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外信托糾紛始末及其背后的公司治理之亂

2021-09-08 02:09薛京
財富管理 2021年4期
關鍵詞:魯南趙先生安德森

薛京

最近,一篇關于律師通過海外信托侵占客戶資產的文章迅速刷爆朋友圈,題目非?;鸨巴梁馈薄巴泄隆薄白约胰松衔弧?,眾多吃瓜群眾迅速腦補出一場職業倫理大片。甚至牽扯出海外信托不可信的言論。由于筆者專注財富管理,為很多客戶提供過境內與離岸信托服務,所以這兩日很多朋友紛紛私信我的觀點。

秉承未見全貌、不予置評的習慣,我更愿意看到一手資料,再下定論。根據文章提供的線索,我下載了東加勒比高等法院商業法庭的判決書(以下簡稱:BVI法院判決)與相關信息,并查詢裁判網、天眼查等信息公開平臺,希望給讀者提供更多的細節,幫助我們理清來龍去脈,以便律師、財富管理行業更好地總結與反思。

魯南制藥產權糾紛肇始:政策原因股權由律師夫婦美國公司代持

魯南制藥全稱魯南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家多個部委認定的國家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包括魯南厚普、魯南制藥貝特、新時代藥業、魯南制藥新時代醫藥等,是中藥、化學藥、生物制劑及原料兼產的綜合制藥集團(官網信息)。

1990年代,中國政府給與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為了獲得稅收優惠(外國投資企業持股不得低于25%),1994年,魯南制藥創始人趙志全先生引入一家美國公司SITIC America Inc(Sitic),持有魯南制藥25.7%的股份(以下簡稱:標的股權)。

在本案中,BVI法院判決的法官認為,標的股權的最終受益所有權是訴訟的核心問題。后因趙先生與Sitic董事孫先生(外資企業沒有股東會)關系惡化,最終雙方達成一致,Sitic將其股份出售給趙先生指定的買家,Sitic退出魯南制藥。

對于趙先生和魯南制藥而言,當務之急是找到Sitic的替代者保住中外合資企業的身份。根據判決,趙先生結識了籍貫同樣是山東的中國律師王某,王的妻子魏女士(美國稅務居民)在美國注冊有一家公司Kunlun Properties Inc(以下簡稱:昆侖美國)。

2001年3月15日,魯南制藥與昆侖美國簽訂了股權委托協議,魯南制藥委托后者代持標的股權,昆侖美國同意接受委托,代表魯南制藥持有了2100萬股外資股;對Sitic的股權價款由魯南制藥支付,乙方每年向魯南制藥收取8萬元人民幣的服務費。

從判決證詞和其他證據來看,王某一直清楚股權代持是臨時安排,因為持有魯南制藥股份并代為收取分紅會對其配偶魏女士在美國的納稅帶來不利影響。2001年5月18日,魯南制藥向中國政府申請批準中外合資企業股份轉讓協議,標的股權轉讓于2001年5月30日獲得批準。同日,魯南制藥向昆侖美國分兩期各劃撥人民幣3,780萬元,該付款作為應收昆侖美國的款項記入魯南制藥的賬簿。

所以,這個二十年前被批準的外資企業股權轉讓有兩個爭議焦點:1. 魯南制藥按照中國法律能否委托第三方代持自己股權?代持協議是否有效?2. 魯南制藥給昆侖美國所匯款項的真實性質是什么?

標的股權第二次轉讓:海外架構助創始人獲得標的股權及其他權益

2003年起,在昆侖美國的協助下,趙先生做了如下一系列海外股權架構調整,最終持有了標的股權和魯南制藥旗下魯南厚普、魯南貝特、新時代藥業股權的部分股權。

2003年11月10日,昆侖美國與趙先生簽訂轉讓協議(“2003年股權轉讓協議”),據此昆侖美國同意轉讓標的股權及安德森公司(Endushantum Investments Co Ltd, a BVI company)的股份給趙先生。

2003年,魯南制藥和昆侖美國分別投資3000萬元和1000萬元(昆侖美國的資金來源于趙先生)在魯南厚普、魯南貝特,這些投資于9月18日獲得魯南制藥董事會批準。

2004年10月26日,昆侖BVI(Kunlun Newcentury Investment Holdings CoLtd)注冊成立,趙先生為唯一股東和董事。2004年11月1日昆侖美國與昆侖BVI簽訂股權轉讓協議(“2004年股權轉讓協議”),對2003年股權轉讓協議進行了修改,昆侖BVI被替換為受讓人,從而把標的股權和安德森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了昆侖BVI。(昆侖BVI的實控人是趙先生)。

2006年8月,魯南厚普、魯南貝特、新時代藥業同意將其股份從昆侖美國轉到Endusantum(“2006年轉讓協議”),臨沂政府批準了轉讓。

2006年10月11日,魯南制藥董事會決議批準將標的股權從昆侖美國出售給安德森公司(筆者注:應該是受讓方從昆侖BVI調整為Endusantum)。協議條款載有:昆侖美國將轉讓公司25.7%的股份給其全資子公司安德森公司;同意安德森公司承擔外國投資者的相關責任,并作為新的外國投資者繼續履行對魯南制藥的權利和義務(筆者注:但決議中并沒有載明安德森代持魯南制藥股權)。該轉讓于2006年12月8日獲中國商務部批準。

經過一系列股權轉讓操作,趙先生通過實控公司昆侖BVI全資持股安德森公司,而后者最終持有魯南制藥以下股份:2100萬股(或25.7%)魯南制藥股份;1250萬(或25%)的魯南厚普股份;1250萬(或25%)的魯南制藥貝特股份;4725萬(或25%)新時代藥業股份;和4250萬(或25%)的魯南制藥新時代醫藥股份。法官認為2011年7月19日之前,趙先生對于相關股權的法定所有權很清晰(見圖1)。

境外二個信托設立始末:標的股權所有權開始變得不清晰了

2011年7月19日,趙先生和魏女士(安德森公司的唯一董事)簽署了一份信托文件,其中約定:該信托(下稱:趙氏信托)是可撤銷信托,唯一受益人是委托人,即昆侖BVI;委托給受托人的信托財產為安德森公司及其名下的財產。同日,安德森公司的股份被轉讓給魏女士,根據判決魏女士應該是受托管理以上信托財產(見圖2)。

2014年11月趙先生癌癥惡化,女兒趙龍飛回國內。11月9日,趙先生寫給魏女士一封信,內容如下:

“親愛的魏女士:根據昆侖BVI與您簽訂的信托協議,已委托您管理安德森公司和所有以其名義持有的財產。在信托契約中,我們還同意向我指定的第三人免費轉讓所有信托財產,現在我決定轉移安德森公司和所有以它的名義持有的財產給我的女兒趙龍……請收到后盡快安排過戶手續?!?/p>

2014年11月14日,趙先生去世,根據報道張貴民成為新任董事長。隨后幾年,魯南制藥陷入了高管爭權紛爭,兩大高管陣營都想拉攏趙先生之女加入自己,同時公司高管還希望推進股權激勵計劃。

2014年12月29日,王某向趙龍發送了一份“海外發展計劃草案”。同時,王某還和趙龍討論了“連續三年關鍵人物的持股比例”,公司上市有三個關鍵人物:Alpha(運營)、Beta(財務+reliable)和Gamma(政治關系+法律關系+reliable)。這三個人(高管)應該分別持有上市公司不少于5%的股份。

王某提議,設立三個信托:一個以趙龍為唯一受益人,持有安德森公司的80%股權;另一個為王姓高管和他的孩子,持有10%的控股權;第三個為王某本人及其子女,持有剩余10%的控股權。

2015年1月,趙龍回中國時,王某再次建議魯南上市前設立家族信托,趙龍不同意信托方案。2015年5月趙龍畢業。王某夫妻、王姓高管等人參加了畢業典禮。趙女士說這次及以后沒再討論過關于三人獲得安德森股權的事宜。

2015年6月5日,王某、王姓高管和張姓高管在海外設立的中直公司和玉值公司注冊成立。2015年8月5日,在趙龍不知情的情況下,魏女士將安德森公司的兩股已發行股份轉讓給玉值公司。同日,安德森公司給玉值公司發行新股44,998股,給中直公司發行新股5000股。

2016年9月,王某成立恒德公司,他是唯一的董事和股東。2016年11月,魏女士設立了“悅榕信托”,她任命恒德為受托人、管理信托財產,包括玉值公司的所有股份。該信托的原始受益人是趙女士和王某夫妻的女兒,王某擔任保護人,他有權添加和刪除受益人,也就是最終受益人的決定權在王某手中。

筆者看到,對于這個信托的設立,趙女士根本不知情。其委托人(設立人)是魏女士,受托人是其先生的獨資公司,受益人是兩個人的獨生女和趙女士(還有可能被刪掉),受托資產是玉值公司的股權,而玉值公司增持安德森股權一事根本是背著趙女士進行的。所以,這個信托嚴重違反了誠信與信托“trust”的根本倫理(見圖3)。

2017年2月20日,趙女士第一次了解到悅榕信托的存在,她追問王某設立信托的玉值公司股權與安德森股權的相關性。王某先說玉值持有安德森公司的所有股份,后又更正為持有90%,其中10%由中直公司持有。趙女士當即威脅要起訴王某,王某表示辭去該信托保護人一職,由趙龍母親擔任保護人。

同時期,魯南制藥陷入公司治理與爭權之亂,高管隊伍分成兩大陣營,爭奪公司管理權。安德森持有魯南制藥25.7%的股權歸屬爭議也被曝出。2017年3月10日,魯南制藥致信魏女士:認為安德森對持有的魯南制藥股權設立信托,損害公司利益,要求其立即停止履行和終止信托協議。

之后另一陣營高管再次致信:在新董事長和總經理上任前維持現有股權結構,請不要在此期間轉讓公司的股份。同年7月,恒德公司給了趙女士一個承諾函——承諾維持股權現狀、中直也向趙女士承諾維持其在安德森公司10%股權的現狀。2017年8月21日,趙先生女士和昆侖國際BVI作為原告起訴(以下簡稱:2017年BVI訴訟)玉值公司、中直公司、魯南制藥、安德森公司。

至此,原本清晰的趙氏對魯南、厚普、貝特等公司股權的權益,因為魯南治理之亂而產生巨大挑戰,以及中直、玉值公司對安德森的持股開始變得有爭議起來。

魯南制藥在國內啟動標的股權之爭,安德森并未還手

魯南制藥于2019年12月5日對安德森公司提起訴訟,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魯南制藥認為:2006年9月昆侖美國和安德森公司簽署了一項股權轉讓協議,昆侖美國將標的股權委托安德森代其持有,安德森公司承諾承繼昆侖美國的所有權利和責任,魯南制藥董事會通過了一項決議并確認了這種變化。這是對2001年魯南制藥與昆侖美國委托代持協議的調整。2019年9月10日,《解除委托持股通知書》由魯南制藥書面通知安德森,雙方解除標的股權的委托代持關系。

被告安德森公司主張:1. 承認與魯南制藥委托持股關系的存在。2. 原告應自2011年起向被告支付服務費。3. 被告愿意根據2006協議約定配合解除委托協議股權及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簽訂魯南與安德森的委托持股協議成立,雙方均未提出上訴(安德森的董事及代表是魏女士)。無論是安德森自認標的股權是代魯南制藥持有,還是不提起上訴,其實魏女士都違反了趙氏信托的受托人義務,沒有積極地維護趙氏信托關于系爭股權的所有權主張。

更為重要的是,在臨沂訴訟中,無論是安德森公司、其代理律師還是魯南制藥均沒有向中國法院提出這25.7%的股權已于BVI法院提起訴訟,即標的股權歸屬在海外屬于未決。

本案中,東加勒比法院法官質詢了證人王某,作為標的股權系列變動的知情人,王某有沒有將其告知給臨沂訴訟安德森的代理律師?王某說在臨沂訴訟中,他向安德森公司的代理律師提出了BVI訴訟的問題,但他們“建議……英屬維爾京群島的程序不相關,不應被提出?!币簿褪钦f,王某沒有提交任何關于BVI訴訟的書面資料給安德森。

同時,王某聲稱受公司威脅,所以未能向東加勒比法院披露臨沂訴訟,法官在判決中嚴厲指出:王某等人未能及時披露臨沂訴訟,完全沒有誠信,他和妻子、魯南相關高管可能涉及藐視法庭罪。

本案爭議的最大焦點:2001年委托代持協議是否違法

筆者認為,本案案情雖然涉及境外股權信托,但爭議的核心是魯南制藥25.7%股權的歸屬——魯南制藥本身還是趙先生?庭審中爭議的焦點主要有兩個:1. 2001年魯南制藥委托昆侖美國代持是否有效?2. 趙先生通過昆侖BVI最終獲得魯南制藥及下屬關聯企業股權是否違反董事職責,屬于與公司交易?

關于第一個焦點,訴訟雙方都派出了各自的法律專家——穆先生與王教授。兩個人各自向法院提交了書面報告,東加勒比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判決中大篇幅的引用、論證了中國《公司法》的演變與規定,法官的態度傾向穆先生的觀點,采信了中國《公司法》關于公司不能回購自己股份,除非出于減資的安排(1993年《公司法》第149條),否則違反資本充實的原則。

王教授的觀點是:魯南制藥并未直接回購自己的股份,而是通過昆侖美國第三方名義代持,不違反第149條規定,只是一個臨時性安排。王教授甚至提出了中國核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一案作為支持——這個代持案件的目的是一個短期的解決方案。

不過,東加勒比法官認真學習了中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后,支持了穆先生的觀點,即2001年委托代持協議違反了1999年中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所以該協議是無效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對于魯南制藥趙先生是否違反董事職責,法官的觀點是:魯南制藥到2017年才開始懷疑趙女士對魯南制藥股份的最終實益擁有權,起因是高管二大陣營之間發生了分裂,雙方都想拉攏趙女士,當她拒絕與任何一方結盟時,魯南制藥開始提出了股權所有權問題。

而且,除了股權委托協議證明魯南制藥有代持安排,所有其他書面證據均相反;再者,魯南制藥的賬簿明確顯示了對昆侖美國的兩筆借款,并未顯示第三方代持的對外股權投資,如果代持是真,則意味著財務歪曲了事實,對政府隱瞞了公司對股權的立場。法官認為:從整體上看,在平衡可能性的基礎上,趙先生支付了這些借款,他是標的股權和其他相關企業股權的所有者及最終實益擁有人。

至于趙先生是否違反了公司不得貸款給高管以及高管不得與公司交易的公司法規定,東加勒比法院判決認為:魯南制藥的貸款是給昆侖美國的,而不是對趙先生,而且證據顯示趙先生已經以厚普及貝特的利息支付入賬方式替昆侖美國還了;此外,即使魯南制藥錯誤貸款給趙先生,法律后果也有限,不影響股權實益的歸屬;最后,合同是魯南制藥和昆侖美國簽署,并非和趙先生。

法官進一步解釋,趙先生用自己的錢購買了厚普和貝特的股份,使用厚普和貝特的紅利償還魯南制藥的貸款是合法的;即使趙先生有違反董事職責的行為,也不會引起魯南制藥對標的股權所有權的索賠。

綜上,法院不承認臨沂訴訟判決的效力,不支持魯南制藥對標的股權所有權的主張,支持了系爭股權最終實益擁有人屬于趙先生。并且,法院認為,魏女士轉讓安德森公司2股股份給玉值公司及向玉值公司發行44998安德森公司新股、向中直公司發行5000股新股的行為,嚴重違反了誠信。利益相關方王某夫妻和張姓高管都知道真相,趙女士和昆侖BVI有權收回所有股份。

關于本案的一些思考

對中國高凈值人士,離岸信托到底是否可“信”?

在這個案子曝光之前,很多高凈值人士都認為國內信托不夠完善,沒有英美法系的信托傳統,而且很多高凈值人士有海外資產的配置,所以很多家族更傾向于在海外設立信托,常見的如香港、新加坡、BVI、耿西島信托等。這些地區大多是原來的英聯邦成員,信托傳統和信托法都很發達。

內地客戶、尤其是在海外上市的家族企業越來越多地在上市公司股權架構的頂層做家族信托安排,如小米公司、瑞幸咖啡、龍湖地產。

回看本案,趙氏信托于2011年成立,彼時大多數中國企業家對于海外信托的概念還非常陌生。在沒有經過上市的洗禮、沒有看過各大境外信托公司的路演、沒有思考過境外上市信托設立的成功案例時,趙氏信托可謂是大膽的嘗試。

但是趙先生對于信托的基本法理是否了解,不得而知。在信托安排中,受托人(Trustee)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其行使權力是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因為,信托設立后,資產就成為信托的獨立資產,不再是委托人的;而且,在長期限的信托中,委托人去世后,信托繼續有效,受托人可以繼續行使權力。

本案中,趙先生在病危時書面指示魏女士轉讓安德森股權給女兒,魏女士沒有實際執行,反而通過設立悅榕信托侵占安德森股權,在臨沂訴訟中安德森自認與魯南的股權代持安排。凡此種種,違反了信托的基本法理與委托人的信任,當事人是否可以在美國、中國、BVI等地提起索賠,可以繼續關注。

但是,筆者并不認為僅從這個案子就得出海外信托也不可靠的結論。趙先生由于信托經驗不足且盲目信任,所以在遴選受托人時出現了問題。這個案子給很多內地客戶敲了個警鐘——信托是個復雜安排,一定要徹底弄清楚離岸信托整個法律關系的具體含義、相關主體職權職責、設立信托的法律后果,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基礎上再去決定是否需要設立信托,以及受托人是否經得起信托的責任。

結合本案,不建議委托個人或相關利益人實控的實體做受托人,要選擇業績優秀、記錄良好的專門信托機構擔任受托人。另外,最好委托專業人士協助審核信托整體安排是否安全、是否能夠實現信托目的。

當然,對于信托保護人的設立也直接影響到信托財產安全與信托目的的實現,在悅榕信托中王某作為利益相關方擔任保護人有違誠信,所以保護人最好可以設計一個機制,互相約束以避免保護人利益輸送。比如香港明星沈殿霞的信托,受益人是女兒,而保護人有四個,要一致同意才能決定信托相關事項。

所以,信托作為工具是中性的,復雜的是人心。中國客戶的作業就是認真理解信托這個工具,從條款安排等細節提前抵御人性的復雜。

本案的禍端是各個環節的治理之亂,核心是利益

首先是標的股權的歸屬。對于25.7%股權到底屬于個人還是魯南集團,歷次外部協議、內部決策文件都沒有給出明確的認定,如果魯南認為是自己的,應該在2006年股權由昆侖美國轉給安德森時,就明確書面約定,而不是在BVI法院上讓證人做各種彼此矛盾的證詞。

對于趙先生而言,如果認為標的股權屬于自己,應該盡快解決2001年魯南委托昆侖美國代持標的股權的代持文件遺留問題,由公司正式認可其實控昆侖BVI對標的股權的所有權。

其次是公司治理治亂。作為一個股份公司、一家大型藥企,在賬上幾千萬元對于昆侖美國的借款事實存在下,直到2017年才提出標的股權歸屬問題,并在中國和BVI法院的訴訟中均對相關訴訟緘默不談,確實存在不規范之處,這也是BVI法院不支持魯南訴求的重要原因。

最后是利益環節的亂象。王某既是魯南制藥的法律顧問,又通過昆侖美國協助趙先生做了一系列股權調整,這一系列調整當時是為了公司還是創始人?他彼時清楚在為誰服務嗎?事后立場不同時說的明白嗎?

何況,本案中他的太太也深度參與,擔任了趙氏信托的受托人、悅榕信托的委托人,王某自己作為保護人,其他高管也深度參與進中直公司和玉值公司中。細看本案,每個人都深度卷入圍繞標的股權的利益迷霧,甚至忽視了這背后本來應該清晰的法律關系——所有權關系、信托責任、高管責任……

合規是企業和企業家的生命線,否則現實會給出教訓

本案中,盡管臨沂法院支持了標的股權是魯南委托安德森代持的,但是東加勒比高等法院援引中國《公司法》《合同法》,清晰地論證了委托協議違反了中國法律關于資本充實原則,應屬無效??吹竭@里,真是精彩拍案,英美法系法官高水平的法律修養,短時間對外國法律立法目的和邏輯的掌握與闡釋,確實值得我們學習。所以,即使魯南真覺得委屈,也要因為實質違規而承擔不被支持的后果。

對于趙先生而言,標的股權的獲得一系列安排也確實不是完美的。畢竟償還魯南借給昆侖美國的借款主要來自厚普和貝特的利息分紅,而當時通過昆侖美國的投資款僅為1000萬元。不過,正如法官所言,除了2001年代持協議,其他書面證據都對魯南不利。所以,在財富的取得上,第一桶金有可能存在不規范的地方,或者是證據缺憾。但是,隨著第一代企業家退出歷史舞臺,“野蠻成長”也應該被合規自律所代替,而且應該刻入骨髓。一步一個腳印,財富更踏實。

這個案子的鍋不應該由信托背,而是中國企業和企業家治理短板幾十年欠的作業。

猜你喜歡
魯南趙先生安德森
郭子化對魯南抗日統一戰線的歷史貢獻
臨沂魯南弦子戲采風報告
魯南普通高校乒乓球選課現狀研究
趙先生
男人的寶貝手機
趙先生的“人間煙火”
好兄弟,別哭,我沒事
捉與放背后的法與情
“捉與放”背后的法與情
魯南晉南 小麥開鐮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