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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隴右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探析*

2021-12-03 20:31安梅梅
關鍵詞:天水匈奴設置

安梅梅

(寶雞文理學院 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陜西 寶雞 721013)

“隴右”作為地域范圍,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隴右”等同于唐代“十道”時期隴右道的轄域,狹義的“隴右”僅指今甘肅省黃河以東、青海省青海湖以東至隴山的地區。本文所述“隴右”是依據《隴右文化概論》所指“隴右”的地域范圍,即包括了隴東地區在內的甘肅省以東地區,或者是甘肅省東部地區。[1](P20-21)

秦在隴右設有隴西和北地二郡。兩漢時期,隴右的政區建置有所變動,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 , 從北地郡分置出安定郡,從隴西郡分置出天水郡。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武都郡。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 ,置金城郡。這樣, 西漢時的隴右就有隴西郡、天水郡、北地郡、安定郡、武都郡和金城郡六個郡級建置。東漢建安中期(196—220年)天水郡改稱為漢陽郡。

隴右自古是多民族的聚居地,先秦時期,這里就已經聚居著戎、羌、氐等一些古老的民族。兩漢時期,隴右依然是漢族、匈奴、羌、氐等民族的聚居地。近年來,學術界對漢代的民族管理建置展開了多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很豐碩,但多側重于民族管理體制宏觀層面的探討。本文則以漢代在隴右民族地區設置的屬國、道和護羌校尉等建置為中心,擬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具體論述漢代隴右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并分析其特點、探討其設置的歷史意義等。

一、漢代隴右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

漢代在隴右不僅設置郡縣,還設置了適應當地民族發展特色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即屬國、道和護羌校尉,下面分別對其進行簡要論述。

(一)屬國

秦漢時期,對歸附于中央政府的邊疆民族部眾實行屬國的管理,這是一種相當于郡級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如《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元狩二年,……渾邪王乘傳先詣行在所,……降者數萬,號稱十萬?!禹曋?,乃分徙降者邊五郡故塞外,……因其故俗為屬國?!?張守節《史記正義》:“各依本國之俗而屬于漢,故言‘屬國’也”。[2](P2934)從此段史料記載可以看出,屬國管理的部眾是歸降于中央政府的邊疆民族部眾,其特點是實行“因其故俗”的管理方式,即允許屬國管理下的民眾可以保留其原有的社會組織、生產和生活方式等。傳世文獻對漢代設置的屬國有明確記載,一般都是在某個郡劃分出一定的土地,將歸降的少數民族部眾安置于其中,即“擇地安置”。對于這些被“擇地安置”的屬國,一般是以所在郡的名稱對其命名的。漢代在隴右設置過天水屬國、安定屬國和金城屬國,茲對其簡要論述。

1.天水屬國(也稱隴西屬國)

《漢書·地理志》記載有天水郡條:“天水郡,武帝元鼎三年置……勇士,屬國都尉治滿福?!盵3](P1611-1612)即天水郡設置于漢武帝元鼎三年,其下轄的勇士縣滿福是屬國都尉的治所??梢?,西漢在天水郡轄域內擇地設置過屬國。這個屬國因為被設置于天水郡的轄區,因此被人們習慣上稱為天水屬國。又因其屬國都尉的治所勇士縣之前一直隸屬于隴西郡,直到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時才從隴西郡分置出來并劃歸天水郡。因此,也有人將天水屬國習慣上稱為隴西屬國。

天水屬國管理的民眾是匈奴族。王宗維認為,天水屬國是漢武帝時期西漢政府為了管理匈奴折蘭部和盧胡部的歸降民眾而設置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4](P46)武沐通過對相關考古資料的分析,認為天水屬國管理的民眾應是一部分降漢的匈奴休屠部眾。[5](P406)雖然這兩種觀點存有一定的爭議,但都認為天水屬國是漢武帝為了安置匈奴降眾而設置的。所以,不管天水屬國的設置是為了安置哪一部匈奴降眾,可以肯定的是天水屬國的設置應與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西漢王朝對匈奴發動的河西之役有關。天水屬國應設置于漢武帝“復增屬國”時期,即漢武帝元狩三年(前120)。

天水屬國的建置一直存在到了西漢末期,這可從西漢末期有關天水屬國都尉張放的一些歷史記載中得到證實?!稘h書·張湯附張放傳》:“上不得已,左遷放為北地都尉……太后以放為言,出放為天水屬國都尉。永始、元延間,比年日蝕,故久不還放?!盵3](P2656)此條史料中記載的“永始”和“元延”二詞是西漢成帝統治后期的年號,由此表明了張放任職天水屬國都尉的時間已接近于西漢統治的末期。如從具體時間上來分析,此時期距西漢滅亡只有十幾年的時間,這也能夠間接地說明西漢天水屬國的建置極有可能一直存在到了西漢末年。傳世文獻和考古資料中沒有東漢時期設置天水屬國的相關記載,可見,東漢時期天水屬國停設。

2.安定屬國(也稱三水屬國或北地屬國)

《漢書·地理志》記載有安定郡條:“安定郡,武帝元鼎三年置……三水,屬國都尉治?!盵3](P1615)即安定郡設置于漢武帝元鼎三年,在其下轄的三水縣是屬國都尉的治所??梢?,西漢在安定郡轄域內也擇地設置過屬國,這個屬國因為被設置于安定郡的轄區,因此被人們習慣上稱為安定屬國。又因其具體屬國都尉的治所在安定郡的三水縣,所以這個屬國也被人們稱為三水屬國。而作為屬國都尉治所的三水縣在西漢初原屬于北地郡,直到漢武帝元鼎三年從北地郡劃分出一些地區后又設置了安定郡,“安定郡,武帝置。八城,……三水、……故屬北地?!盵6](P3519)??梢?,三水縣又故屬北地郡。因此,人們以屬國都尉治所三水縣故屬北地郡的緣故,又將安定屬國稱為北地屬國。

關于西漢安定屬國管理的民族,據《后漢書·盧芳傳》記載,盧芳的先祖本為西漢武帝時期歸降于漢的匈奴部眾,被漢武帝安置于安定屬國。王莽時,盧芳率部眾“乃與三水屬國羌胡起兵”[6](P505-506)。此處的“羌”,顧名思義,指的是羌族,“胡”一般情況是對北方塞外少數民族的總稱,但此處將“羌”和“胡”放在一起記載,則“胡”主要是指匈奴民族。因此,可以肯定西漢時期安定屬國民眾的身份并不單一,既有匈奴部眾,也有羌族部眾。

關于西漢安定屬國的設置時間,通過對相關史料的分析可以得出安定屬國在西漢時期被設置過兩次:第一次設置是為了安置部分匈奴渾邪王的歸降部眾,具體時間是在西漢武帝元狩三年(前120);第二次是為了安置在匈奴五單于爭斗過程中降漢的呼韓邪部下大將及其部眾,具體時間是在西漢宣帝五鳳三年(前55)。

關于西漢安定屬國都尉的任職者,據《漢書·楚元王傳》記載,劉歆曾擔任過安定屬國的屬國都尉,但相關記述比較簡單:“數年,(劉歆)以病免官,起家復為安定屬國都尉?!盵3](P1972)這表明劉歆曾不止一次擔任過西漢安定屬國的都尉。從劉歆生活的具體年代來分析,劉歆生活于在西漢末和王莽執政時期。因此,結合當時的時代背景和劉歆當時擔任安定屬國都尉的情況,可以斷定安定屬國自漢武帝創建,歷經宣帝時的重新建置,其建置一直存在到了西漢末年。

東漢建立后,繼續沿用了西漢時期安定屬國的建置。據《后漢書·盧芳傳》載,“安定屬國胡與芳為寇,及芳敗,胡人還鄉里,積苦縣官徭役。其中有駁馬少伯者,素剛壯;二十一年,遂率種人反叛?!盵6](P508)此事件發生于東漢建武二十一年(45),這說明東漢建立之初安定屬國是存在的,其極有可能是直接承襲了西漢時期安定屬國的建置。

東漢時期,安定屬國轄域內匈奴部眾的人口比重開始下降,由以西漢時期的匈奴部眾為主,逐漸變為以羌族部眾為主。這主要是因為東漢時期羌族的分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據《后漢書·西羌傳》等相關資料記載,安定郡曾是東漢時期羌人的主要活動場所之一,當時的安定屬國轄域內應該也生活著很多的羌人部落。

關于東漢時期安定屬國的任職人員,史書有明確記載者有安定屬國都尉張奐、李翕、蓋思齊、范陵。其中范陵擔任安定屬國都尉的時間是在東漢建安年間,即建安十九年(214)“(安定太守毌丘)興至,遣校尉范陵至羌中,陵果教羌,使自請為屬國都尉?!盵7](P1879)這也表明了安定屬國的建置一直存在到了東漢末期。

3.金城屬國

《漢書·地理志》在記載金城郡時沒有提及金城屬國都尉的治所,但西漢時期金城屬國確實是存在的,這可從其他文獻記載中得到印證。如《漢書·宣帝紀》有關于宣帝時置金城屬國的記載,即神爵二年(前60)五月,“羌虜降服,斬其首惡大豪楊玉、酋非首,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盵3](P262)對此歷史事件,《漢書·趙充國傳》有更為詳細的記述:“羌若零、離留、且種、兒庫共斬先零大豪猶非、楊玉首,及諸豪弟澤,陽雕、良兒、靡忘皆率煎鞏、黃羝之屬四千人降漢。封弟澤二人為帥眾王,離留、且眾二人為侯,兒庫為君,陽雕為言兵侯,良兒為君,靡忘為獻牛君。初置金城屬國以處羌?!盵3](P2993)類似事件在《資治通鑒》等其他文獻中也有相關記載,茲不贅述??梢钥闯?,西漢金城屬國的設立主要是為了管理歸附于漢的西羌部落。

關于金城屬國的都尉治所,《漢書·地理志》雖然沒有記述,但有學者對其進行了相關考證。王宗維通過對《水經注》和《十三州志》中相關金城屬國都尉治所的比較分析,認為西漢金城屬國都尉的治所最初應設置于金城郡允吾縣西。[4](P50)

東漢時,由于邊疆形勢和羌族的分布格局等發生變化,金城屬國停設。

(二)道

道是秦漢時期在部分民族聚居地區設置的一種特殊的地方行政管理建置,其級別相當于縣。傳世文獻對秦漢時期道制概念的記述主要有如下幾條。如,《漢書·百官公卿表》:“有蠻夷曰道?!盵3](P742)《后漢書·百官志》:“凡縣主蠻夷曰道?!郧刂埔??!盵6](P3623)《漢舊儀》卷下:“內郡為縣,三邊為道?!盵8](P82)可見,道最早設置于秦,是秦的職官建置,其管理的對象主要是聚居于所謂“三邊”地區的少數民族。

漢承秦制,據《漢書·地理志》記載,西漢在隴右設置的道如下:武都郡設有五道,即故道、平樂道、嘉陵道,循成道和下辨道。[3](P1609)隴西郡設有四道,即狄道、氐道、予道和羌道。[3](P1610)天水郡設有四道,即戎邑道、綿諸道、略陽道和豲道。[3](P1611-1612)安定郡設有一道,即月(支)[氏]道。[3](P1615)北地郡設有三道,除道、略畔道和義渠道。[3](P1616)

東漢建立之后,繼續沿用了西漢時期的民族管理政策。但由于歷史背景不同,相較于西漢,東漢時期的道制有了很大的發展變化。據《后漢書·郡國五》記載,天水郡在永平十七年被改名漢陽郡,漢陽郡設有一道,即豲道。略陽道被改為略陽縣。[6](P3517)武都郡設有三道,即武都道、故道和羌道。下辨道被改為下辨縣。[6](P3518)

漢代隴右的道管理的民族主要是羌族、氐族、匈奴等聚居部眾。楊建新先生指出:“秦漢之際氐族居住在今天水以南至四川茂縣的涪江、白龍江、西漢水等流域廣大地區?!盵9](P179-180)由此可見,在漢代武都郡的道管理的民族中應該有很多的氐族。但是氐族不完全生活在武都郡,在隴西郡也有管理氐族的氐道,如《漢書·地理志》顏師古注:“氐,夷種名也,氐之所居,故曰氐道?!盵3](P1610)雖然氐道以“氐”字命名,但其管理的民族不僅有氐族,也有羌族。羌人在景帝時迫于匈奴壓力而內徙于隴西郡,《后漢書·西羌傳》:“景帝時,研種留何率種人求守隴西塞,于是徙留何等于狄道、安故,至臨洮、氐道、羌道縣?!盵6](P2867)可見狄道、氐道、羌道管理聚居的羌族和氐族。

天水郡設置有戎邑道、綿諸道、略陽道和豲道,從名稱上看似乎與先秦時期的戎族有關?!妒酚洝ば倥袀鳌罚骸扒啬鹿糜捎?,西戎八國服于秦,故自隴以西有綿諸、緄戎,翟、豲之戎?!盵2] (P2883)北地郡設有義渠道,義渠戎是戎人中勢力最為強大的一支。但公元前272年,秦昭王發兵消滅了義渠戎政權,之后在其地及其附近設置了隴西郡、北地郡和上郡。義渠戎也逐漸被融入漢族以及羌、氐和北方其他民族之中。由此可以看出,戎邑道、綿諸道、豲道、義渠道的名稱似乎與戎有關,但在漢朝時,這幾個道管理的民族已不再是先秦時的戎族,或許有戎族的后代存在,但此時的戎人應該是已經被漢化、羌化或氐化了的戎人后代,所以其管理的民族應該仍以羌、氐或匈奴為主,因為在漢代的隴西、天水郡和北地郡等有一定數量的匈奴和羌存在。

西漢安定郡設有月氏道,月氏本來是河西的游牧民族,公元前201年,被匈奴打敗后部落潰散,一部分逃到了祁連山中,與氐羌雜處,被稱作小月氏,但在月氏人逃跑的過程中也不乏有少量的月氏人逃到了北地郡的可能。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 從北地郡分置出安定郡,這些月氏人的后代應該還在此地聚居。因此,漢設月氏道可能是為了管理這些聚居的月氏人的后代,但經過將近一個世紀的發展融合,這些月氏人的名稱可能依然存在,但其后代應該已被漢化或匈奴化了。

(三)護羌校尉

護羌校尉是漢朝政府處理西羌事務的一種地方民族管理建置,漢代的隴右也有相當數量的西羌。因此,護羌校尉也是漢代隴右地區很有特色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之一?!逗鬂h書·百官五》:“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應劭《漢官》曰:擁節。長史,司馬二人,皆六百石?!?“使匈奴中郎將一人,……置從事二人,……。護羌、烏桓校尉所置亦然?!盵6](P3626)綜合上述史料可以看出,護羌校尉是級別為秩比二千石的官職,其下屬的行政建置和使匈奴中郎將一樣,設有長史、司馬和從事等官職。護羌校尉的職責主要是持節定期巡視西羌部落,處理西羌族部落之間及其與所在郡縣吏民之間的糾紛和矛盾,并詢問和解決羌人的一些生活困難。對于不服從漢朝統治的塞外羌人部落,要經常派人去偵查刺探,并將其所掌握的的動態及時報知其所在郡縣的長官,使他們早作防范。即“持節領護,理其怨結,歲時循行,問所疾苦。又數遣使驛通動靜,使塞外羌夷為吏耳目,州郡因此可得儆備?!盵6](P2878)

護羌校尉一職在東漢前期曾幾度廢置,直到章帝以后才逐漸發展并固定為一種常制。而且到了東漢中后期,護羌校尉的性質和職責發生了一些變化,如“建康元年春,護羌從事馬玄遂為諸羌所誘,將羌眾亡出塞,領護羌校尉衛瑤追擊玄等,斬首八百余級?!盵6](P2897)由此可見,到了東漢中后期,護羌校尉的性質和職責已由前期對羌的羈縻為主變為東漢中后期的剿撫為主。這種變化與東漢時期邊疆民族分布格局的演變以及東漢政府對邊疆管理政策的相應調整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這也正是東漢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體現。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東漢已沒有設置金城屬國的必要。否則,在機構設置上就會與護羌校尉出現重床疊架的現象。

二、漢代隴右多元民族管理建置的特點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漢朝政府在隴右民族地區實行了有別于郡縣制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即對歸降的邊疆民族部眾實行屬國制,對郡縣內聚居的少數民族部眾實行道制,由護羌校尉領護分散于隴右各郡縣的西羌部落,其目的是對當地民族部眾能夠進行更為合理、有效的管理,但不同的民族管理建置又有著各自不同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具有各自不同的行政管理系統

關于屬國的行政管理系統,《漢書·百官公卿表》:“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復增屬國,置都尉、丞、候、千人。屬官,九譯令?!盵3](P735)可見屬國的行政管理系統中設置有屬國都尉、屬國丞、屬國候、千人,屬官有九譯令等職官。道的行政管理系統類似于縣,《后漢書·百官五》對此有相關記載,如“每縣、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長,四百石;小者置長,三百石?!盵6](P3622)另外,在目前可知的漢封泥中,有 “青衣道令”“故道令印”“靈關道長”“羝道長”等封泥。[10](P582)可見,道也設有道令、道長、道丞和道尉等職。護羌校尉也設置吏開府辦事,其下屬行政屬官有長史、護羌從事、司馬等官職。

相比之下,屬國的行政管理系統中更多地保留了歸降民族部眾原有的社會組織機構等,由此可以看出屬國的民眾享有較高的自治權。而道和護羌校尉的行政管理模式則類似于郡縣制,這也表明了道和護羌校尉的行政管理比較直接,有向郡縣制發展的趨勢。

(二)行政級別類似于郡縣二級制

屬國的最高軍政長官是屬國都尉,此職位的任職人員一般是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都尉的前身是郡尉,郡尉是秦時就已設置的官職,“郡尉,秦官,……秩比兩千石?!暗壑卸旮嘉??!盵3](P742)因此,漢代作為都尉級別的屬國都尉,其級別也應是秩比二千石。由于漢代郡太守的級別是秩二千石,所以屬國都尉在級別上是略低于郡太守。道與縣的行政長官一樣,也稱“令”和“長”?,F存漢代封泥有“羝道長”“青衣道令”“靈關道長”“故道令印”等。[10](P582)所以,道和縣是同等級別的建置。關于護羌校尉的級別,《后漢書·百官五》記載為“護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盵6](P3626)可見,護羌校尉是秩比二千石的職官,其級別也是略低于郡太守。

由此可以看出,屬國都尉和護羌校尉都是秩比二千石,其級別略低于郡太守,二者的行政級別都相當于郡。道的職官建置類似于縣,其級別相當于縣。因此,從地方行政管理建置的級別來分析,漢朝政府雖然在隴右民族地區設置有不同于郡縣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但這些多元民族管理建置的行政級別總體上相當于郡縣二級制的級別。

(三)最高行政長官的職責和權限不同

屬國都尉主要代表中央政府管理屬國民眾、平定邊疆民族部落的反叛、抗擊外族的入侵等。護羌校尉雖然是秩比二千石略低于郡太守的職官,但實際上其位尊權重,在有些時候,甚至擁有比郡太守還要大的權力,可以在關鍵時刻統率數郡太守對羌采取軍事行動。如東漢時期的護羌校尉傅育,他曾號令酒泉郡、張掖郡和隴西郡的郡太守,并統領漢陽郡和金城郡的士卒們共同討伐燒當羌。[7](P2882)道制管理下的民眾雖然享有一定的自治權,但道制行政管理系統中官員的職責與縣的類似,如“丞置文書,典知倉獄”“尉主盜賊。凡有賊變,主名不立,則推索行等,案發奸宄,從起端緒?!盵6](P3626)即道丞和道尉可以按漢朝的法律程序來處理道內的一些民事糾紛等觸犯法律的行為。此外,在《睡虎地秦墓竹簡》中也有關于道的行政官員的記載,“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11](P13)這條簡文中提到了“道嗇夫”,“道嗇夫”也是管理地方訴訟和稅收的基層官員,這與縣基層組織的設置是相同的,其職責也是相似的。

由此可見,屬國都尉和護羌校尉雖然都是秩比二千石的職官,但在其實際職權的運作過程中,二者的權限又是不同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護羌校尉的權力實際上要高于屬國都尉,而且護羌校尉對西羌的管理更為直接、更加具體。相比之下,道制雖然也是漢代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但從漢代道制在隴右發展的時空演變過程來分析,可以看出道對當地聚居民族部眾的管理到了后期已經趨向于縣制,即其管理形式和機構已經郡縣化了。

三、漢代在隴右實行多元民族管理建置的歷史意義

漢代在隴右地區實施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是由漢代隴右的民族關系、民族分布格局和邊疆形勢等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不僅具有顯著的地域特色,同時也體現了漢代邊疆民族管理政策的一些特點,具有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

(一)體現了漢代邊郡民族政策的靈活性、包容性和多樣性

隴右在漢代屬于王朝的邊郡地區,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漢朝政府根據此地民族問題復雜性和多樣性的特點,對不同類型的民族采取了不同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進行管理。對主動歸附于漢的邊疆民族部眾實行屬國制,如西漢設置天水屬國管理歸附的匈奴休屠部眾,設置安定屬國管理匈奴渾邪部眾、呼韓邪單于部下大將烏厲屈及其同伙,設置金城屬國管理歸附的西羌部眾。漢代對被其打敗后主動歸降的匈奴和羌族等部眾等并沒有實施極端的措施,而是對其“擇地安置”,并采用具有高度自治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進行管理,這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漢代邊郡民族政策的靈活性和包容性。另外,對分散于邊郡各地的西羌部落采取護羌校尉持節領護的管理方式,對聚居于隴右郡縣內的一些民族部眾實行類似于縣的道制,如設置氐道管理當地聚居的氐族和羌族,設置狄道和羌道管理當地聚居的羌族等。這種多元化民族管理建置,適應了漢代隴右多民族聚居且發展不平衡的地域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漢朝政府處理民族問題的靈活性與多樣性。

(二)有利于邊郡民族地區的交融和國家認同的發展

西漢時期隴右共轄有17道,東漢時期隴右只轄4道??梢钥闯?,東漢時隴右地區道的數目明顯減少。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并不是因為東漢時原先道管理下的民族消失了,而是由于這些聚居的少數民族經過長期與當地民族的交流融合發展,他們的許多生產方式和生活習慣等已經漢化或趨于漢化。因此,東漢政府已沒必要在此繼續設置特殊的地方建置,只需設置普通的縣管理當地民眾就可以了。另外,“東漢時漢匈關系的發展已有利于漢朝,漢對西北邊郡的管理更為鞏固,天水郡再也沒有匈奴降眾被安置,而原先被安置于此地的匈奴降眾或已與當地民族融合,或已遷徙到了別的地方。因此,天水屬國停設,東漢又恢復了勇士縣的建置?!盵12]此外,東漢政府調整了對羌的統治政策,對西羌的管理納入了郡縣管理體制,而且東漢時護羌校尉的職責與屬國都尉相似,管理也更為直接,因此金城屬國停設。這都說明東漢時期隴右的民族交融獲得了很大的發展,東漢據此調整了當地的民族管理建置,除保留部分原有的屬國和道之外,更多地采取了管理較為直接的郡縣制。而隴右邊郡民族更多地接受郡縣制的管理,也表明了其在政治層面對漢王朝的國家認同有了一定的發展。

(三)適應了漢代隴右地區民族分布格局發展演變的形勢

從西漢到東漢隴右邊郡民族管理建置的發展演變,可以體察這一時期隴右民族分布格局的發展變化。西漢時期的隴右是漢族、匈奴、羌、氐、月氏等民族大分散、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據此,西漢政府在隴右設置天水屬國和安定屬國管理歸附的匈奴部落,設置金城屬國管理歸降的西羌部落,設置17個道管理羌、氐、月氏后裔和先秦戎族的后裔等。經過西漢合理有效的管理,此地的民族關系獲得了良好的發展。東漢時期隴右的民族管理建置發生了一些變化,如天水屬國和金城屬國停設,道的數量大為減少,一些西漢時的道到東漢時變為縣,護羌校尉的權力在某種程度上大于郡太守。就民族構成而言,東漢時期沒有大規模的匈奴歸降部眾被安置于隴右,原先安置于天水屬國的匈奴降眾或已漢化,或遷居他地。安定屬國的轄區到了東漢時已經生活著數量眾多的羌人部落,所以東漢時期安定屬國依然存在,只是其管理的部眾以羌人為主。因此可以看出,東漢時期隴右地區的民族分布格局已發生了很大變化,而東漢對隴右地方民族管理建置的整合正是適應了當地民族格局的發展變化。

(四)在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發展史上具有開創性的作用

屬國制和道制開創于先秦,漢承秦制,其對邊疆民族管理政策也不例外,但漢對這些政策并不是一味地承襲,而是根據當地民族的實際情況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和完善,使得漢代的邊疆民族政策更加明朗化和制度化。其中,漢代在隴右實施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更具特色。對同一地區根據其不同的民族特色實行不同的民族管理建置,這適應了當地民族復雜多樣的狀況,有利于邊郡地區的穩定和發展,對后世也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這種制度的合理內核被后世所承襲,并在此基礎上不斷被改進和優化,如后世王朝出現的一些著名的邊疆政策,諸如唐宋時期的羈縻府州制、元明清時期的土司制等,這些制度都與漢代隴右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有一定的淵源。因此,從縱的方面來講,漢代隴右的多元民族管理建置在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發展史上具有開創性的作用。

綜上所述,隴右地處漢王朝的邊郡地區,民族成分復雜,戰略地位突出。漢代在隴右民族地區實施了屬國、道和護羌校尉等不同的地方民族管理建置,分別管理歸附于漢王朝的邊疆民族部落、當地聚居于郡縣內的民族部眾和分散于隴右的西羌部落等。這種多元化的民族管理建置非常具有代表性,其具有各自不同的行政管理系統,最高行政長官的職責和權限不同,行政級別類似于郡縣二級制。同時,這種多元化的民族管理建置適應了漢代隴右地區民族分布格局發展演變的形勢,體現了漢代邊郡政策的靈活性、包容性和多樣性,有利于當地民族的交融與國家認同的發展,在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發展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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