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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近代人權的拯救

2020-01-04 07:10孔德慧
銀幕內外 2020年7期
關鍵詞:自然法雅克人權

孔德慧

摘要:雅克·馬里旦作為新托馬斯主義的代表人物,其在二戰時寫下《自然法:理論與實踐的反思》,本文是筆者讀完此書后,并結合馬里旦當時所在的歷史背景和人生經歷而寫下的一些對文章理解和感想。文章主要分四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對作者和本書內容的簡介;第二部分主要講述了當時的社會背景和寫作目的,作者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法西斯泯滅人性的暴行激起了馬里旦重建人權的欲望,筆者主要分析了當時造成這種殘酷暴行是由哪些流派思想造成的;第三部分主要闡明了馬里旦對重建人權的方式主要有三種:第一是恢復衰落的自然法,第二是將自然法脫離世俗層面上升到神學的高度,第三是將抽象的人權進行具體化;第四部分是對文章的小結,主要是馬里旦思想在法學界以及后世人權建設所產生的影響。

關鍵詞:雅克·馬里旦;自然法;神法;人權;《世界人權宣言》

一、作者及作品簡介

雅克·馬里旦(Jacques Maritain),法國著名的新托馬斯主義哲學家,1882年11月18日出生于法國巴黎。父親為保羅·馬里旦,是一名律師,母親為吉納維芙·馬里旦。愛好哲學的馬里旦于1900年~1901年進入索邦大學攻讀哲學學位,并于1901~1902年攻讀自然科學學位。早期馬里旦信奉博格森主義哲學,1906年該信了天主教,并于1908年宣稱徹底放棄博格森主義改而研究圣·多馬斯·阿奎那的哲學。1914 年起任巴黎天主教神學院現代哲學教授。1940年初,他動身前往美國,在普林斯頓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任教。二戰期間一直居住于美國,并通過錄制播往法國淪陷區的廣播,并參播“美國之音以積極助戰。1944年~1948年,馬里旦被任命為法國駐梵蒂岡大使,參與了一系列的國際外交活動,其中最為有意義的是參加了《聯合國人權宣言》的起草進行磋商討論。1948年,馬里旦返回普林斯頓大學擔任名譽教授,并在一些美國大學講學。1960年返回法國,并于1973年逝世,享年91歲。馬里旦的研究范圍廣泛,涉及哲學、美學、倫理、政治、法律等方面,其法律思想的代表作是《人和國家》,其它著作有《真正的人道主義》、《經院主義和政治》、《人權和自然法》等。

《自然法:理論與實踐的反思》這一本書并不厚,雖然都是馬里旦的著作,但是本書是由加拿大學者威廉·斯威特所選編,并由鞠成偉老師進行翻譯。本書只有四章內容,第一部分—論稟賦知識;第二部分—自然法的本體論要素和認識論要素;第三部分—自然法與自然權利;第四部分—自然權利。

本書用了大幅的篇章對第一章和第二章進行了講述,筆者認為,也是本書的亮點所在。首先,馬里旦介紹了自然法的認知方式為——稟賦知識,馬里旦認為自然法具有自然性是因為與我們認識自然法的方式有關,稟賦知識并不是通過有邏輯有推理的思考得出的一種理性知識,而是通過人與自然中的一種特殊關系特殊紐帶,從而通過自己的本能進行全身心的感知從而獲取到的知識,是智力,感情、本能、意志等因素一起綜合起作用。這也是托馬斯主義的一貫主張。

在第二章中,馬里旦介紹了自然法的認識論和本體論要素,這是馬里旦對該著作的創新之處,在馬里旦之前,沒有其他學者通過認識論和本體論的方式來介紹自然法。馬里旦通過對自然法本體論和認識論的闡述,認為應當將自然法的認識和自然法的本體區分開來,即使有些人不知曉自然法,或對自然法的了解不夠全面,但自然法作為反映人性的道德律依然存在。其目的也是為了說明自然法的自然性。通過上述兩個章節的介紹為基礎,自然而然地過渡到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自然權利,將人權具化為一個一個具體的權利,并對該具體人權進行詳細闡述。

二、人權遭到踐踏的原因

根據此書的導論部分,大概可知,此書是撰寫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之時,德國納粹大肆屠殺猶太人,日本軍國主義在中國土地上肆虐,南京大屠殺,納粹集中營等都是二戰時期血淋淋的事實,致使人權當然無存。馬里旦認為,人權遭到了踐踏的根源,有兩點原因。

(一)實證主義法學的盛行

首先法西斯的暴行與實證主義法學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當時社會盛行唯物主義觀念并興起實證主義法學,導致自然法理念逐漸的衰弱。分析實證主義強調對現有法律制度的邏輯分析,不做價值判斷,因而他不能為改革當時的法律制度提供正確的指導,他所標榜的“確定性”和“科學性”令渴望改革的人們感到不滿足,并懷疑它的權利崇拜欲,同時,這種對價值理念的否定,為專制主義以及其他踐踏人權的不道德行為提供好了種種理論依據。與實證分析主義相對的自然法學派,強調法律的正義價值是絕對的,可以引導法律制度的改革可以向著合乎正義的方向前進。

(二)古典自然法學派對自然法的歪曲

其次馬里旦的復興自然法,并不是簡單的將前人學者對自然法的觀點進行描述或者重復強調,而是在批判古典自然法學的基礎上,建立新托馬斯主義自然法學。馬里旦認為,當時社會對人權的踐踏至此,與信奉古典自然法學派自然法學有關?!肮糯赖抡軐W家著作中所宣揚的終極目的、至善是不存在的?!?,“命運就是一個欲望到另一個欲望的過程,前一個欲望的滿足只是為后一個欲望鋪路?!??;舨妓乖凇独S坦》中先做了一個一般性的預設:“人就是一個連續性的權利欲集合體,至死方休?!?,這是一個關于人性本質的革命。施特勞斯談到霍布斯“現在,自然法只能從自我保存的欲望中推導出來……自我保存是一切正義和道德的唯一基礎。最根本的道德事實不是義務而是權利;所有義務都是從更本性的、不可剝奪的自我保存權派生出來的……義務只有在其行駛不威脅我們的自我保存全的范圍內才有拘束力。只有自我保存權是無條件的和絕對的?!?/p>

顯然,從霍布斯寫的書中,以及施特勞斯對霍布斯的評價中可以看出,霍布斯把個人主義和極端利己主義視為人天生擁有的自我保護的權利,這一權利使人與人之間的狀態始終保持緊張的,人人相互為敵的狀態。馬里旦認為,正是這種世俗的,追求個人欲望的自然法觀點,導致德國納粹為了民族私欲而去屠殺猶太人。

三、馬里旦拯救人權的方式

二戰的暴行玷污了人類的良心,使保護人權成為世界各國人民的普遍呼聲。二戰結束,天下初定,人心思安,在全世界范圍內激起了重建和重視人權的新高潮,并且將人權作為一種反抗或防偽暴行的工具。法西斯國家血淋淋的種族屠殺孕育著對普遍人權的迫切需要和真切追求人權問題不再是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范圍內的問題,而是成為在全世界范圍內的、徹底的每個人的問題。馬里旦旨在建立一個具有普遍性的人,而建立普遍人權的方式,是復興已經衰落的自然法。正如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哲學教授霍莫斯所指出的:“自然法復興主要是針對德國納粹立法中,西方文明傳統中的人道主義價值以及公法和私法的基本原則(基本人權、公民的自由和平等)遭到踐踏。人們認為,只有接受一種超越專橫權利之上的自然法,才能防止今后再出現這種法的衰敗”

(一)建立人權的首要任務是復興衰落的自然法

前述已經提到,實證主義法學派不注重法的價值與導致二戰法西斯的毀滅人權的暴行有著密切的聯系,。而自然法正是因為有著與實證主義法學完全相對的價值理念,而成為了重建人權的救民稻草,因為“自然法同是具備了人權價值普遍所需要的兩方面的條件。一方面。自然法能夠為人權的這種價值普遍提供一個理想的最終意義的說明……另一方面,它還為人權的價值普遍所需要的社會構建提供了理論基礎?!?/p>

西方的人權理論最初是以自然權利理論的形式出現,而自然權利理論又是近代自然法理論發現的重要成果,自然法與人權之間的關系并非表面上的膚淺的,而他們之間有著更深層次的內涵,自然法在本質內涵層面上所訴求的就是人權,并且將人權理解為自然的法則和作為一個理性的人不得不承認的理念。馬里旦想要通過本書,來闡明人權與自然法的關系,從而表達自己希望通過復興衰落的自然法來重建人權。馬里旦將自然法認為是人權的哲學基礎,并將自然法定義為“它不僅揭示了人的功能實現的規范性,還揭示出自然法是自然而然被知曉的—而不是通過概念性的知識或推理?!睆亩沂境鲎匀环ǖ淖匀恍约皩θ祟惱硇缘某?,認識自然法的途徑只能通過人的本性。同時他認為,自然法又是具有實在性的,因為人性是一種實存,它并非個別性的存在,而是存在于每一個人的身上。因此所有的理性被造物(這里只的是人)都享有自然法,都應當受到自然法的約束。

(二)通過神學來建立普遍的人權

自然法學派分為世俗自然法學派和神學的自然法學派。世俗自然法學派是從古典自然法學發展而來,將中世紀自然法學派的神意取而以理性替代。馬里旦認為,古典自然法學派的世俗自然法思想與導致戰爭中踐踏人權的暴行為有關。上述已經提到,古典自然法學的代表人物霍布斯,他所提倡的極端利己主義和個人主義導致人與人之間,民族與民族之間始終保持著緊張的敵對關系,最終導致私欲的膨脹而去侵害他人及其他民族的利益。因此,急需一種理論去糾正,且這種理論要高于一般的理論達到最為普遍的接受程度——神學。

人權雖然是與神權、王權水火不容的,但人權思想的內涵卻實在基督教道德鄰里的土壤中發展起來的。沒有基督教道德倫理熔爐的鍛煉,斷不可能有人權思想的誕生?;浇陶軐W所積累起來的人和自然法的概念卻是是人的權利意識的一個起源”?;浇贪l源于猶太族,苦難的猶太人為了擺脫苦難,以尋求拯救和解放為目的傳播基督教,這勢必導致基督教有平等的價值取向?;浇陶軐W中的平等,是神下的平等。神之下的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一切人無論是奴隸還是公民、貴族還是平民、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這些都是世俗世界的身份,但在上帝面前,都是人,都一律平等。在此基礎上,世俗世界的人拜托了身份的枷鎖,從上帝之下的平等,進入到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斑@種人與人之間的平等超越了實在法之上,具有以神為基礎的超驗神圣性?!鄙鲜隹芍?,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依靠的不是世俗世界的實在法,而是神法。

馬里旦吸收了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思想,將自然法上升到神的高度。 阿奎那在《神法大全》中用哲學的方法來論證永恒法是存在的,“上帝是存在的。他是所有存在(Being)的第一因,驅動著所有的事物”馬里旦在該書中寫到,永恒法即神圣理性,神圣理性是自然法的創造者,自然法來源于永恒法。由此將自然法上升到神學的高度,站在世俗法理論之上的高度來維護自然法的權威性和神圣性,從而使人權有了更高的哲學和理論基礎。

(三)、對人權進行具體化和文本化

在上述馬里旦的生平中我們可以知道,馬里旦曾參加過《世界人權宣言》的磋商,此書是撰寫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時,因此《世界人權宣言》是馬里旦對人權理論思想的體現。馬里旦在書中的第三章“自然法與自然權利”中以及他的另一本著作《人和國家》中,對人權進行了分類,主要分為五類(1)自然法人權、萬民法人權、實在法人權;(2)抽象人權、政治權利、社會權利;(3)絕對不可剝奪的權利、實質不可剝奪的權利、(4)享有的權利、可行駛的權利;(5)“舊權利”、“新權利”,馬里旦對這些權利分別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特別是在其第四章“自然權利”中,更是將部分人權進行具體化,論述地最詳細的部分是抽象人權中的生存權和生命權、政治權利以及“新權利”,即指一般意識正在加以認識的權利,即“那些涉及社會正義以及旨在維護社會集團的能效和工人的免于匱乏和經濟束縛的自由的那些社會權利”,在這里馬里旦特指勞動者權。無論從勞動者權中的勞動尊嚴學,還是到最低限度的經濟和福利補助,更為具體的各項權利可以對人權進行更加周到的保護。

同時,馬里旦同樣也認識到,理論根據與實踐結果往往是相分離的,正如此書名一樣。馬里旦在人權問題將理論與實踐相區分,他認為,人權的理性根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這些理論根據卻無法使人們達成一個關于人權的統一協議。筆者根據馬里旦書中對認識論的說法來理解,這種理性根據是隨著人的道德經驗和自我反思的發展程度、社會經驗的發展程度、人在不同歷史發展階段能力的發展程度而發展,這是一個動態的認識過程過程,世界各國人民的對人權的意識形態想要發展為一個共同的理論根據這是不可能的。

但是,要確立一個統一的實踐結論卻是有可能的。實踐結論可以單獨成為每件事情的根據,而對所有的事情來說,則成為類似共同的行為原則。根據馬里旦本書中對自然法的本體論和認識論要素的介紹,筆者認為這種統一的實踐結論能夠成為類似共同的行為原則,是因為:人具由共同的人性和智力,因此人可以決定自己的目的,且有義務是自己與人性所要求的目的相一致,所有人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因此《世界人權宣言》中雖然對馬里旦所述的各項具體權利都有提及,但是鑒于這種理論與實踐的相分離,有些內容任然不可避免的采取了某些技術手段,如采取了比較抽象的表達方式,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可以為不同國家做出自己的解釋預留了一部分空間,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調和的作用,從而得到更大范圍的認同,使之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

四、小結

馬里旦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新托馬斯主義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因其生活的特殊社會背景和人生經歷,其對神法、自然法和人權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并對推動自然法的復興和人權在國際范圍內的建立和保護有著不可磨滅的功勞。雖然他所參與磋商的《世界人權宣言》的內容和效力還及不上他的理想程度,但是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道德意識的進步,世界對自然法的理解以及對人權的保護會不斷的更進一步。

參考文獻:

[1] 齊延平.人權觀念的演進[M].山東大學出版社,2015.

[2] 馬里旦鞠成偉.自然法:理論與實踐的反思[M].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

[3]李星海.不變人權的價值抽象[J].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6(02).

[4]孫平華.《世界人權宣言》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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