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輝
摘要:在大豆生產過程中,很多農民一直堅持傳統的生產模式,連續多年在同一地塊種植大豆,使得大豆線蟲病的發生率呈現逐年增高趨勢,嚴重影響大豆的產量和品質。要積極推廣應用大豆抗線蟲高產栽培技術,該文從選地整地、科學栽植、合理施肥、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控等方面論述了大豆抗線蟲病高產栽培技術要點,希望對提高大豆種植質量有所幫助。
關鍵詞: 大豆;線蟲病;高產;栽培技術
王 輝. 大豆抗線蟲高產栽培技術要點[J]. 農業工程技術,2020,40(26):71.
近年來,隨著國家農業產業結構不斷調整,種植結構得到了極大優化。國家支農、惠農政策的出臺和實施,進一步激發了農民種地的積極性。大豆作為全國主要糧油作物,在保證國家糧油正常供給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來,大豆種植規模不斷擴大,但由于栽培管理不科學,長時間在同一地塊種植同一品種大豆,使各種病蟲害發生率增高,其中大豆線蟲病發生率顯著增高,要轉變傳統的生產模式,推廣應用抗線蟲病的高產栽培技術。
一、選地整地
線蟲病是一種土傳病害,主要寄生在土壤中。大豆播種之前,一定要結合當地線蟲病的發生特點,制定科學的輪作制度,一般要執行3年以上的輪作制度。大豆可以和玉米、小麥、花生、棉花等多種作物進行輪作。通常情況下應該選擇土壤層深、有機質含量豐富、排灌方便、地勢平坦的種植地。前茬作物收獲后對土壤進行一次深耕,打破犁底層。土壤深翻也能夠殺滅土壤當中的線蟲,減少害蟲基數,降低第2年的發病率,一般翻耕深度控制在25-30 cm。翻耕結束之后對土地進行整平處理,確保不漏耕、不重復。同時,做好田間的保墑工作,避免墑情散溢。播種前1周要提前起壟,壟距控制在65 cm[1]。
二、科學種植
1、選種
種植之前應科學選擇大豆品種,確保所選擇的品種適合本地區的氣候環境,生產潛力大,抗病性能優異,適應能力廣泛,增產增收效果好,蛋白質含量較高。確定大豆品種后,應從有資質的經銷商或者企業購買種子,索要購種憑證,避免假冒偽劣種子影響大豆產量和品質。大豆品種的純度不能夠低于98%,凈度不低于98%,發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12%[2]。
2、播前處理
大豆播種之前應該做好種子處理工作,這樣能夠有效預防線蟲等地下害蟲,確保播種之后出全苗、壯苗。播種前1周進行人工選種或機械選種,去除大豆當中的病蟲害粒、殘粒和機械損傷粒,確保種子大小一致、顆粒飽滿。沒有種植過大豆的土地,在播種之前每50 kg大豆與多菌靈200 g、水2500 mL混合均勻,在室內陰干,然后播種。
3、播種時間
結合當地的氣候環境、種植制度和大豆的生育周期確定最佳的播種日期,播種過早或過晚都不利于提高大豆產量。當5 cm耕作層的溫度達到8-10℃、田間持水率在20%-22%就可以播種了。吉林省延邊自治州大豆播種日期通常在5月中旬到5月下旬,最晚不能夠超過6月初。
4、播種量
要結合耕地的水分條件和生產能力確定最佳播種量。大豆播種時使用精量播種機一次性完成開溝、施肥、鎮壓等工作。機械化播種之前應該調整好設備,確定最佳定植株行距,確保下籽均勻,播種深度一致,不存在重復播種和漏播的問題。
三、合理施肥
大豆栽培中應該堅持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嚴格控制氮肥使用量。大豆播種之前結合整地施入完全腐熟的有機肥,一般每畝使用1000-1500 kg,施用有機肥還能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大豆苗期較為細弱,一般在大豆始花期每畝選擇使用尿素0.47 kg與硼鉬微肥133 g、磷酸二氫鉀100 g,兌水20 kg,葉面噴施。大豆生長到結莢期,每畝使用0.47 kg尿素并兌水20 kg噴霧。
四、田間管理
播種之前使用0.5%的阿維菌素顆粒撒到土壤層表面,翻耕到土層以下,可以起到很好的殺蟲滅蟲作用。播種后應密切觀察田間的出苗情況,缺苗時應從稠密地區移栽或補種相同品種的大豆。結合秧苗的生長情況,及時間苗、定苗。此外還應及時除草,出苗前可以使用90%的乙草胺和秦草酮等藥物混合噴霧,能夠去除闊葉類雜草和禾本科雜草。大豆生長到2-3葉期,雜草生長到2-4葉,以禾本科雜草為主的田間可使用精喹禾靈噴霧,以闊葉類雜草為主的大豆田可以使用滅草松噴霧。大豆生長前期,如果田間養分供給充足、生長較為旺盛,為了預防后期倒伏,應該在大豆封壟前做好化學防控工作,可以使用5%烯唑醇粉劑60 g,兌水20 kg噴施,防止大豆倒伏[3]。
五、結語
在大豆生產過程中,由于連作,大豆線蟲病發生率逐年增高,嚴重影響大豆的產量和品質。要改變傳統的生產模式,科學輪作,同時積極推廣大豆抗線蟲高產栽培技術,提高大豆種植效益。
參考文獻
[1] 侯東升,宋 生,黃清忠. 黑龍江種植抗線蟲大豆品種技術研究[J]. 農業與技術,2012(3):49.
[2] 黃清忠,侯東升,宋 生. 大豆高產栽培技術的分析[J]. 農業與技術,2012(3):52.
[3] 劉忠堂. 秋季大豆收獲和土壤耕作技術要點[J]. 大豆通報,2006(5):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