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中興通訊發布公告,稱已與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達成《替代的和解協議》,以替代中興通訊于2017年3月與BIS達成的《和解協議》。公告顯示,BIS已于2018年6月8日通過《關于中興通訊的替代命令》,批準協議立即生效。根據協議,中興通訊需完成支付合計14億美元民事罰款、更換中興通訊和中興康訊的全部董事會成員等條款。中興通訊須向美國政府支付的14億美元包括10億美元罰款,以及4億美元的托管資金(監察期內如果再次違規,將沒收托管資金)。在中興通訊支付14億美元后,BIS將終止其于4月15日激活的拒絕令,并將中興通訊從《禁止出口人員清單》中移除。加上中興通訊已根據2017年3月《和解協議》向美國政府支付的8.92億美元罰金,中興通訊向美國政府繳納的罰金共計22.9億美元(約合146億元人民幣)。美國商務部官網稱,美國已派遣執行小組進入中興公司,中興通訊必須30天內更換董事會和管理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