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是某高校里一個女生社團的老大。某一天,張某和同寢室的女生發生了矛盾。張某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流氓,打給對方1萬元指使該流氓晚上偷偷潛入其寢室強奸該女生,并把該女生的照片給了對方。結果半夜的時候,該女生肚子痛去了校園診所。流氓半夜爬進寢室后,發現屋內就張某一個女生。于是,也沒有看清臉,對張某實施了強奸。
之后,張某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那么,此案該如何處理呢?從實務辦案效果的角度來看,張某指使流氓強奸室友,但結果是流氓強奸室友未遂,那么張某應該構成強奸罪未遂。
這種觀點就是采取分階段評價犯罪行為的方法。首先第一階段,張某和流氓是強奸未遂的共同犯罪;第二階段,流氓認錯了人,張某對自己被強奸存在過失,但我國刑法沒有過失強奸這一說,所以不應該再追究張某對于自己被強奸這一結果的責任。所以,張某構成強奸未遂。
(中國新聞網201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