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中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2019-12-13 11:06吳子宇
法制博覽 2019年24期
關鍵詞:證詞出庭作證證人

吳子宇

河南警察學院,河南 鄭州 450000

當發生民事訴訟后,證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證人簡單的來說就是知曉整個案件事實的人,證人的證詞能夠幫助法庭做出更加公平合理的判決。在一些案件中證人的證詞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但是從如今的發展情況來看,我國對于證人出庭作證方面并不是非常重視,因此導致了法庭質證虛化的情況。部分證人應為個人愿不愿意出庭作證。這都會給案件的正確的裁決造成一定的影響。一些證人并沒有正當的理解就選擇拒絕出庭作證,對于這種情況,我國也沒有指定相應的制裁制度,因此導致很少有人愿意出庭作證。

一、民事案件法庭審理中,證人拒不出庭作證的危害

(一)書面證言橫行,直接證詞落空

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庭審直接言辭原則的重要要求是法官、當事人以及其他公訴人員必須要直接參與到法庭審判過程中,簡單的來說就是必須要到場。這樣才能夠對證人進行詢問,從而最大程度保證證詞和真實性。法庭質證作為雙方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直接體現出了法庭庭審直接言詞的原則。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的證人出庭作證制度還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從而直接導致很多證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證,證人不出庭作證法官就無法直接對其進行詢問,勢必會影響案件證據的真實性,嚴重的情況下還有可能會出現偽證。誤判的幾率也會大大增加。

(二)法庭質證虛化,舉證不利情況多發

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如果證人拒不出庭作證,很容易出現舉證不力的情況。在審理的過程中,法官需要對證人進行詢問,但是如果證人拒絕出庭,那么將無法對證人進行詢問,證詞的真實性就會受到質疑。如果一方當事人對證言提出異議,那么很有可能導致證人證言消失的情況。如果案件在審理過程中,一方提出了相應的證詞,但是因為證人拒絕出庭作證,另一方有權提出異議,此時就很有可能出現舉證不力的情況,而舉證不力的責任則需要由舉證方承擔,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顯然有失公平。

二、民事訴訟中,證人不愿出庭作證的原因

(一)觀念原因

證人不愿意出庭作證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為主要的原因有兩個方面,分別是觀念原因和法律原因。其中觀念原因影響最大。在人們的觀念中,以和為貴的理念根深蒂固,而且很多人都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不愿意牽扯到糾紛中。在人們的觀念中認為訴訟是一件非??蓯u的事情,因此從人們的內心角度來看,對于訴訟是非常排斥的,自然而然就不愿意出庭作證。

除了一些傳統觀念的根深蒂固,人們還會有趨利避害的思想,部分人認為事不關己,根本就沒有必要管。民事訴訟的整個過程非常長,會耗費人們大量的經歷,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出庭作證的原因。還有一些原因是因為,如果出庭作證的話,可能會損害自身的利益,或者得罪某人,種種原因加在一起導致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意出庭作證。

(二)法律原因

我國對于證人出庭作證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只將證人出庭作證當成義務,并沒有一些強制性的措施,這就導致很多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證。人們的法律意識較為薄弱,沒有正確認識到自身的義務,因此出庭作證的認識不高。部分證人在前期可能會出庭作證,但在后期可能會受到某種威脅或者是壓力,導致拒絕出庭作證。我國對于證人的保護并不完善,因此很多證人會擔心自己會受到傷害,所以拒絕出庭。因此如果想要提高證人的出庭作證率,國家應該制定完善的政策,并且對證人進行全面的保護。雖然我國的法律較為完善,對于一些事件進行了強制性的規定,但是對于證人出庭作證來說,我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因此導致很多人都不出庭作證,如果證人嚴厲拒絕出庭作證,即使是法院束手無策。在這種情況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人認為出不出庭作證都無所謂,沒有認識到出庭作證的重要性。

民事訴訟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中,在訴訟的過程中還會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一些出庭作證的人還可能會遭受一些經濟損失,這也是為什么很多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證的原因。部分人認為出庭作證本身就是不光彩的事情,而且同時還要承受經濟損失,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自然不會有人愿意做。我國對于證人并沒有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這種無償性的作證很少會有人愿意做。

出庭作證在人們的心中是一種會帶來嚴重后果的事情,因為部分證人的家屬可能會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因此一些證人為了家人考慮會拒絕出庭作證。我國的法律對證人家人的人身安全并沒有保障。

正是因為沒有保障,因此證人的家屬很容易遭受到打擊報復。目前我國法律在這一方面仍然處于空白階段,如果想要不斷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首先應該保證的就是證人以及證人親屬的人身安全,如果連人身安全都無法保證,那么出庭作證將會毫無意義。

三、我國民事訴訟中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明確必須出庭作證的證人范圍,確立“正當理由”的范圍

想要不斷完善民事訴訟中證人出庭作證的制度,首先應該明確出庭作證人的范圍,所謂范圍就是將一些必須要出庭作證和不一定要出庭作證的證人進行區分,這樣也能夠讓證人對自我的地位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在我國的相關規定中,明確規定,如果證人因為路途遙遠或者是身體有疾病等情況,可以不出庭作證。提供相應的書面視頻證詞即可。但是這里筆者認為,雖然我國出臺了相應的規定,但是如果真的是身體原因,應該出具相應的醫院證明,而路途遙遠,則應該進行具體規定,將路途遙遠界定在一個范圍內。如果證人真的因為一些個人原因沒有辦法出庭作證的話,法院可以采用較為先進的方式,可以通過視頻通話的方式連接證人,通過這樣的方式也能夠讓法官對證人進行提問,從而對案件的疑點進行分析和排查。

(二)強調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對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作證的證人給予制裁

證人出庭作證是一種義務,但是人們的義務意識普遍較低,認為義務并不是一定要履行的,因此部分人并不愿意出庭作證。我國對于權力和義務的宣傳教育并不到位。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還有些失衡,大多數人都能夠銘記自己的權利,但是很少有人能夠明確自身的義務。對于這個問題,我國應該制定一些強制性的政策,例如,如果不能出庭作證并且要有充分合理的理由,適當的時候還要出示相關證明。如果無法證明,則必須要出庭作證。對于一些沒有正當理由仍然拒絕出庭作證的人,應該給予相應的制裁。法院可以根據案件情節的嚴重性,對拒絕出庭作證的證人進行制裁。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讓人們意識到出庭作證的重要性。在作證過程中如果出現一些偽證或者是對判決過程有蔑視的人,可以給予罰款或者是十天以下的拘留。通過一些明確并且嚴格的制度能夠有效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

(三)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證人的權利

因為出庭作證會耗費證人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因此應該對證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應該因地制宜。如果證人在作證期間承受了額外的經濟損失,也要對證人進行補償,通過這樣的方式能夠讓證人不為金錢而擔憂。

除了要給予證人經濟補償,同時還要保證證人及其家屬的人身財產安全。相關部門應該指派專業人員對其進行保護。一旦在審理的過程中,證人及家屬的生命財產受到損害,法院應該第一時間進行補救。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想要不斷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首先應該轉變人們的傳統思想,讓人們認識到義務的重要性。國家還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來保護證人及家屬的生命財產安全。

猜你喜歡
證詞出庭作證證人
“目擊證人”長頸鹿(下)
目擊證人
火燒云
民警出庭作證實訓課程教學探析
兇手是誰
論公安司法鑒定人出庭作證
刑事關鍵證人出庭作證制度探究
為臺灣當代新詩發展提供“證詞”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