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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與潤州相關的幾則尺牘辯證

2020-11-17 13:49喻世華
中國蘇軾研究 2020年0期
關鍵詞:尺牘圓通黃州

◇喻世華

蘇軾與世居或者僑居潤州的士人刁約、王存、蘇頌(蘇堅、蘇庠)、米芾、沈括、俞康直、蔡肇、瞿汝文、焦千之,與寶覺、園通、焦山長老、佛印等佛教人士都有過或深或淺的交往。蘇軾寫給相關人士的尺牘,是研究其相互關系的重要史料,但其編年并不統一,人物對象也存在歧見。筆者擬以現在比較通行也相對權威的兩種版本(孔凡禮的《蘇軾文集》[1]和張志烈、馬德富、周裕鍇的《蘇軾全集校注》[2])為據展開辯證,這對于蘇軾的基礎研究、對于鎮江文化的研究都是有價值的。

一、《與蘇子容二首》之一的編年辯證

蘇軾與蘇頌有著很深的交誼和聯系。雖然有“二蘇交厚而無文”之說,但細檢蘇軾詩文集與《蘇魏公文集》,雙方詩文中涉及對方的其實很多。大多都能夠確定其寫作的時間、地點,但也有例外,比如《與蘇子容二首》之一就存在不同看法:孔凡禮《蘇軾文集》本標為離黃州[1]1463,張志烈等的《蘇軾全集校注》標為熙寧或元祐年間[2]5462?!杜c蘇子容二首》之一,究竟是寫于離黃州期間,還是寫于熙寧年間,抑或是寫于元祐年間,成了還沒有真正解決編年的一個問題。有必要對這種基礎材料進行必要的辯證。

為了辨明這一問題我們先看文本:

某頓首。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懷仰之心,惟日深劇。比來伏計機務多暇,臺候勝常。向聞登擢,常附啟事,少致區區,想獲聞徹。未由趨侍,伏望為國保重。不宣。[1]1463

這里牽涉到三個問題需要弄清楚:一是“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時間很明確,蘇軾、蘇頌見面后分別超過一年;二是“向聞登擢,常附啟事,少致區區,想獲聞徹”,事件很明確,蘇頌在此期間“登擢”了;三是“未由趨侍”,蘇軾、蘇頌在這個時間點沒有辦法見面。

要弄清這封信的編年,就必須清楚蘇軾、蘇頌的經歷、生平等相關情況:他們那幾個時段見過面、見面一年后剛好蘇頌“登擢”、蘇軾為何“未由趨侍”三個相關問題。由此才能確定其具體編年的時間、地點。

考蘇軾、蘇頌生平,相處、見面大致在八個時段:

一為熙寧初年(1068)的同朝共事、杭州婺州時期的交往(可以合為一個時期);

二為元豐二年(1079)在獄中的相逢;

三為元豐七年(1084)在潤州的交往;

四為元祐元年(1086)至四年(1089)在汴京的交往;

五為元祐六年(1091)、七年(1092)在汴京的交往(可以合為一個時期);

六為紹圣元年(1094)蘇軾路經揚州與州守蘇頌會晤。

這樣可以將八個時段的會面合為六個時間段進行考察。

在這六個時間段中,哪個時間段與“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向聞登擢,常附啟事,少致區區,想獲聞徹”“未由趨侍”三個條件相符呢?在這三個條件中,蘇頌與蘇軾分別一年后“登擢”與否是關鍵,筆者將對六個時間段逐一進行考辨。

(一)熙寧初年同朝共事及杭州婺州交往后

熙寧二年(1069)到熙寧四年(1071),蘇軾、蘇頌同朝共事。蘇軾因為反對王安石變法,熙寧四年四月,上批通判杭州。蘇頌因拒絕草詔李定為監察御史里行而被神宗撤職,熙寧四年亦出知婺州知州。

杭州、婺州(今浙江金華)相鄰,蘇軾到官三日訪惠勤、惠思二僧,作有《臘日游孤山訪惠勤、惠思二僧》[3]316,蘇頌有《次韻蘇子瞻學士臘日游西湖》[4]卷四,蘇軾隨即有《再和》[3]321,相互之間交往密切,沒有“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因此兩個時段合在一起在理論上是站得住腳的。

熙寧六年(1073),蘇頌徒知亳州(今安徽亳縣)。熙寧七年(1074)加集賢院學士、知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兼南京留守司)?!胺哺?,大臨還侍從,頌才授秘書監、知通進銀臺司?!保?]可以看出,蘇頌與蘇軾熙寧年間分別后仕途上并不順利,更談不上“登擢”。

綜上所述,根據蘇軾蘇頌見面“逾周歲”后的情況判斷,熙寧初年同朝共事及杭州婺州時期交往分別后基本可以排除寫這封信的可能。

(二)元豐二年(1079)在獄中相逢后

元豐二年發生了著名的“烏臺詩案”,蘇軾入獄;蘇頌因陳世儒案入獄,蘇頌作有《元豐己未三院東閣作》,表現了對蘇軾的深深情誼,也真實記錄了蘇軾在監獄中受折磨的情況:“卻憐比戶吳興守,詬辱通宵不忍聞?!保?]卷十

蘇頌很快出獄,元豐三年(1080),“歲中起知河陽……改知滄州(今河北滄縣)……至倉數月,復太中大夫,召判尚書吏部……命公詳定官制,尋復太中大夫?!僦菩校ㄔS五年五月一日,宋朝廷文官系統正式實行新官制),罷集賢院學士,進通議大夫、禮部侍郎”。

綜上所述,由于舒亶從中作梗,元豐二年監獄相逢“已逾周歲”后的蘇頌仕途上同樣不是很順利,談不上“登擢”,亦可排除元豐二年監獄相逢后寫這封信的可能。

(三)元豐七年(1084)在潤州交往后

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后路經潤州,適逢蘇頌母親去世,蘇軾作《蘇子容母陳夫人挽詞》[3]1278,挽詞對蘇頌母親給予了很高評價,對蘇頌同樣有很高評價。

蘇頌為母親守孝,“元祐初,服出”。蘇頌服出時的元祐初,蘇軾與蘇頌同在朝廷。

因此,元豐七年交往后“登擢”是沒有可能的(蘇頌有服在身),“已逾周歲”后二蘇同在朝廷,基本可以排除潤州交往后寫這封信的可能。

(四)元祐元年(1086)至元祐四年(1089)在汴京交往后

元祐元年至元祐四年蘇軾與蘇頌在汴京有很密切的交往??蓞⒁姽P者《三蘇與蘇頌交往史鉤沉》[6]。

元祐四年二月,蘇軾在履行翰林學士職責時有《賜光祿大夫守吏部尚書兼侍讀蘇頌上第二表陳乞致仕不允詔元祐四年二月二日》[1]1175。三月告下知杭州,五月南都謁張方平。

蘇頌元祐五年(1090)三月,進尚書左丞。蘇轍在《欒城集》中有《蘇頌免尚書左丞不許不允詔二首》[7]卷33《蘇頌再免左丞不許不允詔二首》[7]卷33《蘇頌免尚書左丞不許不允批答二首》[7]卷34。

蘇軾在杭兩年,與其信中提出的“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向聞登擢,常附啟事,少致區區,想獲聞徹”“未由趨侍”三個條件最為吻合,因此可以推斷這封信的編年為元祐五年或者元祐六年(1091)在杭州所寫。

(五)元祐六年、七年(1092)汴京交往后

元祐六年,蘇軾在杭州任被召赴京。正月,任命蘇軾為吏部尚書,二月改命為翰林學士承旨。蘇軾三月六日離杭,作《八聲甘州》別道潛;蘇軾五月到達京師,為翰林學士承旨兼侍讀,八月因賈易、趙君錫誣詆請外??傆嬋齻€月。元祐七年八月,蘇軾以吏部尚書兼南郊鹵簿使招回,十一月,遷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蘇軾在此期間可能與蘇頌見過面,但其經歷都與“違去左右,已逾周歲矣”“未由趨侍”不符。

元祐七年,蘇頌拜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即宰相);元祐八年(1093)三月,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九月,出知揚州。蘇頌的經歷也與“向聞登擢,常附啟事,少致區區,想獲聞徹”不符。

因此,可以排除元祐六年、七年汴京交往后寫這封信的可能。

(六)紹圣元年(1094)蘇軾路經揚州與州守蘇頌會晤

紹圣元年,蘇軾貶謫惠州路經揚州,與揚州州守蘇頌會晤。這次相會后,蘇頌退休后回到京口,不可能“登擢”,基本可以排除紹圣元年二蘇揚州見面后寫這封信的可能。

綜上所述,熙寧初年(1068)的同朝共事以及杭州婺州時期的交往(可以合為一個時期),元豐二年(1079)在獄中的相逢,元豐七年(1084)在潤州的交往,元祐六年(1091)、七年在汴京的交往(可以合為一個時期)、紹圣元年(1094)在揚州的晤面五個時間段都可以排除,而元祐四年(1089)后的元祐五年(1090)或者六年在杭州寫作這封信可能性最大。

二、《與圓通禪師四首》的編年及對象辯證

《蘇軾文集》留有《與圓通禪師四首》,孔凡禮《蘇軾文集》本標為“以上俱黃州”[1]1885,其一注為“此首,《七集·續集》卷五題作《答圓通秀禪師》”;其四注為“《七集·續集》卷五題作《答通禪師》”。張志烈等《蘇軾全集校注》本其一,標為“約元豐七年四月前作于黃州……圓通禪師:即法秀。受法無為懷禪師。后冀國大長公主請師住法云寺。元祐五年卒……此首《七集·續集》卷五題作《答圓通秀禪師》”[2]6777;其二,標為“約元豐六年(1083)前后作于黃州”[2]6778;其三,標為“約元豐七年八月作于真州”[2]6778;其四,標為“約元豐三年(1080)至元豐六年作于黃州”[2]6779。另有學者認為,“《與圓通禪師四首》元豐年間四封書信中的圓通禪師需要區別對待”,“《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一《某聞名已久》是寫給“東京法云寺法秀圓通禪師”的,“其余三封當指金山懷賢圓通禪師”,并推論“蘇軾這三封信的書寫順序可能是,《每辱書問》最先,《兩辱手教》其后,《別后蒙五惠書》最后,其時間可能自元豐三年蘇軾貶居黃州到元豐四年(1081)夏天,至晚不遲于元豐五年(1082)九月金山懷賢圓通禪師離世”[8]。

那么,這幾封信究竟哪些是寫給金山寺的圓通,哪些是寫給法云寺的圓通呢?兩個圓通與蘇門弟子秦觀、黃庭堅有關,是我們破解這幾則尺牘的鑰匙。

首先看蘇軾與金山寺圓通禪師的交往。蘇軾熙寧七年(1074)正月至四月到常、潤賑災長住潤州,與金山寺的圓通多有交往,有詩《留別金山寶覺、圓通二長老》存照:“沐罷巾冠快晚涼,睡馀齒頰帶茶香。艤舟北岸何時渡,晞發東軒未肯忙??禎松硎庥械?,醫治外物本無方。風流二老長還往,顧我歸期尚渺茫?!保?]552從詩歌看,蘇軾與圓通的交往是愉快的:生活很愜意——“睡馀齒頰帶茶香”;談論也很深入——“康濟此身殊有道,醫治外物本無方”;交往亦多——“風流二老長還往”。

秦觀《淮海集》有《圓通禪師行狀》:“皇祐初,潤守王公琪雅聞師名,乃具禮傳法于甘露……七年,王公移守金陵,復召師以清涼,辭不赴……熙寧元年(1068),遂謝去隱于金牛山,去丹陽數十里,人跡罕至,事委其徒覺澄主之,師一切不問……以元豐五年(1082)九月甲午示寂,俗壽六十七?!保?]卷36

《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二:“屏居亦久,親識斷絕,故人不棄,眷予加厚。每辱書問,感愧不可勝言?!保?]1885之四:“謫居窮僻,懶且無便,書問曠絕,故人不遺。兩辱手教,具審比來法體甚輕安,感慰深至?!保?]1886從其內容看,當作于黃州,且與該禪師相交較深。聯系蘇軾熙寧七年(1074)詩《留別金山寶覺、圓通二長老》和秦觀《圓通禪師行狀》,當為金山寺的圓通禪師,且寫于元豐五年九月甲午前。

其次看蘇軾與東京法云寺法秀圓通禪師的交往?!杜c圓通禪師四首》之一:

某聞名已久,而得公之詳,莫如魯直,亦如所諭也。自惟潦倒遲暮,年垂五十,終不聞道,區區持其所有,欲以求合于世,且不可得,而況世外之人,想望而不之見者耶?不謂遠枉音問,推譽過當,豈非醫門多疾,息黥補劓,恃有良藥乎?未脫罪籍,身非我有,無緣頂謁山門,異日圣恩或許歸田,當畢此意也。[1]1885

孔本和張本都在文后注有“《七集·續集》卷五題作《答圓通秀禪師》”,此為寫給東京法云寺法秀圓通禪師的無疑,從“得公之詳,莫如魯直”(此前與此時并未見面)、“年垂五十,終不聞道”(1036年下推50年)、“未脫罪籍,身非我有”[元豐八年(1085)六月司馬光推薦復朝奉郎前等文字透露了相關信息,時間以張本“約元豐七年(1084)四月前作于黃州”為是。

第三,《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三的寫作對象和寫作時間是最值得認真推敲的:

別后蒙五惠書,三遣化人,不肖何以當此。熱毒殊甚,且喜素履清勝。某尚以少事留城中數日,然度不能往見矣。瞻望山門,臨紙惋悵,惟千萬為道自重而已。揮汗走謝,幸恕不謹。[1]1886

張本標為“約元豐七年(1084)八月作于真州,時圓通正住真州長蘆寺”,吳海萍認為“《別后蒙五惠書》至晚不遲于元豐五年(1082)九月金山懷賢圓通禪師離世”。其分歧在于吳海萍認為該信是寫給金山懷賢圓通禪師,所以堅持“不遲于元豐五年九月金山懷賢圓通禪師離世”,張本的依據是“圓通正住真州長蘆寺”,因而斷定“約元豐七年八月作于真州”。如果是在黃州,“某尚以少事留城中數日,然度不能往見矣。瞻望山門,臨紙惋悵”是難以解釋的。

從內容看,張本似更為合乎情理,這在《與佛印十二首》之六可以得到印證:

專人來,復書教并偈,捧讀慰喜。且審比日法體安穩,幸甚!幸甚!今聞秀老赴召,為眾望,公來長蘆,如何!如何!

某方議買劉氏田,成否未可知。須更留數日,攜家入山,決矣。殤子之戚,亦不復經營,惟感覺老憂愛之深也。太虛已去,知之。[2]6733

“秀老,即法秀,號圓通……與王安石不合,移住真州長蘆?!保?]6734“今聞秀老赴召”,佛印曾在金山召“秀老”與會;“方議買劉氏田,成否未可知”,為蘇軾元豐七年徘徊于真潤間為生計奔忙的真實寫照;“殤子之戚”,也發生在元豐七年。因此,《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三的圓通當為東京法云寺法秀圓通禪師,時間當為“約元豐七年八月作于真州”。

綜上所述,《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二、之四是寫給金山懷賢圓通禪師的,時間當在元豐三年(1080)蘇軾貶居黃州到元豐五年九月金山懷賢圓通禪師離世前;《與圓通禪師四首》之一、之三是寫給圓通秀禪師的,之一“約元豐七年四月前作于黃州”,之三“約元豐七年八月作于真州”。

三、蘇軾尺牘提到的兩個“小二娘”辯證

在蘇軾尺牘中出現過兩個“小二娘”,兩個“小二娘”所指并非一人,需要特別注意。

《與程正輔七十一首》之六十五:

近得柳仲遠書,報妹子小二娘四月十九日有事于定州,柳見作定簽也。遠地聞此,情懷割裂,閑報之爾。[2]6048—6049

《與胡郎仁修三首》之三:

小二娘知持服不易,且得無恙,伯翁一行并健。得翁翁二月書及三月內許州相識書,皆言一宅康安。亦得九郎書,書字極長進。今已到太平州,相次須一到潤州金山寺,但無由至常州看小二娘。有所干所闕,一一早道來。馀萬萬自愛。[2]6657

《與程正輔七十一首》之六十五寫于紹圣二年(1095)的惠州,其提到的“小二娘”指潤州柳仲遠之妻,為伯父蘇渙之女;《與胡郎仁修三首》之三寫于建中靖國元年(1101)北歸途中的太平州,其提到的“小二娘”指蘇轍之女。

四、《答刁景純二首》之刁景純辯證

蘇軾尺牘中不僅出現過兩個“小二娘”,而且出現過兩個刁景純。兩個刁景純所指并非一人,也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蘇軾與潤州刁景純交往頗深。熙寧七年(1074),蘇軾到常潤賑災,有十首詩與刁景純有關。熙寧十年(1077),蘇軾在徐州,獲悉刁景純去世,有《哭刁景純》。元豐二年(1079),蘇軾有《祭刁景純墓文》。關于刁景純(994—1077)的生平,筆者曾做過考證,不贅述?!短K軾文集》尺牘另有《答刁景純二首》:

因循不奉書,不覺歲月乃爾久耶?過辱不遺,遠賜存問,感激不可言也。比日,竊惟鎮撫多暇,起居勝常。吳興風物,夢想見之,嘯詠之樂,恨不得相陪,但聞風謠藹然,足慰所望。夏暄,萬萬自重。[1]1715

舊詩過煩鐫刻,及墨竹橋字,并蒙寄惠,感愧兼集。吳興自晉以來,賢守風流相望,而不肖獨以罪去,垢累溪山。景純相愛之深,特與洗飾,此意何可忘耶?在郡雖不久,亦作詩數十首,久皆忘之。獨憶四首,錄呈,為一笑。耘老病而貧,必賜清顧,幸甚。[1]1715

兩則尺牘寫于黃州,但該刁景純為湖州太守,非潤州刁景純,潤州刁景純此前已經去世,這是閱讀蘇軾尺牘需要注意的。

蘇軾與潤州相關尺牘的編年及其對象存在諸多問題,因此蘇軾研究任重道遠。特別是對于蘇軾元典的考辨,值得蘇學界同仁重視。

注 釋

[1]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中華書局1986年版。

[2]張志烈、馬德富、周裕鍇:《蘇軾全集校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3]〔清〕王文誥輯注,孔凡禮點校:《蘇軾詩集》,中華書局1982年版。

[4]〔宋〕蘇頌著,王同策等點校:《蘇魏公文集》,中華書局1988年版。

[5]〔元〕脫脫等:《宋史》卷三四〇,中華書局1985年版。

[6]喻世華:《三蘇與蘇頌交往史鉤沉》,《樂山師范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

[7]〔宋〕蘇轍著,曾棗莊、馬德富校點:《欒城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8]吳海萍:《蘇軾交往金山寺圓通長老、寶覺禪師考》,《世界宗教文化》2017年第4期。

[9]〔宋〕秦觀撰,徐培均箋注:《淮海集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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