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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眾型經濟犯罪引發的集體訪問題研究

2018-11-16 09:40邢婧
法制與社會 2018年30期

摘 要 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凸顯、經濟犯罪高發,由此引發的集體訪問題也呈上升趨勢??厣瓴块T作為檢察機關接待人民群眾的唯一對外窗口,接待涉眾性經濟犯罪引發的集體訪問題責無旁貸。本文認為深入分析該類集體訪基本特點、產生原因及處置中面臨的困境,尋求解決該類集體訪問題的對策建議,對于化解該類信訪矛盾糾紛、實現息訴罷訪、維護區域正常社會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 集體訪 經濟犯罪 涉眾型

作者簡介:邢婧,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

中圖分類號:D926.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0.291

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經濟性犯罪層出不窮,由此引發的集體訪數量居高不下,此類集體訪問題的化解處置難度越來越大。一旦處理不當,不僅會使態勢惡化,影響社會的正常秩序,更會嚴重損害檢察機關的社會形象,從而帶來更大負面影響。為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快速推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對涉眾型經濟犯罪引發的集體訪問題進行系統梳理和深入思考勢在必行。

一、 近年來T市D區人民檢察院接待經濟型犯罪集體訪基本情況及其特點

T市D區人民檢察院接待的經濟型犯罪集體訪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來訪反復性

同一案件受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屬等相關人員往往通過重復來訪的方式表達訴求,以引起辦案機關的重視。如該院2016年辦理的邵某某、騰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中,被害人前后來訪共計6次66人次,主要訴求為對我院起訴罪名及起訴書相關內容不滿。

(二)罪名集中性

經濟型犯罪集體訪所涉案件主要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犯罪活動,被害人數眾多,少則幾十人,多則幾百人。涉案金額巨大,高達千萬元甚至上億元,涉案資金往往去向不明,難以準確核算。如該院2018年接待的集體訪中,涉及案件罪名均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

(三)人員結構復雜性

身份、年齡、地域復雜不一:有被害人,也有犯罪嫌疑人家屬、涉案公司員工;有中老年人,也有年輕人;有京津冀地區來訪人,也有湖南、江西等地人員。

(四)訴求多元性

有的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有異議;有的對起訴罪名及起訴內容有異議;有的前來詢問被騙欠款能否退回;有的要求從重處罰犯罪嫌疑人;有的來咨詢辦案進度等。

(五)策劃組織性

有計劃、有組織,利用QQ、微信等網絡社交平臺組織策劃,商定上訪時間、集結地點、采取方式等。

二、涉眾型經濟犯罪引發的集體訪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一)涉眾型經濟犯罪的犯罪手段具有較強的迷惑性和隱蔽性

犯罪嫌疑人利用人性貪婪的本性,通過承諾高額回報等方式,迷惑被害人進行投資。再加上相關機制不健全、制度不明確、監管不到位,導致經濟型犯罪日益增多,因涉眾性強,從而引發的集體訪逐漸增多。

(二)隨著網絡時代的飛速發展,信息共享日益成熟,人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逐漸提高

信訪人意在通過集體訪人數眾多、影響較大的特點施壓于檢察機關,來盡快解決其反映的訴求。

(三)雖然近年來人們的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但是對具體法律條款的理解難免有一定偏差

信訪人對法律政策主觀臆斷,對法律條文斷章取義,對法律解釋片面解讀,還胸有成竹地到檢察機關討要說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信訪機制體制不健全,各職能部門之間溝通協調機制不完備

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有的部門和信訪工作人員對信訪工作認識不夠深刻,工作中存在簡單應付、草率處理的情況,致使信訪問題沒有得到及時解決,一拖再拖,矛盾積壓,最后以集體訪的形式爆發。

三、經濟型犯罪集體訪處置中面臨的困境

(一)投入成本大

經濟型犯罪集體訪波及人數多、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如不及時處置或者處置不適當,極易造成纏、鬧訪甚至到市進京訪。接待集體訪上訪人員,不僅需要控申部門全員出動,還需要院領導、偵監、公訴、技術、法警、行政、辦公室等部門甚至公安機關等外單位開展釋法說理、安全保障、輿論引導等大量工作,投入人力、時間等成本巨大。

(二)接訪處置難

經濟型犯罪集體訪人員年齡、地域、職業、文化程度以及法律知識儲備不一,訴求表達各異,實踐中多分批多次到訪,不僅增加接訪工作量、存在重復接訪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接訪難度。如該院2018年辦理的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涉及集資參與人多達1500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6億余元,參與人先后來訪4次20余人、來電40余次,詢問案件辦理進度、請求追回經濟損失等。

(三)息訴罷訪難

經濟型犯罪集體訪案件,案情錯綜復雜,被害人被騙取錢款、集資參與人投入資金大多被犯罪嫌疑人揮霍或者轉移,一般情況下,信訪人的辛苦積蓄可挽回的可能性極小。故信訪人容易情緒激動,重復來訪或來電,甚至產生極端想法,采取不理性措施和過激行為,向檢察機關施壓。

(四)安全防范難

經濟型犯罪集體訪的頻繁出現,因信訪人數眾多,容易形成一定陣勢,聚集在檢察機關,不僅影響檢察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影響其他信訪人向檢察機關反映訴求,更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信訪人員互相煽動不滿情緒,容易出現不聽勸解、甚至長時間滯留,勸返難度較大等問題,從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惡劣影響。

四、處置經濟型犯罪集體訪工作的經驗對策

(一)注重整合提升,強化控申主力軍作用

控申部門是檢察機關接待人民群眾的唯一對外窗口,是信訪接待、化解信訪矛盾糾紛、實現息訴罷訪的主力軍。一是信訪事項的審查分流??厣瓴块T負責受理、審查、分流、答復信訪事項,促進信訪事項及時解決。二是信訪風險的及時排查??厣瓴块T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排查信訪風險隱患,尤其在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時期,與相關業務部門協調配合,全面排查信訪風險隱患。三是矛盾糾紛的積極化解??厣瓴块T及時統計、通報信訪矛盾糾紛,制定維穩預案,積極化解,力爭實現“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疏導到位、生活困難的救助到位”。

(二)強調協調配合,打造“大控申”工作格局

“大控申”的工作模式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控申部門接訪處置。對于普通的信訪事項,由控申部門接訪后及時處置;對于集體訪等重大、敏感事項,控申部門全員上陣、分工負責、及時解決。二是全院協調配合處置。按照全院一盤棋的工作思路,對于社會影響大、案情復雜或有重大風險隱患的信訪事項,按照辦案人員釋法說理、司法警察安全保障、技術力量支持、行政后勤保障、辦公室輿論引導的工作模式,積極處置。三是內外聯合處置。信訪辦應發揮核心作用,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構建信訪工作平臺,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區域信訪信息。同時要定期總結研判,提出工作建議;各單位要做到及時上報、信息共享,聯合處置信訪難題,促進區域和諧穩定。

(三)充分運用律師參與機制,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為暢通信訪渠道,促進矛盾依法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強司法權威,T市D區人民檢察院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并實踐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制度(簡稱“律師參與機制”),先后和區司法局聯合簽發了《關于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實施辦法》、《關于律師一對一接訪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實施辦法(試行)》。專門設置律師接待室,采取律師定期坐班制度與預約制相結合的方式,對來訪群眾進行釋法明理和耐心疏導。同時對于纏、鬧訪問題和上訪老戶等問題,由首位信訪接待的值班律師進行跟蹤接訪,提供一對一的持續的法律服務及幫扶。上述措施的積極運用,提高了律師參與的效率和質量,依法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有效化解了信訪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在今后處置經濟性犯罪集體訪的過程中,該院將繼續深化運用律師參與機制,充分發揮律師專業性和中立性的優勢,促進該類信訪案件真辦理、問題真解決、矛盾真化解。

(四)開展教育宣傳,增強金融防范意識

一是及時關注經濟型犯罪相關案件,總結此類案件的發生規律、作案方式及社會危害性等,在社會上進行廣泛宣傳,讓公眾對此類案件有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增強防范意識。二是通過印制宣傳手冊、開展法制講座、組織“小劇場”演出等為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面向重點人群,加強法律金融知識宣傳普及,提醒廣大群眾拒絕高利誘惑,樹立正確理財觀念,進行合理投資,降低投資風險。三是對已發生的經濟性犯罪集體訪,及時針對案件性質、特點、適用法律等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和法律解釋,引導信訪人理性對待,依法表達訴求。成功化解群眾來訪后,及時總結接待過程中的經驗與不足,形成經驗材料,為今后處置類似事件提供參考和借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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