然很高?!瓪w根結蒂還是君主專制家天下之大私一問題?!逭咭允ネ鯙檎紊现罡吒?,此在根本上是反英雄情欲生命之非理性,故賤視五霸以及漢高祖馬上得天下所開之英雄?!盵1]259這里不僅僅是儒學上升為國家統治思想之問題(德治、治道),而且關涉到政治層面君主專制問題(體制、政道),這二問題內在蘊涵于牟宗三政治哲學運思——《政道與治道》中?!洞呵锓甭丁放c《政道與治道》二者都以德治為研究對象,但思路卻不甚相同?!洞呵锓甭丁反韨鹘y德治思想,從“人副天數”、“性三品”等方面詮釋德治,流于主觀理想。傳統德治其可行性、不足方面,也未加闡明,這一點也被學界所忽視。依牟宗三《政道與治道》來判攝《春秋繁露》,考察如下問題:傳統德治思想到底有有何不足?其根源何在?如何解決可操作性問題?將二者進行對比,有利于對儒家政治哲學進行多元化視角把握與認識,并在古今思想對比中對同一問題進行消化與再理解。

一、“人副天數”、“性三品”說與“德化之治道”

(一)范疇厘清

首先需要界定牟宗三幾對概念范疇:“治道”、“政道”;“理性之運用表現”(亦作“理性之作用表現”)、“理性之架構表現”;“理性之內容表現”、“理性之外延表現”。這幾對概念其實是兩對范疇:一種是德治、人治、泛道德主義、傳統治理方式;一種是法治、體制架構、現代治理方式。

治道,有儒家治道、道家治道、法家治道等,牟宗三主要闡述儒家“德化之治道”。德化治道主要落實在具體人格上,針對對象為主政者、治者個人,牟宗三稱之為“圣君賢臣”。政道,則是指科學民主政治?!袄硇灾\用表現”,屬于“德化之治道”,而最高境界,則是“徹底散開之個體主義”。牟宗三所謂“架構”,“依以下兩義定:一、從自己主位中推開而向客觀方面想,自己讓開,推向客觀方面,依此而說架構;二、推向客觀方面,要照顧到各方面,而為公平合理之鑒別與形成,依此而說架構?!盵1]261“理性之架構表現”,則是指科學與民主政治,側重于體制層面建構。在君民關系上,“理性之運用表現”是隸屬方式(Sub-Ordination),“理性之架構表現”則是對待關系、對列格局(Co-Ordination)。在牟宗三看來,“理性之內容表現”,表現為仁者德治,是人治主義;“理性之外延表現”,則表現為政道、政體,屬于法治主義方面?!皟热荼憩F”、“外延表現”這對概念與“理性之運用表現”、“理性之架構表現”大致相類,只是角度稍異。而《政道與治道》一書中,牟宗三大多以“理性之運用表現”、“理性之架構表現”表示,而“內容表現”、“外延表現”只在妙處與缺點處說明。

雖然提法甚多,但牟宗三與董仲舒相同,核心都是在說“德治”。這二字已涵蓋了兩重含義,首先“治”,是針對主政者而說,而“德”也是同一對象,要求道德高尚,能負起教化萬民之責,行不言之身教,化民風、平民心,要求主政者與圣人二合一,內圣外王。且不論其理論實現概率,這是自古以來中國儒家一貫的政治理想,孔子“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政者正也”等語言猶在耳,后世儒家如董仲舒不可能不受影響。治理權力越高,道德要求相應越高。所以德治對象不是對所有人,而是針對主政者而言。

(二)“人副天數”:德化之合法性與治道之落實

范疇厘清后,再看依牟宗三觀點如何判攝《春秋繁露》德治思想。

董仲舒所處時代,西漢奪取政權才幾十年,國家初步穩定。前朝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國,嚴刑峻法,吏治酷烈,最終不得人心,二世而亡。漢朝自劉邦以來,深以為戒,一度以黃老之學寬慰民心。而后董仲舒以其“天人感應”、“人副天數”、“性三品”說等思想博得漢武帝重用,使得儒家地位得以占主流。他主張儒家德治,重視主政者個人德行品質對于國家之良性影響。

《春秋繁露》講德治之前,先以一套哲學理論奠定基礎,以“人副天數”將君權神化,使政權具有合法性,然后以“性三品”說賦予君王以圣王人格,使圣與王(即政治權位與道德境界)統一于一身,使主政者德治具有合法性,德治教化也成為主政者應有之職責。

董仲舒認為,人是天之副本,人性來源于天,君權由天所授,君主以天為準則,法天做事,君主以天象自警。

“人之形體,化天數而成;人之血氣,化天志而仁;人之德行,化天理而義。人之好惡,化天之暖清;人之喜怒,化天之寒暑;人之受命,化天之四時。人生有喜怒哀樂之答,春秋冬夏之類也。喜,春之答也;怒,秋之答也;樂,夏之答也;哀,冬之答也。天之副在乎人?!盵2]319“人受命于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盵2]34“人主以好惡喜怒變習俗,而天以暖清寒暑化草木?!盵2]333“天所以剛者,非一精之力;圣人所以強者,非一賢之德也。故天道務盛其精,圣人務眾其賢?!盵2]170-171“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見其光?!饰蛔鸲┤?,藏神而見光者,天之行也。故為人主者,法天之行,……故為人主者,以無為為道,以不私為寶?!盵2]165“欲其省天譴而畏天威,內動于心志,外見于事情,修身審己,明善心以反道者也?!盵2]156“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裾?,瞑也?!盵2]286

在董仲舒看來,人形體氣血、性情精神符合天道,是天之副本,這是理論基礎。更進一步,人應該以天道為規則,形成一套“法天”行為體系。人們瞑而不覺,唯天子受天命而成圣人,教化百姓,管理國家,行事效法天道。這一套“副天”、“法天”理論行為體系,都宣告一種命定觀、英雄觀、不平等觀。對于不同身份地位者而言,這套理論產生了不同作用:對主政者漢武帝而言,便是一種維護,天下是天所賦予,自己是命定天子,更易滋長個人欲望,驕縱放任;對百姓而言,愈發柔順卑弱,因為自己身處社會地位、道德等級最底層,只能被動接受天意,從而失去抗爭合法性。于是千百年來中國百姓在這種專制統治下養成卑弱性格。這種“損下益上”思維形成定勢后,一方面是國家易于維持長久大一統局面,另一方面是百姓心性被壓抑。然而這實際上是不平等觀,將社會地位不平等與道德捆綁,人為造成道德不平等,剝奪其相關權益,對底層人民造成嚴重傷害。

牟宗三也詮釋德治是“法天”。他認為,天地不獨裁,主政者亦當如此,故其教化、治理,都以順化百姓為重。德化之治道,“其極就是法天”,目的在于“讓任何物皆各遂其生,各得其所”,這是“圣君賢相”之德,也是“天地之德”,“忘掉他現實上權位之無限,而進至法天以成德之無限,當然不把持獨裁任何物”,當然這種治道缺點在于無政道。[1]32牟宗三與董仲舒不同之處在于,董仲舒是以神權、天命觀為前提,賦予主政者神圣性、必然性,不僅權位最高,而且道德最高,因此才有“法天”“教化”之責,天象警示也只針對主政者,而不是針對百姓,因此其“人副天數”只是少數人理論,多數權利與責任均由少數人分享承擔。而道德與社會實際地位掛鉤,天子既是圣又是王,諸侯、士、民隨著地位降低,道德境界也轉低,因此也有種劃分先天道德等級之弊,這容易導致高層愈放肆、底層愈無信心,都是隱患。牟宗三則是順儒家“法天”思路,但去除其神秘化、天命觀因素,以自然、人本主義態度來詮釋德治。

與《春秋繁露》相對照,依牟宗三《政道與治道》思路,則有兩點相符:一是德化之治道是落實在具體人格上,二是由于無政道,只有治道,只能客觀化皇帝,德化皇帝與宰相,實現“圣君賢相”。

(三)“性三品”說與英雄圣賢人格

董仲舒將人性分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與“斗筲之性”,“圣人之性”純善無惡,“斗筲之性”純惡無善,而“中民之性”善惡夾雜,世人大都是“中民之性”,半善半惡,故可以教化。圣人與斗筲之性世間少有,前者不教而善,后者教之亦惡,都不能依賴教化改變,正與孔子之言“唯上智與下愚不移”[3]200相應。馮友蘭評價董仲舒人性論,認為其“蓋就孔、孟、荀之說而融合之”[4]21。其認為性有善端,但還不是善。人之質中不僅有性,亦有情,性主仁,而情主貪,故需以性制情,導人向善。

“故性比于禾,善比于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未可全為善也?!袢f民之性,有其質而未能覺,譬如瞑者待覺,教之然后善。當其未覺,可謂有善質,而不可謂善?!保躘2\]297“性如繭如卵,卵待覆而成雛,繭待繅而為絲,性待教而為善?!盵2]300“繭有絲而繭非絲也,卵有雛而卵非雛也?!盵2]303“天生民性有善質,而未能善,于是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民受未能善之性于天,而退受成性之教于王。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為任者也?!盵2]302“善,教訓之所然也,非質樸之所能至也,故不謂性?!盵2]312“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盵2]313

“性三品”說是受孔子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影響之再發揮?!笆ト酥浴毕忍旒瓷?,不需教育;下等“斗筲之性”,教也無用;只有“中民之性”可以名性,可善可惡,且占大多數,需要教育。以主政者承接天意教化萬民,人性論上論證了統治合理性。性如禾、善如米,性如卵、善未成,種種比喻目的是為了說明人性有善之因素,而未能呈現出現實之善。性與善不同之處在于,性是潛在性,善是現實性。如何呈現?“教之”,要靠圣王(既是王,又有圣性)。這里將最高位者道德神化,以鞏固其政權,其是“圣”所以天生為善且能教化萬民。將人道德貶低,人無自立成善之可行性,不具備自覺成善作圣之內因,而是依賴圣王教化為外因,將成善歸功于外在、他者教化,而從根子上否定個人自體覺悟可能性。

董仲舒上述思想可以推出:(1)天意立王以善民,王乃天意所屬,這是天人感應、人副天數、君權天授。(2)從性三品說,民有善質而未能善,屬“中民之性”,而天意以王善民,王具有“圣人之性”,否則有何能力、權利教化人民?(3)王不僅是政治權位最高(王承天意),而且道德最高(“圣人之性”以善民)。(4)人民是“中民之性”,不能自己成善,“非質樸之所能至”,要靠圣王教化,“教訓之所然”。(5)人無自覺性,暗昧無知(“瞑”),需要天子教化開啟民智,由民而士、而諸侯、而天子,層層遞進,道德境界與政治階層成正比。即社會地位愈低,其道德境界愈低,反之則愈高。

可見“性三品”是種分別性、差等性理論,一方面,為圣王政權合法性辯護。性分三品,“圣人之性”天生是善,高于人民,且“人副天數”,君權天授,所以說帝王、主政者是“圣人之性”,是天意賦予,則政權合法性方面上承于天,不可更改,暗含命定論,政權不可推翻(即政道方面不可改革)。另一方面,中民為多數人,純粹以“德化之治道”解決之(技術層面動作,局部改善)。換句話說,“性三品說”是論證政權合法性,全是“理性之運用表現”,否定“理性之架構表現”。然而它是種不平等觀、命定論、英雄觀,否認偶然性,封閉政道,為“德化之治道”鋪路。

《春秋繁露》將圣與王融為一身,且認為是天命所授,對此,牟宗三有不同意見。他將二者分開,認為一種是英雄,一種是圣賢。他指出,圣賢人格難于做事,重在立德,英雄人格反之,其使命是解決時代問題,二者不同在于,前者可以用道德消化自身命運感,而后者不能,后者層次雖低于前者但不可或缺。[1]95并且他說:“人總渴望著一個真生命真人格出現,王者可,圣者亦可。從現實上說,王者比較有力;從理想上說,圣者則更偉大?!盵1]99英雄立功,圣賢立德。牟宗三將《春秋繁露》里圣王一體分開為圣賢、英雄,賦予兩種人格不同使命,使其各得其所,他雖然對圣賢與英雄有不同評價,認為前者較高,但同時也肯定后者對歷史進程具有重要作用。

與董仲舒所說王承天意之說不同,牟宗三認為,“仁者德治”達不到,不能在政道上設立制度以實現,在“仁者德治”觀念下,“‘唯仁者宜在高位,此即必須以圣人為王,故曰圣王?!盵1]138董仲舒是將圣與王統一,但實際政治由王操作,即暗示王即是圣。而牟宗三認為不妥,出發點首先是政道,退而求其次才是德治,且德治將德性置于首位,即道德優于政治,要求圣人做王。當然這只是一種理想,但這也反映出,要求圣人作王與他將圣賢人格看得比英雄人格高,其思想具有一貫性。

更重要之處在于,《春秋繁露》以圣賢人格或宗教家來要求政治人物,過于理想化,在現實中行不通。牟宗三指出,在政治中,“有力而不用可,然不能無力”,向內發展德性固可成圣,但政治人物主要是解決問題,發展德性上“常無此耐力”,即英雄有力,但內在德性有所欠缺。[1]2而《春秋繁露》將英雄圣賢集于一身,未免理想化——既是道德境界最高者,負責教化人民,又是實際政治統治者,有治理天下之權。所以董仲舒將英雄人格與圣賢人格集合,實際是拔高了主政者之資格、條件。雖然這種圣賢英雄合一人格在理論上能最大程度發揮“理性之運用表現”作用,最能實現德治,但在實際中,卻難以保證這種情況必然實現,因為要求過高,理論超出實際過多。

二、“理性之運用表現”:治道單線化

由《春秋繁露》可見,在政道不得更改之前提下,中國傳統文人只能極力發展治道,導致單腿走路,治道單線化發展。董仲舒在德治方面,對主政者提出諸多要點,比如,重文輕武、舉善去惡、自謙聚賢、居無為行不言、仁人義我、大德小刑、教化等,但都屬于治道。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盵2]101“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盵2]133“親近來遠,同民所欲,則仁恩達矣?!盵2]146“不可先倡,感而后應?!1M其下,故能為之上也?!盵2]170“萬物各得其冥,則百官勸職,爭進其功?!盵2]178-179“固守其德,以附其民;固執其權,以正其臣?!瓰槿司呔訜o為之位,行不言之教?!盵2]175

“教以愛,使以忠,敬長老,親親而尊尊?!盵2]102

“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盵2]250“以仁治人,義治我,躬自厚而薄責于外,此之謂也?!盵2]255

“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以此為度而調勻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盵2]228“故圣人之制民,使之有欲,不得過節;使之敦樸,不得無欲。無欲有欲,各得以足,而君道得矣?!盵2]174

所引語句,按類劃分,分別表明董仲舒“與民同欲”、“教化萬民”、“仁人義我”、“調勻適度”等觀點。而牟宗三也曾表達相似觀點:一、“讓開一步,物各其物”,成儒家德化之治道;二、“圣君賢相”,要求有圣賢人格。二者在治道上共同點有:在社會政治層面,與民同欲,“讓開一步,物各其物”,對于人民群眾,主張同民所欲、教化,行不言之教,在潛移默化中改善民風習氣;在個人生活層面,追求圣賢人格、道德境界,仁人義我,嚴于律己、寬以待人,這也是德治具體要求。

與牟宗三不同,《春秋繁露》不止于“讓開一步”,仍要調節、調勻,可見董仲舒有儒家積極之風,并非純然無為,但其本質上不屬于“理性之架構表現”層面,仍是“運用表現”這一路;而牟宗三“德化之治道”,境界很高,最終推到“道化之治道”,實際歸于道家一路,頗有垂拱而治、無為而治之趣。

而在牟宗三看來,個人道德實踐與政治道德教化有分際,不可混淆。前者“全為內在”,是一無限追求過程,而后者則只能維持一般人道生活規則,是外在維持,不可“精微地苛求”,這是政治限度。[1]127可以說前者是嚴于律己,不斷追求,后者是寬以待人,守住底線而已。這與《春秋繁露》所謂“以仁治人,義治我”有相似之處。董仲舒“仁人義我”實際上還是圣王大一統式治道,雖然也講究嚴于律己、寬以待人,但沒有政道理念,是主政者一個人說了算,且暗含有道德等級思想,寬以待人是因為群眾道德低,而不是從現實、人性角度出發。而牟宗三統觀政道與治道,明其分際,知其利弊,為政道留下地盤,考慮現實治理可行性與人性,其考量具有現代意味。

那么對于傳統德治而言,“理性之運用表現”如何展開?

牟宗三指出,皇帝權位最高,超出法律之外,所以以政道將皇帝客觀化不可行,只能在治道方面努力,對君、相進行德化,這即是“法天”,是為了“物物各得其所,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要求君、相在德性上能成圣、賢,德要落實到其人格上,君、相必須要“慎獨”,向內求自身德性之“覺醒”,這是“天理”、“天地氣象”,亞里士多德之“純實現性(Pure Form,Pure Actuality)”。[1]30由于皇權具有無上地位,皇帝作為主政者,其一言一行具有重大影響,超越法律效力。因此在君主專制基礎上,民主法治政體難以發揮作用,因此只能將皇帝視作政道,政道落于治道,其“理性之運用表現”系于個人,要求君是圣君、臣是賢臣。正因為國家系于君臣,所以君臣道德素質要求極高,要向內修心克己,嚴于律己,達到“內圣”境界,以最優化君道、治道,才能使政道欠缺這一問題得到減輕。

“德化之治道”目標何在,最高境界是什么?牟宗三認為,“各正性命”即為最高境界,換言之,能使萬物“各得其所,一體平鋪”,即一種“徹底散開之個體主義”,這種德治是“單線孤行”之“高級政治”;而“架構表現”方面由于未能形成近代國家政治形態,只能由“運用表現”繞開架構來實現其目的;所以中國政治“有吏治而無政治”,即只有治道而無政道,法律也是治道工具,而無架構意義;而君相由于權位最高而使架構失去效力,故可以直接德化天下,以倫理道德為“自然律”。[1]49德治目的在于,發揮人民群眾個體自主性、能動性,使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人人能安排在適當位置,恰如其分,形成良性互補、資源最優化配置。因為缺乏政道、架構表現,從理想角度看,這種最高境界將本屬于政道層面之法律納入治道,將社會德化,以“德”化“法”,使人倫道德取得法律高度,從而上行下效,天下“人人皆可為堯舜”。而這種德治,需要主政者個人(圣君賢臣)讓位于人民,不盲目人為安排干預,讓人民發揮自性,適其自性,人民為主,主政者克己內省,順民意而落實之。單純從理念上看,境界極高。

這里牟宗三提到,德治長處在于,儒家政治思想,不是以概念、形式予以確定,而是依靠“直覺心靈”對生活“事理之當然”作具體、實際處理,并且對于個體生命予以尊重、順應,使事理恰如其分,此即仁德;它是“內容之表現”,不是“外延之表現”,但也因為其缺乏確定形式,導致“內容表現”難以把握;但牟宗三卻認為“事理之當然”屬于客觀,仁德是主觀,從具體、實際理性中可以表現出“活潑”與“幽默”。[1]129-131對于牟宗三這種觀點,見仁見智。從好處說,德治沒有標準,不可量化,只能憑借主政者個人對國情、民意、人性之深刻認識,結合實際作出最優解決方案,大方向上容易把握;從弱點說,德治沒有確定形式,難以實行,或者實行也難以達到良好效果,因為主政者個人是靠感覺、感受、理解來制定決策,比較籠統,政令到基層則難以達到具體效果,使人無所用力。也正因如此,德治長處在于其不受形式束縛,靈活機動,隨機應變。

三、德治之不足:“理性之架構表現”欠缺

(一)治道有三大缺陷

從董仲舒《春秋繁露》可以看出,“德化之治道”雖然有其高明之處,但缺陷也十分嚴重。對此,有三條可究:(1)德治“可遇而不可求”,表明這種機會有稀缺性;(2)“人存政舉,人亡政息”,表明這種現實有暫時性;(3)德治壓力全在于在位者個人,“擔負過重”,表明這種操作具有不可行性、危險性。[1]134牟宗三分析出這三條,表明德治全靠個人德性支撐,其實現條件難以具足。

鑒于此,牟宗三認為德治不可靠。他認為德治只是“仁者之德性運用”,是“現時法”,“只是當下之呈現”,每一仁者之德性運用皆獨一無二,“皆是實現,皆是創造,而并不能傳遞。雖有風流余韻,然只是其德化之振動”,“并非具有形式確定性之廣度量”,屬于“內容表現上之‘人治主義”,其“法”根本不是法治之“法”。[1]135其原因在于缺乏“理性之架構表現”或“外延表現”,無科學民主體制、法治主義相制衡與補益。但是關于人治與法治,錢穆與牟宗三觀點相反,他認為中國偏于法治、制度化,西方偏于人治、事實化,[5]168這一點頗為有趣,姑且存而不論。

總結中國傳統德治思想后,牟宗三認為德治缺點都在于只在“理性之內容表現”上耕耘,屬于治道、人治主義,德治只是一個“軟罷觀念”,只能提供指導方向,并不是政道、法治主義、“理性之外延表現”,不能設立制度來實現“‘物各付物之精神與‘就個體而順成之原則”。[1]137其言一針見血、直陳痛處,德治在理想上、境界上高,但落于實際則難以實踐達成,具有不可行性、不可操作性。寄望于個人德性高超且代代具有延續性,其可能性太低,不如在制度架構上做整體設計,以制度彌補人性之不足。

德治要求“圣人為王”,即牟宗三所謂“唯仁者宜在高位”,對于人民要“就個體而順成”,但其個人負擔過重,因為“一切責望都集中在治者個人之德上”,而“人民對于國家、政治、法律,即成為無擔負者,或至少亦擔負過輕”,并且,君主專制更加促進這一趨勢,故這種政治只可能是暫時政治,難以實現傳承;鑒于此,牟宗三認為,主政者、治者個人應該稍微退后,無為一些,讓“理性之外延表現”得到發揮,使政治真正落實到雙邊關系、對待局面中,使人民有擔負、有責任,而不是主政者一人唱獨角戲;但如一味要求主政者做仁者,便使“政治被吞沒于道德”,這是政治、道德雙重失敗。[1]138-140因此主政者角色定位要劃定清晰,使其細化、可操作,不能將其與仁者二合一,二合一容易導致混淆不清,責任超出真實能力范圍,不如將二者分開,主政者個人卸下全責擔負,展開“架構表現”或“外延表現”,使人民分擔主政者權責,反而具有可操作性。

依牟宗三,可總結如下要點:1. 德化治道是單線發展。2. 政道不可改,唯有革命,然而又形成新輪回。如錢穆所說:“所以唐宋興起不能稱為是‘革命,只是人事變動?!盵5]1623. 治道有三大缺陷。(1)機會稀缺性:德治“可遇而不可求”;(2)現實暫時性:“人存政舉,人亡政息”;(3)操作危險性:治者個人擔負過重。德治不具備可操作性、可持續性,因為在政道或架構表現方面缺失,沒有體制架構作支撐。4. 將科學民主式政道作為“理性之架構表現”,搭好架子,才能彌補治道之不足。5. 即使如此,牟宗三也認為政道與治道相通,政道是外王,是“內圣之通出去”,因此主政者與政體、法治又有密切關系。

傳統德治雖然有諸多思想不符合時代,但這里牟宗三并非對德治全盤否定,認為不能實行“仁者德治”,而是從政治現實可行性來看,要對德治思想進行加工,即建立起法治體系、體制,主政者放權于人民,如此,對主政者、對人民而言才是雙贏。即是說,在法治代替人治基礎上,德治才真正能得以施行,否則只是空想主義,難以真正操作。

(二)“理性之架構表現”:“隸屬格局”變為“對列格局”

既然單純德治有重大不足,難以獨立成功,那么從何入手呢?從“架構表現”入手,把重點從“運用表現”轉到“架構表現”上來。但首先仍需要廓清這二者有何特征、實質,使認識明晰化。

按照特點來看,“運用表現”與“架構表現”可以分別概括為“隸屬格局”與“對列格局”。牟宗三說,“運用表現”特征是“攝所歸能”、“攝物歸心”,主政者與人民沒有對立,合為一體,好比父子關系,主政者好比父母,人民好比子女,這是種大家長式“隸屬關系”(Sub-Ordination),而“德化”就如同父母以身教、言教影響子女,父母與子女并非敵對關系;如果說“運用表現”是“實踐理性”,有道德意味,而“架構表現”則是代表理性、非道德意義之“理論理性”,相對于前者,“架構表現”是一種“對待關系”。[1]53可以說,“運用表現”與“架構表現”代表兩種治理方式,一種是大家長式人治作風,容易掌控全局,如果家長能力強、道德高,則福澤無量,反之則為禍極大,不可控制;一種是科學民主式組織架構,利于釋放活力,使民眾得到尊重、自由,德治有體制保障。

“理性之運用表現”問題恰在于缺乏“架構表現”,牟宗三指出,現代化基本精神是“‘對列格局(Co-ordination)之形成”,反對“隸屬”方式。中國雖有倫理本位、治權民主,卻仍然不夠,“關鍵即在政權不民主”,也就是缺乏“理性之架構表現”,如黑格爾所說,只有皇帝一個人自由,而事實上,不是法治下之自由,而只是淪為情欲、氣質之奴隸,其自由是種隨意揮灑之自由,仍非真正自由。[1]26換句話說,治道是人治主義,一切都是個人權責,缺乏雙邊關系,是隸屬格局。而由于主政者個人決策難以保障其合理性,有可能淪為個人欲望之奴隸;而政道則需要主政者與人民成為對待、對立關系,這一對立關系在法治政體中取得統一。前文已闡明德治有重大不足,將“隸屬格局”轉變為“對列格局”,就是“理性之架構表現”要起作用。

傳統德治中,由于“架構表現”不能表現出來,只能單線發展“運用表現”,以“德化之治道”呈現“理性之運用表現”。然而問題是,傳統儒家無法對于政治、政權給出概念性、義理性、思辨性理論支撐,而是訴諸直覺、具體或感性認識,所以容易牽強附會,而缺乏說服力與論證。鑒于此,牟宗三認為,政權概念需要“思辨出應然之理路,則至少先在觀念上可開出一模型”,而“以往儒者卻甚欠缺”,“公羊春秋亦甚有審辨力,然未能就其所開出之端緒,辨解而通之。何休而后,再無第二何休。清末公羊學派多無義理之訓練,其學與識俱不足以任此”,之所以諸大儒不能開出一個理路,是因為中國學人思考方式多屬于“直覺而具體”這一路,“不能經由概念之思辨以撐開”。[1]9牟宗三認為傳統儒家學者欠缺概念性、思辨性理論,這是由中國人思考方式所決定的?;蛟S有部分該方面因素,畢竟古代學者受傳統思考方式局限,還未接受科學觀念、邏輯體系熏陶,而當今學人已接受西方思維方法訓練,倒有可能開出一理路。

另外,除了思維方式層面,牟宗三還從文化層面分析,指出中國文化其實不具備“架構表現”特質,中國文化可以總結為“社會是五倫,政治是大皇帝,學問是‘靈明(良知)”三點。[1]45中國文化主流思想是儒家“修齊治平”之學、“學而優則仕”、官本位,對社會而言是君臣父子倫常體系,對于政治而言是皇權大一統思想,對于學問而言是儒家內圣修養工夫論模式。從《春秋繁露》可見,整個社會體系各個環節確實都屬于治道層面,這有其社會歷史原因,中國文化風向自古以來一向受政治影響較大。

君主專制家天下,其思維是英雄圣賢一體化,不能根本解決問題,而實際問題在于政體問題、“架構表現”。當然問題不能全部歸于儒家學者,他們也無力改變政體現實,只能寄望于圣君、德治。所以中國學者自古以來講究“德治”,希望以道德為政治劃定界限,但這也側面反映出,實際上社會對于主政者個人缺乏有效束縛力,故只能寄希望于道德束縛。牟宗三指出,英雄、圣賢作用“落在直覺主義、主觀主義、命定主義”,屬于主觀,而架構屬于客觀;道德理性對政治歷史要作批判性鑒別,“首先應在‘家天下之大私處說話”,大私處即是歷史演進中之客觀政體問題。[1]261可見,不解決“家天下”這一根本問題,光作治道上英雄圣賢之論會淪于“主觀”、“命定”主義?;蛟S,這也是董仲舒《春秋繁露》以及其他德治思想難以成為理性、客觀、思辨性、體系化理論之一大原因:前提不可行,推不出來。

《春秋繁露》將治道看作唯一不變之實法,而對于牟宗三來說恰恰相反,治道是權法,政道是實法,而且后者不可或缺。由于“根本不合理”處在于“政權在皇帝”、“君主專制”,政權缺乏“常軌”,所以只有“革命”一條路才能更改政權,而缺乏其他方式;但一直“革命”最終也不是好辦法,儒家改不了政權,只能在治道上想德化皇帝,“以治道之極來濟政道之窮”;本該是政道、治道二路并行,結果變成了治道一條路,可見將一切系于皇帝人格上,其實是一種“權法”,不是根本辦法。[1]48牟宗三還認為,“理性運用表現”境界上比“架構表現”高,但“運用表現”離不開“架構表現”(以邏輯科學與近代國家政法一套體系為代表),他以城市為喻,將前者看作一種氣象,如自然山川,很偉大,但很虛,而后者是城市具體建筑,一座城市只有山川氣象不成其為城市,必須以各種具體建筑物來填實、架構、表現,而依目前現實形勢來看,架構表現還不足。[1]51他還從政道、政治、國家、法律、科學知識等五個方面對“架構表現”加以說明,并主張要對權力來源加以限制與安排,使人民產生政治自覺,最終將政權寄托從具體個人(主政者)上轉到抽象制度上。

在中國文化視域下,“架構表現”與“運用表現”關系該當如何呢?牟宗三表示,“架構表現”與“運用表現”、政道與治道、內圣與外王相通,“要求外王,唯有根據內圣之學往前進,才有可能”。[1]13所以“理性之架構表現”與“理性之運用表現”雖各自有獨立范疇,但從根本精神上卻也相通,在牟宗三看來,政體是最高道德價值之實現,只是由于政治與道德各有分際、作用,所以需分開獨立處理。由此可見,他并未因現代政治思想而拋棄儒家。這一點是牟宗三具有儒家精神之表現,亦是現代新儒家之“新”處。

結語

《春秋繁露》與《政道與治道》都以德治為重點,但不同在于,前者純為單線化治道,政道未開出,不可操作;后者要求開出政道,將政治與道德分開,各自獨立,使政道與治道相配合,政道其實是治道之延伸。前者有道德等級之分,道德與地位掛鉤;后者無此分別,考慮以現代法治體制彌補個人人治之不足,反而符合人性。就主政者方面而言,前者權力高于后者?!洞呵锓甭丁肥侵髡呷珯嗳?、既圣又王,所有方面一把抓,人民方面全然無權無責,雙方關系失衡,造成“隸屬格局”,反而不利于現實政治發展,對于政治、道德都是損失,且就現實來說,幾乎無人具備“內圣外王”資質,這種德治也難以傳遞,即不具有可持續發展性。而牟宗三在思想上厘清了傳統德治思想特征、實質,并分析了其長處與不足,汲取近現代政治思想,意在用“理性之架構表現”彌補“理性之運用表現”,換句話說,通過建立現代科學民主政體與法治彌補君主專制式德治(人治)之偏。他雖然是老話重提,卻是舊瓶裝新酒,能關注現代思維,以法治代人治,使德治話題煥發新活力,從可行性上將“德治”從“天上”拉回到“人間”。

結合牟宗三與董仲舒思想,可作如下幾點概括:1. 董仲舒《春秋繁露》德治思想受到其時代局限,暗含命定觀、不平等觀,其思想要揚棄地看。2. 傳統德治思想有治道,無政道。3. 傳統德治長處在于“直覺而實際”,境界高而難操作。4. 傳統德治有三大重要缺陷,不具備可操作性、可持續性。5. 治道不能離開政道,必須開發政道——“理性之架構表現”、科學民主體制,才是根本。以體制架構支撐德治,這是人性要求,而傳統德治之人治主義、單線化治道是圣人要求,不現實,也達不到。6. 政道是治道之“通出去”,二者異中存同,在認識論上要明白其一體性,但在現實操作上又要知道其分際,不可一體化。

將董仲舒與牟宗三從德治方面作比較,可以見證傳統思想史之不斷發展、不斷詮釋,也可以見證現代思想對傳統文化之滲透與影響,這有利于豐富學界對德治問題之研究視角。對德治概念從可行性與不足方面進行分析,以便于在揚棄中提高理論鑒別力,加深理論認知。面對時代問題,將古今德治思想進行對比,從中汲取養分,或許能為未來提供一種思路,希冀對類似問題具有一定啟發作用。

【 參 考 文 獻 】

[1] 牟宗三. 政道與治道. 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91.

[2] 蘇輿,撰.春秋繁露義證.鐘哲,點校. 北京:中華書局,1992.

[3] 朱熹. 四書集注. 長沙:岳麓書社,2004.

[4] 馮友蘭. 中國哲學史:下. 重慶:重慶出版社,2009.

[5] 錢穆.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

(編校:馬延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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