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淺論刑事申訴公開聽證制度

2020-12-09 05:42李偉智
山東青年 2020年11期

摘 要:刑事申訴公開聽證制度具有保障申訴復查活動的實質化和公正性,切實發揮刑事申訴檢察部門職能的作用。當前,該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形成,且已經在實務中取得較好的效果。但同時也暴露出公開聽證制度的制度設計存在一定缺陷,制度運行亦出現不容忽視的問題,導致實踐中刑事申訴程序的功能發揮不足。規范刑事申訴聽證程序的啟動條件,完善聽證專家遴選制度,同時,明確聽證專家地位,強化聽證評議意見的約束力,可以強化刑事申訴專家聽證制度的作用發揮。

關鍵詞: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公開聽證;專家咨詢制度

刑事申訴公開審查在2000年《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則(試行)》便有了規定,2012年《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和2014年《人民檢察院復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的出臺更是推動刑事申訴專家聽證制度向前邁進。在從試點到正式確立再到不斷完善的十余年中,刑事申訴專家聽證制度無疑取得了頗豐的成效,初步實現了其應有的制度功能。但同時反映出的制度設計和制度運行問題也不容忽視。

一、程序啟動:案件范圍界定抽象化

在我國,刑事申訴公開聽證的啟動主要集中在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更具辦案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公開聽證的形式,進行公開審查(《人民檢察院復查刑事申訴案件規定》第4條),具體來說在刑事申訴公開審查程序中,對于案件事實、適用法律存在較大爭議,或者有較大社會影響等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適用公開審查程序(《申訴須知及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規定》第5條)。從目前我國檢察機關推行的刑事申訴公開聽證來看,具體的程序規定多為內部規范文件,主要起著指導和參照的作用。公開審查案件范圍界定的抽象化,會使得在實務中各地在處理過程中存在隨意性,對于是否情動公開聽證程序上具有過大的裁量權。有些地區的檢察機關對公開聽證的適用顧慮較多,會將除案件本身的因素考慮在內而拒絕或者逃避對申訴案件進行公開聽證。

過于彈性的適用規定使得實踐中的適用情況不一,程序的啟動缺乏法律強制性。其次,不啟動聽證程序對于檢察人員來說不存在任何不利影響,在檢察機關決定不啟動聽證程序后,申訴人缺少救濟途徑。申訴案件審查中公開聽證程序的設計初衷是增強辦理刑事申訴案件透明度,保證辦案質量,而彈性適用的規定,使得檢察機關內部的動力不足,缺少責任的追究,亦會失去一種外在的強力[1],二者致使各地區各案件的適用情況不一,不同地區的申訴辦案人員能力的差距越來越大,一定程度削弱了制度價值[2]。

二、公開聽證的參加人員

聽證員準入:選擇程序缺少規范性

目前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中聽證員的遴選仍缺乏規范性,相關法律僅要求聽證員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但對聽證員具體是從何處選出以及如何產生卻無具體的規定。并且對不同的案件中聽證員的素質是否進行不同的要求亦沒有提及,刑事申訴案件聽證員的遴選并沒有形成一個規范、長效的機制?!叭嗣駲z察院營房邀請與案件沒有利害關系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專家咨詢委員、人民調解員或申訴人所在單位、居住地的居委會、村委會以及專家、學者等以及其他社會人士參加”力求將所有社會人士納入選擇范圍,雖然滿足了聽證代表的廣泛性,但過于廣泛不僅使得聽證員的遴選缺乏規范性,實踐中缺少選擇依據,另一方面,進入申訴環節的案件往往相較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更加復雜,案件內容涉及各個領域,一般的聽證員可能不具備對全案進行把握并對其作出聽證評議的能力。[3]

在一些地區的檢察機關刑事申訴部門更是成立“專家咨詢庫”,旨在將其作為專門的第三方為申訴案件辦理開展咨詢、論證、指導工作。并且對個案提出實時性的意見和指導,為推進刑事申訴檢察工作提供理論和智力支撐,值得肯定的是該設計可以解決現行檢察機關刑事申訴復查制度的缺陷。但聽證人員選擇程序的片面性,也不利于申訴人接受聽證結果。

在實務中,參與聽證程序的聽證員的確定完全是由檢察機關一方掌握,而聽證員的選任、素質、中立性都決定了整個申訴案件聽證會開展的效果[4],聽證員要選誰、怎么選都是檢察機關說了算,缺少與申訴人的參與,缺少透明性和民主性。實踐中的人民檢察院往往是向人大、律協或者居委會發出聘請函后,又由相應的機關派出人員參與聽證,由此導致在選擇的時候,可能會夾帶一些感情色彩,影響聽證員如實、準確地對案件事實和證據予以認定并發表公正意見。

三、聽證評議:效力有待提高

聽證評議意見是根據多數聽證員的意見作出的聽證最后的形成意見,可以說是整個聽證程序最重要的一部分,其效力如何直接關系到申訴人的合法利益,關系到聽證開展的嚴肅性和實效性。各地司法機關在試行刑事訴訟聽證的過程中,更加關注聽證的形式功能,如聽證會是否公開透明,聽證人員是否廣泛,聽證會是否有媒體參加等等。相比,對于聽證的效力往往重視不夠。[5]從我國檢察機關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的規定來看,聽評意見缺乏應有的約束力。一般而言,聽證會根據聽證過程制作聽證筆錄,但是如何適用聽證結果,聽證人員發表意見的效力如何,沒有進行嚴格地規范。[6]聽評意見實際上只是作為檢察機關作出是否抗訴決定的參考意見,對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約束力不足。一定情況下可能導致檢察機關對聽評意見不太重視,聽證評議意見有可能被忽略,其采納率缺乏保障。如聽證評議意見和檢察機關作出的原處理決定不一樣,或出現檢察機關不愿意接受的結果,基于各種原因避免糾錯的情況下,此時可能會維持檢察機關的原處理決定,使聽證會流于形式。

四、聽證程序的完善

(一)規范公開聽證程序啟動

以法律的形式對該制度予以確認和規范,可以使得公開審查制度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支撐,規范檢察機關在法律正當程序內行使權力,防止權力濫用,避免隨意性?,F行我國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的啟動條件過于籠統,缺乏可操作性。應當明確公開審查的案件適用范圍,只有更加明確、具體,才能使公開審查的啟動更具規范性。

對檢察人員辦案進行嚴格責任追究,可以有效規范檢察權的行使,防止恣意。由于我國檢察人員對于刑事申訴案件公開聽證程序的啟動沒有任何制約、責任和壓力,因而導致啟動比較難。為此要賦予申訴人對刑事申訴公開聽證程序啟動以相應的權利保障機制,即申訴人的控告權。檢察機關應當啟動而不啟動,申訴人可向上級檢察院控告,上級檢察院應當責令有關檢察人員依法啟動并建議有關檢察部門作出相應處分。

(二)完善聽證員的遴選

申訴聽證員自身地位以及素質的如何關系到其是否能夠作出公正的聽證評議意見。所以,這就需要建立一個公正、高效的聽證員遴選制度,以保證聽證員在聽證會上發揮其應有的價值。[7]筆者認為對申訴聽證員進行一個統一的資源備庫和管理很有必要,可以解決實踐中臨時召開申訴聽證所帶來的不便。通過在社會中選擇符合申訴聽證會要求的人員,將其基本情況錄入數據庫,同時將其基本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并對其實施統一管理,形成聽證員遴選長效機制。

其次,根據申訴案件的復雜性,在選擇時應當保障聽證員的專業性,尤其是一些涉及專業領域(如金融領域、知識產權領域、醫學領域等)的案件。聽證員在刑事申訴案件聽證會中不能充當陪襯,要能夠獨立思考判斷,有發現案件錯誤的能力并提出高質量的申訴評議意見,因為其評議意見最終可能決定著申訴案件的實體走向,關乎申訴人的合法權益。

(三)強化聽證評議意見的約束力

從我國申訴公開審查關于聽證評議意見的規定來看,其對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約束力不足,程序規定聽證評議意見只是作為檢察機關作出決定的重要參考。為了保證刑事申訴公開審查的公正性和嚴肅性,保障刑事申訴公開審查的效果,有必要強化聽證評議意見以一定的約束力。直接賦予聽證評議意見法律強制性,非司法人員的聽證評議意見具有法律效力,能夠直接引起刑事再審的做法,不符合我國當前的司法實際,且在實踐中也不具有可行性。[8]

因此,筆者建議可采用折中的做法,當作出的聽證評議意見與案件承辦人的處理意見一致時,應當依照聽證評議意見作出決定。而案件承辦人提出的處理意見和聽證員的聽證評議意見存在重大分歧,不能得出一致結論,應當將公開審查聽證情況記錄及其聽證評議意見提交刑事申訴審查委員會,由其結合聽證評議意見、承辦人員的意見以及案件的全部案卷、聽證記錄作出決定。同時賦予聽證員及申訴人復議權,可以向檢委會或上級檢察機關復議,復議機關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公開答復申請復議人并充分說明不采納的理由。[9]相比只作為重要參考依據的模糊性規定更具明確性和約束力,可最大限度保障刑事申訴公開審查的開展效果。

五、總結

申訴是我國法律明確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是作為一種訴訟外的特殊程序發揮保障人權的特殊救濟手段。我國刑事申訴案件的聽證程序中人民檢察院在聽證程序的啟動、聽證員的選擇以及評議意見的采納都掌握了絕對的決定權,這對于申訴人的權利的保護是及其不利的。對于聽證程序的啟動條件予以規范的確定,減少程序啟動的難度,在聽證員的選擇上增強選擇的透明度和人員的專業性,同時借鑒其他程序的經驗保證評議意見的約束力,讓刑事申訴聽證程序充分發揮制度的價值。

[參考文獻]

[1]參見王祺國:《論刑事申訴制度的訴訟化改造——以檢察機關辦理刑事申訴案件為切入點》,《法治研究》法治研究,2018年第2期.

[2]參見張寶印、周習武:《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制度的構建》,《人民檢察》2018年第16期,第34-27頁.

[3]參見孫珊:《刑事申訴專家咨詢制度初探》,《江西警察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

[4]參見諶愛華:《關于聽證主持人制度的法律思考》,《上海大學學報》2006年第1期.

[5]參見張春明、穆彤、楊飛:《刑事申訴案件審查聽證制度的程序設計》,載《人民檢察》,2014年第5期.

[6]《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規定》第二十三條:“復查案件承辦人根據已經查明的案件事實和證據,結合聽證評議意見,依法提出對案件的處理意見。經部門集體討論,負責人審核,報分管檢察長決定。案件的處理意見與聽評意見不一致時,提交檢察委員會討論?!?/p>

[7]參見萬龍:《可否探索建立統一的聽證員數據庫》載《惠州日報》,2015年第F02版.

[8]參見:劉計劃、尹伊君、羅紹華:《如何強化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的力度與效果》,《人民檢察》,2018年第13期.

[9]參見王曉嵐、李偉智《芻議完善刑事申訴案件專家聽證制度》,《犯罪研究》,2019年第5期.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江西 上饒 334000)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