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殿英東陵盜寶記》中所描述的夜明珠,夜間百步之內,足以照見每一根頭發,這寶貝可使尸體不化。慈禧太后死后為保持尸骨不化,嘴里便含了一顆夜明珠,據說這顆夜明珠是重約787.28 克拉的金剛石原石,價值1080 萬兩白銀(1908年),相當于8.1 億元人民幣現值。如此稀世珍寶卻被盜墓賊所盜走,至今仍舊下落不明。
目前對于夜明珠的定義眾說紛紜,但學術界對于夜明珠有一個較基本定義便是:在自然界產出,在常溫下經陽光、白熾燈或其他光源照射一段時間后,在黑暗下能發出磷光并持續0.5 小時以上,借助該光源在0.33m 范圍內能看清直徑為5mm 大小的物體者稱為發光石,若琢磨為球狀的叫夜明珠,呈玉璧狀的叫夜光璧。這個定義便界定了磷光的發光時間、輝度以及發光所需要的溫度。所以市場上所謂“夜明珠”都不能稱為真正的“夜明珠”,天然寶石必須達到以上標準,才能稱為夜明珠。
許多寶石具有發光性,包括熒光與磷光。如果材料在外界能量激發下可以發出可見光,并且當激發源撤除之后,材料立即停止發光,此時稱之為熒光;而當激發源撤除之后,若材料繼續發光,則稱為磷光。激發源可以是紫外線、陰極射線、X 射線、加熱等等,而夜明珠發出的光便是我們所說的磷光,并非熒光。
寶石礦物的發光性與晶格中微量雜質元素或者稀土元素和某些晶體缺陷(陷阱)的存在密切相關。簡而言之,寶石中致色元素和該寶石晶體的結構影響著寶石的發光性。
能夠發出磷光的寶石有很多種,除了螢石之外,還有鉆石、磷灰石、白鎢礦、歐泊等等。所以夜明珠并非特指螢石,有磷光的螢石也不一定是夜明珠,而是能發出磷光且能達到以上標準的自然界產出材料才能稱之為夜明珠。
目前市場上有很多商家賣的所謂的“夜明珠”其實是一種添加了發光材料的仿制品,它的學名為人造硼鋁酸鍶。該材料有很強的磷光效應,有些不良商家為了使其看起來更加像天然寶石,還會特意在其表面加上一層外表皮。一般這種材料都要經過充填磷光粉、涂層、輻照等工序,黑暗中非常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