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遼寧遠洋漁業有限公司
在20 世紀60 年代,國外針對船舶生活污水處理裝置便開展了探究和應用,最早進行使用的國家包括:日本、法國以及美國等。針對該項技術的發展過程進行分析,船舶生活污水處理工藝,對城市應用的生活污水處理工藝進行了借鑒,并在其基礎之上,不斷的改進和完善。當前,對于該項工藝的應用,包括電化學法、生物法以及物化法。其一,生物法當中涵蓋了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借助活性污泥法進行污水處理的裝置,主要是德國公司制造的 bio-compact系列、英hamworthy 公司制造的超三叉機系列;其二,通過生物接觸氧化工藝進行生活污水處理的裝置,最具代表性的為日本生產的SBT 系列。
我國對于該項裝置的探究因為比較晚,所以還需要進行深入探究和提升。其中,將這些設備作為基礎,對WCF 系列物化法的處理裝置進行了研究。此外,又研制出了WCH 型處理裝置,其特征為可以消毒、粉碎以及貯存。此外,還有WCB 型生化法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我國,還對其他國家先進的設備進行了引用,將其進行轉化,例如引進的Harmworthy 公司的產品[1]。
盡管污水處理裝置有非常多的類型,應用的原理也大概相同,但針對船舶生活污水處理裝置的應用情況進行分析之后,發現目前主要的工藝方式生化法。與價格較高、耗能比較大的電化學法進行比較,有更強的經濟性,所以應用更加廣泛;應用生物法需借助微生物,將有機物進行分解氧化,要借助一定的人工對微生物生長以及繁殖環境進行營造,之后通過微生物的誘導以及馴化,便可達到處理生活污水的效果。
船舶當中產生的污水主要為廁所用水,所以針對該裝置的位置設定,要方便對污水進行接收,并對安置條件進行考量。例如:在貨船當中,因為機艙區域并不大,所以選擇的裝置高度一般為1.5m,挑選的內部零件和整體風格要結合高度和空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這樣會對最終的處理效果產生一些影響,如裝置內部的處理空間并不充分,進而對通風效果造成了影響,使得微生物的分解效率下降[2]。
其次,機艙內的溫度也會對微生物活性產生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在夏季高溫季節,機艙沒有良好的通風性,溫度甚至會達到50℃,一旦鼓風機有故障發生,會提升曝氣室以及整體裝置的溫度,大于活性污泥最理想的溫度范圍,以至于活性污泥中存在的微生物活性嚴重下降,影響了設備的效能。
最后,船舶在正常行駛時,因為波浪的作用也會影響最終的處理效果,晃動的船舶會影響曝氣系統,進而使污水曝氣出現不均勻的問題。
船公司針對船舶當中應用的處理裝置運轉以及維護,需要提供一些人力和物力的支持,一旦有問題發生,需要及時維護和檢修,以免影響裝置的正常使用。但結合具體情況來說,針對人力和物力的支出比較少,在裝置有問題發生時,維修工作并不及時,使得設備不能正常運行。
在《水污染防治法》當中明確提出,船舶污染水域監管的部門屬于海事管理機構,但針對現場實際檢查的情況來看,執法人員并不能針對裝置是否正常運轉進行判斷,也無法查明排放的水質是否達標。這是由于執法人員并沒有相應的操作裝置以及專業技術,所以不具備判斷能力。加之水質是否達標需要開展采樣分析,需要一定的資金支出。此外,針對生活污水抽檢,還沒有具體的法律給予支撐,海事執法人員只對外觀的整潔性、操作說明以及告示牌的完備性進行檢查,其水質達標問題始終是監管當中的難點[3]。
首先,船公司以及船員需要對生活污水處理起到的保護環境效果有正確的認知,船舶防污染系統當中,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是必不可少的設備,每一位船員都需要對該裝置的原理、應用以及維護方法有所掌握,以便在其發生問題時能夠及時維護,保持正常運轉。此外,輪機長要定期對裝置的文書記錄進行檢查,提議修改不符合項,確保處理裝置能夠更好的運行。船公司需要聘請專業的技術人員,開展培訓工作,幫助船員對操作流程以及容易發生故障的位置有所熟悉,預防裝置失誤使得生活污水得不到處理便排放的問題[4]。
海事管理部門需要針對船舶防污染工作的開展進行加強,其中執法人員需要學習更多的專業知識,以便在檢查當中對生活污水排放、投藥及維護情況熟練檢查,并熟悉裝置的運行狀態是否正常,對藥品是否在有效期內進行排查。同時,詳細驗看污水處理裝置的管路、生活污水是否沒有經過處理便排放等等。如果發現污水并沒有達標便進行排放,還需要安排相應的資金開展水樣檢測,將其送到專業機構,以便對生活污水是否達標排放進行確定。
總之,船舶防污染的過程當中,船舶生活污水處理是必不可少的裝置,最終的處理效果會影響水環境等,要給予高度的重視。首先要詳細分析目前生活污水處理裝置運行以及管理當中存在的各項問題,結合具體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便確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理之后排放,會對水環境的保護起到了很大的幫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