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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批閱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2021-06-30 23:23羅超群
湘潮(上半月) 2021年5期
關鍵詞:解放區新華書店人民出版社

★ 羅超群

劉少奇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并在會上做報告

泛黃的紙,豎排的鉛字,藍黑色的墨跡,紅色的書名……流淌一段歷史的記憶。翻開這本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第24頁(為《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的內容),“這就是說,在整個新民主主義的階段中,都是要保存富農經濟的。只有到了這樣一種條件成熟,以至在農村中可以大量地采用機器耕種,組織集體農場,實行農村中的社會主義改造之時,富農經濟的存在,才成為沒有必要了,而這是要在相當長遠的將來才能做到的”,這段文字被圈了出來,旁邊寫上了“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們的政策既允許富農經濟存在,又限制富農的剝削,我們要在土地改革勝利完成的基礎上,發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逐步實現農村中的社會主義改造工作,而完成農村中的社會主義改造,最后消滅富農的剝削”。這是劉少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這本書上留下的一處修改,表現了他對土地改革的關注與思考。

這本書是1952年1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為第5版。書長約18厘米,寬13厘米,共36頁,是國家一級文物。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用紅色的鉛字豎排印在封面的靠右處,在封面的靠左中部手寫有一個“正”字,書中內容分為《中央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3個部分。在此書中,劉少奇在《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這一部分用藍黑色的筆留下了10多處的修改:有對標點符號的修改,有對個別文字的更正,有對部分詞句的刪減或補充。其中,最大的修改就是第24頁那一處。劉少奇在這本書上留下的思考,給這本書賦予了新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第1版,是1950年7月由新華書店發行的,共印8萬冊,書名為《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1950年7月,該書再版,共印5萬冊,仍由新華書店發行。1951年6月,該書第4次出版,共印3萬冊,由人民出版社發行。1952年1月,該書第5次出版,共印4萬冊,繼續由人民出版社發行,書名改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用紅色字體豎排在封面的右側?!吨腥A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從第1版到第5版,共計印了25萬冊,這只是北京新華書店和人民出版社的發行量,不包括其他地區另外出版發行的。

在劉少奇同志紀念館的文物庫房里,該書共收藏了4本,分別是1950年7月出版的2本,1951年6月出版的1本,1952年1月出版的1本。其中,1952年1月出版的那本為國家一級文物,另外3本為國家三級文物。

不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還是之后,劉少奇都為我國的土地改革進行了不懈的探索,付出了大量艱辛的勞動。1946年通過的著名的“五四指示”,1947年10月10日頒布實行的《中國土地法大綱(草案)》都凝聚著劉少奇的心血,為當時全國消滅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提供了一個基本綱領,意義重大深遠。195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重要的土地法律。它的出臺,與劉少奇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恢復經濟,發展生產,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面臨的主要任務。其中,在占全國人口大多數的廣大新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是經濟恢復、生產發展的重要基礎。劉少奇有著較為豐富的土地改革經驗,土地改革的工作在中共中央領導層中歷來是由他分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后,土地改革的工作仍由劉少奇分管。

土地改革是一場劇烈的社會變革,劉少奇對此十分慎重。為了讓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有步驟地進行,劉少奇1950年1月4日為中共中央起草關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減租減息和征收公糧的指示,2月12日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起草《關于新解放區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糧的指示》。是否保留富農經濟,是土地改革中比較有爭議的問題之一,中共中央非常重視。中共中央經過多次反復討論和征詢黨內外人士的意見,最后確定保留富農經濟。4月29日,劉少奇在北京慶祝五一勞動節的演說中公開宣布保留富農經濟。

在確定了新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分地區、分步驟進行且保留富農經濟之后,劉少奇以主要精力,主持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和向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所做的關于土地改革的報告、全國政協一屆二次會議所做的《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6月6日至9日,中共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劉少奇在全會上做關于土地改革的報告,會議決定成立由劉少奇負責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員會,負責審定有關土地改革的文件,指導全國的土地改革工作。14日至23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的中心議題是討論改革封建土地制度問題。會上,劉少奇做《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對中國土地改革的重大意義、基本目的、方針政策和步驟進行了系統論述。6月20日,劉少奇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草案)》的起草修改情況向會議做了說明報告。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后公布施行,正式成為在全國新解放區開展土地改革運動的法律依據。

1950年6月30日,《人民日報》分別于第一版和第二版全文刊印了劉少奇的《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并配發社論《為實現全中國土地改革而斗爭》。社論指出:這是兩個極端重要的文件,對于正在完成新民主主義革命,逐步開始建設的中國,是有偉大歷史意義的。除此之外,各地的政府公報、政報,如陜西人民政府公報、河南人民政府公報、湖南政報、天津政報等,都刊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1950年7月,新華時事叢刊社將《關于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匯編后由新華書店出版發行,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很快再版。各地也紛紛翻印,江蘇省蘇北農民協會籌備會、華東人民革命大學南京分校、中共江西省委社會主義教育工作團南昌市工作團等,將此作為當地進行土地改革的學習資料。

1950年秋后,土地改革運動在全國有3.1億人口的新解放區分期分批地、有計劃有步驟地展開。1953年春,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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