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
每當談及腐敗話題,人們往往對貪官咬牙切齒;但有的人往往相對忽視行賄者的危害。然而俗話說得好,“一個巴掌拍不響”,行賄與受賄本就是腐敗同盟,二者狼狽為奸、沆瀣一氣,行賄的危害同樣不容小覷。
現實中,行賄者大都不把心思用在誠信經營上,而是熱衷于歪門邪道。從短期看,這會阻礙公平競爭,破壞營商環境,導致劣幣驅逐良幣,不利于經濟健康發展;從長遠看,這對我國的科技創新、綜合國力的提升乃至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都會造成嚴重損害。
更有甚者,正是一些行賄者不斷發送糖衣炮彈,才將原本老實本分的官員拉下水,將原本清朗的政治生態搞得烏煙瘴氣。所以說,反腐敗如果只查受賄而放過行賄,無異于揚湯止沸,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行賄受賄一起查,才能做到釜底抽薪。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中央組織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本欄目全部文章簡稱“《意見》”),對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做出部署,這是推動實現腐敗問題源頭治理、標本兼治的一項重要舉措。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探索推行行賄人“黑名單”制度。這意味著,行賄行為一旦坐實,行賄者今后將處處受限、寸步難行。
無利不起早,行賄者之所以心甘情愿地給官員奉上錢財,是因為他們想得到更多的回報。要斬斷行賄,就必須讓行賄者得不償失,付出慘痛的代價。隨著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出臺,行賄者們的下場只有一個:罪與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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