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璇
摘要:目的:評價纈沙坦治療高血壓合并糖耐量異常臨床療效。方法:2015年1月~2015年6月,纈沙坦組、氨氯地平組各42例,分別給予相應藥物治療。結果:治療后,纈沙坦、氨氯地平組白晝SBP、DBP、FPG、UM、Scr低于治療前,纈沙坦、氨氯地平組夜間SBP、DBP、FPG、UM 低于治療前,纈沙坦SDP、DBP高于氨氯地平組,纈沙坦FPG、UM低于氨氯地平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纈沙坦組血壓達標率低于氨氯地平組、血糖達標率低于氨氯地平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結論:纈沙坦治療高血壓合并糖耐量異常并不能增進血壓控制效果,但可改善腎功能。
關鍵詞:心血管病;高血壓;纈沙坦;臨床療效
【中圖分類號】R714.252 ? ? ? ? ? ? 【文獻標識碼】A ? ? ? ? ? ? 【文章編號】2107-2306(2021)13--01
心血管病是人類第一生命殺手[1]。我國現存心血管病患者約2.3~2.5億例,且隨著人口老齡化,發病率逐年上升。合并用藥是治療高血壓、冠心病等心血管病的主要方法[2]。纈沙坦是治療高血壓常用藥,常用于高血壓合并腎臟病降藥治療,但對于有糖耐量代謝異常高血壓患者,是否有必要采用纈沙坦治療尚無明確定論,本次研究試就此進行探討。
1資料及方法
1.1一般資料
以2015年1月~2015年6月,醫院門診收治的高血壓合并糖代謝異?;颊咦鳛檠芯繉ο?。納入標準:①臨床確診,無誤漏診;②以高血壓為主癥;③無高蛋白血癥,非高糖飲食;④輕度、中度高血壓;⑤未合并糖尿病、肥胖等其他可影響研究疾病,⑥知情同意。排除標準:①不符合納入標準;②有藥物禁忌癥;③妊娠期、哺乳期女性;④合并泌尿系統結石。共納入患者84例,其中男55例、女29例,年齡48~77歲、平均(61±11)歲。高血壓輕度70例、中度24例。OITG(8.0±4.3)mmol/L。文化水平:初中及以下31例、高中及以上53例。據入院順序,將患者隨機分為纈沙坦組、氨氯地平組各42例,兩組患者年齡、性別等臨床資料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1.2方法
纈沙坦組:給予纈沙坦(瑞士諾華制藥有限公司產),1日1次,80mg/d,晨服。氨氯地平組:給予氨氯地平,5mg/d,1日1次,頓服。持續12周。
1.3觀察指標
治療前、后,白晝與夜間收縮壓(SBP)、舒張壓(DBP),血糖(FPG)、尿微量白蛋白(UM)、血清肌酐Scr水平。血糖達標、血壓達標、心率達標。不良反應。
1.4統計學處理
收集數據建立WPS xls數據表,以SPSS18.0軟件進行數學統計,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表示,組間比較采用t檢驗或非參數檢驗,計數資料以數(n)或率(%)表示,比較采用檢驗,以P<0.05表示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 指標變化
治療后,纈沙坦、氨氯地平組白晝SBP、DBP、FPG、UM、Scr低于治療前,纈沙坦、氨氯地平組夜間SBP、DBP、FPG、UM 低于治療前,纈沙坦SDP、DBP高于氨氯地平組,纈沙坦FPG、UM低于氨氯地平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
2.2 療效與不良反應
纈沙坦組血壓達標率低于氨氯地平組、血糖達標率低于氨氯地平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2。
3討論
高血壓控制靶器官損害,其中心、腎、腦首當其沖,高血壓患者合并糖代謝異常是并發高血壓腎病等高危人群,需特別做好二級預防,積極提高血壓、血糖控制效果。本次研究顯示,單純從控制血壓效果來看,纈沙坦相交氨氯地平并無優勢,血壓控制達標率低于氨氯地平組,特別是夜間SBP、DBP高于氨氯地平,反映了兩種藥物藥代動力學差異。纈沙坦主要通過抑制交感神經與血管緊張素系統降壓,而改善糖代謝,具有一定的降糖效果[3]。硝苯地平是一種二氫吡啶類鈣拮抗劑,主要通過抑制鈣通道,起到松弛血管平滑肌、擴張周圍小動脈、降低外周血管阻力等作用作用,可協同降壓,作用更持久。纈沙坦最大的價值其可發揮一定的血糖調節作用,保護腎血管,預防高血壓性腎臟病。本次研究中,纈沙坦組FPG、UM下降更顯著,血糖達標率更高。纈沙坦同樣適用于有糖代謝紊亂的高血壓患者,但對于中重度血壓者,有必要聯合其他藥物降壓[4]。
參考文獻:
[1]中華醫學會心血管病分會,中華心血管病雜志編輯委員會.中國心血管病預防指南[J].中華心血管病雜志,2011,39(1):3-21.
[2]衛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中國心血管病報告2008-2009[R].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9.
[3]單紅英,劉春霞,秋冬梅,等.纈沙坦對高血壓合并糖耐量異?;颊咭谎趸脱装Y因子影響[J].心血管康復醫學雜志,2011,20(2):160-161.
[4]韓素芳.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聯合血管緊張素Ⅱ受體拮抗劑對糖尿病腎病腎功能臨床療效的Meta分析[J].2012,17(11):1257-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